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严控不合理大额现金支出,逐步加强现金管理,全力维护结算纪律,根据建通函【2002】41号、长银发【2002】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行将同一开户单位一次或一日累计支取10万元(含)以上现金的行为规定为大额现金支付行为,包括现金汇兑(通过应解汇款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二、大额现金支付要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即1万元以下的现金支取由现金管理员直接审批;1万元(含)至10万元以下的现金支取由现金管理员、会计主管共同审批;1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取由现金管理员、会计主管、主管行长三人共同审批。另外,签发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金额超过30万元(不含)或一日内为同一开户单位签发两张(不含)以上同一收款人的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须经上级行批准。

三、大额现金支付要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即除工资性支出、主渠道粮食企业在当地收购粮食现金支出和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支取的备用金外,其他用途的大额现金支付都要由现金管理员实时填写《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表》,

并于每月10日内将加盖业务用公章和经会计主管、主管行长签字确认的《备案表》向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进行报备;须经上级行批准方能签发的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及时报人民银行备案;居民个人一次或一日累计支取5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由当班所(柜)负责人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将加盖业务用公章的《备案表》通过同城交换员及时备案到人民银行;100万元(含)以上的异常现金支取活动要进行登记备案,并对符合可疑支付交易条件的交易,经办员要在密切关注的基础上,及时向本部门的反洗钱具体管理人员报告,立即启动反洗钱监控程序,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四、继续严格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相关规定,对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小额劳务报酬等,除附有完税证明,允许将款项转入其个人储蓄账户,否则坚决不予办理。

五、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和支取现金;对转入单位卡中的转账支票,其收款人必须填写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个人卡账户资金只限于本人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其他合法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六、未开立账户的收款人收到的信、电汇款项,未注明“现金”字样而需要支取现金的,可以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支付部分现金,剩余的应采取转账形式支取。转账

支付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银行卡账户。

七、开户单位要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现金缴存和转账结算,严禁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并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支取部分现金;除基建、社会保障资金等特殊性质的专用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允许办理现金支取业务外,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另外,支取单位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本息转入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严禁将单位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决抵制故意化整为零、逃避监督套取现金的违规行为,对支取现金用途的合理性、真实性负初审责任,并对大额现金支付的登记、备案工作实行个人负责制,对现金管理岗位实行轮岗制度。

九、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资料要由现金管理员专夹保管,按年装订,保管期限为三年。

十、本办法由城建支行财会部负责修改解释。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完整版)

DWFC 员工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1)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图所示), 如缺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 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但是在出差中也不太方便随时核对发票的信息,建议大家到正规的地

方消费索取发票,避免出现假票现象。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例如:紧急事件、地区偏远等),允许以其他发票代替(以下称为:替代发票),可用来作为替代发票的发票种类有:各类公共交通车票、火车票、机票行程单、住宿正规机打发票、汽车加油发票。 注:当月有替代发票或者没有替代发票将分2 种格式填列报销表。 4、替代发票必须是和真实报销内容相同类别的发票 比如:坐黑车无发票只能用其他汽车票、火车票替代,不可用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发票替代5、所有税务机打发票必须开具我公司抬头----帝费自动化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报销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票面完整填列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 方为合法有效的票据。 6、原始凭证粘贴规范见附件“报销单据粘贴要求”,请严格按照附件所述规范在A4 纸上认真粘贴原始凭证,如粘贴不规范,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重做,并延发相关报销费用。 第四条:费用报销表填写及票据整理要求: 1、费用报销表(Reimbursement)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非电子档,需纸质 版本,需要电脑填写完毕后打印)。 2、每位员工需报销的发票、收据等需按顺序编号,与报销单所列附件编号一一对应; 3、员工出差住宿费用均需取得增值税专用机打发票,严禁普通机打发票和手撕定额发票。 4、员工报销单及原始单据每月月底由地区/项目负责人负责按个人收集(不要混淆在一起), 经区域经理审批通过后,由地区/项目负责人收集完毕,在次月10 号前,一并寄到上海 办公室。 5、RM/PM 需在次月5 号前同时将上月审批完毕的报销单(电子文档)发送至办公室。 第五条:当月无替代发票情况下报销单填列要求 1、当月无替代发票情况下,需填列附件“Reimbursement(正式表)”,填列样张见SHEET2。 2、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明细内容力求完整详细,报销单据不得涂改,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核对金额,票据金额与填写金额不符,财务不予报销。

XX公司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 、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 为“长途”。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首日10080首日150120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首日150130首日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首日250200首日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250 300 600HKD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岀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100 150 200HKD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 员工长途岀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岀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岀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岀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岀租车票。 3 、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岀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页住宿补助。 员工岀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六、加强对银行卡存取现金的管理凡是单位持有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自动转账、自动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等功能的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的,必须从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款存入。开户银行对持卡人持有的单位银行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转入单位持有的银行卡中的转账支票,收款人必须写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不得将发卡的开户银行作为收款人。 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八、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是开户单位,不是开户银行。鉴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上的特殊性,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保留超过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坐支现金和违规支付客户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于当日营业结束前上缴开户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办理股票交易、债券、保险以及期货交易业务,必须采用转账结算;对个人客户从事上述业务应委托开户银行收取或支付现金。证券机构不得将客户转账进来的资金通过有关账户转为现金支付。证券机构不得将单位转入的资金通过股市投资后再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不得为其支付现金。

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经办人填” 写报销单. 部门负贵人 审批签字2 4预算会计审査” *预算执行情况亠 公司負责 人审舲 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 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二、报销项目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 交通费用、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四、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注:出差到境外,住宿标准可上浮200%。原则上除经理级外,其他员工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通讯费 2.1 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 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 小时开机。 3、办公费用 3.1 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由各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将办公用品申领单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向财务借款统一购买。拿到正式发票的当天,由经手人、入库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齐全后,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由经手人到财务报帐。 3.2行政部对公司办公用品建立领用台账管理,领导用人要签字确认,每个月末,行政部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财务部负责监盘。 4、招待费 4.1 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4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800 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 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 公司车辆产生费用: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 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 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 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贴票报销。 6、培训费: 6.1 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对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的探讨

对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的探讨 大额交易报告是我国反洗钱的重要措施,也是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大额现金支付报告是大额交易报告的一部分。笔者就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起源、发展、执行作初步探讨。 一、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的起源 《中国人民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1997年7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了我国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开启了我国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工作。其中第四条规定“开户单位在提取大额现金时,要填写有关大额现金支取登记表格。表格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支取时间、单位、金额、用途等。开户银行要建立台帐,实行逐笔登记,并于季后十五日内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二、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30号)拓宽了大额现金支付报告的范围,将居民个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提现纳入报告范围。其中第四条规定“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大额现金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大额现金支付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使大额现金支付报告更具有操作性。其中第十二条规

定“开户银行必须建立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度,包括建立《大额现金支付台账》、填写《个人大额现金存款登记表》、《大额现金支付登记表》及将前述登记表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第十三条规定“开户银行对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含银行卡账户)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应逐笔登记,填写《个人大额现金存款登记表》,于季后15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第十四条规定“开户银行对居民个人一日一次性提现或一日数次提现累计超过5万元(含5万元)以上,应逐笔登记,填写《大额现金支付登记表》,于季后15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第十五条规定“开户银行对居民个人一日一次性提现或一日数次提现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应逐笔登记,填写《大额现金支付登记表》,于次日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第十六条规定“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一日一次性提现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上,应要求开户单位填写《大额现金支付台账》,按规定审批后方可支付,并逐笔登记,填写《大额现金支付登记表》,于季后15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将大额交易报告上升为法律规定,并明确了反洗钱信息中心是大额交易报告接收单位。其中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中国]有限公司 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方法。 公司费用管理通过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行政管理三种方法。除公司特别规定的项目外,严禁先列支,后报销。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在报销时扣除该费用金额。 ?管理方法①:采用预算管理和额度管理相结合的费用 项目有:业务单位的交际费、运输费、所有部门的手机费、办公费。 ?管理方法②:采用预算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费用 项目有:总部职能部门的交际费、所有部门的差旅费、广告费、其他相对变动费用。 ?管理方法③:除此之外的相对固定费用采用预算管理。 ?对“广告费”项目公司单独制定管理制度。

1.预算管理 1.1 定义 预算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事先向财务部提出下期本部门所有费用的计划(金额≥1,000元的大额财产购置、修理、装璜,需另单独预算申请),财务部统一报预算委员会或会同相关部门讨论、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单位下期费用预算金额。实际费用报销时,财务部门根据费用预算,准予报销或另行处理。 1.2 具体实施 1.2.1 目前公司对所有费用按月预算,之后,将逐步向季 度预算、年度预算目标迈进。 1.2.2 每月25日前,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向财务部 提交下月的《费用预算表》,审批核准后的预算在 月底前发回各单位。 1.2.3 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费用预算表》,则该部门的费用报支顺延一个月。 1.2.4 总部由财务部建立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手册》, 对报支的费用逐笔登记,并在内部局域网络上共 享,供各部门查询本部门费用使用情况。 1.2.5 总部之外由业务单位会计自行建立《费用报销手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南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苏悦南控﹝2017﹞96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本办法中的“集团”系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大额资金支付是指公司运营中单笔金额达一定标准的资金支付;大额资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业务类型分别明确大额资金支付的标准、审批权限及审批方式。支付审批方式是指协同审批。 第二章资金支付具体管理规定 第五条采购商品

采购商品中,贸易业务采购商品的大额资金支付标准为单笔500万元,其它业务采购商品的大额资金支付标准为单笔10万元。 1.贸易采购 贸易采购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以下的,支付审批采取协同方式,具体由市场部发起,市场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风控部审核,项目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资金支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和商品数量等文件。 2.其它采购商品事项 其它采购商品事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以下的,支付审批采取协同方式,具体由业务部门发起,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风控部审核,项目负责人、董事长审批;单笔支付金额在大额标准(含)以上的,按上述流程审批。资金支付时,需附部门请示、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批复等文件。 第六条购买服务 购买服务包含不限于贸易业务运杂费、鉴证咨询、劳务、物业管理等服务。资金支付时,需附经评审通过的正式合同、公司审批手续等文件。 1.贸易业务运输服务 贸易业务运输服务大额标准为单笔100万元,流程同贸易采购业务。 2.其它服务事项 其它服务事项大额标准为单笔20万元,单笔支付金额在大

企业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费用报销、采购付款、固定资产及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章借款管理制度 第四条所有借款均需填写《借支单》,报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复核同意,再到财务主管处签字,然后到出纳处支出款项,5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报财务备款,且须由总经理签字或电话请示核准方可借支。 第五条备用金:凭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或《付款申请单》与《借支单》到出纳处支出款项,事项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第六条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支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借支单》上需简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天数,出差返回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第七条归还借款时由出纳开具收款收据冲销借支款,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财务有权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章日常费用报销 第八条日常费用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礼品费、通讯费、车辆交通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九条招待费、礼品费应当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采用刷卡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经总经理同意后,由两人经手办理。 第十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 (一)未超500元的费用报销 个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出纳付款

(二)超出500元的费用报销: 个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报销标准:详见《出差管理制度》 (二)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三)报销单据填写要求: 1.出差人员应当按照机票费、食宿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类别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报销单中列明出差人员、出差时间及费用明细。 2.大型团体商务差旅活动应当一起报销,并附上团体商务差旅费用报告。 3.费用一律凭发票报销。 第十二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经办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招待费用应当注明招待对象(单位、职务)。 金额大于人民币500元的招待费用,应当刷卡支付并保留刷卡小票,随报销单和发票一并粘贴在粘贴单上,发票需开具公司名称。 第十三条礼品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经办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金额大于人民币500元的应当刷卡支付并保留刷卡小票,随报销单和发票一并粘贴在粘贴单上,发票需开具公司名称。礼品送出必须有两人经手签字。 第十四条培训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申请,除岗位必须的年审培训外,其余所有培训必须填写《培训申请表》,经行政主管、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连同发票、《培训申请表》一同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三)除特殊情况外,培训费用于培训结束并取得合格证书后七个工作内办理报销手续。第十五条车辆使用费用报销 另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原则上要求财务于每月最后一周办理当月车辆补贴报销手续。公司自有车辆统一办理加油卡,原则上私自现金加油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手机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工程部外勤人员手机费每月凭票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报销,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七条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于收到报销单的次周,支付报销款。费用报销款一律由出纳转入报销人员银行卡内并告知报销人员。 第三章采购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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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行现金管理,规范大额取现,防范操作风险,提高支付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在我行辖内各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和开立个人账户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在我行各经办行办理大额现金支取业务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开户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并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办理现金支付。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付。专用存款账户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现金支出。 第三条开户单位银行账户取现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具体包括:(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5)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不够方便;(9)经我行审批同意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市场购买物资或异地采购。 专用存款账户是单位存款人因特殊需要开立的账户,支取现金只能用于社会保障支取、房屋拆迁、破产清算、个人证券期货、劳务报酬、农副产品采购等特定用途的个人现金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卡账户,也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但不包括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开立的账户。个体工商户取现及审批程序同单位结算账户。 第五条我行各营业机构要专门建档保存现金管理及大额取现文件规章制度。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时,临柜人员应告知客户我行现金管理有关制度。 第二章大额取现审批 第六条大额取现指开户单位和个人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或分笔取现累计超过以下取现金额标准的取现业务: (一)单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二)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2万元以上(含2万元); (三)签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注有“现金”字样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四)个人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第七条各行受理开户单位大额取现审批,必须遵循“依法合规、快捷高效、

公司企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 . . . . . . . . . . 2 第三章借款标准及流程 . . . . . . . . . . . . . . .6 第四章费用审批管理 . . . . . . . . . . . . . . . . 7 第五章附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部管理,规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行车费、市(郊县)差旅费、通讯费、住宿费、客情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1)、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 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但是在出差中也不太方便随时核对发票的信息,建议大家到正规的地方消费索取发票,避免出现假票现象。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允许以普通收据报销(总额 不超过报销金额的5%);对于既没发票,也没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某公司财务费用管理制度(doc 7页)

安徽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根据”,填好该根据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薪水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薪水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

陕西省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西银发[2002]19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储蓄管理条例》、《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实行登记备案的范围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外地驻本辖区机构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开户单位)除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以外的大额现金支付以及个人储蓄账户的大额现金支付。

第四条大额现金是指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 第二章开户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开户单位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使用和撤消账户,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在开户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 第六条开户单位在开设的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中支取现金,必须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并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之内,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需要调整库存限额要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出据相关证明。 第八条开户单位支取大额现金时,有义务向开户银行提交支取大额现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户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开户银行的管理 第九条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一次性提取现金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须经营业机构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须经本级现金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企业管理层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第一部分定额管理 第五条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将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部分原始记录 第七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等,并作好工具借还登记簿和材料明细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原始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备料转送完工报告单、生产任务单、临时生产任务单、材料领料单、废品通知单、产成品入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部分计量验收 第八条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

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包括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应酬费、差旅费等;固定资产购置、在建工程、工程装修、集中采购不在本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 第二条费用的报销期限。 (一)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备用金借支和报销单据的审 核,财务部随时受理,但报销的领取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余工作日财务部不 办理。 (二)差旅费报销:所有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制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员 工出差回来后一周内交回总部核销。 (三)每次核销都必须附“差旅费报销单”以及“出差申请报告”,差旅费用报销不得 跨月;一周内未能按时将报销单据交回总部,延迟一天扣除报销金额的10%。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一)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

准予报销: ?税务部机关加批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二)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 报销。 (三)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 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四)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 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六条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七条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 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该对经营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系统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九条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十条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品入库单交财务部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品入库后,由采购人员

[精-源自央企]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公司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一)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二)公司向银行贷款; (三)公司股利分配; (四)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五)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六)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七)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八)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九)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十)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大额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一)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二)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总监、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三)预算管理原则。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一)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二)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银行贷款事项; (三)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四)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 理的通知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不断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创新支付结算业务模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满足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但是,也有个别银行不严格按照现行的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可疑交易报告业务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客观上为不法分子逃税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和反洗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银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 号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 〕第5 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 〕第2 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银发〔 2005 〕 391 号)等法规制度,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 (一)切实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核对存款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照片,防止存款人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对于存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应按照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 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银行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对于同一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累计10 户以上的,银行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明显涉嫌犯罪活动的,应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二)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管理。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予以核实。 对于同一自然人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两个以上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或者同一自然人是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或者两个以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地址等相同的,银行除审核存款人提供的开户证明文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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