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知识产权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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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学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引言 我们进入一个新的时代21世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使得我们的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伴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要。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定义及分类 1、药品知识产权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药品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创造的劳动权。因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药品与人们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开展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特别重要的,我们国家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1985年4月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198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还有很多法律法规的颁布就不一一例举了,但实践证明,以上法律及法规的实施,都对我国的药品开发和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药品知识产权的分类 药品知识产权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权两大类,而工业权又包括药品专利权、药品商标权、和医药商业秘密权等。 A.药品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是药品专利权人对其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专利权的取得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批,才能使发明成果成为专利。药品专利权包括法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B. 药品商标权 这个权利是指药品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商标权具有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性,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医药企业通过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这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方式,另一种方式则是通过商标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商标权。 C. 医药著作权 是作者对他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利。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全;财产权包括了复制权等。著作权的人通过对这些权利的行使,来实现他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最重要的一点,著作权和其他权利不同的是,著作权的作品是创作完成之后就自动生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且必须能够复制的。 D. 医药商业机密权 是商业秘密权的所有人对他自己的商业秘密所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等与经营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权利的所有人是在经营活动中

药品说明书更新标准操作规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本企业药品说明书更新工作,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药品有关的说明书变更工作。 3 责任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药品说明书更新及变更的全面工作,质保部QA人员负责药品说明书变更有关的信息收集及变更申报有关的资料的准备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做好职能部门范围内有关的工作。 4 程序 4.1 药品说明书更新:本规程所指注册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需要通过药品补充申请程序进行修订的工作。 4.2应及时关注本公司所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情况。 4.3 在以下情况下,需开展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工作: 4.3.1企业通过大量安全性研究,确认需要在说明书中增加该药品安全性信息或必要的警示内容时; 4.3.2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进行药品说明书修订工作。 4.4 修订药品说明书程序: 4.4.1由药品注册专员,启动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选择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软件。新建国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表。申报事项依据需要变更事

药品说明书更新标准操作规程第2 页共2 页项的要求进行选择。要求补充申请表填写新完整、真实、准确。 4.4.2由药品注册专员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准备相应的证明性文件、必要的研究信息等。 4.4.3注册专员将准备好的补充申请表、证明性文件、必要的研究信息等,按照注册申报资料整理的要求进行整理,提交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核。 4.4.4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提交总经理进行复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名。 4.4.5由注册专员按照申报资料的格式要求进行资料申报。 4.4.6注册专员将将报盘程序中文件夹名称为print中的相应文件拷贝到移动盘中。 4.4.7注册专员携带整套补充申报资料及移动盘前往当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大厅进行药品注册申报工作。 4.4.8按规定保存和归档注册受理单等相关的资料。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药品说明书变更程序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受理范围: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由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受理。 申报条件及要求: 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标签内载明事项的,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影响药品质量的,申请人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涉及药品权属变化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改变药品包装规格、变更企业名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药品标准及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通知申请人。 (一)条件 1、补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人或者药品注册申请人。 2、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是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二)申请单位在提交纸质资料之前,应先完成电子申请程序 1、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910230935.html,)下载《申请表》填表程序并安装在电脑上。 2、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修改、保存、打印,核对电子文档和纸质文

档的数据核对码一致。 3、将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制成电子文档。 (三)申请单位需提交如下纸质申请资料: 《药品补充申请表》 申请资料目录 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请资料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的文件。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四)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 1、内容及形式应当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细则执行。标签的文字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范围。 2、所提供包装标签应为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外包装标签。此种包装标签一般为直接销售单元。 3、标签一般应同时报送两种形式样稿,即文字样稿(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和图形(图像)设计稿(仅书面图稿)。文字样稿按正面(主视面)、背面、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分别列

药品超说明书使用管理系统规定

药品超说明书使用管理规定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直接关乎人的生命健康。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申请注册时必备的重要资料,是根据药物临床前动物毒理学和药理学实验结果以及用于指定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数据 拟订的。药品一经批准注册,说明书就赋予其保证药品质量、提供使用者所有的药物信息、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法律使命[1]。在临床用药过程中,与药品说明书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即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剂量、病人群体和给药途径等不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之内,属于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即超说明书用药。很多临床医生对说明书认识不足,临床上普遍存在着的这种用法,其合理性和合法性都有待商榷。2010 年9月上海爆出阿瓦斯汀事件就明确的超说明书用药,并且造成了严重的药物损害。本文明确药品说明书其相对的法律性质,分析超说明书用药普遍性的原因和风险,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并尽量减少遗患之间的纠纷。合理合法的超适应症用药被认可因该遵守一定的原则,否则自2010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将对出现的药品侵权的责任承担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 药品说明书的法定相对性 在一项针对儿科医生临床用药调查中发现, 228 份问卷在关于 对药品说明书标注的适应症看法一项中,170 人认为其只是一种指导,约占75%,而25%(58 人)的医生则认为标注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是法定的,如图1 所示。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的性质该如何界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说明书及其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具有法律和医学上的意义。它又是减少和避免药物性损害的最直接、方便和可靠的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条也有同样规定,并且在第三条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核准。 可以看出临床使用的上市药品的明书中内容都是经过SFDA 核准认可的,说明书中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内容是法定的,但是它所指的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非药品使用者。 2005 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凡例十三规定:药材及制剂的功能与主治系以中医或民族医学的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所做的概括性描述;天然药物以适应症形式表述。此项内容作为临床用药的指导。2006 年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可以看出适应症对于临床使用来说,仅仅是一种指导,而非法定。其实药品说明书在临床使用上来说是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的。说明书中所列的数据,比如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

药品说明书更新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本企业药品说明书更新工作,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药品有关的说明书变更工作。 三、责任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药品说明书更新及变更的全面工作,质量保证室药品注册专员负责药品说明书变更有关的信息收集及变更申报有关的资料的准备工作,生产技术部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做好职能部门范围内有关的工作。 四、程序: 1 药品说明书更新:本规程所指注册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需要通过药品补充申请程序进行修订的工作。 2 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关注本公司所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情况。 3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需开展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工作 3.1企业通过大量安全性研究,确认需要在说明书中增加该药品安全性信息或必要的警示内容时; 3.2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进行药品说明书修订工作。 4 修订药品说明书程序 4.1由药品注册专员,启动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选择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软件。新建国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表。申报事项依据需要变更事项的要求进行选择。要求补充申请表填写新完整、真实、准确。 4.2由药品注册专员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准备相应的证明性文件、必要的研究信息等。 4.3注册专员将准备好的补充申请表、证明性文件、必要的研究信息等,按照注册申报资料整理的要求进行整理,提交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核。

4.4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提交总经理进行复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名。 4.4由注册专员按照申报资料的格式要求进行资料装订。 4.5注册专员将药品补充申请表纸质版本及其附件资料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按规定内容打印(至少包含:注册类别、注册事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粘贴整洁。同时,将报盘程序中问价夹名称为print中的相应文件拷贝到移动盘中。 4.6注册专员携带整套补充申报资料及移动盘前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大厅进行药品注册申报工作。 4.7按规定保存和归档注册受理单等相关的资料。 五、相关文件及记录: 无 六、变更记载:

浅析药品专利权的知识产权保护

浅析药品专利权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药品专利权的沿革 ]1[最早的专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技术的日益商品化,使得人们意识到谁拥有先进的技术,谁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从而导致了专利制度的产生。1474年,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在威尼斯城邦共和国诞生,该法奠定了现代专利法的基础。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人们通常称之为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美国于1790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对美洲及东南亚国家影响很大,例如加拿大、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都基本上采用类似于美国的专利制度。美国专利不仅保护药品制备工艺与技术路线,而且对药品品种给予保护。德国是自1968年开始对药物化合物给予专利保护的,但是只能以产品和制备方法两种方式请求专利保护,而不能以应用方式请求保护。1977年,联邦法院对物质第一次药品应用的专利性给以了肯定;1982年,法院又肯定了药物或药品第二适应症应用发明的专利性,使对药品发明的专利保护日趋完善;它对挪威、瑞典、奥地利、瑞士等国家的专利制度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对日本现行的药品专利有较大影响。]2[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被纳入专利法领域是从近代开始的,迄今已有90多个国 家和地区实行了药品专利保护。 (二)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不是指国际条约取代或覆盖国内法,也不是使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消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域性”削弱了而已。药品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它的国际保护途径主要是国际公约和区域公约,下面主要通过分析国际公约和区域公约了解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3[关于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是伴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产生和发展的,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指一国缔结或参加多边公约或双边条约,以内国法在不违反国际公约所规定最低限度的情况下保护 他国的知识产权。 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第 5 页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旨在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鼓励创造性活动而加强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2、《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是1883年3月20日在法国巴黎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曾经过6次修改。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条约之一。《巴黎公约》的保护对象很广泛,不仅仅包括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还包括实用新型、厂商名称、产地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它还规定了工业产权方面各成员

药品知识产权

第十五章药品知识产权 [教学目的] 主要掌握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掌握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 定,熟悉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熟悉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了解药品行政保护的规定。 [教学重点及难点] 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定是本章重点; 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是本章难点。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多媒体演示。 [教学时数] 4 学时 第一节药品专利 一、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 发明。药品领域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包括: 1、产品发明 新物质。包括有一定医疗用途的新的化合物,新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用于制造 药品的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和药物前体,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分离或提取得到的天然物质。 已知化合物,首次发现其有医疗价值,或发现其有第二用途。 药物组合物。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至少一种是活性成分,组合后具有协同作用 或增强疗效作用,主要是复方制剂或药物新剂型。 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且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 制药设备、药物分析仪器或医疗器械。 2、方法发明 药品的制备方法、生产工艺及其改进。如上述产品的合成、制备、提取、纯化方法。实 践中往往同时申请药品的产品专利和制备方法的专利,如“一类对血管紧张素Ⅱ受体具有阻滞作用的酰胺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药物新用途,如新的适应症。 3、其他特殊问题 天然物质,一般不能申请专利。但首次从自然界提取,其结构、形态、物理化学参数不 曾认识,在产业上有应用价值,可以申请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专利。如美国曾授予从肾上腺组织中分离出来的纯肾上腺素的药品专利。 微生物,未经人类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不能授予专利。由自然界筛 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和通过理化方法进行人工诱变产生微生物的方法,由于不能重现、不具 工业性,不能授予专利。只有当微生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微生物本身才是可以授予专利的主题。 生物领域基因工程产品和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医疗器具,为完成某一医疗仪器或设备而建立的方法,即使其中某一步骤还要与有生命

知识产权及医药专利简介 作业

单选题 1、下列客体中哪个能被授予专利权: A、杀灭虱子的方法 B、外科手术的方法 C、以治疗为目的的气功 D、以治疗为目的的推拿 你的答案: A 2、以下哪个部门负责专利的复审与无效的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 A、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部门 B、国家知识产权局生物医药部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协调部门 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你的答案: D 3、中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授权要求的三性不包含: A、新颖性 B、重复性 C、创造性 D、实用性 你的答案: B 4、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 A、只有十年,不可续展 B、十年,可续展五次 C、十年,可续展10次 D、十年,续展次数无限 你的答案: D 5、版权中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期限: A、作品首次发表后30年 B、作品首次发表后40年 C、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D、作品首次发表后60年 你的答案: C 6、在中国授权的专利只能在中国得到保护,说明专利具有: A、地域性 B、时间性 C、排他性 D、有效性 你的答案: A 7、以下客体不属于可授权的化学药专利客体: A、化合物 B、晶型

C、给药剂量 D、生产工艺 你的答案: C 8、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个人允许做的行为: A、遵守竞业禁止协议 B、泄露商业秘密 C、侵犯他人专利 D、帮助他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你的答案: A 9、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 A、从申请日开始计算10年 B、从申请日开始计算20年 C、从申请日开始计算25年 D、从申请日开始计算15年 你的答案: B 10、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个人不允许做的行为: A、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B、随意发表论文 C、遵守公司的知识产权制度 D、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培训 你的答案: B 11、版权的保护期限: A、公民作品和法人作品保护期限相同 B、公民作品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相同 C、法人作品和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同 D、公民作品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不同 你的答案: D 12、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 A、从申请日开始计算10年 B、从申请日开始计算5年 C、从申请日开始计算15年 D、从申请日开始计算20年 你的答案: A 13、版权中公民作品的保护期限: A、作者终生 B、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 C、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二十年 D、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一百年 你的答案: B 14、知识产权是: A、无形资产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解读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解读 与现行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相比,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有助于切实保障 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 药品说明书在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长久以来,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不重视说明书的书写,甚至故意删除某些项目,也不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有效性 情况,需要对说明书修订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同时强调,药品 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订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 果由该药品生产企业承担。不仅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也促使 药品生产企业重视药品不良反应,重视药品说明书的书写和更新。 药品说明书必须注明全部活性成分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药品的说明书必须注明全部活性成分或中药药味。 对于非处方药和注射剂来说,由于非处方药可以由消费者自行购买和使用,因此其说明书还应当列出所有处方成分,便于消费者了 解所用辅料的情况。注射剂的使用比口服制剂有更高的要求,其中 的成分有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或者相互作用。因此,非处方药和注 射剂还必须在说明书中详细列明全部处方组成。 药品说明书或标签将加注警示语

警示语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也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 注意的事项。 为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医生患者合理用药,并参照国外有关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增加了警示语有关规定。出于保护 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主动提出 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 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禁止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 药品名称使用不规范是目前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加强对药品名称的管理,规范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的使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强制要求药品通用名称明显标注, 限制商品名和商标的使用。 为大力推广药品通用名称,除规定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外,还增加了相关要求,来纠正一些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如通用名称的位置: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 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对于商品名称,结合目前“一药多名”的问题,将商品名的字体大小由“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修订为 “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使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增加商标的使用要求 商标在药品标签中的不规范使用也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了限制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将商标在标签的主要位置上明显标注,《药 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注册商标可以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但是对于包含文字的注册商标,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 通用名称用字的四分之一。 考虑到目前药品标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未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带来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经注册的含 文字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

我国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实状况研究分析

我国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实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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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实状况分析 ?关键词: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实状况分析 ?信息整理:慧典市场研究报告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910230935.html,/ ?信息来源:健康报 ?发表时间:2006年04月 7日 中国药学会3月22日在京举办“中国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学术研讨会”,研究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加强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以提高医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国际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确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会更高,创新的任务会更重,难度会更大。药品的研究生产需多学科协作,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这也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在药品行业中的重要地位。医药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赖程度往往高于其他行业。我国开展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时间不长,当前的重点是对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药品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等相关政策进行研究。 专利保护渐与国际接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秘书长武晓明说,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体系完整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与国际接轨。 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审查部张清奎说,药品发明投资大、风险大、难度高、周期长、市场广,该领域的发明对专利保护的依赖性最强。加强专利保护有利于新药研发的投资和新药的产生,弱化保护有利于仿制推广和降低药价。基于目前我国制药行业的状况,弱保护有利于跟踪研究和低成本地利用世界先进技术,这是近期内占小便宜。若从长远利益看,加强保护才能提高能力和加快发展,缩短成为制药强国和进入创新型国家的时间。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经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新药就不会被发明出来。 北京市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蒋洪义律师说,我国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的时间不长,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比较缺乏,医药界和法律界还没有来得及对药品专利保护的特殊性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但司法实践已经把这方面的问题迫不及待地摆到了我们的面前。 药品专利申请热情不高

药品说明书TXT

卡托普利 卡托普利(疏甲丙脯酸、甲疏丙脯酸、开搏通) captopril (capote, lopirin, tensiomin)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非肽类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主要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 酮系统(raa系统)。抑制raa系统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阻止血管紧张素ⅰ转换或血管 紧张素ⅱ,并能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用于高血压,也用于对利尿药、洋地黄类 治疗无效的心力衰竭患者。 一日2-3次,如仍未能满意地控制血压,可加服噻嗪类利尿药如hct25mg,一日一次。 以后可每隔1-2周逐渐增加利尿药的剂量,以达到满意的降压效果。心力衰竭:初剂量 25mg,一日3次,剂量增至50mg,一日3次后,宜连服2周观察疗效。一般50-100mg,一日 3次。症状已得到满意改善,也可与利尿药与洋地黄合并使用。 对近期大量服过利尿药,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属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剂量宜用 6.25mg-12.5mg,一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全身性红斑狼疮及自家免疫性胶原性疾病患 者慎用。 肾动脉狭窄者用药后可致肾功能衰竭,须禁用。 【副作用】 可见皮疹、瘙痒、疲乏、眩晕、恶心、剧烈咳嗽、味觉异常等。个别人出现蛋白尿、粒 细胞、中性白细胞减少及sgpt、sgot升高、停药后可恢复。肾功能损害者可出现血肌酐升高, 少尿者可引起高血钾症。偶见血管性水肿,心律不齐。非洛地平(波依定) felodipine (plendil) 【作用与用途】 本品为一种血管选择性钙离子拮抗剂,通过降低外周血管阻力而降动脉血压、由于对小 动脉平滑肌的高度选择性,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对心肌收缩力和心脏传导无直接作用,又因对 静脉平滑肌和肾上腺素能血管张力调节无影响,故不引起体位性低血压,本品有轻微的排钠 利尿作用,所以不引起体液潴留。用于治疗各种高血压。 【用法】 剂量应个体化、建议以2.5mg,每日一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量为5或10mg每 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服药应早晨用水吞服。 【副作用】 少数患者可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还可出现由于毛细血管扩张引起的踝部 水肿。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 【禁忌】 妊娠(包括早期妊娠)及对本品过敏者。 利福布丁 利福布丁(安莎霉素) rifabutin (ansamycin,mycobutin) 为利福霉素的螺旋哌啶衍生物,对结核杆菌的抑菌作用比利福平约强4倍。主要用于分 枝杆菌的肺部感染,对利福平耐药的结核杆菌菌株亦有效。但应防止耐药性的产生。不良反 应与利福平相似。口服:0.15g~0.3g/日。 盐酸乙胺丁醇 ethambutol hydrochloride (myambutol, eb)

药物说明书使用问题

药物说明书利用问题 一、P71 二、中成药说明书的问题 中药说明书的不规范现象长期为业界所关注,中成药的说明书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很多问题,这次修改主要是针对2005年新版药典中的OTC中成药,其中的主要内容又要求在中药说明书中不能出现西医、医药名称,以期减少中成药的滥用。而我国在规范中成药说明书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规章,其中包括2001年下发的“中药说明书【主要成分】项排序内容”的通知及“中药使用说明书【主要成分】项书写的技术要求”和2004年出台的《中药、天然药物使用说明书起草指导原则》。而2000年10月出台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2001年出台《关于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2003年7月出台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规也涉及到了中药说明书的规范撰写。 中成药说明书长期以来就存在着不少不规范之处,如很多中成药在说明书上普遍不注明不良反应,即便许多大的中药企业也不例外,他们普遍认为在说明书上注明“副作用”后,药品就难以销售了;再如在用法用量上的说明也比较含糊,一些丸剂中药产品标明“口服一天3次、每次8粒”,但却不说明什么时候吃,但按医学理论,应当是每隔8小时吃1次,在用量上,也出现“酌减”这样的模糊语言。 此外,中药说明书还存在以下几个不足之处:说明书不能全面地反映药物研究的实际状况,更不能反映未进行但对临床用药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相关内容的说明;淡化不良反应,说明书“报喜不报忧”,甚至误导用药者;功能主治表述与实际组方不一致;缺少及时修订。 事实上,2001年6月22日发布的《中药说明书规范细则》,规定了中药说明书格式中所列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可按药品实际情况客观、科学地书写,若其中有些项目缺乏可靠的试验数据,则可以不写,说明书中不再保留该项标题。这或许正是一些中成药生产企业不在说明书上注明相关信息的“依据”。 消费者长期用药已经形成习惯,说明书一下子改变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不适应,因此可能会对中成药生产和经营者带来一定影响。同时,由于中成药说明书长期以来就存在不少问题,所以寄望仅凭本次修改就达到完全规范中药说明书是不现实的。但在本次修改中,以“大白话”的文字来进行说明,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无疑是有利的, 今后中药说明书中出现“清热利湿”、“开郁顺气”、“理气活血”等这样令患者难以理解的词语可能就会大为减少。 中成药功能主治说明中“降压”、“消炎”等西医药的表述名词将被中医药术语所取代。针对中成药功能主治表述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国药典”200 5年版将对拟入选品种以及部分新药转正品种和局颁标准品种等1400余个功能主治表述进行规范。 如临床常用中成药“牛黄降压丸”现在的功能主治表述“清心化痰、镇静降压”,在2005年“药典”中将改为“清热化痰,清心安神”;外科用的“化痔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篇一:知识产权在药物研发中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药物研发中的重要性 药学齐献利s20XX005070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 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指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资本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一名药学系的学生,通过听老师在课上讲解的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结合自己所查阅的文献,并综合自己的理解,我将对知识产权在药物研发中的作用进行阐述。 在回顾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不能不提到医药工业,在重温医药工业的百年光辉史时,更不能忘却知识产权。展望当今世界,凡是医药工业比较发达,新药研究实力强、水平高的国家,都是知识产权历史悠久,专利保护力

度大、水平高的国家。这些国家往往代表着世界医药工业的主流,主导着药物研究的发展方向。正走在与世界接轨道路上的中国,也开始意识到和感受到专利与知识产权的威力。尤其是中国的医药行业,因为缺乏专利与知识产权意识已交纳了不菲的“学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必须逐渐把医药产品的关税降低到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相等的水平,国外品牌药、新药也已经大量涌入。而随着医药市场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的需要,也将迫使自己不得不按其规则办事。医药工业最大的特点是该产业对专利高度依赖性和专利药品发达国家的高度垄断性。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药物的研发,是药学工作者们在以往的研发工作的基础上,筛选、合成新的化合物,发现新的作用机理,制备出新型的,对人类疾病有治疗作用的,毒副作用小的药物。药物研发大致分为基础研究、开发研究、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几个阶段。各阶段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只不过涉及种类、关系大小、影响强弱不同。其中专利法是最主要的法律,它管理着新药研发的全过程,起着决定性作用。 医药专利是最重要的医药知识产权。由于专利的公开通报制度和集科技,法律和经济情报于一体的特性,专利文献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反映新技术速度最快,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一章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教学目标 1、掌握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条件。 2、熟悉医药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 第一节医药知识产权 一、医药知识产权的概念 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 二、医药知识产权的分类 医药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医药专利 2、未申请专利的新药行政保护 3、医药商标 4、医药著作权 5、医药商业秘密 第二节医药专利保护 一、专利的起源和发展 二、专利制度的作用 1、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 2、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调节公共利益的作用 3、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专利的基本概念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四、专利的特点 1、专利性(独占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法律规定的期限一满,知识产权就自行终止。 五、医药专利的种类 1、医药发明专利 (1)产品发明 (2)方法发明 (3)其他的医药发明专利 2、医药实用新型专利 (1)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3、医药外观设计专利 六、授予医药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七、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八、医药专利的范围 1.独占权 2.许诺销售权 3.许可实施权 4.转让权 5.标记权 6.放弃权 7.请求保护权 九、我国制药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创新能力 2.专利保护意识差 十、我国制药企业应采取的专利对策 1.做好研发选题的专利检索,慎重选题,避免掉入国外企业的专利陷阱 2.新药研制完成后,在申领新药证书的同时,凡是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应及时提交专利申请 3.充分利用国外已失效或到期的专利,进行合理的仿制 4.在合理仿制的同时逐步形成新药的自主独立研发体系 第三节药品行政保护 第四节药品商标保护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二、商标的分类 (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证明商标。(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 (6)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 三、商标的特点 1、商标具有显著性 2、商标具有独占性 3、商标具有价值 4、商标具有竞争性 5、商标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 四、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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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药物残留和管理职责 (1) 第二节抗生素和抗菌药 (5) 第三节疫苗 (10) 第四节杀虫剂 (21) 第五节防治或根除螨和虱的药物 (27) 第六节激素和前列腺素 (30) 第七节消毒剂 (34) 第八节正确管理和维护注射器械 (41) 第九节选择注射用合适的针头和注射器 (44) 第十节注射途径和部位 (47) 第十一节计算注射药物的剂量 (51) 第十二节正确处理针头、注射器和药物 (54) 第十三节与注射药物有关的问题 (57) 第十四节饲料添加药物 (63) 第十五节饮水给药 (70) 第十六节购买、存货、贮存和运输 (77) 第十七节与家畜药物使用有关的人类疾病和危害 (84) 第十八节药物使用不当易出现的问题 (88) 第十九节术语汇编 (92)

第一节药物残留和管理职责 本节要点: 什么是药物? 疫苗和其它生物制品 抗生素和其它药物制剂 残留物:它们的起因和严重性 家畜药物所有管理者的职责 猪饲养者的具体职责 兽医的具体职责 概念 家畜药物的使用者应了解这些药物在饲养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 用,使用药物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什么是药物 药物可定义为:由人们生产出来并出售出去,有以下作用的一种 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 疾病的诊断、治疗、缓解、预防,以及作用于由疾病引起人或动物的功能紊乱; 人或动物器官功能的恢复、调正至正常; 生产,制备或保存食品的环境。 能杀灭寄生虫的药物也称为“药物”。 品牌名称:有特色的名称或可鉴别出一厂家药物的商标,品牌名 称也可称为药物名称,厂家一般喜欢用品牌名称,因他们可用它 来作广告,用户也根据它来选择药物。 化学名称:药物的活性化学成分。 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是指从动物或植物组织中获得的药物或药物制剂。

第九章 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三章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也成为医药企业难以替代的无形资本和首要财富。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加速医药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医药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第一节药品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种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的智力创新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投资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 (一)药品知识产权的概念 药品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种类 1. 药品专利权 药品专利权是指药品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药品专利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是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权的取得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才能使发明成果成为专利。药品专利权所保护的对象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药品商标权 药品商标权是药品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权利。商标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医药企业通过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这是取得商

标权的基本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商标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商标权。 3. 医药著作权 医药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的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主要有: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演绎权等。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且必须能够复制再现。 医药著作权包括由医药企业组织人员创作或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或承担责任的有关年鉴、文献、期刊、教材、百科全书、论文、档案、资料、产品说明书等作品的著作权;涉及医药企业的计算机软件,包括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软件等的著作权;药物临床前和临床试验数据的著作权。 4. 医药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权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对于其商业秘密所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医药商业秘密包括医药品的研究开发、市场营销、技术转让、投资途径、人员客户网络等与经营管理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权利人在经营活动或其他创造性活动中所创造的无形财富,包含大量的劳动和投入,对权利人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三)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1. 有利于激发医药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2. 有利于推动医药科技产业化发展 3. 有利于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 4. 有利于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药品知识产权的特征 药品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一)无形性 药品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知识,具有研发成本高、复制成本低、潜在利润极高的特点。企业对这些无形资产虽然不是实在而具体的占有,但可以以合同、登记、数据库等形式作为存在的依据;它虽然无形,但其价值可以被计算出来,是企业的重要财富。 (二)专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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