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1. 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查对制度

⒈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接入手术室后:夜班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与夜班护士共同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医生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⒉手术物品查对制度与流程

a. 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b. 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c. 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d. 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e. 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f. 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

g. 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h. 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i. 有显影标记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2)消毒隔离制度

⒈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⒉手术室应严格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入口处的消毒脚垫应每日更换。拖鞋与私人鞋、外出鞋应分别存放。

⒊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手术室用拖鞋、衣、裤、帽。贴身内衣不可外露。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和外出用鞋。

⒋手术室工作人员患上呼吸道感染者,面前、颈部、手部有感染者及患皮肤病者一律不准进入手术间。

⒌感染手术应在感染手术间内进行,术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遇有特殊菌种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感染手术时,应尽量缩小污染范围,术后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⒍严格控制参观人数,参观人员不可任意进入其它手术间和无菌储物间。进手术室见习、参观,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三人以上需报请医务处批准。

⒎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各手术间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晨用消毒液擦拭。每台手术后手术间清扫、消毒液拖地。每周手术间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灭菌后的物品)。洁净手术间按要求规定更换过滤网装置。

⒏高压灭菌器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每日第一锅做BD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全日消毒工作,并做记录。

⒐所有高压灭菌物品均用3M指示胶带固定封口,灭菌后指示条变为黑色,表示该物品已经灭菌。每个包内应放化学指示卡,该卡经灭菌后均变为黑色,证明该包已经灭菌,方可使用。环氧乙烷、低温等离子灭菌的器具,应使用专用灭菌包装,灭菌后指示条变为黄色,1250卡灭菌后变为黑色,低温等离子灭菌指示卡变为黄色,证明该包已经灭菌,方可使用。

⒑手术室所有灭菌物品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按日期先后排序依次使用。灭菌敷料包有效期受包装材料、封口的严密性、灭菌条件、储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

a. 环境温度24℃以下,相对温度低于70%,机械通风换气次数4—10次/月,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 d.

b.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饿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2. 消毒供应中心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上岗,衣帽整齐,出入工作间要换鞋入室。

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

⒊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由“污”到“净”的流水作业方式布局,做到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污染物品与清洁物品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灭菌物品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采取单线行走,不可逆行。

⒋回收物品与发放物品应分车、分人进行,凡有浓血的器械物品须由科室洗涤清洁后交换。凡传染患者用过的物品必须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再与消毒供应中心对换。

⒌每日更换消毒液,并对消毒液尝试进行检测。

⒍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手的消毒。

⒎每月对空气、无菌物品、消毒液、台面及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结果存档。

⒏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针头进行定期抽样热原检测。检测结果存档,符合监测标准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⒐每日认真清点急救物品和检查基数物品储备量,做到供应及时。

⒑定期检查各种仪器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⑾按时做到下收下送,服务主动热情,深入临床第一线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消毒隔离制度

⒈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由“污”到“净”的流水作业方式布局,清洁区与污染区采取单线行走,不可逆行。应做到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污染物品与清洁物品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已灭菌物品分开。

⒉工作人员上岗时要求着装整齐,戴好帽子,不能佩戴戒指和耳环等饰物,不能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出入各工作区时必须要洗手换鞋方可进入。

⒊消毒供应中心内清洁区的台面和地面每日清洁擦拭,污染区的台面和地面每日清洁消毒。各工作区的拖帕应注明区域标记,分开使用。

⒋回收污染物品与发放无菌物品应分车、分人进行。下送完毕后,回收污物车送处理间用消毒液擦拭,再用高压水冲洗干净后备用。

⒌凡有脓血的器械物品须由科室清洗后方可与消毒供应中心交换。

⒍凡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必须先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方可与消毒供应中心进行交换。

⒎消毒液需每日更换,现用现配,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检测。所消毒的物品必须完全浸泡在消毒液中。

⒏对高压灭菌器进行效果监测,每日晨起第一锅做B-D试验;每锅次进行监测并存档;每个灭菌包应采用化学指示卡、化学指示胶带进行灭菌效果监测;每月用生物指示剂“嗜热肪杆菌芽孢”监测灭菌器效果,结果存档。

⒐严格执行无菌物品发放制度,认真检查无菌包的质量及名称、灭菌日期、灭菌标记及工号。发放中如有散包、湿包、落地包均不得发出,须重新进行灭菌。

⒑严格遵守无菌物品有效期:所有灭菌物品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按日期先后排序依次使用。灭菌敷料包有效期受包装材料、封口的严密性、灭菌条件、储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

⑾每月对空气、无菌物品、一次性无菌物品、消毒液、台面及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结果存档。

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制度与操作流程。包括:进入工作区之前和离开工作区之后,必须洗手;接触清洁物品和无菌物品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必须洗手;离开消毒供应中心污染区时,进入清洁区、无菌区之前必须洗手;戴手套之前、脱手套之后必须洗手;进行物品下收下送前后均要洗手;进行各种包装操作前后均要洗手;如工作时被污染或疑似污染时,随时洗手。

3. 血液透析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和技师给予必要的协助。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⒉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对患者服务热心、观察病情细心、处理问题耐心。

⒊进入中心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工作鞋;操作时戴口罩。

⒋注意观察患者透析时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⒌保持透析室清洁、整齐、舒适、安静。

⒍定期进行透析用水、转换液、透析液的监测。

⒎治疗室、水处理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⒏备齐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专人负责每日清点,填充。

⒐原则上一律谢绝探视、陪伴,家属请在门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免增加感染机会。如需要进入时,需穿隔离衣,换拖鞋。

⒑工作期间,严禁在血透中心治疗区用餐、会客、谈笑,不得看书报、杂志。

(2)消毒隔离制度

⒈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⒉任何人进入透析间应更衣、换鞋。

⒊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

⒋各项操作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⒌设立乙肝、丙肝病毒阳性患者专用透析区、透析机。

⒍血液透析治疗室每日早、中、晚(每班患者透析前后)开窗对流通风30分钟,每日下班后紫外线照射消毒1小时。

⒎血液透析治疗室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地面及物体表面每日擦拭2次。

⒏血液透析治疗室、水处理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⒐每个月进行反渗水与透析液污染菌量的测定,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⒑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乙肝、丙肝病毒标记物检查。

4. 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⒉对患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无菌操作,掌握配伍禁忌,根据医嘱合理用药。工作中做到迅速、准确、既要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又要防止差错发生。

⒊急诊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技能,随时做好抢救患者的准备工作。

⒋不迟到早退,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

⒌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

⒍能够运用整体护理的观点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牢记急诊科的宗旨:高速度、高效率、高度责任感,一切为患者。

(2)急诊分诊工作制度

⒈热情接待患者,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需要时协助医生给患者开化验单、做心电图,并进行分科,安排就诊。

⒉呼叫各科医生,对5分钟内不到岗或不回电话者要做记录。

⒊遇突发事件,患者集中到达时,除通知当班医生外,应及时报告医务处。遇烈性传染病,在通知预防保健科和医务处的同时,通知区疾控中心。

⒋对需送抢救室的患者,电话通知抢救室,必要时护送患者。

⒌配合各科医生工作,维护就诊秩序,保证诊室设备良好,补充各诊室物品。

(3)抢救室工作制度

⒈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⒉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⒊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⒋抢救室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⒍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⒎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⒏抢救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做好护理记录,同时做好基础护理。

⒐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消毒,以备再用。药品

用后及时补充齐全。

⒑对抢救记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详细、准确、及时记录。

5. 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工作人员进产房前应更换手术衣裤、拖鞋、带好口罩、帽子,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⒉产妇进入产房后应有专人陪伴,给予心理支持及指导,以防发生意外。

⒊产妇在产程进展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积极配合医师做好抢救工作。

⒋工作人员态度要严肃认真,对产妇应体贴、关怀,不能任意谈笑,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

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毒隔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⒍产房每日要全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24~26℃,湿度50~60%。

⒎凡无菌物品应有消毒日期及有效期,各类物品要定物、定位、定量放置,由专人负责,随时整理、消毒及补充。

⒏每日检查抢救物品、药品,保证功能完好。

⒐产房内一切物品不能随意带出,借物应严格遵守借物手续。

⒑产后半小时内应进行新生儿早吸吮早接触。

⑾接产后由接生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

⑿产后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护送母婴返休养室(母婴同室)。

(2)消毒隔离制度

⒈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应更衣,穿拖鞋,戴帽子、口罩。非产房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⒉保持产房清洁、规范。产床、家具、台面等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00mg/L)擦拭,产房每日通风3次。每次分娩后,产床、器械等要及时清洁、浸泡、消毒、灭菌;用后的垃圾分类放置;墙面,地面每2周用消毒液刷洗一次。

⒊无菌物品消毒期限,每年10月1日-4月30日为两周,5月1日-9月30日为一周。产房器械,产包等物品一用一灭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⒋产包开启≥2小时如仍未生产,应重新更换并再次消毒外阴。

⒌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消毒一次。

⒍开启的无菌物品每24小时更换消毒。铺好无菌盘每4小时更换消毒,并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

⒎每月做空气培养及无菌物品抽样细菌培养,有异常及时处理。

⒏遇有急诊产妇(未知生化结果的),分娩后器械、被服等单独消毒处理;肝炎等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分娩。

6. 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布局合理,病室规范。每日通风2-4次,室温22-24℃,湿度50-60%,保持病室空气新鲜无异味、无污染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

⒉对母婴实施整体护理,认真填写护理记录单,每班床头交接班。

⒊新生儿入室后给予早吸吮及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

⒋根据婴儿情况随时更换尿布,注意观察婴儿全身皮肤及脐带情况,产妇给予晨晚间护理。

⒌婴儿每日洗澡一次,常规消毒脐带及清洁眼部,婴儿包被、衣服每日更换。

⒍婴儿餐具一用一消毒。

⒎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应专人负责,并做好登记。母婴同室护士负责处理婴儿医嘱。

⒏每日做好乳房护理,指导产妇挤奶,负责奶库的管理。

⒐母婴同室护士负责接待新入院、手术、分娩的产妇并执行医嘱。

7. 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⒈病区监护室在本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⒉保持监护室整洁、舒适、安全、安静,避免噪音,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

⒊保持监护室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通风3次:夜班晨、上午、下午各一次。

⒋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严肃,不得在病房内打手机,不得在监护室内吃东西。

⒌患者住院期间必须穿病员服,除必需生活用品外,不得存放过多物品。

⒍病房床位和物品摆放规范,所有与医疗、护理有关的仪器和物品,如监护急救仪器、急救物品、药品及一次性用物等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使用后应物归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⒎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应常备不懈,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清点、检查、填充,做到有备无患。

⒏报警信号就是呼救,医护人员听到报警必须立即检查,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报警信号。

⒐医护人员每日查房两次。

⒑护士的工作站是在患者床旁,除工作需要需暂时离开患者外,护士不允许离开患者。

⑾值班医生24小时不允许离开病房。

⑿做各种操作前后要注意洗手,患者使用的仪器及物品要专人专用。

⒀遇有严重感染、传染、免疫功能低下等患者应与其他患者隔离,有条件应安置在单间隔离病房,专人护理。

⒁护士交接班必须在患者床旁,接班护士确定无问题后,交班护士方可离开病房。

⒂与医疗护理无关人员限制出入,监护室外公示家属探视制度。

⒃全科医护人员均有方便快捷的通讯联系方式以应付紧急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以监护室的工作为先。

⒄对床位较多及住院患者流量较大的病区,可设副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监护室的日常运行,监护室护士应相对固定。

(2)抢救制度

⒈紧急抢救时,二线医生必须立即到监护室组织抢救。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众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士不能离开患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麻醉机辅助通气、胸外心脏按压等详细记录。

⒉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迅速。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在用药前应口头重复医嘱,医生确认,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执行,并将空安瓿保留,抢救工作结束时二人核对后方可弃之。

⒊对危急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核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班。

⒌及时与患者家属或单位联系,及时通报病情变化。

⒍抢救完毕后,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需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3)消毒隔离制度

⒈工作人员进入监护室按规定着装。

⒉清洁及污染工作区域划分明确。

⒊医务人员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⒋接触病人或操作前后都要洗手。

⒌接触病人污染物或疑似污染时应戴手套操作,操作后立即摘除手套,严禁戴手套接触非污染区域和用品。

⒍监护室保持环境整洁、地面清洁,有定期的消毒措施,病室环境应保持通风状态。遇有特殊污染及时消毒,房间在封闭状态下可应用气溶胶喷雾剂进行空气消毒;或用过氧乙酸稀释成0.5%~1.0%水溶液,1g/m3熏蒸2小时。

⒎每天用消毒液擦地。各室拖帕分开,有标记。

⒏治疗室每月进行空气培养1次,报告存档。

⒐每日擦床旁桌,一桌一布,用后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

⒑无菌物品定期更换和消毒,每月抽样作细菌培养1次,并有报告存档。

⑾合理使用冰箱,物品旋转有序,有定期清洁制度,无私人物品。

⑿专人专用物品包括下列各项:引流管、引流瓶、吸痰用物、呼吸机管道、麻醉机螺旋管、吸氧管、雾化吸入螺旋管、面罩、血压袖带、体温计、尿桶、量尿杯、暖壶、牙垫、止血带、餐具。

⒀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应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严格分开。

⒁呼吸机管道每48小时更换1次,消毒处理后备用。

⒂氧气湿化瓶和呼吸机湿化器内的蒸馏水每日更换1次。

⒃吸氧装置、病人床头盘、雾化装置、麻醉机螺旋管每周更换消毒,体温计每周消毒一次,并有记录。

⒄尿桶、量尿杯、吸引器瓶每周更换消毒。

⒅在病人转出、死亡后对病人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用消毒剂(有效氯含量500ml/L)擦拭,长期住院病人每日擦拭1次病床。

⒆定期或遵医嘱留取病人血、痰等培养,针对不同的细菌培养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⒇传染病病人消毒隔离就做到:

a. 穿隔离衣进入病室,一次一件或在病室门口正确悬挂。

b. 戴双层橡胶手套。

c. 正规操作,尤其抽血、静脉输液等有创操作。

d. 单位隔离,一切物品要放在病人室内处理:分泌物、排泄物用消毒剂溶液混合搅拌,浸泡20分钟后倒入处置室的池内;针头、输液管路、敷料分别放入屋内双层医用垃圾容器内,进行焚烧处理,并注明“隔离”;被服、隔离衣放在黄色塑料袋内,双层结扎,注明“隔离”及数量。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科室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耐性,能成瘾的药品,为特殊药品。为规范特殊药品管理,供临床安全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范围: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类药 品及卫生部制定的其他成瘾的药品、要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二、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院医疗和科研。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 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并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处方量:注射剂不能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配 剂、糖浆剂不能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五、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处方医生签全名。 配方时应严格审查,配方和核对人员双签名。 六、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七、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 八、对麻醉药品试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九、调剂室和各科室固定的少量以备急用的麻醉药品也要指定专人兼管,专柜加锁,做好处方统计和专册登记,并做好各班的交接,定期凭处方到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处领取。 十、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到帐物相符,若需要报损或报废处理,须经当事人写明情况并请示主管院长批准。 十一、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的管理

1、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需要麻醉药品止痛的,凭我院或上级医疗单位的诊断书和个人身份证申领“镇痛专用麻醉药品供应卡”。 2、病人每次持“供应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挂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在“供应卡”上详细记录发药数量及时间。病人死亡,“供应卡”作废。 3、医生为晚期癌症病人开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最多不超过五日用量,病人若使用针剂,每次领用时需将空瓶交回。 4、“供应卡”使用期限为个月,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凭身份证到发卡单位办理换卡手续。 5、发现一人多卡或病人死亡后仍取麻药的应立即追回冒领药品,并报卫生厅政部门处理。 效期药品、淘汰药品、变质过期药品管理制度及措施 1、药房药品必须分类、定柜放置,责任到人进行管理。 2、药柜责任人负责本药柜药品的质量管理、效期管理、数量管理和消耗药品的请领。

医院各科室电脑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电脑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针对全院各科室计算机的管理办法: 1. 各科室计算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由各科主任指定本科室工作站的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的名字连同管理机的机器号报到计算机中心,由计算机中心做统一登记。 2. 各科室交换机、路由器设备由科主任、护士长监督管理,不得让其它电脑任意接入院内网络。 3. 在各科工作站计算机上,除了医院指定用系统外上不得安装运行任何程序及游戏,不得私自卸载任何软件,不得私自存储任何文件,不得任意外接任何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移动光驱、蓝牙等),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保证各工作站的单一工作姿态,计算机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将追究管理计算机指定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医院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或回收电脑使用权。 4. 各科室计算机未经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 5. 各科室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实习生须在代教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使用计算机,代教医生不得为自己方便私自让实习生单独为病人做开医嘱等的系统操作,实习生不可单独使用计算机。任何操作员离开计算机后必须先退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或做好交班工作。 6. 计算机操作员(医生、护士)不得将其本人系统操作密码任意告诉其它人,包括实习生。 7. 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操作员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维修人员,尽快的恢复工作状态。 8. 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当维修人员检查出是人为破坏或操作失误等情况后,维修人员需把情况向计算机所属部门的科主任汇报,并要求科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9. 各科室必须严格保证计算机周围卫生、通风情况,不得乱放杂物在计算机周围,爱护计算机,让水、强磁性物品、零食等远离计算机。 10. 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安排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11. 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12. 在接入电脑的电路上不得任意接入其它任何电器,以防止以外发生。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XX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2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本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总则 1、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药房、护理部、主管领导等人员组成。相关临床科室应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或兼职)管理特殊药品,并保持相对稳定。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药房)承担。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和“批号管理”,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各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收支帐目,根据各类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专册登

记,逐日或逐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5、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剂科(药房)每3个月一次对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清单一式两份,药剂科保存一份,各部门保存一份。 8、特殊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再上报保卫科、医务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9、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10、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殊药品的分类和本院品种 1、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2、放射性药品,指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品。 3、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西药品种仅指原料,不包括制剂。 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所确定的麦角酸、麻黄素等物质。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应遵循“WHO 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和卫生部印发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保障癌症患者缓解癌性疼痛和其它疾病患者慢

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特殊科室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1. 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查对制度 ① 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接入手术室后:夜班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与夜班护士共同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医生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② 手术物品查对制度与流程 a. 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b. 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c. 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d. 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e. 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f. 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 g. 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h. 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i. 有显影标记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2)消毒隔离制度 ①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②手术室应严格划分洁净区、准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入口处的消毒脚垫应每日更换。拖鞋与私人鞋、外出鞋应分别存放。 ③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手术室用拖鞋、衣、裤、帽。贴身内衣不可外露。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和外出用鞋。 ④手术室工作人员患上呼吸道感染者,面前、颈部、手部有感染者及患皮肤病者一律不准进入手术间。 ⑤感染手术应在感染手术间内进行,术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遇有特殊菌种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感染手术时,应尽量缩小污染范围,术后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60856

第十一章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一、外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完成科室的门诊、住院患者的诊疗任务。 2.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 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3.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操作规程。 4.注重患者心理特点与需求,加强医患沟通与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合法 权益。 5.坚持术前、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认真填写“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医生交接班记录本”、“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和“术前讨论记录本”。 6.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 7.加强手术期患者的检查和护理,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完成术前准备, 落实围手术期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手术质量。 8.保持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及处置室的安全、安静和清洁整齐。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患者,应设专门病 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二、中医科工作制度 1.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 诊和病房工作。 2.中医科患者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 医治疗方法为主。 3.中医科的医疗工作必须以四诊八纲,理、法、方、药、辨证论治为指导 原则,并积极采用现代医学技术,不断提高诊治水平。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 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伞名,并详细向患者交代病情 和注意事项。 4.加强门诊工作,坚持主治医师职称以上医师上门诊,积极开展门诊的中 西医结合业务。 5.中医科除完成本科医疗工作外,还承担全院各科中医会诊,并承担中医 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7.各级医师对所管患者要认真负责,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对危重患者随时查房、观察,疑难患者随时向上级医生请示、汇报。 8.科主任根据住院患者具体情况,定期组织病案讨论,提高各级医师诊治水平。 9.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三、手术麻醉科工作制度 1.手术麻醉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熟练无菌技术操作。 2.所有新调入手术科室的医师、手术室护士必须完成岗前培训方可进入手术室参加手术。培训工作由手术室护士长负责。手术室人员要熟悉室内各种物品的放置及使用方法,熟悉手术步骤、抢救预案。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一、科室每月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召开一次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安全医 座谈会及科务会、台账资料完整;内容以各职能科室布置的相关资料为疗、工休 主、对医院或病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落实、整改,未完成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 二、院部及各职能科室下发的文件、政治学习、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学习、安全医疗资料等,应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缺损或随意外传,并作为科室管理内容之一纳入月质量考核,与当月绩效挂钩。 三、爱岗敬业,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擅自串岗、离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办私事,炒股、玩电脑游戏、玩手机等,发现一次酌情扣50—200元。科室之间,员工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服从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指令性工作,未完成者按月质量考核标准扣分。创建节约型科室,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公共财产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 五、尊重病人,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白衣天使新现象。不开人情假,不出具假证明,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品,不得向病人家属索取,收受红包、财务,不得接受病人的宴请等,一经核实处以10倍罚款。 六、严格物价制度,不多收也不得漏收或少收,不得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用等,查实处以5倍罚款。医院职工不得在医院内销售药品、耗材、器械,不得私开诊所,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情节严重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七、遵守公共场所无吸烟规定,保持科室整洁、无垃圾、无痰渍;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和便民服务,减缓“三长一短”现象。 2011年4月6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及程序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我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2.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五专管理”和“批号管理”,药库、药房、使用部门,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5.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医生的处方权管理制度:经注册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签名(签章)式样备案表”,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与医务科备案保存。 2.处方用量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2)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不超过一个月,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具有专用病历的门(急)诊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

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1.查对制度 1.1 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 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接入手术室后:夜班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与夜班护士共同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师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1.2 手术物品查对制度与流程

1.2.1 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1.2.2 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1.2.3 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1.2.4 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1.2.5 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1.2.6 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 1.2.7 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1.2.8 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电脑管理制度_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电脑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针对全院各科室计算机的管理办法: 1.各科室计算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由各科主任指定本科室工作站 的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的名字连同管理机的机器号报到计算机中心,由计算机中心做统一登记。 2.各科室交换机、路由器设备由科主任、护士长监督管理,不得让 其它电脑任意接入院内网络。 3.在各科工作站计算机上,除了医院指定用系统外上不得安装运行 任何程序及游戏,不得私自卸载任何软件,不得私自存储任何文件,不得任意外接任何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移动光驱、蓝牙等),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保证各工作站的单一 工作姿态,计算机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将追究管理计算机 指定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医院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或回收电脑使用权。 4.各科室计算机未经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 卸和外借。 5.各科室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实习生须 在代教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使用计算机,代教医生不得为自己方便私自让实习生单独为病人做开医嘱等的系统操作,实习生不可单

独使用计算机。任何操作员离开计算机后必须先退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或做好交班工作。 6.计算机操作员(医生、护士)不得将其本人系统操作密码任意告 诉其它人,包括实习生。 7.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操作员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维修人员,尽 快的恢复工作状态。 8.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当维修人员检查出是人为破坏或操作失误等 9.各科室必须严格保证计算机周围卫生、通风情况,不得乱放杂物 在计算机周围,爱护计算机,让水、强磁性物品、零食等远离计算机。 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11.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 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 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 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 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

科室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科室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耐性,能成瘾的药品,为特殊药品。为规范特殊药品管理,供临床安全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范围: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类药 品及卫生部制定的其他成瘾的药品、要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加锁,做好处方统计和专册登记,并做好各班的交接,定期凭处方到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处领取。 十、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到帐物相符,若需要报损或报废处理,须经当事人写明情况并请示主管院长批准。

十一、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的管理 1、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需要麻醉药品止痛的,凭我院或上级医疗单位的诊断书和个人身份证申领“镇痛专用麻醉药品供应卡”。 2、病人每次持“供应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挂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在“供应卡”上详细记录发药数量及时间。病人死亡,“供应卡”作废。 3 4、 5 1 2 3 4 先用,防止旧药积存瓶底,久而久之出现过期失效。 a)药房药品距失效期6个月,必须填写《近期药品报销单》报药品采购员,报告结果要有记录。 b)药房药品距失效期2个月,无科主任批示不得销售或撤换。 c)各药房统一设“药柜药品质量(效期)管理清查本”,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并记

录清查结果。 d)药柜责任人未按规定清查药柜药品,造成药品质量事故的,按有关规定查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药柜责任人承担。 e)国家公布的淘汰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点集中退库。 f)易生虫、走油、变质的中草药必须低温贮藏,药斗随用随装,药斗责任人药 1 2 3 意。 4 5 6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附录:中医二科常备高危药品种类

科室管理制度科室管理制度新编

操作规程SOP----输血科-----002 1.项目名称: 血型鉴定试验 2.测定原理: 利用抗原抗体反应的原理,用已知A1、B、O红细胞测定被检者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抗B 抗体(反向定型),结合正定型结果判定病人的血型。 3.标本要求: 抽取受血者静脉血3-4ml,于EDTA(2Na)抗凝的试管中。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样本必须密封,每次输血后,2-6℃保存7天。 4.试剂 4.1A1、B、O红细胞 保存条件:2-8℃保存2个月 使用条件:使用前试剂室温预小时。 试剂提供: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5.仪器和材料: 血库专用离心机、37℃水浴箱。 试管架、试管、吸管等。 6.操作程序: 取试管3支,加入被检者血清或血浆各2滴。 分别加入A1、B、O红细胞各2滴。 摇匀,将试管放入专用离心机中离心,3400rpm转15秒。 离心后观察是否溶血,轻摇试管判读结果。 7.结果判定: 试管、滴管和玻片必须清洁干燥,防止溶血。 离心时间不宜过长过短,速度不宜过快过慢,以防止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 在有效期内使用,出现浑浊或变色不能使用。 9.临床意义: 输血是治疗与抢救生命的重要措施。输血前必须检查血型,选择血型相同的供血者,进行交叉配血完全相和才能输血。 操作规程SOP----输血科-----003 1.项目名称: RhD(IgM)血型鉴定试验 2.测定原理: 利用抗原抗体反应的原理,根据抗D抗体与对应红细胞表面的抗原的凝集反应,区分RhD 阳性和RhD阴性。 3.标本要求: 抽取受血者静脉血3-4ml,于EDTA(2Na)抗凝的试管中。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样本必须密封,每次输血后,2-6℃保存7天。 4.试剂 抗D血清 保存条件:2-8℃保存2年 使用条件:使用前试剂室温预小时。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优化临床、医技科室工作环境,提升医院对外形象,促进全体员工科学高效工作,结合临床、医技科室实际和职能科室6S管理经验,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制定了《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临床、医技科室6S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临床、医技科室工作环境,理顺现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安全保障,提升对外形象,结合职能科室《办公区域6S管理制度》(院字〔〕10号)文件精神,制定该6S管理制度。 一、6S管理目的 经过整理整顿办公物品,清扫清洁办公场所等行动,促进办公环境、工作效率、对外形象、安全质量等持续提升。 二、6S管理内容 6S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 1.整理:对办公区、休息室的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为必要物品和非必要物品、常见物品和非常见物品、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等。 2.整顿:对非必要物品果断丢弃,对必要物品、常见物品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放置整齐、加以标识,做到随用随取,减少寻找时间,使得秩序井然,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3.清扫:对办公区域、办公设施、休息室定期进行清扫、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4.清洁:维护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整洁美观状态。 5.素养:养成良好习惯,将上述四项内容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 6.安全: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安全工作规范。 三、6S管理规定 经过明确责任部门,划分责任区域,严格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内容全面、严格规范的6S管理体系。 1.责任部门 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室、政工科、后勤科和督查室抽取人员组成6S管理小组,负责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办公区域6S管理的推动工作,而且对6S管理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奖罚和公布。 2.责任区域 责任区域按科室进行划分,科室管理范围即为责任区域。各科室责任区域可分为个人责任区、多人责任区和公共责任区三部分。个人责任区包括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护士长办公室以及其它人员办公桌区域,主要指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资料、文件夹等,每个人均有责任做好个人责任区的6S工作。多人责任区包括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医生休息室、护士工作站、治疗室、换药室和护士休息室、活动室(不含地面),多人责任区由科主任、护士长安排科室人员轮流管理。公共责任区指病房、走廊、洗手间等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和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科室医疗业务水平,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强化和确保医疗安全,充分调动全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服务于广大患者,结合本科实际做出以下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及医德医风监督 1、无故迟到、早退、溜岗、私自调班、不按时交接班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间工作不在状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扎堆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20元。 3、无故不服从科主任、护士长排班或工作调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秩序,以及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一次扣50元。 4、无故未假不参加科务会和科室相关的业务学习、培训等一次扣50元。 5、着装必须整洁,未按统一规范穿戴工作服(帽、鞋),未佩戴胸牌(上岗证)发现一次扣20元。 6、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差,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甚至纠纷,以及因医德医风问题被投诉的经核实每次扣50元。 二、医疗业务管理 1、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医疗核心制度》的行为经查实一次扣50元。具体包括如下: (1)接诊病人时,未按首诊负责制进行及时合理处治,存在明显责任性失误或过错,或是存在推诿病人的现象。

(2)未认真履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或交接班时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 (3)不按规定查房和参加查房,或未及时写好查房记录。 (4)未及时组织或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治疗,未及时做好抢救记录。 (5)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点评时存在问题及发现门诊登记不全。 (6)存在住院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的,对月底拖欠出院病历每份另扣20元。 (7)不按规定将疑难病例提出且进行讨论的,或讨论后未记录。 (8)在诊治过程中,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 (9)不按规定对病人进行转院转诊的行为。 (11)对相关病例,未认真执行会诊制度。 2,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操作规范的行为经查实一次扣20元。具体包括如下: (1)有违反《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操作前对患者病情不熟悉,准备不够充分,或操作时消毒不严格,无菌观念不强,操作方式和步骤不正规,或操作后未进行必要的观察和处理。 (2)有违反《医疗设备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操作前未看说明书或根本不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未对设备进行故障排查,不按常规操作,不爱护医疗设备,未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等。 (3)有违反《医疗废物操作规范》的情况,如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存放,或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做毁形等。 3,对违反院感防控管理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经核实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登报药品和器械不良反应的经核实一次扣50元。 4.接待新入院病人必须作好入院介绍。现场检查或询问病人,未落实、效果不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 第一条门卫制度 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 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值班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重点部位巡查制度 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由医务部、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 二、执业医师、药师经培训和考核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开具和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我院开具和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执行本院相关工作制度。 四、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为他人开 具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为本人开具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五、处方医师应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对确需使用的患者,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六、每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七、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 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注射剂处方每张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 八、非长期应用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限一 次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九、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不 超过1 日常用量。

十、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 次常用量且仅限在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 量,且仅限在医院内使用。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特殊情况由医生注明理由,可适当延长。 十二、使用我院统一编号的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计数管理。 十三、开具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由处方医师签字注明,最长不得超过72 小时。 十四、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出具 诊断证明,建立相应病历,记录病情和用药方案,并与患者 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代办人员 身份证明。住院病历由病案室保管,门诊病历由门诊部保管。 十五、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至少每三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须在病历上记录病情和用药方案。 十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所列项目填写要完整、清晰,不得空项和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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