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汽车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发展

俄罗斯汽车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发展
俄罗斯汽车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发展

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汽车市场准入和技术法规发展

俄罗斯作为一个欧洲国家,其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本身比较简单,但在其基本技术法规中,大量引用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所制修订的ECE汽车技术法规以及俄罗斯自身的GOST标准。

由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结成了统一的汽车市场(海关联盟)1,因此这三个国家建立了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和产品准入制度,目前和未来我国汽车出口企业都应该将这三国市场统一考虑,同时密切关注海关联盟吸收新成员的发展情况。

由于从目前来看,俄罗斯自身的汽车技术法规和三国统一市场的技术法规正处于新旧交替的阶段。因此我国出口企业应全面把握俄罗斯和三国统一市场汽车技术法规的发展状态,表1同时列出俄罗斯和三国统一市场的汽车技术法规清单。

表1 俄罗斯和三国统一市场汽车技术法规项目清单

1除了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外,亚美尼亚于2015年1月2日也加入该统一市场,吉尔吉斯斯坦也将于2015年5月1日加入。

在上述汽车技术法规清单中,俄白哈三国统一市场,即海关联盟的主体汽车技术法规TP TC 018/2011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企业未来针对三国市场,也应重点关注三国统一市场技术法规的具体要求及其发展。

企业应重点关注的俄白哈三国统一汽车市场重要技术内容。

1. 车辆强制安装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

关于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是三国市场的一个新的重点,企业对其法规和相关标准应予以密切关注。

俄罗斯针对车辆在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后,为保证车辆事故的相关信息,如位置、车辆自身信息(VIN号、车型等)能立即通过卫星定位和通讯系统传送至管理控制部门,使得管理部门能及时派出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司乘人员,最大限度地利用抢救的“黄金时间”,早在2012年就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要求,要求俄罗斯本国车辆强制安装基于俄罗斯的GLONASS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紧急追踪和呼叫系统。首先要求商用乘客车辆和运送6—16岁孩子的车辆,以及运输危险货物和废物的N类车辆、用于公共服务作业的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具体时间为M2类、M3类车辆和N类车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M1类车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除俄罗斯本国外,由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结成统一的汽车市场(海关同盟),该统一市场同样对车辆制定并实施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首先要求总重大于2.5吨的M1类车辆、总重大于2.5吨的N1类车辆、运输乘员的M2和M3类车辆、运输危险物品的N2和N3类车辆,自2014年10月1日起,新定型的车辆强制安装,2016年1月1日起,上述类别车辆所有在产车强制安装。自2015年1月1日期,所有M和N类新定型的车辆强制安装,2017年1月1日,所有在产车辆强制安装。

由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结成统一市场,因此在车辆安装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这一要求上,企业就应直接遵照三国统一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车辆安装三国统一的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ERA-GLONASS),相关技术法规和配套标准如表2所示:

表 2 三国统一市场车辆卫星定位和紧急呼叫系统技术法规和配套标准清单

2. 关于报废车辆的回收和利用

车辆(报废车辆)回收利用的问题也是目前全球各个市场开始普遍立法的项目。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统一市场针对此项目已经制定的明确的技术法规,即:ТР ТС 00_/2011道路车辆回收利用安全要求。该法规对车辆的回收利用率和相关管理都做了明确要求,基本是采用国际上通用ISO标准,和欧盟的相应法规要求也有很大相同之处。未来几年,将是车辆进入俄白哈市场必须要满足的法规项目。

但企业需注意的是,该法规自2011年制定出台后,还一直是以草案的形式存在,究其原因,是俄罗斯除了主导制定三国统一的技术法规外,还在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中推进该项目的ECE法规的制定,目前该项目的ECE法规文本已于2014年6月26日正式发布,即:ECE R133关于批准机动车辆再利用、再循环及回收利用的统一规定。不论是俄罗斯还是三国统一的汽车市场,由于都是在其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和产品认证中大量引用ECE汽车技术法规,因此不排除未来在车辆回收利用项目上,也采用该新的ECE法规,即车辆满足ECE法规并通过ECE型式认证,即可顺利进入三国统一市场。为此,企业也应关注和消化这一新出台的ECE法规。目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已组织专家将该ECE法规转化为中文版本。

3. 未来实施其它安全和环保技术法规

由于2015年1月1日起三国统一汽车技术法规TP TC 018/2011将正式生效,因此我国企业应重点研究并分析该法规。对于未来实施的新的技术法规项目和法规版本(主要为ECE法规),重点研究、

消化该法规的附件2,即车辆认证应满足的技术法规项目清单。例如在该附件中就明确规定了,除了2014年开始应满足的法规项目和要求,诸如:ESC和BAS(ECE R13-H)、油耗和CO2排放测量(ECE R101)、白天行车灯2(ECE R48和R87)、防飞溅系统(TP TC 018/2011中自身的法规要求:附件3第9章)等外,自2015年开始M1类乘用车辆应满足的法规项目包括:

●轮胎湿抓着力要求(2015年);

●胎压检测系统(2016年)

●行人安全性(2016年)

●轮胎滚动阻力(2017年)

●关于M1类车辆排放法规的发展,2014年开始俄罗斯已对新定型的车辆实施欧5排放法规,

三国统一市场将比俄罗斯滞后一年,2015年开始对新定型的车辆实施欧5排放法规,2016

年对在产车实施欧5排放法规。目前对欧6法规的实施日期尚未出台正式的法规规定,但官

方预测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统一市场将于2018年对新定型的车辆、2019年

对在产车实施欧6排放法规。

4. 俄罗斯和三国统一市场技术法规其它发展。

未来车辆进入俄罗斯和三国统一市场,都应满足三国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要求,核心法规为TP TC 018/2011,该法规大量引用了联合国的ECE法规,但三国统一市场同时也宣布企业在进行认证过程中,也可以自愿性地采用与ECE法规对等的俄罗斯和三国市场自身的标准,主要是俄罗斯的GOST 标准和白俄罗斯的СТБ标准。为适应这一形式,目前俄罗斯方面正在修订相应的GOST和СТБ标准,使得这些标准在车辆的认证中切实发挥作用。对此发展趋势我国出口企业也应了解和关注。

2白天行车灯的项目在原俄罗斯的技术法规720号法令中,本来只是要求选装的,如果安装则必须满足ECE R87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才在俄罗斯强制安装白天行车灯。俄白哈结成统一市场后,对白天行车灯的要求提高了。自2014年开始要求按照ECER48的规定,强制安装。

汽车技术法规与法律服务 期末总复习文档

《汽车技术法规与法律服务》期末总复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欧洲汽车安全法规的特点是_ A.侧重汽车的被动安全 B.侧重汽车的主动安全 C.侧重尾气的排放 D.主、被动安全同等重要 2、根据中国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时间规定,轻型汽车执行国3排放标准的实施 时间_ A.2004年7月1日 B.2006年7月1日 C.2007年7月1日 D.2009年7月1日3、上海市从_____开始购买新车如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就不能在上海地区上牌.( ) A.2008年7月1日 B.2009年11月1日 C.2008年11月1日 D.2009年7月1日4、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限量限值》中对整车整备质量为1660Kkg<质量≤1770kg 的汽车,第二阶段的限值为______/(100km) A.11.9L B.10.7L C.12.3L D.13.7L 5、我国对M1类汽车第一阶段噪声限值必须小于______分贝. A.74 B.77 C.76 D.78 6、我国第二阶段噪声限值于_____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A.2000年 B.2002年 C.2005年 D.2007年7、我国是___年,正式颁发实施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A.1994 B.2000 C.2002 D.2004 8、《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在_____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 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 A.2008 B.2010 C.2015 D.2020 9、从_____年起,所有自主汽车产品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 A.2006 B.2007 C.2008 D.2010 10、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_ A.100公里 B.150公里 C.200公里 D.250公里 11、汽车生产企业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直接将汽车销售给消费者,这种销售 模式是_ A.零层渠道模式 B.一层渠道模式 C.二层渠道模式 D.三层渠道模式 12、《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指出,家用整车修理质量保证期为_ A.30天 B.60天 C.90天 D.120天13、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______起计算. A.进厂(站)之日 B.竣工出厂之日 C.双方协商 D.发生故障之日 14、汽车产品CCC标记的发放机构为_ A.认监委 B.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工商总局 D.国家发改委 15、汽车产品允许生产和销售的条件是_ A.列入"公告" B.通过"CCC"认证 C.列入"环保目录" D.三者均要符合 16、中国目前是根据_____对车辆产品进行管理的. A.《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 B.《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C.3C认证 D.节能环保认证 17、我国目前采用的是______的汽车产品认证制度. A.自我认证、强制召回 B.强制认证及自愿认证相结合 C.型式认证、自愿召回 D.强制认证、自愿召回 18、中国汽车的技术法规参照欧洲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制定的主要原因是_

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中文版

101-控制器和显示器 摘要-本标准要求基本控制器位于当驾驶员被腰带限制以及躯干上部也被限制的情况下能够触手可及的地方。同时要求确定的安装在仪表盘的控制程序能够被识别。 要求-必须确定所有手动操作控制都要用文字标识。 除脚踏式控制或安装在转向柱上的手动操作控制器之外,无论何时前照灯打开时,基本的控制识别和显示系统必须被照亮。必须确定某些必要的手工操作控制器和某些显示系统都要有一个标识显现出来,而且这些标识能够被照亮。 每辆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所装的控制器,指示器或指示灯栏在表1或表2(PDF格式),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位置,标识,颜色,和照明的要求。 指示器照明亮度 (a)指必需为指示器提供照明,足以使驾驶员在夜间和白天行驶的状况下可以看到他们。 (b)提供所需可视的同时,设备应该可以手动或自动的进行调节, 除了制动器,大灯,转向灯,安全带的指示器和识别装置在任何驾驶条件下不应调节到不可视的情况, 室内灯的亮度 (一)任何内源照 (1)光照强度,手动或自动调节,提供至少两个级别的亮度; (2)其中之一是很弱的光线强度,对已经适应黑暗环境道路状况的驾驶员可辨别; (3)作为一种手段关闭。 颜色-表1(PDF格式)中所示的每个指示装置的灯光必须是独特的,在该表中的第6栏已给出。没有在表中1中(PDF格式)的任何指标灯或指示器的标识的灯光颜色不能影响到驾驶员辨别。 102-变速器换挡杆顺序 摘要:该标准特别强调变速器换挡顺序,起动机的互锁机构和变速器,以减少换挡错误的可能性。在变数器档位在驱动挡位置时启动,并能提供在速度低于40公里/小时(25英里)的辅助制动。乘用车变速器换挡位置的布置:空挡位置应该在前进和倒挡中间。 105-液压和电动制动系统

美国DOT汽车安全技术法规资料(FMVSS)

DOT认证制度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觃FMVSS 美国是世界上法律法觃体系最完备的国家乊一,政府仍维护整个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出収,将汽车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纳入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中,对汽车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专门立法,授权汽车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的主管部门制定汽车技术法觃,幵按照汽车技术法觃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府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方面的有敁控制。美国联邦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如《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机动运载车法》《机动车情报和成本节约法》《噪声控制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机动车辆防盗法实施令》等为依据,分别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和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幵实施有关汽车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方面的汽车法觃,以达到政府对汽车产品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这几方面有敁的控制。本文现专门就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觃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最新収展情冴迚行介绍。1.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1966年9月,美国颁布实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对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载货车、挂车、大客车、学校客车、摩托车,以及这些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幵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简称FMVSS)。仸何车辆或装备部件如果与FMVSS不符合,不得为销售的目的而生产,不得销售或引入美国州际商业系统,不得迚口。根据目前《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最新修订本的觃定,对远反此法要求的制造商或个人,美国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最高可以处以1500万美元罚款的民事处罚,对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机动车或装备安全缺陷隐瞒不报,或制造虚假报告的制造商将追究刑事责仸,最高刑事处罚为15年有期徒刑。 在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授权下,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它们都被收彔在"联邦法觃集"(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简称CFR)第49篇第571部分。FMVSS法觃目前共计56项,分为5大类: FMVSS100系列----避克车辆交通事敀,即汽车主动安全,目前共计26项; FMVSS200系列----収生事敀时减少驾驶员及乘员伤害,即汽车被动安全,目前共计23项; FMVSS300系列----防止火灾,5项。 FMVSS400系列---- 1项。 FMVSS500系列---- 1项。 2.与FMVSS配套的管理性汽车技术法觃 而美国汽车技术法觃只是具有技术内容,如:限值挃标、试验方法的技术法觃,而不包括管理性的内容。美国运输部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性技术法觃,以保证FMVSS的制修订工作和有敁的实施。这些法觃同样都收彔在CFR第49篇中,分别以该篇不同部分的形式出现, 4.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觃FMCSR 美国运输部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管理局依据《1999年机动运载车安全提高法》(原为《机动运载车法》)制定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觃(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Regulations,简称FMCSRs),该法觃主要针对运输公司,即车辆的使用者,而非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制定的,适用于在用商用车(包括载货车和大客车),觃定了车辆的安全、检查与保养要求,以及有关的安全觃划。这些法觃同样被收彔在美国联邦法觃集(CFR)第49篇中。 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对运输公司迚行现场审查,以确保车辆符合FMCSRs的要求。

汽车安全法规

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的现状及趋势 从世界第一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大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随之带来的汽车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能量消耗,特别是汽车的安全问题,已经构成严重的社会公害,因此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对汽车产品进行立法,实施法制化管理,并制定各类汽车技术法规,对汽车安全等技术性能加以控制,从而一定程度地控制了汽车对人类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也在大幅度地增加,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的各项指标均持续增长,交通安全状况日益恶化,自2001 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超过10 万人,而且还在不断上升,对于影响交通事故的“人、车、路、环境”等因素中,汽车本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完善我国汽车安全性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汽车本身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及减轻事故过程中对乘员及行人的伤害,从而提高交通安全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工作起步于1990s 初期, 1995 年开始逐步实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以ECE/EC 体系为参照,包括安全、环保、节能、防盗,其中安全标准按照主动安全、被动安全和一般安全划分,主动安全项目主要涉及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制动、转向、轮胎等。被动安全项目涉及座椅,门锁、安全带、凸出物;车身、碰撞防护以及防火等;一般安全项目涵盖视野、指示器与信号装置、车辆结构与防盗等。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首先从主动安全开始,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经济的发展逐步向一般安全、被动安全扩展,截至到目前批准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标准84项,约80%与ECE法规等效,其中安全标准68 项,占强制性标准实施数量的81%。 下面介绍下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情况: 1. 主动安全法规 主动安全法规主要包括灯光、制动、转向,目前已批准发布的有25项。我国安全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最先开展的是主动安全,目前己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提高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增加与新技术相关的标准。 1.1 灯光标准 汽车灯具包括照明类灯具和信号类灯具(含来回复反射器),是最为重要的汽车主动安全部件,目前汽车灯关强制性标准共有17项,包括两个整车的灯具安装标准GB 4785(汽车与挂车灯具安装),GB 18100(摩托车灯具安装),其余灯具产品则制定相应的配光性能,

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NCAP发展趋势XXXX

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 NCAP发展趋势
刘志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2013.6.20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目录
? 一、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标准 ? 二、国外NCAP评价技术最新变化与趋势 ? 三、C-NCAP的研究发展动态

一、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标准
世界三大汽车法规体系:
三大汽车法规体系
美国 FMVSS
欧洲 ECE,EEC
其它国家基本都是参照欧美体系制定
日本 保安基准

一、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标准
? 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法规(FMVSS)
背景:依据1966年9月9日制定的国家交通及汽车安全法 由NHTSA组织制定。
目的:减少汽车交通事故及减轻事故过程中乘员的伤害程 度。 FMVSS100系列(主动安全)29项 FMVSS 200系列(被动安全)27项
主要内容 FMVSS 300系列(防止火灾)5项 FMVSS 400系列(特殊设备)3项 FMVSS 500系列(低速车辆)1项

一、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标准
? FMVSS法规的特点
? 法规内容齐全(主动、被动、防火等) ? 法规修订较快,实施灵活 ? 法规与SAE、ASTM、ANSI标准联系密切

一、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与标准
? 欧洲汽车安全法规(ECE/EEC)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汽车法规(ECE) 欧洲经济共同体制定的指令(EEC)
ECE汽车法规(在缔约国中自愿采用) 1958年在日内瓦签订的《关于采用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 和零部件并互相承认批准的协定书》,ECE共有21个国家 参与,美、日、加、澳观察员身份参与活动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 王永新(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摘要】简要介绍了欧盟和美国的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着重分析了欧盟EEC/EC指令及UN/ECE法规体系、美国汽车技术法规体系(FMVSS&EPA)和全球技术法规体系(GTR)三大汽车技术法规体系。 【主题词】法规汽车分析 一套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必须包括3个部分: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完整的技术法规体系和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其中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是汽车产品管理体系的基础,是检测机构对汽车产品进行检验的依据。 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构成主要包括两大类:(1)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公告等,(2)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的涉及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等。目前国际上汽车技术法规主要分三大体系:欧洲体系(EEC/EC指令和UN/ECE法规)、美国体系(FMVSS&EPA)和全球技术法规体系(GTR)。我国现行机动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也是参照UN/ECE法规和欧盟EEC/EC指令建立的。 1欧美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欧盟和美国都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并由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1.1欧洲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 欧盟实施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并对生产厂家的生产一致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欧盟对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的整车产品形式批准制度(WVTA)。经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如德国的TUV、荷兰的TNO、法国的UTAC、意大利的CPA等)测试, 收稿日期:2008一∞一∞ 上海汽车2008.1l确认产品满足有关的EEC/EC指令要求,并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则批准该型式的产品。由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向生产厂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和标志,又称e标志,并通知其他欧盟成员国。 1.2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 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分为安全节能和环保两部分,分别由联邦运输部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DOT/NHTSA)和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实施。 安全技术法规的实施采取制造厂自我认证,政府事后监督抽查的管理制度,制造厂自行进行认证试验,符合联邦汽车法规要求的,在每一辆新车上贴符合法规要求的标签,即可上市销售,不再需要其他任何检验。自我认证试验的频率取决于厂家本身的质量控制水平和产品性能与法规要求之间的差距。 美国汽车环保实施EPA认证,与安全技术法规实施的自我认证不同,类似政府的强制性形式认证。制造厂首先向联邦环境保护署提出EPA认证的申请,同时附上车辆相关的说明书、技术参数、试验规程、试验报告的数据和资料,并提交车辆排放控制装置8.045万km或l500h耐久试验的结果。EPA审查有关资料后,按发动机种类选择EPA试验室或认可的厂家试验室进行EPA法规要求的试验,符合法规要求则可以发放EPA认证并给与官方公布。 ?43? 万方数据

现代汽车安全技术及其发展...

引言 汽车经过1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类必不可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汽车在给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问题。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加,车辆事故和因车祸伤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人们对汽车安全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满足人们对汽车安全性能要求日益增加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被应用到汽车安全装置上。

第一章汽车安全技术的发展过程 1.1汽车安全技术的概述 汽车发展的历史就是汽车安全性能不断提高的历史,而汽车安全技术的发展过程也是汽车安全性技术法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1.1.1交通事故的定义 我国定义道路交通事故为:“凡车辆、人员在特定道路通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规或依法应该承担责任的行为而造成人、畜伤亡和车辆损失的交通事件。”有车辆参与是定义交通事故的前提条件,确保汽车安全是减少事故的主要环节。 1.1.2 汽车安全的概述 (1)汽车安全是伴随着汽车的发明而出现的,是汽车发明的必然产物。 1769年世界上第一起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1858年英国开始实施世界上最早的道路交通法。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估计超过50万人,伤1000万人以上! (2)汽车安全主要取决于车、人和交通环境三大要素。 首先汽车的可靠性要高、安全性能要好; 其次参与交通行为的人员要掌握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 此外交通环境(道路、交通设施、法规管理)的好坏和完善与否,对确保汽车安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3)汽车安全性的分类: 一般按照交通事故发生的前后加以分类: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交通事故和司乘人员直接受害程度,保证司乘人员和行人的安全,这种安全称为被动安全,也称为冲突安全。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采取安全措施,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种安全称为主动安全,也称为预防安全。

美国汽车技术法规目录清单(List of American automobile technical regulations)

美国汽车技术法规目录清单(List of American automobile technical regulations) List of U.S. auto technical regulations I. automotive safety technology regulation (FMVSS) CFR49 volume 571, the 2007 edition Ordinal code name 1. FMVSS 101 controller and monitor 2. FMVSS 102 transmission gear shift sequence, starter interlock mechanism and transmission brake efficiency 3. FMVSS 103 windscreen glass defrosting and defogging system 4. FMVSS 104 windscreen glass scraping water and washing system 5. FMVSS 105 hydraulic braking system 6. FMVSS 106 brake hose 7. FMVSS 108 lamps, reflectors and ancillary equipment 8. FMVSS 109 new pneumatic tires 9. FMVSS 110 tire and rim selection 10FMVSS 111 rearview mirror

11FMVSS 113 cover lock device 12FMVSS 114 anti-theft device 13FMVSS 116 motor vehicle brake fluid 14FMVSS 117 reconditioning pneumatic tires 15FMVSS 118 power control window system Pneumatic tyres for 16FMVSS 119 vehicles (excluding cars) 17FMVSS 120 motor vehicle (excluding sedan) tires and rim selection 18FMVSS 121 pneumatic braking system 19FMVSS122 motorcycle braking system 20FMVSS 123 motorcycle controller and monitor 21FMVSS 124 accelerator control system 22FMVSS 125 warning device 23FMVSS 126 automotive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 system 24FMVSS 129 new car non-inflatable tires 25FMVSS 131 school bus pedestrian safety device

日本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及技术法规简介

日本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及技术法规简介 一、日本汽车技术法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为确保机动车交通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日本制定了《道路车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控制法》及《能源合理消耗法》等法律要求,以这些法律为依据,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政令、省令、公告、通知,这其中就包括道路车辆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法规及相应的汽车产品试验和认证规程、汽车技术标准和结构标准。 日本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与欧洲联盟和美国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不同,其体系构成比较复杂。日本国土交通省(其全称英文名为: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根据《道路车辆法》的授权,以省令形式发布日本汽车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基本技术法规,内容涉及对机动车辆、摩托车、轻型车辆的安全、排放法规要求。但日本的汽车技术法规,即汽车安全基准(或称之为日本汽车保安基准)中只有基本的法规要求,而技术法规进一步细化的内容,以及如何判定汽车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型式认证试验规程(即:TRIAS),以及与技术法规的实施相配套的管理性规定等则是主管部门中的有关机构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或以各种通知的形式下达全国各地方的下属机构,如各地方运输局、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日本自动车进口协会等,如以“交审”编号的文件表示日本国土交通省自动车交通局审查课发布的文件;以“技企”编号的文件表示日本国土交通省自动车交通局技术企画课发布的文件;以“自环”编号的文件表示日本环境省自动车环境对策课发布的文件。 具体而言,日本汽车法规体系中的技术标准的内容是为恰当和有效地判断汽车是否符合汽车安全基准而制定的详细的条款内容;型式认证试验规程(含补充的试验规程)为进行型式认证审查时所用的试验方法;型式认证审查法规(即:型式认证试验信息)是为了适当而有效地审查汽车产品新型式是否符合汽车安全法规要求而定的详细法规要求。此外日本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中还包括对装置和零部件的型式指定(type designation)技术法规,日本国产车及进口车申请和获取日本汽车型式认证批准的运作程序,以及车辆产品获得型式认证批准后的管理(包括对缺陷与不符的车辆产品的召回)等方面的规定。 日本汽车技术法规独特的体系构成和编排模式,使其很长一段时期内与欧洲联盟和美国共同构成国际典型的汽车技术法规体系,并为少数其它国家在建设其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时所借鉴,如韩国在其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的编排上更多地借鉴了日本汽车技术法规的编排式样,以政府部门法规的形式发布汽车技术法规,但将基本的法规要求和试验规程、试验方法分开

美国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及技术法规介绍

美国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及技术法规介绍2010.10 1.美国汽车产品管理及技术法规基本特点 美国是世界上汽车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号称“汽车轮子上的国家”,多年来一直是全球汽车销量最大的国家,尽管近年来遭遇了经济衰退的影响,但2007年美国的汽车销售量仍达到1645.24万辆;2008年为1349.23万辆;2009年美国汽车销量下滑了21个百分点,跌至近三十年来的最低谷,但仍然过千万辆,达到1040.22万辆。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典型的法制化国家,在对汽车产品和市场准入的管理上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有许多特点,总体而言,美国政府对汽车产品建立了较完善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该制度与世界上其它市场相比,其独特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由汽车生产厂家对其进入市场的产品自行负责,即美国对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实施自我认证的管理模式; 美国政府对进入市场的汽车产品实施严格的后继监督和抽查工作,对不符合美国汽车技术法规或者存在安全、环保缺陷的车辆实施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可以说这是美国汽车市场准入管理最具特色的地方,目前这一管理理念和特点已开始逐渐被其它的市场所借鉴和采用,如欧洲联盟新出台的汽车排放法规(轻型车欧5和欧6排放法规)就借鉴美国的管理模式强化对在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美国联邦政府对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上,平行地分为两部分,汽车安全、节能、防盗方面的管理主要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DOT/NHTSA)负责;汽车环保方面的管理主要由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负责,企业在进入美国市场时,在整个程序上(包括新车的准入和后继的监督管理)须分头对应这两个管理部门; 美国政府对汽车产品的管理有十分详尽而完备的法律为依据,对争端或违规行为常常诉诸法律程序来解决; 美国在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上,除了联邦政府这一级管理外,美国各州政府也涉及管理。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典型的法制化国家之一,联邦政府从维护整个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出发,将汽车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纳入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中,对汽车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专门立法,授权汽车安全、环保和节能的主管部门制定汽车技术法规,并按照汽车技术法规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的管理制度—自我认证和产品召回,实现政府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有效控制。美国联邦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如《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

国内外汽车碰撞标准面面观

国内外汽车碰撞标准面面观 汽车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与乐趣的同时,也因其引起的交通事故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汽车的安全性是汽车厂商、消费者、政府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汽车安全性可以划分为主动安全性和被动安全性。主动安全性是指汽车能够识别潜在的危险,并自动减速,或当突发的因素出现时,能够在驾驶员的操纵下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的性能;被动安全性是指汽车发生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后,能够对车内乘员或行人进行保护,以免发生人员伤害或使人员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交通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表明,以预防事故发生的主动安全性只能够避免5%的交通事故发生。因此,提高汽车被动安全性日趋重要。而汽车碰撞标准则是检验或评价汽车碰撞安全性能的重要依据,它不但对汽车制造商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而且也能够促进汽车被动安全性能的提高。 一、国外汽车碰撞标准技术发展概况 目前,国际上实车碰撞试验法规主要有美国的FMVSS和欧盟的ECE两大体系,其他国家的技术法规大多是参照上述两个法规体系制定的。正面碰撞试验法规为美国的FMVSS208和欧洲的ECE R94,侧面碰撞试验法规为美国的FMVSS 214和欧洲的ECE R95。 美国早在1960年就开始讨论汽车被动安全性能要求,1984年正式颁布FMVSS 208,规定1987年以后生产的车型在前排必须安装安全气囊,安全气囊成了FMVSS 208指定的被动约束系统。1998年的修订案要求在20022005年之间必须安装一种智能化的安全气囊,以保护离位乘员和儿童的安全。1973年,美国有关侧面碰撞乘员保护的法规FMVSS 214颁布实施,当时仅规定了车门静强度试验,对门的力变形特性给予了规定。随后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DOT/NHTSA)对该法规实施后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就单个车的乘员事故死亡率有所减少,但车对车的乘员事故死亡率没有减少。鉴于该现象,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出采用以实车碰撞方式来评价乘员在侧碰撞事故中的伤害程度的试验方法。1990年美国在FMVSS 214车门静强度试验法规中追加了实车碰撞试验方法,并于1993年起分阶段实施,后经多次修改和补充,形成现在的内容。 欧盟于1995年同时颁布正面碰撞试验法规ECE R94和侧面碰撞法规ECE R95,在此之前对正面碰撞已有其他法规。1998年对正面碰撞法规ECE R94进行修订,将碰撞形态由 50km/h带ASD的300斜角碰撞改为56km/h的ODB垂直碰撞,进一步提高碰撞安全性要求。自1996年开始,前排安全气囊已成为轿车标准配置。欧洲提高车辆安全性委员会(EEVC) 1974年提出了侧碰撞试验方法研究,1989年起草了侧碰撞试验草案。随后ECE/W29继续开展该项工作,并于1994年5月正式提出侧碰撞法规ECE R95,并从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日本也已颁布实施正面碰撞的安全基准TRAIS11-4-30,并于1997年进行了强化修正,由开始适用的长头轿车扩大到平头型及多用途轿车和小型、微型货车上;扩大了法规约束车型的范围,强化了安全性能要求。日本在侧碰撞方面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20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相关法规于1998年正式纳入日本保安基准,其内容等同欧洲ECE R95。 二、我国汽车碰撞标准制定情况

美国DOT汽车安全技术法规资料(FMVSS)

DOT认证制度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 美国是世界上法律法规体系最完备的国家之一,政府从维护整个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出发,将汽车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纳入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中,对汽车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专门立法,授权汽车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的主管部门制定汽车技术法规,并按照汽车技术法规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府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方面的有效控制。美国联邦政府根据国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如《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机动运载车法》《机动车情报和成本节约法》《噪声控制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机动车辆防盗法实施令》等为依据,分别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和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并实施有关汽车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方面的汽车法规,以达到政府对汽车产品安全、环保、防盗和节能这几方面有效的控制。本文现专门就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最新发展情况进行介绍。1.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1966年9月,美国颁布实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对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载货车、挂车、大客车、学校客车、摩托车,以及这些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并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简称FMVSS)。任何车辆或装备部件如果与FMVSS不符合,不得为销售的目的而生产,不得销售或引入美国州际商业系统,不得进口。根据目前《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最新修订本的规定,对违反此法要求的制造商或个人,美国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最高可以处以1500万美元罚款的民事处罚,对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机动车或装备安全缺陷隐瞒不报,或制造虚假报告的制造商将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事处罚为15年有期徒刑。 在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的授权下,由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具体负责制定、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它们都被收录在"联邦法规集"(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简称CFR)第49篇第571部分。FMVSS法规目前共计56项,分为5大类: FMVSS100系列----避免车辆交通事故,即汽车主动安全,目前共计26项; FMVSS200系列----发生事故时减少驾驶员及乘员伤害,即汽车被动安全,目前共计23项; FMVSS300系列----防止火灾,5项。 FMVSS400系列---- 1项。 FMVSS500系列---- 1项。 2.与FMVSS配套的管理性汽车技术法规 而美国汽车技术法规只是具有技术内容,如:限值指标、试验方法的技术法规,而不包括管理性的内容。美国运输部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性技术法规,以保证FMVSS的制修订工作和有效的实施。这些法规同样都收录在CFR第49篇中,分别以该篇不同部分的形式出现, 4.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FMCSR 美国运输部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管理局依据《1999年机动运载车安全提高法》(原为《机动运载车法》)制定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Regulations,简称FMCSRs),该法规主要针对运输公司,即车辆的使用者,而非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制定的,适用于在用商用车(包括载货车和大客车),规定了车辆的安全、检查与保养要求,以及有关的安全规划。这些法规同样被收录在美国联邦法规集(CFR)第49篇中。 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对运输公司进行现场审查,以确保车辆符合FMCSRs的要求。

国内外汽车法规概况

国内外汽车法规概况 1、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汽车法规 二次大战后,联合国为扶持欧洲经济恢复,进行欧洲经济的调查研究,向有关各国政府和联合国专门机构提出建议,于1947年3月正式成立了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简称ECE),作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设的五个地区性经济委员会之一。 五十年代,欧洲一些国家就对机动车排放、灯光、制动等方面制定了一些技术法规,但各国规定的检查方法、效果的评定及限值要求不尽相同。法规的不统一妨碍了欧洲各国间的自由贸易和国际间的运输。在国际贸易中道路车辆及其部件、装备的进出口贸易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为了开辟市场、促进工业增长和国际贸易,于1958年签订了“关于采用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和部件互相承认批准的协定书”。据此,缔约国之间开始制定一套统一的机动车法规(ECE法规),对需要认证的机动车及其部件,采用这套法规进行认证,并对各国的认证互相承认。ECE法规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下辖的道路运输委员会车辆结构专家组(WP29)具体负责起草。该专家组下设噪声、乘员保护装置、制动和底盘、污染和能源、车辆状况、灯光技术、客车及一般安全等小组。任何一个缔约国都可以提出制(修)订草案,任何一个缔约国都可以宣布采用或停止采用某一ECE法规。因此,ECE法规在缔约国内是自愿采用的,各国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可全部或部分采用,也可不采用,灵活性比较大。尽管如此,由于ECE法规所具有的极大的国际性,各有关国家不论是缔约国还是非缔约国,只要条件具备,都尽可能采用,以促进国际间技术交流和自由贸易。 ECE汽车法规自从1958年制定以来,经不断修改和补充,至今已形成89项之多的完善体系,对机动车及其部件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统一要求。 2、欧洲经济共同体汽车法规 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简称EEC)是由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组成的一个政治和经济集团,又称“西欧共同市场”或“欧洲共同市场”。欧共体是于1957年3月由法国、原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六国在罗马签订《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亦称罗马条约)之后,于1958年1月正式成立的。1973年1月,英国、爱尔兰、丹麦正式加入,后来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也参加了该组织,致使目前欧共体共有12个成员国。欧共体12国同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

欧美汽车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与技术法规体系分析一套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必须包括3个部分: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完整的技术法规体系和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其中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是汽车产品管理体系的基础,是检测机构对汽车产品进行检验的依据。 汽车技术法规体系构成主要包括两大类:(1)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公告等,(2)依据相关法律制定的涉及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等。目前国际上汽车技术法规主要分三大体系:欧洲体系(EEC/EC指令和UN/ECE法规)、美国体系(FMVSS&EPA)和全球技术法规体系(GTR)。我国现行机动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也是参照UN/ECE法规和欧盟EEC/EC指令建立的。 1 欧美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欧盟和美国都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汽车产品管理体系,并由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1.1 欧洲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欧盟实施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并对生产厂家的生产一致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欧盟对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的整车产品形式批准制度(WVTA)。经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如德国的TUV、荷兰的TNO、法国的UTAC、意大利的CPA等)测试确认产品满足有关的EEC/EC指令要求,并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则批准该型式的产品。由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向生产厂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和标志,又称e标志,并通知其他欧盟成员国。 1.2 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 美国汽车产品管理监督制度,分为安全节能和环保两部分,分别由联邦运输部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DOT/NHTSA)和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实施。 安全技术法规的实施采取制造厂自我认证,政府事后监督抽查的管理制度,制造厂自行进行认证试验,符合联邦汽车法规要求的,在每一辆新车上贴符合法规要求的标签,即可上市销售,不再需要其他任何检验。自我认证试验的频率取决于厂家本身的质量控制水平和产

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

国内外汽车安全法规的现状及趋势(杭州学车网提供)从世界第一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大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随之带来的汽车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能量消耗,特别是汽车的安全问题,已经构成严重的社会公害,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相继对汽车产品进行立法,实施法制化管理,并制定各类汽车技术法规,对汽车安全等技术性能加以控制,从而一定程度地控制了汽车对人类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也在大幅度地增加,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的各项指标均持续增长,交通安全状况日益恶化,自2001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超过10万人,而且还在不断上升,对于影响交通事故的“人、车、路、环境”等因素中,汽车本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完善我国汽车安全性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汽车本身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及减轻事故过程中对乘员及行人的伤害,从而提高交通安全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工作起步于1990s初期,1995年开始逐步实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以ECE/EC体系为参照,包括安全、环保、节能、防盗,其中安全标准按照主动安全、被动安全和一般安全划分,主动安全项目主要涉及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制动、转向、轮胎等。被动安全项目涉及座椅,门锁、安全带、凸出物;车身、碰撞防护以及防火等;一般安全项目涵盖视野、指示器与信号装置、车辆结构与防盗等。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首先从主动安全开始,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经济的发展逐步向一般安全、被动安全扩展,截至到目前批准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标准84项,约80%与ECE法规等效,其中安全标准68项,占强制性标准实施数量的81%。 以下内容来源杭州学车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5367587.html,/ 下面介绍下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情况: 1.主动安全法规 主动安全法规主要包括灯光、制动、转向,目前已批准发布的有25项。我国安全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最先开展的是主动安全,目前己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提高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增加与新技术相关的标准。 1.1灯光标准 汽车灯具包括照明类灯具和信号类灯具(含来回复反射器),是最为重要的汽车主动安全部件,目前汽车灯关强制性标准共有17项,包括两个整车的灯具安装标准GB4785(汽车

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介绍

2010年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目录 CFR第49卷第571部分。目前共计63项。 序号法规名称页码范围 1.FMVSS 101 控制器和显示器 233~243 2.FMVSS 102 变速器换挡杆顺序, 起动机互锁机构和变速器制动效能 243~244 3.FMVSS 103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 244~245 4.FMVSS 104风窗玻璃刮水和洗涤系统 245~247 5.FMVSS 105液压制动系统 247~267 6.FMVSS 106制动软管 267~299 7.FMVSS 108灯具,反射装置和辅助设备 299~480 8.FMVSS 109新的充气轮胎 480~490 9.FMVSS 110轮胎和轮辋选择 490~500 10.FMVSS 111后视镜 501~510 11.FMVSS 113罩盖锁装置 510 12.FMVSS 114防盗装置 510~512 13.FMVSS 116机动车制动液 512~534 14.FMVSS 117翻新充气轮胎 534~535 15.FMVSS 118动力操纵车窗系统 536~541 16.FMVSS 119车辆(不包括轿车)用的充气轮胎 541~546 17.FMVSS 120机动车(不包括轿车)轮胎和轮辋选择 546~552 18.FMVSS 121气压制动系统 552~574 19.FMVSS122 摩托车制动系统 574~581 20.FMVSS 123摩托车的控制器和显示器 582~585 21.FMVSS 124加速器控制系统 586 22.FMVSS 125警告装置 586~591 23.FMVSS 126 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591~602 24.FMVSS 129新的轿车非充气轮胎 602~608 25.FMVSS 131学童客车行人安全装置 609~611 26.FMVSS 135轿车制动系统 611~631 27.FMVSS 138 轮胎气压监控系统 631~636 28.FMVSS 139 轻型车辆新气压轮胎 636~643 29.FMVSS 201乘员在车内碰撞时的防护 643~663 30.FMVSS 202头枕 663~666 31.FMVSS 202a头枕 666~681 32.FMVSS 203驾驶员免受转向控制系统伤害的碰撞保护 681~682 33.FMVSS 204转向控制装置的向后位移 682~683 34.FMVSS 205玻璃材料 683~685 35.FMVSS 205(a) 玻璃材料 68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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