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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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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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为了适应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本地经济发展,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共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

第六条公司住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饰材料、有色金属、钢材零售、租赁经营。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和领取许可证的项目。已领回资质证书。营业期限:20XX年XX月至永久。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有股东投资。

第十三条实物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公司成立半年内办理过户,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建立:许凤银、张德芳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二)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三)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人民币: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有夏利情况之一的,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二次,债权人收到计划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未接到通知书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单。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经全体股东商定,1元为一股,一股行使一个负责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八条股东定期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12月底举行。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

(二)执行董事认为必要时;

(三)董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过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工作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二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经理,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请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七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其行使权利。

第三十八条公司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职。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罢免。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审查经理提出的公司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并向股东会报告;

(四)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制度。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二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送交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5%-10%作为法定公积金。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议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员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二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二)股东会决定解散;

(三)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第四十八条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由有关机关组织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织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告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织申请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条清算组织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深圳科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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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1049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30110 5。 第三条公司于1989年12月1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CAU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蛇口新时代广场27楼A―D。 邮政编码:518067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97.67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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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充分体现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市场发展中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办法依据《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部门、均适用本《规定》。 1.3 在此之前所有与本《规定》有违的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此后如有新的规定以行文为准。 第二章企业的体制、领导机构 2.1 本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总公司---项目公司---施工班组三级管理;财务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模式。 2.1.1 总公司统一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劳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指挥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经营,在经济上进行各项经济、指标的总体核算。 2.1.2 项目经理部(厂、分公司、站)中心任务是参与工程竟标投标承揽任务,组织劳务组合,生产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材料,保证优质高效的目标实现。2.1.3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终身责任人,且对工程项目施工拥有决策权和行使全面指挥权,对项目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2.2 公司建立党支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培训管理人才,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监督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和企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经理在

最新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务派遣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号。 邮政编码: 条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10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完整版)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一、目的 (2) 二、经理职责 (2) 三、副经理职责 (2)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2) 五、财产管理制度 (4) 六、财务管理制度 (4) 七、车辆管理制度 (4) 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5) 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

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监理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二、经理职责: 1、全面主持监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2、组织、策划监理公司整体运作,完善管理模式。 3、主持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组织制定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标准;下达、落实公司决议,发布公司各类文件、通知、通告等。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7、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文件的签发。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 2、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完成好交办事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事情要及时向经理报告。 3、受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4、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及落实工作。 6、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受经理委托认真搞好公司的考核工作。 9、在经理外出期间,代理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考勤:为加强人员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万昌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3月)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2010年4月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1年6月第一次修订2011年7月第二次修订2012年8月第三次修订 2013年3月第四次修订) 二○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2) 第一节股份发行 (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股东 (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8)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第五章董事会 (16) 第一节董事 (16) 第二节董事会 (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第七章监事会 (23) 第一节监事 (23) 第二节监事会 (2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5) 第二节内部审计 (2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28)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0)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2) 第十二章附则 (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山东省商务厅颁发的鲁商务外资字[2009]289号文批准,由淄博万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发起设立。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70300400000903。 第三条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89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8万股,于2011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IBO WANCHA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号。邮政编码:255068。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764,00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建筑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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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二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郑重承诺:将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六)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建筑劳务公司章程

2016建筑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0:00????来源:综合指导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劳务公司章程初稿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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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劳务公司章程(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XX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劳务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XXXX。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监理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

一、组织结构图

二、职责分工 【总经理】 ●贯彻执行董事会章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和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经营及财务计划进行审 核与规划; ●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和批准公司的管理目标、管理架 构、人员聘用;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任免各部门领导和总监,并授予相应的职 责和权限; ●适时管控公司监理等经营业务,确保实现公司管理目标; ●负责提供所需资源以满足公司的管理需求; ●负责(或授权)公司对外文件的签发及各类业务合同的签订;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定期召开公司会议,传达贯彻集团和董事会议精神、指示,检查、 布置、协调公司各项工作;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 ●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管理工作; ●负责兼管业务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承接与协调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协助总经理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部】 ●负责管理及协调各项目监理工作; ●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实施及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和落实,组织 培训和学习有关工程建设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负责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测量、监控及评定; ●负责检查各项目监理各类文件记录及资料管理; ●负责公司测量和检测仪器的管理,定期送检进行校准; ●负责监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并上报,主动、及时、有效 地提供改进建议; ●负责对监理项目监理工作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做好监理工作不 合格控制; ●参与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实施纠正和整改 措施; ●负责对项目监理资料、竣工资料的审查,并及时组织资料的归档; ●负责实现监理过程的策划,编制监理大纲,审查监理规划和细则; ●协助解决现场项目监理部实际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协助项目 总监审核施工单位的重大项目施工方案。 【综合部】 ●负责公司日常的内外接待、联络、通知、协调、会务组织等工作; ●负责公司文件、行政文书、档案收发管理以及文件的上传下达; ●负责公司会议纪要的记录,督促会议纪要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 情况;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2002 年4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 万股,于2002 年5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 DI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北京爱都大厦 邮政编码:100016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混凝土 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周志明、张伟、杨左萍共同出资设立“贵州天坤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 第三条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墙体材料、外墙面保温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机械化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细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出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召

建筑劳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oc

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录用的所有员工。 三、本制度所称“公司”新乡市京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聘程序和聘用条件 一、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员工的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1、各部门主管:从事相关工作5 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力强者可破格提升),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管理能力,职业道德品质良好。 2、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一般职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符合相关岗位要求; 4、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档案管理、厨师)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才能聘用: ①司机:汽车B牌以上驾驶执照,熟悉本地区线路,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②保安:受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 ③档案管理: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保密性强,有实际工作经验; ④厨师:有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和持有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体检健康证明。 5、普通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批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由需求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初试,总经理复试;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总经办主任初试,总经理复试。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员工报到时,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简历、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①姓名; ②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③婚姻状况; ④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⑤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到程序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①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报餐卡、办公用品等; ②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与转正 1、清洁工、厨师为1 个月,其它人员为3 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 个月。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 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建筑公司章程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出资 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章附则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2人出资设立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县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水电暖安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工程劳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工程劳务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 2.XX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两个以上股东,有填写说明)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本章程为两个股东或多个股东的公司章程,适合劳务派遣类公司办理公司注册和许可证、银行开户、贷款融资等情况使用。本章程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填写完毕后,请将本段文字删除。 (文档中黄色部分请按标注说明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设立公司的目的:充分利用和发掘当地劳动力资源,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用工服务,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降低用工单位管理成本。 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此处填写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此处填写拟租用作为办公地的地址,如已有营业执照,则按营业执照上公司住所地址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1、许可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一般经营范围:(请按实际填写,如没有其他经营项目,将本条删除) 第七条公司发展方向: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配置股东名册。 第十一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完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理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 第十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通过新的公司章程议案 [成立公司的议案]

通过新的公司章程议案[成立公司的议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成立公司的议案,供大家参考! 成立公司的议案范文一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成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共同投资发起

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出资额为亿元,占设立后北京中关村银行银行的27%的股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公司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处理北京中关村银行筹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鉴于北京中关村银行的重要战略意义,本次对外投资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用于出资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注册资本:11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零售图书;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

南京建筑公司章程模板

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证件号码认缴情况(万 元) 实际缴付(万元) 出资数 额 出资方 式 出资数 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 式 马亮526 货币26 500 2004年7月8 日 2014年3月 11日 货币 货币 林勇167.5 货币32.5 135 2004年7月8 日 2014年3月 11日 货币 货币 华瑞206.5 货币 6.5 2004年7月8货币

200 日 货币 2014年3月 11日 合并900 900 其中货 币865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 2.XX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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