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及项目验收实施细则(DOCX 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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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及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及项目验收工作,依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施工质量验收办法(修订)》(三峡地防办[2006]34号)、《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渝办[2005]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国家批准实施的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高切坡防护项目除外。

第三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验收,以国家批准的治理工程项目为单位。

第四条竣工质量验收是指项目业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查的有效施工图设计(包括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根据项目业主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组织各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在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对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阶段、每个部位(包括隐蔽工程和建筑材料等)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验收,是法定的工程建设程序。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及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及验收结论终身负责。

第五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分叁个阶段进行。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完工后,先由项目业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项目业

主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在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试运行一个水文年后进行竣工质量最终验收。

第六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后进行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是指市、区县政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土、发展改革、建委、财政)人员及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依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三期治理工程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验收等(包括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竣工质量验收等工作)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步验收和项目最终验收。

区县政府按照“任务、质量、资金、安全、审计稽查”等要求,对业主组织的竣工质量验收工作进行100%区县级项目验收;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市级项目验收,验收比例不低于50%。

第二章三期地灾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

第七条地灾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竣工质量验收规定;

6、观感竣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八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项目业主申请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

项目业主接到申请后,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竣工质量验收规定(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06]81号),会同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制定验收方案,并按验收方案开展验收活动。

项目业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验收方案组织参建单位在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形成工程质量预验收鉴定书(见附件1)。鉴定书一式拾份,由项目业主保管,归档时分送有关单位。

第九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前,项目业主、施工、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分别编制总结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及各参建单位按验收意见,形成参建各方意见一致的总结报告(含工程质量评价),总结报告均应由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总结报告作为工程竣工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是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必备条件之一。

第十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在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进行总结,形成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项目业主按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要求,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资料立卷,并申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档案预验收。档案预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组织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

第三章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业主按规定制定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方案,组建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由项目业主、监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家组构成。

质量监督部门应对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对验收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验收专家组专业搭配应合理(原则上应有质量、地勘、设计、检测、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专家数量宜为奇数,其中,专家组中市地灾防治专家库专家不得少于3名。

治理工程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名;治理工程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

第十五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各参建单位形成了总结报告;

2、需要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了质量监督报告;

4、施工过程监测单位有施工阶段完整的变形监测结果与评价报告,有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合同及效果监测设计方案;

5、参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修定)的要求,按《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档案立卷归档与管理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了整理立卷,并通过工程档案的预验收;

6、治理工程投资执行情况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应该支付的工程款,形成了工程造价的初步财务结算报告;

8、建设单位形成了施工管理报告,制定了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方案。

第十六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法律、法规、批复、技术规程、质量评定标准、设计、合同等,对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程序及验收结论进行符合性审查。

2、对所有参建单位的总结报告进行评价;

3、对施工过程监测报告进行评价,对治理效果监测及试运行提出意见;

4、对质量初步验收工程档案(图纸、资料和成果)进行评价;

5、对治理工程管理进行评价(含合同履约情况);

6、对治理项目投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7、综合评定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灾害体是否安全和治理工程能否安全运行),形成初步验收结论;

8、明确下步整改措施及责任单位。

第十七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的工作程序如下:

1、听取工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勘查、设计、监测等单位关于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标准与设计的情况汇报;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情况报告;

3、审阅工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勘查、设计、监测等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总结报告;

4、实地检验工程施工质量,鉴定工程外观,必要时进行有关专项检测;

5、对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监测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小组签署的质量初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2)。鉴定书一式拾份,由项目业主保存,在归档时分送有关单位;

6、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届时重新组织质量初步验收。

第十八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参建单位选定情况,对工程施工、监理、勘查、设计、监测和工程质量、工程实物、工程资料等方面的评价,初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意见和整改意见等。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文件: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施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3、参建各方中标通知书及其资质复印件,检测、试验等单位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都应注有工程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定的建设单位施工管理报告;

5、审定的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6、审定的监理单位的监理总结报告;

7、审定的勘查、设计单位的勘查、设计总结报告;

8、审定的监测单位的阶段性变形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并附下一步监测设计方案;

9、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10、验收小组签署的质量初步验收鉴定书;

11、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县区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工程文件归档预验收文件;

13、治理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4、项目业主关于工程造价的初步情况报告;

15、工程开工前(含灾害全景)、施工中(含关键部位)、竣工后(含治理工程全景)的相关影像资料和多媒体演示汇报资料(光盘形式);

16、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结束15日内,将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同时到当地政府指定机构备案,备案机构颁发备案证书。

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治理工程财务决算,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

第二十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

2、取得工程备案证书;

3、根据工程设计及有关规定,工程达到了要求的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并在试运行期内,完成了对工程缺陷的整修和其它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4、有至少一个水文年的治理工程效果监测资料,并根据监测结果和评价意见对工程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5、参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修定)的要求,按《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档案立卷归档与管理规定》,办理了工程文件验收归档手续;

6、工程财务决算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

7、有完整的如下报告:项目业主的工程运行管理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试运行维护报告,监测单位的试运行监测报告,监理单位的试运行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1、对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定;

2、对工程试运行情况(含效果监测)进行评价,评定灾害体是否达到稳定状态、治理工程是否安全运行;

3、检查施工单位对质量保修合同执行情况和试运行期间维护情况;

4、评定工程是否具备移交条件。

第二十二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工作程序为:

1、听取工程业主、施工、监测、监理单位在试运行期间的管理、施工保修维护、监测效果、监理汇报;

2、审查施工、监测单位提出的试运行施工、监测情况报告;

3、实地考察工程试运行情况和工程、环境等变化情况;

4、对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小组签署的

竣工质量最终验收鉴定书(见附件3)。鉴定书一式拾份,由项目业主保存,在归档时分送有关单位。

第二十三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参加人员除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参加人员外,还应有项目后期维护单位人员参加。

第二十四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报告。报告反映的内容与质量初步验收基本相同,但应重点突出治理工程变形监测和工程效果监测结论与评价,以及对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和试运行期内对工程缺陷与其它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情况等。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文件:

1、备案机构颁发的备案证书;

2、审定的建设单位工程试运行管理报告;

3、审定的施工单位工程试运行竣工报告;

4、审定的监理单位工程试运行监理报告;

5、审定的监测单位工程试运行监测报告;

6、工程试运行管理单位签署的接收工程运行管护保证书;

7、区县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工程文件归档验收文件;

8、审定的治理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9、经批复的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10、验收小组签署的工程竣工最终验收鉴定书;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

第五章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初步验收

第二十五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项目

业主应将验收有关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区县政府接到项目业主项目初步验收申请后,制定工作方案,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检查工作,检查小组由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国土、发展改革、建委、财政)人员和专家组构成。

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参与业主竣工质量验收的专家,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专家组专家从市级专家库产生,原则上不少于5名。

第二十七条项目初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治理工程规划、立项、勘察、设计申请、审批情况;

2、检查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

3、检查治理工程资金管理情况;

4、检查治理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5、检查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6、检查竣工质量验收组织机构组建情况及人员组成情况;

7、检查竣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

8、检查竣工质量验收工作是否按有关程序进行;

9、检查治理工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10、检查竣工质量验收结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项目初步验收主要工作程序:

1、听取项目业主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关于质量监督情况汇报;

3、专家组对治理工程施工过程形成的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查看;

5、形成经项目验收小组签署的检查报告书(附件4),检查报告书一式拾份,由组织检查部门负责保管,归档时分送有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检查小组按附录填写相关表格,形成项目初步验收报

告报区县政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区内治理工程基本情况,项目业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验收组组建情况及人员组成情况,验收标准执行情况,验收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等检查情况,项目初步验收意见和整改意见等。

第三十条市在接到区县项目初步验收申请后,按上述有关条款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第六章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最终验收

第三十一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应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项目业主将验收有关资料归档,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向工程后期维护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三十二条区县政府接到项目业主项目最终验收申请后,制定工作方案,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检查工作,检查小组由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国土、发展改革、建委、财政)人员和专家组构成。

第三十三条项目最终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除复核项目初步验收检查的工作内容外,重点对治理工程变形监测和工程效果监测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竣工质量初步验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和试运行期内对工程缺陷与其它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

第三十四条项目最终验收主要工作程序:

1、听取项目业主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单位监测情况汇报;

3、听取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保修合同执行情况和试运行期间维护情况汇报;

4、专家组对治理工程全过程形成的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查看;

6、形成经项目验收小组签署的检查报告书(附件4),检查报告书一式拾份,由组织检查部门负责保管,归档时分送有关单位。

第三十五条检查小组按附录填写相关表格,形成项目最终验收报告报区县政府,报告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初步验收主要内容基本一致,但应重点强调治理工程效果监测和试运行期间维护情况。

第三十六条市在接到区县项目最终验收申请后,按上述有关条款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三峡库区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验收文件式样和应提交的文件目录见附件,均以纸质与数字光盘两种形式提交。

三期地灾治理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工程开工前(含灾害全景)、施工中(含关键部位)、最终验收后(含治理工程全景)的相关影像资料和多媒体演示汇报资料(光盘形式)。

第三十八条竣工质量验收及项目验收依据:(1)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国家有关部委批复项目文件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5)《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渝办[2005]75号);(6)《重庆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竣工质量验收规定(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06]81号);(7)《重庆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指南》(渝国土房管发[2006]81号);(8)《三期勘查、设计技术要求》;(9)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合同等。

第三十九条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最终验收及项目验收在三期地灾治理工程竣工质量初步验收及项目验收合格后,经试运行一个水文年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国家要求另行确定。

附件1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质量预验收鉴定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规划编号

数据库灾害体编号

年月日

工程质量预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编号: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结构 类型 层数 / 建筑 面积 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 人 开工 日期 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 负责 人 竣 工日 期 序 号 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 分部工 程 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 料核查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观感质量验 收 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 综合验收结 论 建设单 位监理单 位 施工单 位 设计 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 师: 年月 日 (公章) 单位负责 人: 年月 日 (公章) 单位(项 目)负责 人: 年月 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 目 资料名称份 数 核查意 见 核查 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 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 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 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 8 1 建 筑 电 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书及进场检(试)验报 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

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 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

工程与项目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 第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第二条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引进设备工程验收应增加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工程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第五条设备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方式和步骤,除对于大型交换局或新型设备采取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外,其它工程项目均采用一次验收方式,初验由工程部组织工厂、设计、施工、维护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初验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审查竣工资料、分析投资效益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试运转期,工程部及维护部门应对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进行全面考核。在试运转期,发现质量问题应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转期满后并确认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审查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讨论通过验收结论。 签发验收证书。 第六条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各分公司在接到工程部通知三天内应安排人员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所属机楼使用,所在机楼不得拒绝接收。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第七条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由工程部资料组分类进行移交(其中管线资料分发单位为:档案室、分公司、工程所属机楼、设计所、业务部及工程部资料室各一份)。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第三十九条竣工资料的电脑输入工作统一由工程部管线资料组承担,取消其它部门的竣工资料电脑输入帐号。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 制度正式版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盛和伟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做好本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完善竣工验收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管理法规、行业验收标准及主管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结合项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工程验收工作的各项事务。第三条管理要求 (一) 本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按本制度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 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水泵房和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的设备与管线安装工程和其他机电设备的安装工程等内容。 (三) 项目公司工程部为本司工程竣工验收的主办部门,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后,须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 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严格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把关。 1. 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公司领导、上级单位派员、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审计部、物管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 2. 竣工验收的主办部门为项目公司工程部。 (二) 竣工验收小组的职能: 盛和伟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1页-共4页

1. 规模小、较简单的项目,由监理公司向项目公司工程部发出竣工验收通知,收到通知后,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会同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已办理施工报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由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会同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初次验收;初次验收后,主办部门向政府职能部门综合验收组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一) 主要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 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三) 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四)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设,但不影响正常使用,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入使用初期暂时不能达到设计所规定的使用要求,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 (五)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经使用,只是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 (六)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三个月内应办理验收交付。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盛和伟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2页-共4页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名称:北衙分公司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及铁金矿选厂改造工程—氰化钠仓库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名称:北衙分公司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及铁金矿选厂 改造工程一氰化钠仓库 施工单位: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北衙项目部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总结 北衙分公司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及铁金矿选厂改造工程一氰化钠仓库。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7月16日。该工程按合同要求内容已全部完成,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质量监督部门给予验收和核定质量等级。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衙分公司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及铁金矿选厂改造工程一氰化钠仓库 建设单位: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昆明兰德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明劲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本单位工程由八个分部及室外附属工程构成(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与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八个分部),本建筑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1906.5m2,层高6m,建筑高度7.4m,各分部工程概述如下: 地基与基础:基础为独立承台,设地梁,钢筋采用三级钢,混凝土强度等级为独立柱基承台C25,地梁C30,基础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础边人工回填土方分层夯实。 主体结构:主体为框架结构,钢筋采用三级钢,砼强度等级框架柱及屋面梁、板为C30,墙体采用240厚实心砖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为M7.5。 建筑屋面:本工程屋面为非上人屋面,隔气层改性沥青(一布二涂1厚),

陶粒砼保温隔热层,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 装饰与装修:外墙采用涂料装饰、内墙面层刮瓷粉、顶棚为双飞粉;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钢质电动推拉门及防盗门,钢百叶窗。 建筑给水与排水:给水管采用PP—R塑料管,热熔焊接。排水管采用UPVC 塑料,胶粘剂粘接接口。。 建筑电气:导线采用阻燃型铜芯线,室外动力电缆采用穿管暗敷,室内灯具采用防爆灯具,并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 智能建筑:室内、外安装监控报警系统、消防系统。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在本工程项目中,我项目部坚持“质量第一,预控为主”的方针,“以数据和见证资料说话”的控制原则和“诚信为本,顾客至上,科技创新,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我项目部加强组织领导,从人、财、力、物上确保工程各方面的需要,从公司到项目部实行“项目法”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施工。在项目经理的直接指挥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具有施工工程量大、工期紧、施工投入大、组织协调难的特点;主体结构工程主要为框架结构,屋面主要由平屋面组成,具有施工工艺复杂、施工质量要求高、施工交叉作业多等特点。我司根据以上工程特点,结合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规划和施工目标,在施工前组织公司技术、质量、机械等方面主要负责人召开施工策划会,制定了专门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管理目标和施工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ISO9002)执行,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云南省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详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1.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结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收。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1.3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交工证书”后12 个月内完成。 1.4建设工程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报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对已完的工程组织验收。 1.5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备案。 1.6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2 目的 竣工验收是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收关环节,对保证工程 5.1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有关的国家各项规程、验收规范以及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5.2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6竣工决算的编制 6.1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制竣工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审查。

6.2竣工项目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7工程剩余物资处置 7.1建设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当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清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工程部经理提出处置建议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收入报财务部冲减建设成本。 7.2工程项目现场使用的办公设备清点入库或移交其他项目。 8整理资料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照规定程序归档留存。 9竣工验收程序9.3 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确认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工程部负责向上逐级汇报,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9.4 根据工程规模不同,将工程验收情况报告报送不同级别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10特殊情况下竣工验收的要求 10.1工程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使用,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10.2工程部分单项已经实际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 9.3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其他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 11竣工验收文件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 称 凤凰东扩动迁小区 92#~95#楼室外配套工 程 结构类型 层数/建筑 面积 施工单 位苏州荣帆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鲁圣文开工日期 项目经 理汤善春 项目技术负责 人 张磊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共个分部,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要 求个分部 同意验收 2 质量控制资料核 查 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同意验收 3 安全和主要使用 功 能核查及抽查结 果 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 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同意验收 4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 合要求项。 一般 5 综合验收结论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同意验收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 责人 年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 责人 年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 责人 年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 日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名 称 包头师院9#学生公寓楼施工单位萨拉齐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 一 般 差 1 建 筑 与 结 构室外墙面 2 变形缝 3 水落管 4 室内墙面 5 室内顶棚 6 室内地面 7 楼梯、踏步、护栏 8 门窗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4 散热器、支架 1 建 筑 电 气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2 设备器具、开头、插座 3 防雷、接地 1 通 风 与 空 调风管、支架 2 风口、风阀 3 风机、空调设备 4 阀门、支架 5 水泵、冷却塔 6 绝热 1 电 梯运行、平层、开头门 2 层门、信号系统 3 机房 1 智 能 与 建 筑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2 现场设备安装3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经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协助经理和总工程师做好 第 2 页共 4 页

工程经济(概、预算)编制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公司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 2、参加编制公司远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提出概、预算编制工作的技术规划及措施。 3、参与工程经济所技术、安全等规定、标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查工作。 4、领导工程经济所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和贯彻执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检查和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责审查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参加建设项目的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工作。 6、协助总工程师按相关定额和调差系数准确审查各个阶段的工程经济工作,严把工程经济关,科学合理节省投资。 7、参与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方案和设计,参与拟定暖卫所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负责研究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8、根据本专业技术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参与对预算人员的培养、考核。 第 3 页共 4 页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精品文档 . SG—018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光明大厦结构类型框剪层数/建筑面积15层/15000㎡施工单位大华建筑公司技术负责人马军开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程小春项目技术负责人马元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9 分部,经查9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9 分部 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43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43项,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0 项 验收合格 3 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查及 抽查结果 共核查23 项,符合要求23 项; 共抽查15 项,符合要求15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0 项 验收合格 4 观感感验收 共抽查26 项,符合要求 26项,不符合要求0 项。 验收合格 5 综合验收结论 经综合验收组检查,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总体质量评定合格。同时 该工程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整改,详见附件。 附件:工程检查记录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同意验收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公章) 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四川省建设厅制

精品文档 . SG—018填写说明 —、本表为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进行综合质量评定时使用。 二、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 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本表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填写。 五、填写要求: 1.表头及验收记录内容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表头部分的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验收记录相一致。 2.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是否合格,观感质量验收情况应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观感质量抽查项目及数量是在施工单位自查基础上由验收各方共同商定。 3.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工程总体质量是否合格做出评价,验收时检查出的工程(资料)问题应作为附件附于后面。 4.参加验收单位各方负责人应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盖章。 5.表头中的技术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六、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最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7、对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和拆除的验收,各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负责验收本单位所负责的项目。如: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皮带机头峒室、油脂库、配件库、接地极、绞车地锚、水窝、顺槽、切眼的高与宽、收尾质量、通道的高与宽、设备完好状况等,都必须符合安装、拆除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对应业务部门监督及时落实处理,以保证安装和拆除安全高效。 8、巷道掘进竣工验收后,巷道维护、抽水、洒水灭尘等工作由采区负责;工作面安装竣工后,安装区要恢复到安装前的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样本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结果类型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 完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 1 分部工程验收共分部, 经查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共项, 经核查符合规定项 3 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及 抽查结果 共核查项, 符合规定项, 共抽查项, 符合规定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规定项 4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项, 达到”好”和”一般”的项, 经返修处理符合要求的项 综合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注: 单位工程验收时, 验收人员应由相关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单位工程资料竣工验收记录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 目资料名称份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核查意见核查人核查意见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谈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试验报 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 测资料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0 新技术论证、备案及施工记录 1 给 水 排 水 与 供 暖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谈记录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试验报 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 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新技术论证、备案及施工记录 1 通 风 与 空 调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谈记录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试验报 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 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新技术论证、备案及施工记录 1 建 筑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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