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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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防台风预案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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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 \o "1-2" \h \z '820 1 总则 1 16666 1.1 编制目的 1

11171 1.2 编制依据 1

2491 1.3 适用范围 1

22212 1.4 编制原则 2

14443 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3 32037 2.1 灾情分析 3

26137 2.2 防灾重点 4

26949 3 机构与职责 5

15190 3.1 市三防指挥部 5

12635 3.2 指挥工作小组 6

19926 3.3 各成员单位职责 9 29491 4 台风预警 15

28511 5 防风应急响应 16

24580 5.1 应急响应行动 16

8390 5.2 应急响应结束 35

8160 5.3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36

12833 6 超强台风防御方案 36

4520 6.1 编制目的与防御原则 36

8546 6.2 超强台风定义及灾害影响 37 21426 6.3 超强台风组织机构 38

4855 6.4 超强台风防御措施 38

8828 6.5 超强台风通信和信息保障 42 23579 6.6 超强台风人员转移方案 42 17958 7 善后处置 43

5373 7.1 救灾救济 43

19591 7.2 灾后复产 44

6383 7.3 防风工作评估 44

32021 8 保障措施 45

19767 8.1 通信和信息保障 45

7427 8.2 抢险救援保障 46

2873 8.3 物资资金保障 47

3382 8.4 其他专项保障 48

12559 9 预案管理 49

22790 9.1 预案修编增编 49

13261 9.2 预案报送备案 49

17381 9.3 预案操作要求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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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做好我市台风、风暴潮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试行)》《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台风、风暴潮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1.4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体现防台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多措并举。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常备不懈,加强检查、宣传和培训,依靠群众,依靠科技,提高应对能力。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构建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和抢险救灾体系。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落实省三防总指挥部、市委市政府防台风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防台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2.1 灾情分析

台风是影响我市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大。若适逢天文大潮,风、雨、潮“三碰头”灾害并发,可能导致系列次生灾害。据历史资料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4.2次,最多年份为9次,最少年份为1次。台风多发期在7-10月,最早的台风期为4月,最迟的台风期为12月。1949至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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