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规范

物品放行规范
物品放行规范

物品放行规范

各位同事及合作伙伴:

为规范我司物品放行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物品放行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物品放行单的管控

1.物品放行单的适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模具、检具、低值易耗品、存货

等公司资产。

2.物品放行单的管理与领用:人力部对各部门未使用的《物品放行单》进行回收,按

照编号整理,需领用单据的部门凭领料单至人力部领取,人力资源部做好对应的领用登记。

3.物品放行单的填写流程:经办人填写→配合部门复核→经办人上阶主管核准→值班

保安确认放行。

4.物品放行单作为公司物品放行的有效依据,经相关部门核准,方可放行,否则保安

有权拒绝放行。

5.未填写《物品放行单》放行物品的依《奖惩管理规定》执行。

6.《物品放行单》使用部门需做好纸质单据保存,用于备查,保存年限为1年。

二、物品放行的管控

1.由本厂人员自行提货出厂的,由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单》;保安根据《物品放行单》信息对需返厂的物品做好台帐登记,物品返厂后经办人需到保安处核销.

2.由物流公司提货出厂的,经办人需填写《物品放行单》,责任单位栏需注明:客户/供应商+物流名称,责任人:需由第三方取货人签字;出厂时保安核对提货人的有效证件并请提货人在《物品放行单》上留下联系电话,无误的给予放行。

3.由供应商/客户自提货物出厂的,经办人填写放行单,责任单位栏需注明:客户/供应商+物流名称,责任人:需由提货人签字;出厂时保安核对提货人的有效证件并请提货人在《物品放行单》上留下联系电话,无误的给予放行。

本通知自签批核准之日起生效,物品放行以此为准。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修订版)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人力行政(通)字001号 ━━━━━━━━━━━━━━━━━━━━━━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物品的管理,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保障公司权益, 根据公司门禁管理及放行签批权限,现将车辆及物品放行做以下规定: 1、至2015年1月15日起,公司(包括驻厂单位)的所有货物 出门依照附表《货物放行权限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公差《派车单》申请:由当事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确 认后,生产系统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放行出厂,行政办公系统报主 管副总经理签名放行出厂,公司在紧急情况(如工伤、应急)下可由 人力行政部经理签名确认放行出厂; 3、如遇《放行条》授权签批人外出、请假或休假的情况下,由 后备确认人审批,并由保安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理应提前做好车辆物品放行的申请工作, 并做好车辆货物出行计划工作,晚上加班、周末或节假日放行需提前 办理好《放行条》签批手续,原则上每天20:00过后及节假日不予放行; 5、相关审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签批放行手续工作,不得签 批超过规定的放行权限;除公司授权签批《放行条》人员外,其余人 员未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文件或电话等方式授权,一律不得随意签批《放行条》;

6、如若公司授权人及授权代理人同时不在的情况下,由保安电 话请求公司授权人,由公司授权人指定其它代理人权限签批方可放行; 7、总经办、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须派人对物品放行做不定时的 检查工作,发现有放行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董事总经理报告; 8、对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或保安认为有异议的放行物品或《放 行条》,人力行政部及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严禁物品出厂,并及时上报董事总经理处; 9、各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放行规定,凡未履行物 品放行手续签批而要求保安放行者,一律按偷盗及渎职处理,一经发现,给予做辞退处理,并视情节报公安机关处理; 10、进出公司所有车辆(厂车、私家车和货车等)必须经过人力 行政部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11、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开始生效执行,本规定如与其它制度 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12、附件:《货物放行权限表》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14日 主题词:公司车辆放行规定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Limited

Limited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安员 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配件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安全,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厨卫、门卫除外) 三、适用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午休、工余时间除外) 四、人员出入放行管理及流程: 1、外来人员来访需经门卫致电受访人确认后,并作登记后才 可进入公司。 2、所有外来提货或送货车辆均需到门卫处登记后才可进入公 司(车间)内装卸货。 3、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入公司需接受公司保安人 员的检查、监督。 4、人员外出需持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到门卫室,保安 才予以放行。

5、总公司和分公司人员临时调派、工作交流、参加会议等由 所在办公区域出具放行条并交门卫,离开非长期办公区域 时则不需再开具放行条。 6、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如工伤、急病、陪同客户、政府机关、 审查人员)放行手续可后补。 六、批准权限: 根据公司部门及办公地域划分: 1、产品制造部管业车间一线员工由黄霭敏负责审批,管业车间后

勤人员由部门总监审批。 2、钢构车间全体人员由总监助理负责审批。 3、卷扬机车间由莫副总监负责审批。 4、研发/品管部分公司办公区域由总监审批,总公司办公区域由刘 艳文审批。 5、综合事业部由部门总监审批,市场发展部总监暂缺的情况下由 公司委派人员负责审批。 6、负责审批的人员外出亦需自觉填写放行条,外出时交门卫处备 查。 7、遇审批人员外出或休假时,由其授权人员代审批。 七、填写要求: 1、由外出人员各自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 2、《人员/物品放行条》经审批后交门卫,出厂时间及回厂时间由门 卫填写。 八、执行时间:从公布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将会根据运行情况进 行优化及修改。 九、附件: 《人员/物品放行条》 佛山市南海冠恒钢构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为规范物品出入的管理工作,制定了物品放行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 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 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

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1. 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 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1. 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此类人员从大厦内搬物品外出时,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帮业户搬迁(搬出)时,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1. 本公司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 其他业户雇佣的清洁人员拿物品外出,须凭业户开出的放行条放行(垃圾除外)。 1. 在本大厦内上班的司机或车主装载物品外出须凭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出入管理 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4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 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 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 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 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业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 1、物品的搬入: 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d、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搬出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标准和相关规定你知道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须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须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同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根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认真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楚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立即汇报当值中班长、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物品、人员、车辆出厂本公司均须遵守本条例,门岗保安有责任与权力按本条例严格把关管理。 第三条物品放行管理 1、物品清点:物品出入厂区,保安员有责权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 ①产成品(机台、外发深加工、半成品。采取清点方式有:仓库仓管员负责清点数量、重量;门岗保安员需核查清点数量,重量。) ②原材料,生产物料。采取清点方式有:出入均须清点数量、重量;仓管员负责清点,出行时保安员核查清点。 ③废品,废弃物等等。采取清点方式有:保安员现场监督装车,厂内点数量; ④购置各种非生产性用品,可视不同物品执行清点。 第四条本公司职工出入管理 1、本厂区职工出入厂均佩戴厂牌,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经部门主管签字,出厂时门岗保安凭有效请假条准予放行; 第五条车辆出入放行管理 1、来客车辆。来客应下车进行登记,来客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区,只准停在公司门口,或者指定停车处;有自带物品者应自觉另行登记。 2、提运本公司货物车辆只准停在产品区装卸待装区,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本厂时,门岗保安应登记入册并保留司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存档,凭有效放行条准予放行。 第六条放行权限表 公司放行审批权限主要人员名单:**** 第七条附则 出入厂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报知上级主管并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呈主管核批后,交办部门处理;重大事情应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汇报、请示。 第八条本条例经公司主要人员会签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货物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门放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与定义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物品的出门管理,具体分为如下7类情况: 2.1设备、物料外发加工园区: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个别工序委托给其他公司(外协)代为加工。 2.2物料退货:外购货物或设备因各种原因退回给供应商或者外协加工厂家的产。 2.3机器设备、工具及固定资产维修:所有已处置的大小型设备、模具、工具的出园区。 2.4研发、采购样品:因销售或购料过程中需要携带的样品及其他货物。 2.5废品处置:公司各种废旧物品外卖。 2.6个人物品: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 2.7供应商自带货物:供应商自带货物进入公司园区后,需要再次出。 3、职责与权限 3.1物品需出园区时,由申请者填写《物品放行单》。 3.2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本部门经办的公司物品放行的。 3.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工私人物品/公司办公设备等出园区核准权。 3.4分管领导/执行总经理:公司成品出货/半成品发外加工/原材料及采购物资的退货/设备等物品出园区的批准。 3.5保安:放行条的核对与放行。 4、物品出园区放行工作流程指引: 4.1成品出园区:需凭有效《出库单》及《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并注明及去往地点。

4.2外协加工: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及数量及去往地点。 4.3产品退货: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采购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并附经验收部门确认的《物料验收单》。 4.4设备、模具、工具、固定资产委外修理出园区:部门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附《固定资产维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5样品及其他: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需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数置及去往地点。 4.6废品处置:由废品所属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废品出园区放行条均需要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保安方可放行。行政人事部对所有出园区废品实施全权监控。 4.7员工个人物品出园区: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时员工个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8客户或供应商自带物品进公司,接待部门人员有义务告知客人自觉到大门保安室登记:保安亦需对来访客人询问是否有自带物品,并请其自觉填写《访客单》,注明所带物名称及数量,保安予以确认,以便出入放行,出门时应有接待者签名,保安才予以放行,若出现客户未登记且带有应开具放行条的物品,则由接待部门当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准予放行。 4.9保安首先检查《物品放行条》填写是否规范,审批签字是否齐全,再依照单据上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件数进行核对,核对携物人(单位)身份,对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放行,退回携物人重新办理出门手续。 4.10对于符合要求,物品与单据数量一致的,保安员予以放行,在放行单上写上具体出门时间。 4.11保安应将《物品放行条》整理保存,次日交行政人事部归档保存备查。 5、其它事项 5.1所有货物出门时必须提交《物品放行条》,不得先出门后补单,特殊情况要事先电话征得赋有审批权限人员同意并由其通知行政人事部方可放行。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七)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3篇 1.目的 为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规范公司物资出厂手续,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一切物品及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但存放于公司内的一切物品的出门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各种原材料、合同产品、外协件、退货物资、边角废料等均属于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3.出门物资分类 3.1按出门性质分为不需返厂的物资出门和需返厂的物资出门2大类。 3.2根据责任范围将各种出门物资分为A-S共11分类明细及代号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基本要求 4.1《出门证》(附件1)是我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凭据。如无信息填写完整的《出门证》,公司范围内任何物资均不得放行出门。 4.3出门证管理:由公司统一编号印制,一式两联,一联经办人保存、二联门卫保留,每月月初5日内门卫将上月存根转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 4.4《出门证》由经办人负责填写,主管负责审批——各类物资出厂经办人及主管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5出门证经主管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含当日);

4.6供应商送货或运输车辆到我公司厂内提货,而同车装载有非我公司物资时,门卫在车辆入厂前应详细核对车载物资,并予以登记。车辆出厂时,门卫需详细检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7外单位到我公司施工所自备的设备、器具,入厂时门卫必须对入厂设备进行详细核对,并予以登记,工程完毕后需出门时,门卫应根据出门证及入厂时所作登记对出门物资进行详细核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9已出厂物资返厂时,负责人协同门卫进行核查,无误后在出门证存根上注明返厂时间,并由负责人和门卫双方签字。 4.10以下情况需由发货人护送货运车辆出厂: 4.10.1因一次性发货数量较多或积压等原因致使门卫无法识别或数点时; 4.10.2提货车辆随车带有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时; 4.10.3到我单位送货车辆,但同车装有大量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此类车辆出厂时需由负责人护送。 4.11由发货人护送出厂时,护送人应在《出门证》护送人处签字,并注明实际返厂时间。 5.《出门证》填写规范 5.1应完整填写部门(提货单位)、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出门事由(物品类别)、运输车辆牌号、日期和经办人签字。 5.2需返回本公司的物资出门时,《出门证》需要写明预计归还时间。5.3填写《出门证》时应详细列出货物明细、以便核查或追溯。 5.4如果一次性出门物资种类较多,可将《发货清单》等作为《出门证》的附件。5.5凡有附有附件的《出门证》,出门证序号应与附件序号相一致,确保《出门证》与附件(清单)相对应,以免造成混乱。 6.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一、客户类(含客户单位员工和与客户有业务来往的访客): 1.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任何人员(含访客),携带便携物品(单手可拿走或可双手分开拿的物品,包括手提袋、夹包、提包、滑轮皮箱等)外出时,一般无须放行条;但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值班员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在大厦内办公客户单位的人员,携带“非便携”物品(单手携带困难或无法单手携带的物品,包括装载物品大纸箱、电脑、主机、其它大件电器、家私和大宗货物等)必须要求其出示放行条(凭其自己单位盖章并签名的放行条即可)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客户公司老板、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携带任何物品外出(除搬迁外),无须放行条(其公司最高领导特别交代的除外)。 4.客户单位任何人员(含其公司老板)任何时候搬迁(迁出),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放行(仅凭其自己单位开具的放行条无效)。 5.对于客户单位已经离职员工,如其单位特别交代的则按其单位的要求执行;如无特别交代的按一般物品放行程序进行。 二、装修、施工人员类: 1.装修、施工人员退场或搬出物品时(含纸皮、装修建筑材料等),必须凭业户或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放行。 2.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余泥外出时,无须放行条;但内部不得夹带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否则不予放行;除生活和办公垃圾外,其它任何垃圾(如装修垃圾或建筑垃圾等)不得丢入本大厦垃圾车内,不得堆放在大厦范围内任何地方(应自行负责清走),经管理处批准的临时地点堆放余泥时不得过夜,当晚必须由其单位负责清走。 三、送货、搬运人员类: 1.送货、搬运人员在送货进入大厦后,如因退货又重新搬出时,须联系其接货单位负责人进行证实(可通知领班进行),退货中不得夹带其他物品,否则不予放行。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版本/次: 文件编号: 日 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二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 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 亦要有资料证明 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 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 部主管核准。 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获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 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 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 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敘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 规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 政部主管签核。 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 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 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 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 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定

公司 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厂服,佩挂厂牌于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公司人员因公需出入厂的,需填写放行条并说明出厂事由,经其部门领导核准后才能出厂,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回转人事部门处理;经理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入厂的,需在保安室登记处写明出厂事由及出入厂时间。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经主管核签的"值班人员放行条",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回转人事部门处理。 5.公司人员因私需出入厂的,需写请假条,并报其部门领导核准,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请假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将请假条回转人事部门处理。 第四条 非本企业人员 1.如因公需入厂区者,需出示其工作证或者身份证(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经保安审查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见附表)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保安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2.参观人员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见附表)经总经办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保安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保安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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