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董仲舒政治思想

浅析董仲舒政治思想
浅析董仲舒政治思想

董仲舒的主要思想及其影响

董仲舒的主要思想及其影响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曾出现了许多耀眼的思 想家,他们适应时代的需要,提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或者具有预见性的主张,而这些主张对当时和以后的中国历史进程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董仲舒主要活动于汉景帝和汉武帝时期,他是汉初杰出的大儒,他治学严谨,学识丰富,为适应汉初政治上加强封建大一统和发展封建经济的需要,他提出了许多对当时的政治经济以及思想上都产生重大影响的主张,而且其中一些思想主张对中国后来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初的社会形势董仲舒生活在西汉前中期,战国后期以风靡之势统一中国的秦王朝经过二世而亡,西汉在农民浪潮以后得以建立,汉代建立以后农民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矛盾作为基本矛盾仍然存在,在汉代封建剥削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汉代的封建剥削主要有:其一是领户制即所谓的封建领主制;其二是豪强地主实行的租佃制。汉承秦制,继续实行奖励军功的食邑制度,这一方面是刘邦为自己夺取天下招揽人才,另一方面是解放奴隶,实行封建制,更好的适应历史的发展要求。此外汉初尤其注重对暴秦短命而亡的总结,对农民起义尤为重视,因此汉初轻徭薄赋,于民生产。除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外,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中央集权和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

矛盾,封建富商和封建政府之间的矛盾,豪强宗族地主和封建官僚地主之间的矛盾,而这三个矛盾整体上还是中央集权政府一方与富商、宗族地主以及地方割据势力一方的矛盾。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汉初社会中超过了封建统治阶级和农民 阶级这两个敌对阶级的矛盾,成为了汉初的主要矛盾。汉初时,由于刚刚结束秦末战争,汉初几位统治者都实行休养生息,轻租薄赋的政策,人民生活得以安定,然而到汉武帝使土地兼并迅速膨胀,对封建政权和封建经济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关系国家生活的盐铁,铸钱很多都未集中在中央,商业经济发展严重影响了封建中央政权的根基。在汉武帝之前,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中始终存在着儒道法的争论,中国从秦代到汉代在政治经济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术的发展也从百家争鸣到一尊法术,再到崇尚黄老无为,再到独尊儒术,这其中董仲舒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秦朝兴于法术而亡于法术,汉承秦制,然而汉初统治者并未完全照搬秦制,而是以道家的无为作为指导思想,这是当时的学术发展、形势的需要以及统治者选择的结果,实行黄老学说,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史称“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仟佰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而到汉武帝时,为了进一步巩固封建中央集权,发展生产,支持对匈作战,急需加强中央对思想的统一,董

电大中外政治思想史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浅议董仲舒思想及影响 作者:杨财云 学校:中央电大焉耆分校 专业:行政管理 年级: 2015级行政管理(本科) 学号: 指导教师:付博 2015 年 12 月 浅议董仲舒思想及影响 摘要:董仲舒儒是汉代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思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产生深远的影响,他用“天人三策”的思想,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并以“天人感应”作为理论依据,这样使儒学融合了阴阳、五行及道家思想,从而锻造了儒学的兼容性和应变能力,使得儒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他的思想也对儒学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也肯定了他在西汉思想史上的意义。 关键词: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罢黜百家,董仲舒

董仲舒是历史上有名的思想家,他的儒学思想和独尊儒术的建议,对儒学的历史性转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古至今,人们对董仲舒的评价不一,到底他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我们不能从单方面来评价,要用辩证的方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的功与过。一、罢黜百家和独尊儒术 针对中央集权的需要,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在众多对策中,董仲舒的的对策很受汉武帝的欣赏,这就是汉学史上着名的“天人三策”。董仲舒在对策中说“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禁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而国破亡矣”。又说“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董仲舒建议武帝要实行“更化”,就是肯定“有为”.否定“无为”,同时也就是改变主导思想路线,改变治国主张。在最后一次“对策”中明确建议实行“大一统”的政策。董仲舒的这些建议都被汉武帝采纳了,班固评述此问题时说“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这可以说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是接受董伸舒的“对策”而实行的。董仲舒的这个建议影响了中国自西汉中期以后思想发展的大方向、大格局。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 自从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后,就形成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统治思想。在这两千多年里,儒学理论虽说有多次变化,但总的儒学精神一直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得到延续,应该说董仲舒的思想起了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同时,中国文化在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也发生了变化,并形成了新的格局。董仲舒就在这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吸收了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思想来发展儒家,成为后来的容纳百家汉儒。使儒学从先秦孔孟的一元性的“纯儒”向多元性的“汉儒”发展,莫定了的儒学“独尊”的地位,同时也实现了儒家提倡的“学而优则仕”的局面。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举任贤才、广纳儒生。在汉朝初立时,陆贾就经常提出:治天下还需读书人,其中就包含了儒生。但是刘邦并没有采纳。发展到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改革任选吏制的措施。其一,

秦汉之际法律思想的变化及法律和法家的儒化

秦汉之际法律思想的变化及法律和法家的儒化 在我国历史上,秦汉之际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时期。经过长期兼并战争而统一全国的秦王朝,仅存在十三年便被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所推翻,接踵而来的是长达二百余年的西汉王朝。汉初统治集团承袭和发展了秦王朝确立的基本制度,又吸取了秦亡的教训,在指导思想、统治政策上作了显著的变更,从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曾出现所谓“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从法律思想史角度看,秦始皇坚决推行法家政治,汉初提倡黄老的“无为”政治,这不仅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而且为后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我们知道,从秦始皇的禁绝私学、崇尚法家到汉武帝的罢黝百家,独尊儒术,中间有一个过穆,而汉初黄老思想,正是这一过程的主要环节。汉武帝以后的官方儒学,亦非孔丘创立的儒学原貌,而是以儒为主,兼取法、道、阴阳谬纬各家主张的杂烩,汉初黄老思想,也是这种儒、法、道合流的重要阶段。所以,探索秦汉之际法律思想的变化,不仅有助于研究秦和汉初统治集团法律思想的异同,而且有助于了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的历史渊源。 在中国哲学史上从子学时代到经学时代过渡期间,[1]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义决狱潮流在把礼与法这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的同时也把儒法这两个虽有师承渊源却又近乎势不两立的学派联系在一起。无论是“焚书坑儒” 还是“独尊儒术”均未使儒法两家真正不共戴天,而终于握手言和,这既是因为原本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因为彼此需要互补,共同完成治国平天下的大业。于是,为了永结同心,儒家传人一改先秦儒家的君臣关系相对论,由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等人继承了法家的君臣关系绝对论,以便使儒术能为“马上得天下”(汉高祖语)的霸主采纳,同时,汉儒把律学作为家学发扬光大,既使法家系统的法律得以实现儒家化的改造,又象梁治平所说的那样,使古代法的伦理结构得以重建。[2]可以说,汉儒既是儒家的传人,也是法家的传人。 本文拟讨论陈寅恪率先提出的“法律儒家化”、余英时提出的“儒学法家化”以及梁治平提出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进而发表本人对相关问题以及“德治”与“法治”的浅见。 一、关于“法律儒家化” 法律儒家化一说从陈寅恪开始,瞿同祖对这一命题进行了详尽的发挥。陈先生在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指出,“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造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统不祧之正统。”[3]不过,陈先生讲的儒家化是从晋而非从汉开始的。瞿同祖的主张大体相同,但他认为汉代已有端倪:“儒家化汉代已开其端……” “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完成于北魏、北齐,经历了三个半世纪,隋唐集其大成。”[4]他又说,“中国法律之儒家化经魏、晋南北朝已大体完成,不待隋唐始然。”[5]美国学者布迪与莫里斯在其合著的《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中也附和法律儒家化的观点,他们指出,虽然法家思想中可能有一些内容为中国法律所保留,但在整个帝国时代,真正体现法律特点的是法律的儒家化。 [6] 关于汉律儒家化的原因,瞿同祖认为,在秦汉时代,中国法律是法家化的。在汉朝,法律本身是法家化的,因为法律不能被随意变化,从而采用了以经义决狱的方法。梁治平却认为,董仲舒的引经断狱往往不是因为当时缺少可资援用的法律规范,而是另有缘故。这缘故或者是法律秩序道德的不利,或者是人们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未能把握儒家的纯正精神,却很难归结为当时的法律是非儒学的乃至反儒学的。董仲舒援引经义都只是辨明事实,而不曾以经义否定成法。[7] 台湾学者徐道邻认为汉代引经决狱有三个原因,一、律令发展太快,人们来不及深入理解;二、汉王朝崇尚儒家经术,而儒家认为经书的权威高于法令;三、秦汉之际,儒家学者本来就很多。[8] 另外,汉代的大儒都写法律章句。儒家一直是法律的反对者,他们为什么对写法律章句感兴趣呢?这是大可寻味的。这是他们以此对法律的适用施加影响,用儒家的思想观点左右法律的实施的积极方式。[9]梁治平认为,古代的律学,不论所采取的形式为“大义微言”,为“章句训诂”,或者为“疏议”,为“讲义”,其要旨在于发掘律文的道德意蕴,其结果,一方面是保证更且深化了法律的道德化,另一方面是强化了古代法律

董仲舒 儒家传统五行的思想

董仲舒儒家传统五行的思想 董仲舒“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董仲舒继承了《公羊传》中的灾异说。他应汉武帝之对策云:“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 董仲舒借时学(阴阳五行学)发挥或者说发展《春秋》天人感应思想,其说固然奇伟怪谲,难以思议,但决非无中生有,而是本于《春秋》穷天人之变的精神。 董仲舒继承了儒家传统中《洪范》讲五行的思想,并发扬光大之,建立了一套囊括天人的宇宙学说。董仲舒认为,宇宙由木、火、土、金、水五种不同的属性组成。此五种不同的属性相生相胜,构成一合理的宇宙关系。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反过来看则是火胜木,土胜火,金胜土,水胜金,金胜木。五行相生是一种生成关系,五行相胜是一种变救关系。宇宙按照这种五行相生相胜的关系生成变化,因而成为一可理解的合理的宇宙。如木性主生故为春,火性主长故为夏,土性主养故为季夏,金性主收故为秋,水性主藏故为冬。用五行来解释天时,天时即合乎理性可被理解。在董子看来,不仅天时依五行构成,人事也依五行构成。如木为春生之性宜以农为本劝农事无夺农时,火为夏长之性宜选贤举能赏有功封有德,土为养成之性宜循宫室之制谨夫妇之别,金为秋收拢宜刑有罪伐无道安集天下,水为冬藏之性宜敬四时之祭与谛袷昭穆之序。如此,依五行解人事,人事亦合理而可理解。按照董子的宇宙构成说,宇宙依五行被合理地安排,日月星辰、春夏秋冬、山河大地、鱼虫鸟兽皆依五行之性合理地运行生成,故人世间与自然界不应有灾异存在,因人世间之灾与自然界之异 均是不依五行之性合理地生成运行所致。但是,从现实上来看,合理地构成宇宙的五行关系往往会被打破,即五行相生相胜的合理宇宙会因为五行失序处于一种不合理的荒谬状态,这样,日月星辰、春夏秋冬的运行就会失序,山河大地、鱼虫鸟兽的生成就会变态,即就会出现灾异现象。也就是说,灾异是破坏了建立在五行之上的合理的宇宙关系所致。故董子在《春秋繁露·治乱五行》一章专门论述了灾异产生的原因是破坏了合理的五行关系。董子曰: “火干木,蛮虫早出,雷早行;土干木,胎夭卵毈,鸟虫多伤;金干木,有兵;水干木,春下霜。土干火,则多雷;金干火,革木夷;水干火,夏雹;木干火,则地动。金干土,则伤五谷,有殃;水干土,夏寒雨霜;木干土,倮虫不为;火干土,则大旱。水干金,则鱼不为;木干金,则草木再生;火干金,则草木秋荣;土干金,五谷不成。木干水,冬蛰不藏;土干水,则虫蛰冬出;火干水,则星坠;金干水,则冬大寒。” 董子虽然用五行学说说明了灾异产生的原因,但要说明天人感应还不够,还必须进一步 说明为什么人的行为会破坏五行(天)的秩序而导致灾异。鉴于此,董仲舒再进一步从阴阳

浅议董仲舒思想及影响1

浅议董仲舒思想及影响 摘要:董仲舒儒是汉代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思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产生 深远的影响,他用“天人三策”的思想,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并以“天人感应”作为理论依据,这样使儒学融合了阴阳、五行及道家思想,从而锻造了儒学的兼容性和应变能力,使得儒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他的思想也对儒学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也肯定了他在西汉思想史上的意义。 关键词: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罢黜百家,董仲舒 董仲舒是历史上有名的思想家,他的儒学思想和独尊儒术的建议,对儒学的历史性转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古至今,人们对董仲舒的评价不一,到底他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我们不能从单方面来评价,要用辩证的方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的功与过。 一、罢黜百家和独尊儒术 针对中央集权的需要,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在众多对策中,董仲舒的的对策很受汉武帝的欣赏,这就是汉学史上著名的“天人三策”。董仲舒在对策中说“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禁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而国破亡矣”。又说“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董仲舒建议武帝要实行“更化”,就是肯定“有为”.否定“无为”,同时也就是改变主导思想路线,改变治国主张。在最后一次“对策”中明确建议实行“大一统”的政策。董仲舒的这些建议都被汉武帝采纳了,班固评述此问题时说“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这可以说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是接受董伸舒的“对策”而实行的。董仲舒的

论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论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儒学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开始成为官方哲学,并延续至今。其教育思想和“大一统”、“天人感应”理论,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提供了统治的理论基础。时至今日,仍有学者在研究他的思想体系及故里等方面的文化,他的著作汇集于《春秋繁露》一书。卢梭在这场思想革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董仲舒是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和政治活动影响了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本文将结合他所处的社会时代背景和他个人的思想历程论述他对中国的政治与思想史的发展作用。 一。董仲舒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 1,社会经济背景 董仲舒是汉朝武帝时代人士,当时的中国经历了汉初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得以摆脱秦末的凋敝状况,社会经济开始出现巨大好转。这时人口开始增殖到历史的最高限,货币开始大量流通,国内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货币定价的市场,以此汉武帝任用桑弘羊改革汉朝的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而当时,国内政局却是封国格局,统一的货币与定价市场很难形成,这使得汉朝的最高统治者不得不思考如何建立统一的大市场为经济的发展做出准备。 2,社会政治背景 汉武帝时正是七王之乱平定之后,由于贵族制度的残留,汉朝实行的仍是封国制度与郡县制度的结合体,这对秦朝的郡县制度无疑是一种退步,而直接危及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统治地位。因此汉武帝开始以“推恩令”的方式来间接推行郡县制度以保证汉武帝对国内的政治专制和对匈奴作战时政治动员的有效实施。 3,思想文化背景 汉朝初年,汉朝最高统治者实行黄老之学,而九流十家在当时并未断绝,春秋战国时代所形成的“百家争鸣”的思想状况得以保持。这些多不利于国内思想的统一,更不利于汉武帝实行最高的君主专制,因此,富有雄心的汉武帝开始寻找一个能够统一全国的思想体系来保证自己政治合法性的确立。只有有这样的思想体系才能保证汉武帝自己既不被皇姓成员篡夺又不被人民造反。 董仲舒上承孔子,下启朱熹,对儒学的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董仲舒继承、吸纳、融合了先秦儒家、墨家、法家和阴阳家等诸多学派思想,把各家各派中有利于统一集权、尊君爱民、安定社会的主张,以及关于社会发展变化的思想,根据时代的需要、君臣士民的希望,作了全面的批判和总结,从而形成了他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顺应了春秋战国以后百家思想的“合流”趋向,是学术思潮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兼收并蓄和“与时俱进”的产物 二、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关于董仲舒大一统思想 应其时代需要而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内涵。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董仲舒建议统一学术,统一思想,直截了当地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思想,为维护封建统治帝王的绝对统治服务。它对进一步巩固汉武政权乃至维护整个封建社会的统一和稳定,防止封建割据,发挥了至关生要的作用。 2、以教化为大务、刑罚为辅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董仲舒,我国历史上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经文经学大师。同时也是一位教育学家和儒学大师,有“汉代孔子”之称。 汉武帝汉光元年,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这本书中,提出了三大文教政策,分别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兴教化,正万民”,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一建议也最终被汉武帝所采纳,成就了儒学的历史又一鼎盛时期。三大文教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法纪的大一统,必须首先统一思想。他是依据《春秋》“大一统”的思想来阐发了这一见解的,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而当时的弊政恰恰是思想不统一,即所谓“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于是,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实现思想的统一,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绝其道并不一定要取缔各种学术,而是不给它们以发展的条件。通过大力尊崇儒学,给予培养和作官的前途,自然成为大多数士人的追求方向,其他学派也就难以与之“并进”了。 2.兴学校以养士,行教化美习俗。

与独尊儒术相联系,董仲舒提出要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他认为“不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而兴学校的重点是办好中央的大学,大学是“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他还对如何办好大学提出意见,要求“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并加强考核选拔,“数考问以尽其材。”在办好太学的同时,地方教化也很重要。老百姓总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如果没有堤防,就难免造成灾患,教化就能起到堤防的作用。因此他建议“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目标。就是说,通过地方办学,来推广社会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对于稳定统治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 3.重选举以选用贤才。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是同“任子”制、“纳资”捐官和累日取贵、积久致官的做法分不开的。他建议选举贤良,“量材而授官”。董仲舒的建议直接推动了汉代察举制的创立。 从教育家的角度来看,董仲舒调和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认为“天”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人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教育就是使其善。

论儒家的法律化与法学的儒家化

论儒家的法律化与法学的儒家化(注解版) 张守东 在中国哲学史上从子学时代到经学时代过渡期间,[1]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义决狱潮流在把礼与法这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的同时也把儒法这两个虽有师 承渊源却又近乎势不两立的学派联系在一起。无论是“焚书坑儒”还是“独尊儒术”均未使儒法两家真正不共戴天,而终于握手言和,这既是因为原本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因为彼此需要互补,共同完成治国平天下的大业。于是,为了永结同心,儒家传人一改先秦儒家的君臣关系相对论,由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等人继承了法家的君臣关系绝对论,以便使儒术能为“马上得天下”(汉高祖语)的霸主采纳,同时,汉儒把律学作为家学发扬光大,既使法家系统的法律得以实现儒家化的改造,又象梁治平所说的那样,使古代法的伦理结构得以重建。[2]可以说,汉儒既是儒家的传人,也是法家的传人。 本文拟讨论陈寅恪率先提出的“法律儒家化”、余英时提出的“儒学法家化”以及梁治平提出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进而发表本人对相关问题以及“德治”与“法治”的浅见。 一、关于“法律儒家化” 法律儒家化一说从陈寅恪开始,瞿同祖对这一命题进行了详尽的发挥。陈先生在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指出,“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造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统不祧之正统。”[3]不过,陈先生讲的儒家化是从晋而非从汉开始的。瞿同祖的主张大体相同,但他认为汉代已有端倪:“儒家化汉代已开其端……”“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完成于北魏、北齐,经历了三个半世纪,隋唐集其大成。”[4]他又说,“中国法律之儒家化经魏、晋南北朝已大体完成,不待隋唐始然。”[5]美国学者布迪与莫里斯在其合著的《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中也附和法律儒家化的观点,他们指出,虽然法家思想中可能有一些内容为中国法律所保留,但在整个帝国时代,真正体现法律特点的是法律的儒家化。[6]关于汉律儒家化的原因,瞿同祖认为,在秦汉时代,中国法律是法家化的。在汉朝,法律本身是法家化的,因为法律不能被随意变化,从而采用了以经义决狱的方法。梁治平却认为,董仲舒的引经断狱往往不是因为当时缺少可资援用的法律规范,而是另有缘故。这缘故或者是法律秩序道德的不利,或者是人们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未能把握儒家的纯正精神,却很难归结为当时的法律是非儒学的乃至反儒学的。董仲舒援引经义都只是辨明事实,而不曾以经义否定成法。[7]台湾学者徐道邻认为汉代引经决狱有三个原因,一、律令发展太快,人们来不及深入理解;二、汉王朝崇尚儒家经术,而儒家认为经书的权威高于法令;三、秦汉之际,儒家学者本来就很多。[8] 另外,汉代的大儒都写法律章句。儒家一直是法律的反对者,他们为什么对写法律章句感兴趣呢?这是大可寻味的。这是他们以此对法律的适用施加影响,用儒家的思想观点左右法律的实施的积极方式。[9]梁治平认为,古代的律学,不论所采取的形式为“大义微言”,为“章句训诂”,或者为“疏议”,为“讲义”,

董仲舒新儒学思想的评价

评述董仲舒思想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中国儒学发展史和中国思想史上继孔子之后又一个里程碑似的人物。董仲舒经过周密的思考与组织,以儒学为本,综合各家,最终形成一种以公羊学为骨干,以天人感应为基础,整合阴阳、黄老、法、诸家的思想体系,从而完成了汉代新儒学。 从董仲舒所处时代入手,以当时社会矛盾和任务、自然科学状况、秦汉...相关答案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的著作后来大都汇集在《春秋繁露》一书中。 董仲舒的哲学基础是“天人感应”学说。他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不仅创造了万物,也创造了人。因此,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和人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人与天是相合的。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继承了思孟学派和阴阳家邹衍的学说,而且将它发展得十分精致。 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家庭关系上,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这一层层的统治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正是把一切都秩序化、合理化,正是为汉皇朝统治者巩固其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服务的。 董仲舒利用阴阳五行学说来体现天的意志,用阴阳的流转,与四时相配合,推论出东南西北中的方位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关系。而且突出土居中央,为五行之主的地位,认为五行是天道的表现,并进而把这种阳尊阴卑的理论用于社会,从此而推论出“三纲五常”的道德哲学。这里所说的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五常为董仲舒提倡之后,成为我国古代维护历代封建皇朝统治的工具。 他认为“道”是源出于天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即是说“三纲五常”、“大一统”等维护统治秩序的“道”是永远不变的。那么,如何解释皇位的更换和改朝换代呢?为此,他提出了“谴告”与“改制”之说。他认为统治者为政有过失,天就出现灾害,以表示谴责与警告。如果还不知悔改,就出现怪异来惊骇。若是还不知畏惧,于是大祸就临头了。 他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受命于天,而认识的目的是了解天意。通过内省的途径就能判断是非,达到“知天”的目的。另外还必须通过对阴阳五行的观察,才能达到对天意、天道的了解。正是按照“尽心”、“知性”、“知天”的模式,达到“天人合一”。他还认为通过祭祀能与神相沟通,使之能看见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东西,这样就能知道天命鬼神了。这种认识论达到了神秘的程度。 在人性论上,董仲舒异于孟子的性善论,也不同于荀子的性恶论,而是主张性三品说。他认为性是由天决定的,性是天生的质朴,虽可以为善,但并非就是善,只有“待外教然后能善”,即人性善是通过教育的结果。君王要顺天之意来完成对人民的教化。他着重教化,并提出“防欲”,比先秦思想家只讲“节欲”、“寡欲”更为深刻。 董仲舒的思想,是西汉皇朝总结历史经验,经历了几十年的选择而定下来的官方哲学,对巩固其统治秩序与维护大一统的局面起了积极的作用。董仲舒不仅是正宗神学的奠基者,又是著名的经学家。他是一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思想家,为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提供了如何进行统治的理论基础。

论董仲舒“大一统”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及历史意义

论董仲舒“大一统”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及历史意义 [摘要]董仲舒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他的“大一统”思想是在汉初社会危机加重、阶级矛盾尖锐的历史背景下,为迎合汉武帝统治时期的政治和缓解社会矛盾的需要而形成的。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对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和社会新秩序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同时,对中华民族大一统观念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奠基作用。 [关键词]董仲舒;大一统;社会背景;历史意义 董仲舒是我国汉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在政治方面,他主张“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学说,在思想方面,他提出了“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思想,他的“大一统”思想,后来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大一统”思想的内涵 “大一统”的概念是《公羊传》首次提出的。《春秋经》开篇首句记载:“鲁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阐发:“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谒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大”即以何为重,以何为大义,引申为重视、尊重。“一”指统一、合一,指万物的根本。“统”即纲纪意。“一统”指天下诸侯皆统系与周天子。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以统一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已受之于天也。王者受命而王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谓之王正月也。”后经进一步发挥,董仲舒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1]这样“大一统”思想不仅有了与生俱来的合理性,而且还为广大人民所接受,开始作为统治手段和主流思想登上了历史舞台。 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政治方面,他主张建立和巩固以封建君主制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在董仲舒看来,君主是上天之子,代表天的意志统治人民,臣民服从君主就是服从上天,而君也要服从天的意志,否则天就会以阴阳灾异来进行惩罚,要求君主“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一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2]。为了强化政治,董仲舒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提倡选举任贤,反对世卿认亲,对官吏必须进行考核,实行定时定员举荐制度;主张兴太学、以德仁教化百姓;限民名田、抑制土地兼并,反对政府垄断盐铁,使盐铁归于民营,薄赋敛、省徭役,禁止官僚经营工商业,保护百姓利益,保障农民基本需要,主张德主刑辅。 在思想方面,董仲舒在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他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3]这种思想是以教育的方法为主,使各家各派在孔子和《春秋》的名义下统一起来,成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理论基础,共同为地主阶级专政服务。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用“大一统”思想解决了当时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和国家面临的危机。 董仲舒的政治大一统和思想大一统相辅相成,政治大一统是董仲舒大一统论的目的所在,而思想大一统则是实现政治大一统的重要手段,它们共同构成了维护君权至高无上的封建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的规范。 二、“大一统”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 汉初,以“清静无为”思想为统治思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出现了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景象,但新的社会矛盾开始威胁中央集权和社会安定。在政治方面,刘邦时期的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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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董仲舒的儒学思想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是中国儒学发展史和中国思想史上继孔子之后又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史载他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年不窥园” ,是当时颇有影响的教育家。董仲舒在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为汉武帝所采纳。他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宗教天道观、阴阳、五行学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等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学思想体系。 公元前140 年汉武帝即位以后,西汉王朝达到了空前繁荣的阶段。边境安全问题、地方割据势力等问题依然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 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是汉武帝当政时的重要任务之一,汉武帝需要在思想意识形态上寻求提高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理论依据。而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 的神学目的论,正是把一切都秩序化、合理化,正是为汉皇朝统治者巩固其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服务的。 董仲舒的政治儒学的理论建构与贡献可概括为:一个基础、一个实质、四项精要、四大特点。以《公羊春秋》为基础,推崇大一统的王道政治主张,主要宣扬“大一统” ,“天人感应”,“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君权神授” ,“三纲五常” ,“以德治国”等思想主张。 ①针对中央集权需要,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董仲舒认为朝代的更替不是依循五德运行的顺序,而是依循“三统” ,即黑统、白统、赤统的顺序。他在《三代改制质文》中说:每个朝代都依循一统,每统又各有其为政的系统。 《春秋》本是鲁国的史书。按董仲舒一派的说法,《春秋》乃是孔子的一部重要著作,在其中,孔子树立了他的道统的统治。孔子代表了黑统,并创建了黑统的各项制度。董仲舒对《春秋》的解释十分著名,他的各项学说都可以从《春秋》中找到根据,换句话说,他的理论权威来自《春秋》,这是他把自己的著作称为《春秋繁露》的缘故。 ②针对加强君权需要,提出“君权神授”的政治思想和相应的儒家道德观点。在过去,所有的君王都是从祖先承受君位,甚至秦始皇也不例外。只是到了汉朝,情况不同了。汉高祖刘邦,出身布衣,而君临天下。这需要某种理论的支撑,董仲舒正是提供了这种理论的支撑。王者受命于天,并不是一个新理论。 ③针对土地兼并现实,进一步发挥儒家的仁政思想,主张限田、薄敛、省役。这在当时对减轻国家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节约民力,保证农时,使土地和劳动力有比较稳定的结合,以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巩固大一统的封建国家,有进步意义。 ④针对为人处世标准,提出“三纲五常” ,提倡孝道。董仲舒利用阴阳五行学说来体现天的意志,用阴阳的流转,与四时相配合,推论出东南西北中的方位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关系。而且突出土居中央,为五行之主的地位,认为五行是天道的表现,并进而把这种阳尊阴卑的理论用于社会,从此而推论出“三纲五常”的道德哲学。这里所说的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五常为董仲舒提倡之后,成为我国古代维护历代封建皇朝统治的工具。 董仲舒的哲学基础是“天人感应”学说。他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不仅创造了万物,也创造了人。因此,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和人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 。人与天是相合的。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继承了思孟学派和阴阳家邹衍的学说,而且将它发展得十分精致。 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家庭关系上,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这一层层的统治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正是把一切都秩序化、合理化,正是为汉皇朝统治者巩固其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服务的。 他认为“道”是源出于天的,“天不变,道亦不变” 。即是说“三纲五常” 、“大一统”等维护 统治秩序的“道”是永远不变的。那么,如何解释皇位的更换和改朝换代呢?为此,他提出了“谴告” 与“改制” 之说。他认为统治者为政有过失,天就出现灾害,以表示谴责与警告。如果还不知悔改,就出现怪异来惊骇。若是还不知畏惧,于是大祸就临头了。他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受命于天,而认识的目的是了解天意。通过内省的途径就能判断是非,达到“知天”的目的。另外还必须通过对阴阳五行的观察,才能达到对天意、天道的了解。正是按照“尽心” 、“知性”、“知天”的模式,达到“天人合一” 。他还认为通过祭祀能与神相沟通,使之能看见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东西,这样就能知道天命鬼神了。这种认识论达到了秘的程度。 董仲舒的思想,是西汉皇朝总结历史经验,经历了几十年的选择而定下来的官方哲学,对巩固其统治秩序与维护大一统的局面起了积极的作用。董仲舒不仅是正宗神学的奠基者,又是著名的经学家。他是一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思想家,为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提供了如何进行统治的理论基础。 董仲舒第一次将儒家思想成功地运用于中国的政治实践,推动汉王朝建立了"大一统"的基本政治格局和礼乐行政制度,影响中国政治文明近两千年。 (一)为汉初的政治、社会新秩序提供了新的理论根据,成功地解决了时代面临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维护了封建政权统一和稳固,保障了国家长治久安。 董仲舒把源於阴阳、五行家的形上学根据与儒家的天命、天道结合起来,以"天人感应" 说确立" 君权天授" 、" 君权神圣"观,为王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哲学上和神学上的有力论证。同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对汉代的影响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对汉代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2-04-30 发布: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800132.html, 摘要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建立了天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既肯定了天在宇宙间的主导地位,具有监督人的权威,又强调人的主观自觉,具有感动天的主观能动性。天人感应论实际上就是国家和老百姓的双向互动关系。 中国论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800132.html,/2/view-1644716.htm 关键词天人感应汉代封建统治 作者简介:王丽娜,西南民族大学2009级法学理论专业。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003-02 一、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由三个方面的要点构成:第一是天人相类和人副天数。他证明天与人是同一类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人是天生的,自然人就应该像天,如同儿子像父亲那样。因此,他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为人者,天也。”(人与天一一相应,人有小骨节三百六十六块,天一年有三百六十六日。人有大骨节十二块,与一年十二个月相应,人体内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季。没有数的,按类也相应,人有喜怒哀乐,天有冬夏寒暑。总之,“人副天数”,“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同类相适应,因此就可以说天与人是可以相互感应的。第二是阴阳五行说。他采取把自然拟人化的主观类比手法,通过歪曲阴阳五行学说,以论证天的神秘性。他宣扬由天而生阴阳,由阴阳而分成五行,由于五行相生相胜,而有四时四方,由此而产生万物。阴是天的刑罚的表现,阳是天的恩德的表现。五行相生体现了天的恩德,五行相胜体现了天的刑罚。天通过阴阳五行的变化而产生和指导万物和人类,因而阴阳五行都是天意的表现。由此,董仲舒把自然界的日月星辰的运行,春夏秋冬的更替,也都说成是天志或天意的表现。他把季节进入春天后草木竞相生长说成是天的仁、德、爱、好的意志;把进入冬天后草木枯萎,说成是天的刑、杀、哀、恶的意志。总之,草木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凋零,都是天的仁德、刑杀的表现。此外,董仲舒还宣扬天是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他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第三是祥瑞说和谴告说。这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核心部分。天是不可能直接站出来说话的,但天人相类,阴阳应象,所以天对人事的意见可以通过自然想象表现出来。他告诫君主:“亦欲其省天谴而畏天威,内动于心志,外见于事情,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他借“天谴”劝君主“明善心”,在神秘主义外壳里包裹着“修身”“正己”的儒家伦理性。 二、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产生背景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为什么不迟不早在西汉中期应运而生呢?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决定的。因为经过西汉前期的经济恢复,封建经济空前发展,还有,这时异姓和同姓诸侯地方割据势力,已经基本削平,这就给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封建的中央集权,提供了经济的和政治的客观条件。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的大量集中,贫富两极分化,又出现了:“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盗,骄则为暴”的现象,使统治者面临“土崩”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统治者迫切需要一种理论,论证他们的统治的“合理性”。在这样的形势面前,作为地主阶级政治代表的董仲舒,为了维护中央集权,必须把“天”神请出来,用它来论证整个封建制度,都是由“天”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的,是天神意志的体现。也就是把整个封建统治,都置于天神的保护伞下,不许任何人侵犯,否则,就会受到天神的严厉惩罚。同时他为了使自己的说法更有说服力,把“王”字分解,说三横从上至下分别是代表天地人,一竖就是通过王把三者沟通起来,因此王是天派来的。人要是违背王的旨意,就要遭天灾…… 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对汉代统治的影响作用

儒学大师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儒学大师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教育技术学院0610220028 李璐董仲舒,我国历史上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同时也是一位教育学家和儒学大师,有“汉代孔子”之称。 董仲舒一生经历了文景之治,汉武盛世这西汉王朝的极盛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国力空前强盛,人民安居乐业。在思想文化方面,汉初社会也是宽舒自如的。孝惠帝除“挟书之律”,置写书之官;武帝时又广开献书之路。很多因秦始皇焚书坑儒而秘藏起来的儒家典籍,纷纷再现于人间;很多退避于草野的儒学之士,也渐渐走出了山林。董仲舒的老家——广川,东南两面,邻近齐鲁,北靠燕代,西界三晋。自古齐鲁多儒生,燕代出方士,三晋产法家,仲舒自幼便在多种文化熏陶中成长,这对他以后的思想体系的形成也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在当时儒学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寂寥而又刚开始兴起的时刻,不少人的想法和观点还是相当浅薄的,与他们相比,董仲舒真是鹤立鸡群,形若天渊,“通才”“鸿儒”这些比喻一点也不过分。可以想象当时他的声誉之高,气派之盛! 汉武帝汉光元年,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这本书中,提出了三大文教政策,分别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兴教化,正万民”,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一建议也最终被汉武帝所采纳,成就了儒学的历史又一鼎盛时期。三大文教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法纪的大一统,必须首先统一思想。他是依据《春秋》“大一统” 的思想来阐发了这一见解的,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而当时的弊政恰恰是思想不统一,即所谓“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于是,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实现思想的统一,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绝其道并不一定要取缔各种学术,而是不给它们以发展的条件。通过大力尊崇儒学,给予培养和作官的前途,自然成为大多数士人的追求方向,其他学派也就难以与之“并进”了。 2,兴学校以养士,行教化美习俗。 与独尊儒术相联系,董仲舒提出要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他认为“不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而兴学校的重点是办好中央的大学,大学是“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他还对如何办好大学提出意见,要求“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并加强考核选拔,“数考问以尽其材。”在办好太学的同时,地方教化也很重要。老百姓总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如果没有堤防,就难免造成灾患,教化就能起到堤防的作用。因此他建议“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目标。就是说,通过地方办学,来推广社会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对于稳定统治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 3、重选举以选用贤才。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是同“任子”制、“纳资”捐官和累日取贵、积久致官的做法分不开的。他建议选举贤良,“量材而授官”。董仲舒的建议直接推动了汉代察举制的创立。 董仲舒的上述建议,适应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需要,被汉武帝采纳,不仅促进了汉代思想的统一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而且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和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单的介绍了他的生平和主要的学术思想以后,我想主要从教育家的角度来探讨董仲舒

为什么董仲舒是儒家思想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的代表人物

为什么董仲舒是 儒家思想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的代表人物 关键词:董仲舒儒家思想天人感应大一统 内容摘要:董仲舒是儒家思想的里程碑式的人物。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思想的主要特色,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引入阴阳五行理论,建成新的思想体系。他的思想以“屈民伸君,屈君伸天”为核心,逐步发展和丰富了儒家的思想,使其更加适应封建统治者利益的要求。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基础。儒学在发展中适应了时代的需要,而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干在汉代乃至两千多年的古代社会中起到了主导地位,他使儒学由诸子成为独尊,由一家汇聚百家,起到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 董仲舒在这一时期对儒家思想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在发展中适应了时代的需要,而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主干在汉代乃至两千多年的古代社会中起到了主导地位,他使儒学由诸子成为独尊,由一家汇聚百家,起到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从而使儒家思想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 一、董仲舒思想提出背景: 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更与汉武帝的好大喜功相抵触;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现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统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数变,百家无所适从。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①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很受武帝赏识,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 二、董仲舒思想在儒家思想中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董仲舒政治思想在儒家政治思想的发展地位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儒家思想的发展:董仲舒吸收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的思想,并吸收了秦汉之际政治变化的经验。 在坚持先秦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同时丰富发展了儒家思想,使之变成了新儒家思想,使儒家思想神秘化、世俗化。 (2)读儒家思想学术地位的变化:董仲舒之前儒家思想只是诸子思想之一,是一个普通的思想学术派别。通过董仲舒的发展和丰富,之后变为官方的、国家的政治思想,具有了独尊的地位。由一个普通学术思想变成了经学,具有一些宗教色彩,使儒教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二)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和作用: 董仲舒思想符合政治家的政治斗争需要,由权势推动,形成一种思潮;它适应一定的社会条件,这种思想就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为这一思想反映了社会普遍规律。董仲舒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观念关系密切。他的思想在封建社会曾经起到推进历史进程的作用。他的学说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确立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并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极其久远深邃的影响。 (1)董仲舒思想使封建统治神秘化、神圣化,特别是他的天人感应学说。董仲舒说:“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天之副在乎人。”②基于天人感应学说,“天”在创造世界的人与物之后,还派出了自己的代理人来经营和管理这个世界。王者“受命于天,天意之所予也”③通过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使封建统治者的地位合理化。 (2)大一统思想:对于实现祖国统一,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大一统思想是董仲舒政治思想的最核心的内容。提出的大一统主张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政治上的统一,人君为国之元首,上承天意,以统一一国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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