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考勤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考勤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考勤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考勤制度

一、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除台里统一组织开展的考勤外,节目部、有线网络部和农网维管中心均应确定专人负责考勤,全体人员均要做到上班签到、下班签退。迟到、早退者,每2次作缺勤半天处理,不签到、不签退者视作旷工。

二、出满勤者,每月发出勤奖100元;出勤率达90%以上、不满100%者发出勤奖80元;出勤率达80%以上、不满90%者发出勤奖60元;出勤率低于80%者,不发出勤奖。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或因事请假一日以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日以上的由台长批准;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或因事请假,三日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三日以上的由台长审批。不经请假、或请而未准、或不及时销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无故旷工者,首先扣发当月的出勤奖和绩效工资,然后再按旷工的天数扣发工资。

五、婚、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请假7天以内的,可将应出勤天数减去病假天数再计算实际出勤率,病假7天以上的不再发出勤奖。

六、请销假凭证由台办公室统一印制。除尘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程序批准后交台办公室汇总、核定。

七、台领导因公外出、因事请假应向办公室说明去向,超出一周者要按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各部门考勤一月一汇总,并报台办公室备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 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广播电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台规章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八维之声广播电台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以及方案来管理整个团队,惩罚分明。 一、工作室、录播室规章制度 1.工作室内不容许出现抽烟酗酒现象,不允许出现非工作人员。(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2.录播室钥匙共有3把(校方存档1把、台长1把、轮流值班钥匙1把)不可将钥匙转 交他人,如有私自配置钥匙者或者有撬锁现象直接开除并给予校方处分。 3.电台内成员不可在非工作期间(正课)出现在播音室内。(如触犯给予劝退处理) 4.所有的设备在进行休假以及非播音期间必须断电,锁门。(如触犯给予记过一次) 5.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值日与打扫。 6.房屋内所有资产完整率每日进行核对。 7. 广播电台内物品外借,需履行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好无损的归还 二、工作岗位规章制度 设台长1名副台长2名播音部、采编部、宣策部、电台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 1.每日播音时间为:早间档【7:20-7:40】 午间档【12:00~12:35】 下午档【17:30~18:10】 晚间档【暂未开放】 【播音时间,除值班人员以外,其它人不得入内;不得将非台内人员带入广播电 台;保持台内的安静与清洁;】

2.台长可在工作期间视察工作。 3.如有会议召开情况可在自习课请假后期间进行。 4.广播电台的每一个人不许徇私舞弊(如有此情况直接开除) 5.每个人的个人形象必须整洁(关乎着整个电台的形象) 6.在值班期间如有请假需求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部长和台长/副台长审批。 三、关于内容规定 1.每周的稿件需提前一周时间撰稿完毕经过审稿员审批通过后交与播音部进行播音工 作。如若审核不通过打回重写(如果审稿员大意导致当天播音出现事故给予记过一次并给予部长处分) 2.稿件内容需根据栏目展开话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内容不准与校方利益发生冲突。 3.每篇文章朗读时间需大于等于8分钟。 4.审稿流程:审稿员-部长 -台长-校方领导 四、其他规定 1.台内成员尊重他人、团结友爱、待人热情、有责任心、工作态度端正有礼貌;不把情 绪带到工作上。 2.任何台内人员不得随意退出。坚持退出者,写出退出申请,详细说明原因,经站长同 意后,方可退出;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4.?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正确使用广播器材,严禁擅自改变机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电视台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内部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地把工作做好、做实,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切实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拟定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范围: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 考核方式:以百分制对岗位基本职责进行考核(原则上除新闻部外每人每月不能超过一百分)。 考核原则:坚持奖罚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内容:考核分数由完成工作情况决定。 考核细则: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在每月10号以前完成。 一、新闻部考核方案 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考勤30分、公派采访60分、自采新闻和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一)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婚嫁、丧假、产假除外。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二)公派采访(含时政新闻、民生新闻、专题、外宣)每人每月60分。 采访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因病因事不能采访的按缺勤扣分。

(三)自采新闻、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5分,超过10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每条各加1分。 外宣(公派除外)被市电视台新闻联播、市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6分,超过12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条各加2.5分。被市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1分;被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午间视野、省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10分,被省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3分;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20分。被中央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8分。 (正常上班时间保证2组时政记者,视情况再安排自采、民生、专题或外宣等其他采访活动。) 二、编辑制作人员考核办法 满分100分,考勤30分、节目制作70分。 (1)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婚嫁、丧假、产假除外。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2)、新闻中出现县级领导人名、职务排序错误的一次扣5分,播出后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 第一章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第五条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 第六条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

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 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 第九条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 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 任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 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第十二条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的规定实行处罚。 第二章电视播出值班规程 第十三播前准备工作 a)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 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 b)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 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景泰县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景泰县广播电视台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劳动纪律观念,现将台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一般规定 1. 考勤方式: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每天4次。 2. 时间设定:上下班考勤时间根据县政府办通知的作息时间,结合台实际情况设定,工作人员上下班在设定时间以内考勤,为正常出勤。上班早于设定时间考勤,考勤机将提示不能录入。 3. 考勤地点:为方便录入,在总编室设置1台指纹考勤机。采用代码和指纹相结合的方式录入,新闻部、专题部,制作部、播出部、台机关的代码设置分别为1、2、3、4、5。录入时,须先按代码,再录入指纹。 4. 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上班迟于设定时间考勤为迟到,下班早于设定时间考勤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元。病假1天扣20元。事假1天扣30元。擅自离岗和脱岗1次扣50元。旷工1天扣200元,1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无说明理由和备案的,视为旷工半天;无故不考勤的,1次视为旷工半天。每月累计事假7天以上,或每月累计病假15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0元。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经教育不改的,按规定予以开除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配套制度 1. 建立统分结合管理制度。台办公室是全台的考勤部门,既掌握大楼内各下属单位的考勤情况,又具体负责台机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资料汇集、月末考勤资料统计和财务交办。其他下属单位亦须各落实一个考勤部门。各考勤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 建立正常考勤与例外备案制度。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须录入指纹考勤,凡外出办理公务、参加会议等不能录入指纹考勤,一般要在当次考勤前,填好统一印制的书面凭证,并经科室正职审批(中心和中心站的,由其所在部的部主任或以上负责人审批),交考勤部门备案,情况特殊的,须在次日补交书面凭证。中心、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不能录入指纹考勤,由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台领导班子副职也实行不能录入指纹考勤备案制。 3. 建立请假审批制度: (1)对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慰唁假、产假以及计划生育假、年休假和其他公假实行审批制度。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规定权限审批,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论处。 (3)中心、中心站工作人员请假,由中心、中心站负责人审批。中心、中心站副职和台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3天以内由中心、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审批,3天以上报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批。中心站、台机关科室正职的请假,3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全部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 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 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 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 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 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 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 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 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 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 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 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 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 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 体承 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 纪律 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 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 正 之风严肃处理。 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 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 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 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 项、 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首问责任制 一、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 能 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前置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耐心解答申请人询问。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当面提出。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制度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三章便民服务大厅主任职责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便民服务的窗口,大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修养,塑造大厅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服饰整洁,仪表端庄。 2、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仪表举止要端正、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3、领导视察时,询问问题要起立,并用文明语言解答。 4、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 6、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7、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8、禁止用手机听音乐,看视频。 9、不在服务对象面前整理服饰,梳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来时要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不准训斥和歧视。 3、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 值班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全工作,促进广电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台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生活、工程实际,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对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台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实施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协助台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3、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6、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7、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 第六条全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在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具体的安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要求,确保工作、生活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工程规划、施工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工程聘用临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岗位的工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条对从事车辆驾驶、机房播出、节目制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四章设备和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办公楼、家属区、发射单位、库房等地,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过道通畅,要有足够的光线,保证消防需要;要安排好值班,值班要到位,并作好值班记录;要做好防火、防盗和内保工作,充分发挥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的作用。 第十四条播控中心要确保节目播出质量和播出安全,确保“零插播”、“零停播”。 第十五条要落实好机房管理制度,确保机房安全。

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十)上班时,台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 (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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