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税务局稽查局档案整理要点

XX税务局稽查局档案整理要点
XX税务局稽查局档案整理要点

XXXXXX稽查局档案整理要点

(摘选自XXXXXX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税收征管档案(以下简称档案),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以及在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活动中以计算机、纸质资料、磁带、光盘、胶片等为载体,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存在的卡、表、证、单、书、帐、册、票等各种涉税资料通过采集、整理、归档后形成的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历史记录。

税收征管档案同时包括市局和县(区)局机关各部门按照《XX省XXXXXX税务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形成的,除应归入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计财档案、监察(审计)档案以外的档案。

第十二条稽查档案是指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税务检查、处理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收集证据、制发文书等形成的档案。对举报信息、协查信息和集中性检查应按类专项立档。对各主管税务机关开展的日常检查(结算)应归入该纳税人的管户档案。

第十三条业务档案是指市、县(区)局各科(股)、室、中心按《XX省XXXXXX税务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收集的各类工作资料、报表、分析报告等资料形成的档案。

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稽查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或一档多卷制。对税务稽查尚未执行完结的案件,在年度终了后也要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清单移交档案室监管,待执行终结后编制目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档案的收集(录入)和按户整理工作由本单位税务人员负责,于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将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员,并在移交时填制《税收征管档案移交清单(一)》(见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稽查档案一般按照税务文书部分、证据材料部分、备考材料部分的顺序归档。

(一)税务文书部分,按照结论类、执行类、审理类、稽查类、选案类等文书的顺序排列。

(二)证据材料部分,按照稽查报告认定事实的顺序排列,稽查工作底稿后直接附加相关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询问笔录应将最后一次综合性笔录排列在前,其余分对象、按时间顺序排列。

(三)备考材料按照需要说明的问题、拓展案件情况、大要案上报材料、案件公告、媒体报道的材料等顺序排列。

四、对清册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XX省XXXXXX 税务管理操作规程》所列各卷(档、册)的名称和类别分别归档,然后按照其所列顺序依次排列,最后对同类资料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第二十八条对清册档案和业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XX省XXXXXX税务管理操作规程》所列各卷(档、册)的名称和类别分别归档,然后按照其所列顺序依次排列,最后对同类资料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第二十九条在整理过程中,要按照批转资料在前,被批转资料在后;结论性资料在前,证据性资料在后;批复、

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的顺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税务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后,应将资料装入档案盒,每个档案盒内的纸质资料不能超过180页。同时必须将写有档案盒内资料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日期等项目的备考表置于每个档案盒内资料末尾。

第三十二条纸质资料除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外,其余归档资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质资料。对取得的证据、凭证、票据等小于A4规格的,应一律粘贴到A4纸上,可以多张同类型的粘贴到一张A4纸上,但相互间不得覆盖。对传真资料必须先复印后方可归档。

第三十三条对管户档案、稽查档案应使用市局统一提供的征管档案盒,对声像电子档案、清册档案以及业务档案使用国家标准档案盒。各地均不得私自印制档案盒,也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档案盒。

第三十六条档案卷宗应依据分类方案和资料编号编制《征管档案卷内目录》和《征管档案案卷目录》(见附件二)。目录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征管档案卷内目录》应置于卷宗之首。(各科室向综合科移交档案时,按照附件二格式一并移送相关WORD文档。)

第三十七条纸质档案的装订必须按照“三孔一线”方式进行,打孔位置分别在1/4、2/4、3/4处。

附件一

税收征管档案移交清单(一)

移交部门:接收部门:

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接收时间:监交时间:填表说明:

1、该移交清单用于向档案管理员移交时使用。

2、序号:按顺序排列。

3、题名:为所有纳税人或其他档案资料的标题类型,如果是多户一档的,应对档案内的纳税人应逐一全部填写。

4、责任者:是管户档案的填税管员,稽查档案的填检查人员,其余的则填列档案内资料取得的责任人员。

5、页数:是指题名内容所含的资料数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备注:填列需要说明的事项。

7、移交单位:是指移交资料的部门。

8、接收部门:是指接收资料的部门。

9、移交人:是指移交资料的经办人员。

10、接收人:是指接收资料的经办人员。

11、监交人:是指资料的监交人员。

12、移交时间:是指移交资料的具体时间。

13、接收时间:是指接收资料的具体时间。

14、监交时间:是指监交资料的具体时间。

附件二

征管档案卷内目录

填表说明:

1、该目录使用应在分户征管档案盒内页面之首。

2、序号:按顺序排列。

3、题名:如果为管户档案的一户一档,则第一排书写该纳税人名称,第二排开始按照《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层级依次书写;如果为多户一档,则按纳税人依次排列;如果为其他档案,按不同的内容排列。

4、责任者:是管户档案的填税管员,稽查档案的填检查人员,其余的则填列档案内资料取得的责任人员。

5、页码:是指题名内容对应资料所在的页码位置。如第1排则填列“1”,第1排内容有25页,第2排的则填列“26”,所有填列完后,还应在下一排填列终止页码。

6、备注:填列需要说明的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一、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 (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 (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 (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

料; (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着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 4-1 学历学位材料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4-3 科研学术材料 4-4 培训材料 (一)4-1学历学位材料 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 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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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 【标 签】车辆购置税,机动车销售发票,填写规范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浙国税征﹝2006﹞32号 【发文日期】2006-10-30 【实施时间】2006-10-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辆购置税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开票软件下发后,部分市县局反映在填开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经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现将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销售发票》)使用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动车销售发票》遗失补开问题 《机动车销售发票》遗失补开问题在浙国税征[2006]6号文件中规定,在备注栏内填写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注明遗失朴开。考虑到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设有备注栏,故不用填写。 二、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发生《机动车销售发幕》遗失和退票问题 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遗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考虑到报税联留存在车购税征收单位,无法收回.又不能退税.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样式见附件1),凭该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 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交管部门在上牌前发生退票的,需收回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报税联不能收回的,由车购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凭证明重开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同时开具一份红字发票抵冲原发票。 三、关于《机动车销售发票》填开压线问题

机动车零售单位或个人在填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时应做到认真规范,发现填开发票移格的.不管误差多少.应及时作废重开(整份完整保存),考虑到《机动车销售发票》联次较多,发票联、报税联不压线,但注册登记联压线,因疏忽未能及时发现,范围不大误差 在0.5cm以内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应视同规范发票予以确认。 使用税控功能后,总局文件中明确的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苞欲放填开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 四、购车人或者单位的名称中含有冷僻字.开票软件无法识别输入;购车单位名称较长.打印出格问题 购车人或者购车单位的名称中合有冷僻字,目前《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软件无法识别输人,冷僻字可用手工填人;购车单位名称较长,打印可以出格。 五、《机动车销售发票》的进口车证明书号、商植单号、身份证号码填写问题 《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进口车证明书号、商检单号等栏目无内容的,我省统一用无字代替;身份证件号码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回乡证号码等。 六、抵扣联的保管问题 购车个人及不具备抵扣条件的购车单位,抵扣联一律不要撕下,暂由销售单位视同发票存根联保管。 七、注册登记联的盖章问题 注册登记联的盖章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执行(附件2)。 附件:1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出具证明样式(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略) 关联知识: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 - 讲课

培训课件 ●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几个步骤 ●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应注意的问题 ●五、干部人事档案的查缺 一、什么是干部档案及整理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人人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地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把平时收集而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并装订成卷,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精练性、机密性的特点 二、干部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基本要求:严格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必须遵守的纪律: (1)必须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2)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或伪造档案材料; (3) 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4) 在整理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材料丢失或泄露材料内容。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步骤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验收入库 通过整理使每本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 (一)干部档案材料鉴别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按中央文件的精神,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严格进行(中组发[2009]12号)。 具体做法: 1.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是否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是重份、无保留参考价值的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档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培训材料

第九章其他税种检查方法 本章主要介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常见涉税问题及检查方法,重点内容包括各税的具体特点和稽查技巧。 第一节资源税检查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一)政策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资源税征税范围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其中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二)会计核算 会计制度规定,资源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核算。计提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常见涉税问题 1.临时开采、不定期作业、零散隐蔽的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2.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纳税人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过程中伴生、伴采矿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四)主要检查方法 1.首先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摸清辖区内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企业经营者名单,掌握其采矿许可证的颁发情况,;其次,实地检查经营者的具体经营内容,核实是否属于资源税的应税范围,以此确认经营者是否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2.检查经常性发生收购未税矿产品业务的单位时,从检查“原材料”、“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账户入手,并结合实地查看,确定购进耗用的原材料是否为资源税应税产品,以发现是否存在收购未税矿产品行为,同时也便于及时从中发现不定期开采、临时开采或零散开采的资源税纳税人。 3.征税范围检查,应深入车间、仓库,通过实地观察生产场所,了解生产经营流程、耗材和产品,查询与纳税人有经营往来关系的单位及个人,检查纳税人的“原材料”、“产成品”、“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应交税费”等账户,核对入库单、货物运输发票等原始资料,查核纳税人是否有在开采、生产、购进等环节隐匿属于某一特定应税资源范围的行为。 二、计税依据的检查 (一)政策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严格审核,整理的第一个环节还是审核。审核不仅贯穿收集整理工作始终,而且还贯穿在编打目录和整改工作的始终。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且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接收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底子,随着干部人事制度革新的不断深入化,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逐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程度,有用地掩护和使用档案,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设置装备摆设的底子工作之一,必须坚持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干工作流程,实现人事档案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二、工作目标 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做好干部档案质料的网络、编目、归档工作,充实和美满干部档案内容,进一步搞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美满工作。特别要在目前个人散质料较多的环境下,切实进步档案质料的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包管每卷档案的完备、真实、条理、精炼、实用。 三、主要任务

要按照中组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质料的新要求、新标准对现有的人事档案举行逐一整理。并对于不能存放A4纸型档案 卷盒或者老化影响实用的举行调换,使干部人事档案用纸、档案卷盒等所用材料符合国度档案的有关尺度。整理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质料归档、目录调整及卷盒的调换等工作。 四、当前我校干部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敷健全和美满。部门质料归 档不实时,有时导致一些资料无法弥补;内容不够细致,有些质料缺乏有效性的认定;工作要求与实际环境有肯定水平的摆脱。 2、填写信息相对落伍陈腐。如最近一次填写的职工 履历表时间为2000年,个人履历、社会关系、政治面孔等根 本环境的变动,档案材料的短缺,都直接影响到了档册质量。 3、档案办理硬件条件有待改进。随着近几年干部队 伍的不停生长,处级向导干部数目的增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使命也日渐沉重。目前还存在一部分干部档案未能入盒装订,仍以散材料的情势装于档案袋中。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有关设置装备摆设如专用打孔机、碎纸机、档案卷盒等有待于增补和调换。 建立美满的干部人事档案,是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

最新整理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docx

最新整理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为提高县域内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共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特制定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努力开展“一案一户”式稽查,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构建“稽查管理联动、协作机制联动、资源共享联动”的“三联动”联合稽查模式。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县国税、地税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为联合稽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和领导保障。一是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地税联合稽查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协作事项、职责分工与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实行轮值制,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流担任,成员国、地税稽查局人员担任;二是成立重大涉税案件联合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案件的集体审理工作,在案件定性、定量上应统筹考虑联合稽查成果,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确定移送责任单位;三是在国、地税稽查局设立联合办案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的部署和实施、一般案件的审理、信息交换工作,加强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规范管理,降低联合办案工作的成本。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县国税局稽查局、县地税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分年度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担任(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联合稽查切实有效开展,国、地税稽查局在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互相协作。双方应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稽查就业规程》.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 程》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国税发[2009]157号 发布日期:2009-12-24?执行日期:2009-12-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

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新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第一类履历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 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 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 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应归档材料:3-1鉴定 3-2考察 3-3考核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

(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 7、党团员鉴定表; 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 9、后备干部登记表; 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 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应归档材料: 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 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整改情况的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清理整改工作的自查总结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清理整改工作的自查总结 今年10月,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公司人力资源部积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抽出公司经验丰富的干部参与该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科员负责全面清理所有干部的人事档案,对缺失的材料进行了逐项补充。至11月底,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清理干部档案工作期间,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工作要求,我们对10个大项、28个小项逐一进行对照,特别是对重点要求的1988年、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工资变动登记表、高校入学、毕业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以及职称职务评定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了仔细查阅,通过认真细致地鉴别、整理加工,对不符合要求的逐一进行登记,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后,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补报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补报,需要干部本人补报的,由个人与相关单位联系,取得材料后统一进行补报。共清理了14份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出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党员登记表、入党政审材料等相关材料不齐、缺少签字盖章的档案 2份,并按要求全部进行了补报,该归档的归档,不该归档的予以剔除。通过对每名干部材料的清理,每卷档案都争取

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使用的要求,为今后干部人事档案建设、组织人事部门历史、全面地了解干部和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椐。 通过参加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也对我办的档案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一是提高了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促进我办在今后的干部人事档案以及相关业务档案的管理中更加规范;三是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更加认真负责。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情况的报告 XX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成立组织,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紧自查整改。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自接到文件的通知后,立即成立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小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副局长XX同志为组长,人事科科长XX同志为副组长,XX、XX为组员。小组成立后,明确人员职责,加强保密培训、提

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

税务局税务稽查意见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的税务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部署和指示,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基础管理,提高稽查质量,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维护税收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深入发展,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和复杂,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税务稽查部门为税务机关打击偷逃税的主要力量,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税务稽查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需要加强,为全面改进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必须确立以提高稽查质量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当前,从认识上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稽查工作的重心要正确把握。稽查工作重心要转到强化执法效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质量上来。过去由于受过分强调提前、超额、全面完成税收任务思想的影响,省、市、县三级稽查层层承担任务,以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入库数为硬指标来衡量稽查工作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稽查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稽查质量的提高。各级稽查局要依法认真抓好各项税务检查工作的落实,对偷逃税案件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通过稽查的震慑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受到教育,依法纳税意识得到加强,从而促进税收环境的改善和税收质量的提高。 第 2 页共 11 页

(二)稽查工作的职责要正确定位。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责主要是:一要通过严肃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教育广大纳税人增强纳税的自觉性,促进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二要通过税务稽查,及时发现和反馈征管工作中的漏洞,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三要通过查处涉税案件,及时发现和反馈税务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税务稽查的奋斗目标是: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环境越来越好,偷逃税问题逐年下降,稽查查补税款相对数额越来越少。 (三)稽查工作的成绩要正确评价。考核稽查工作的好差既要看稽查查处了多少税款,更要看其职责的履行情况,要将提高稽查工作质量、结案率、罚款率、入库率、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等方面的工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统一思想,不仅涉及全体稽查人员,各级国税局的领导更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把握稽查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为更好的履行稽查职责,发挥外打偷税、内堵漏洞的作用,必须突出稽查重点,合理使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 (一)各级稽查局要以查处大要案件为重点。对重大涉税案件,各级稽查部门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给违法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各地每年都要办几起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涉税案件,查处结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增强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震慑 第 3 页共 11 页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培育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税务系统文明形象和税务干部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奋发进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等201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曹忠等2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税收事业的创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2.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12366北京地税热线 北京市宣武区地税局 天津市 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塘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河东区地税局

2019年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精选word文档 (2页)

2019年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基础,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 入化,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 逐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有效地 保护和利用档案,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坚持以《干部档案 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及有关 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 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关工作流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二、工作目标 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编目、归档工作,充实和完善干部档案内容,进一步搞好干部人事档案整 理和完善工作。特别要在目前个人散材料较多的情况下,切实提高档案材料的 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 每卷档案的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 三、主要任务 要按照中组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新要求、新标准对现有的人事档案进行 逐一整理。并对于不能存放A4纸型档案卷盒或者老化影响实用的进行更换,使干部人事档案用纸、档案卷盒等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档案的有关标准。整理过程 中要注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归档、目录调整及卷盒的更换等工作。 四、当前我校干部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部分材料归档不及时,有时导致一些资料无法弥补;内容不够细致,有些材料缺乏有效性的认定;工作要求与实际情 况有一定程度的脱节。 2、填写信息相对落后陈旧。如最近一次填写的职工履历表时间为201X年, 个人履历、社会关系、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的变更,档案材料的短缺,都直接 影响到了案卷质量。 3、档案管理硬件条件有待改善。随着近几年干部队伍的不断发展,处级领导干部数量的增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也日渐繁重。目前还存在一部分干部 档案未能入盒装订,仍以散材料的形式装于档案袋中。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有关 设备如专用打孔机、碎纸机、档案卷盒等有待于补充和更换。 建立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是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关键一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目前我部管档卷数较多,人员配备相对较少, 面临当前较为繁重的整理任务,建议抽调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党员干部及 有档案管理经验的同志在相应独立的操作室进行集中整理,而确保整理过程中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南市税稽处〔2018〕58号 广西新圣弘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0100353651757): 我局派员于2018年5月10日起对你公司2015年8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你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未在税务登记注册地址经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电话无法联系,2016年9月29日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检查期间未按要求向我局提供相关涉税资料配合检查。现判定你公司为走逃(失联)商贸企业。 (二)你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情况

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无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记录。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申报明细反映,你公司在2015年8-9月(税款所属期)、2016年4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为0元(2016年8月(税款所属期)及以后无增值税申报记录),2015年10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817230.25元,2015年11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421625.32元,2015年12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422820.33元,2016年1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416112.52元,2016年2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423520.12元,2016年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169645.22元,2016年5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254061.22元,2016年6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726262.91元,2016年7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305521.09元,均填列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其他扣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及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你公司在没有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及没有取得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的情况下,通过虚假纳税申报,虚假申报进项税额3956798.98(817230.25+421625.32+422820.33+416112.52+423 520.12+169645.22+254061.22+726262.91+305521.0 9)元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税收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税收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并于5月21日前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的工作总结和报表。总结包括企业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分析、处理情况及入库数等,报表《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成员单位税收检查主要问题汇总表》、《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成员单位税收检查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也可见稽便函[2009]82号)。上传地址:FTP//上传区/审理处/国家电网检查。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 1 —

国家税务总局 便笺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 税收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内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电网公司税收检查工作结束后, 我局针对各地反映的政策问题进行了汇总并提交总局有关司,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适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 (一)关于收取农村电网维护费的征税问题 城乡用电同价后,部分地区在目录电价以内,根据城乡全部用电量征收农村电网维护费,虽然征收的对象扩大了,但征收的总量没有扩大,依然保持原有的收入基数,并且征收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作为专款专用,符合财税字[1998]47号文件的政策目标,应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关于铁塔、线杆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 2 —

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规定,铁塔、线杆属“专用设备”类别中的“输电线路”,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三)关于窃电罚款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窃电罚款是供电企业依据供电合同,向窃电用户收取的违约金性质的款项,应按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四)关于电表改造工程材料进项的处理 电力企业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中,如按照规定属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其电表、表箱、开关等材料的进项税额应做转出处理。 (五)关于电量互抵缴税的问题 电网公司和小水电等纳税人应按照各自实际销售的电量计算销售收入,不能按互相抵减后的电量计算销售收入。纳税人可以就该部分销售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对方抵扣。 (六)关于专用间隔费和电能表收费的征税问题 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七)关于购进电度表是否作固定资产处理的问题 电网企业的电度表分为两种,一种是电网企业自己使用的三项表、高压网表等,第二种是在终端用户处测量用户使用电量的普通电度表。前者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后者应作低值易耗品处理。 (八)关于部分购进物品是否作固定资产的问题 — 3 —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操作步骤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操作步骤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以个人为单位,将收集起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类型 1、新建档案的整理。这是比较系统、全面的整理,主要是对转岗或新走上干部工作岗位人员的整理,如新分配的大学生,新提拔、聘任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等。 2、对档案补充新内容的整理。是将新产生的一些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到档案中去的整理。 3、对档案进行清理的整理。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按有关落实政策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这种档案整理类型,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属于特殊种类,一般不常用。整理的主要目的是,按有关规定清出历次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 1、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的整理。这种方法,是管档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抽调有关人员集中进行整理。 2、日常工作中的整理。就是档案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新接收档案或材料所进行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要求 1、整理干部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 2、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四)整理档案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整理工作中,集中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只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才能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网站管理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网站管理办法 来源:日期:2012-01-16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国税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在线办公、学习交流的功能,确保网站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建设与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紧贴广大纳税人和国税人员的需求,本着“坚持合法性、突出实用性、增强互动性、提高时效性、确保安全性”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功能,充分发挥国税网站的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站包括浙江国税互联网站群(以下简称“外网站”)和浙江国税内网站群(以下简称“内网站”)。其中,外网站包括省局主站、地市局子站和县(市、区)局子站;内网站包括省局主站、地市局子站、县(市、区)局子站和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子站。

外网站是指浙江省国税局设立在国际互联网上,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专业性政府门户网站。外网站的主要目标是办理网上涉税业务,普及税法知识,发布税收资讯,开展纳税辅导,宣传国税工作,展示国税风貌,加强国税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推进网上税务公开,完善网上税收服务,努力构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主站为全省公众及纳税人提供全面综合涉税服务,子站为各市、县(市、区)局向辖区公众及纳税人提供本地特色的综合涉税服务。 内网站是指浙江省国税局设立在国税系统广域网上,面向全省国税干部职工的内部办公网站。内网站的主要目标是为国税干部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在线办公和学习交流,整合各业务软件实现单点登录,提高工作、学习效率和质量,加强内部沟通,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构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上办公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四条网站的组织形式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强化服务”的原则,由省局对内、外网站群统一规划,各级国税机关分级管理,网站主管部门牵头,技术部门运维,各部门分工负责。 第五条省局成立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

公司人事档案整理

公司人事档案整理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

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 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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