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原辅材料的仓库管理规定:

1、原辅材料入库:

1)仓库根据物资采购计划、提单、发票、质量证明书等有关原始供货凭证,对进库物资核对规格、批号、型号、质量、包装、件数、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及重量进行验收。

2)对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非计划采购物资,有权拒绝办理入库。

3)整车物资验收时,必须注明车号、发货和到货时间和货物状况验收记录。

2、原辅材料保管:

1)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材料,要按照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进行分类,进行登记、标识,并对仓库进行区域划分,货架标识,定点保管。

2)仓库保管员应做到勤清理,确保品种清,规格清,储备清,保证无差错、无丢失、无质变。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合。

3)对仓库里的各类物资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查看,按先进

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对超储物资和低于储备下限的物资,仓库应及时与供销部、财务部门反映,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呆滞、积压物资的处理。

3、原辅材料的发放:

1)车间和各用料单位按照主管领导审批核实的数量、品种填写领料单、调拔单、核对发料。

2)凡印鉴不全,未经审批或涂改的领料凭证,仓库有权拒绝发料,对有包装的材料实施回收和交旧领新制度。

二、生产成品仓库管理规定

1、生产成品入库

1)车间生产的成品物资历必须经质量检验验收,并出具该批产品合格报告后方能入库,严格按照合格、不合格或次品分别存放。

2)入库前应由生产车间做好产品的包装处理。

3)对进库成品核对品名、规格、件数、质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每件产品进行编号、品名、规格。

4)生产成品的批次班次数记载生产部门人员、检验人员、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包装和件数编号)及入库时间等详细记录和标识备查。

2、生产成品出库:

1)仓库凭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通知及财务部出具的提货单方可发货。

2)仓库按照销售主管审批核实的提货单数量、规格型号、品

种、单价,核实后保质保量发货。

3)凡印鉴不全,未经审批或涂改的提货单凭证,仓库一律拒绝发货。

三、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正确及时反映物资收、发、

存动态。按时编报库存物资月报表。

四、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物资盘点、核对工作,并将盘点表上

报财务,保存好原始资料(五年以上)。如实物与财务不符时,及时书面上报物资部查证处理。

五、对不执行规章制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其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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