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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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双侧回填,单侧填土应在砌体达到侧向

承载能力要求后进行。

(b)不得设置脚手眼的位置:

(a)120厚砖墙。(b)过梁上与过梁呈60o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高度范围内。(c)高度小于1米的窗间墙。

(d)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

(e)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范围内。(f)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c)雨天施工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

过对蒸压(养)灰砂砖、粉煤灰砖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雨天不宜施工。

砌筑砂浆

(a)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b)砂中的允许含泥量:水泥砂浆及强度不小于M5的混合砂浆,

含泥量不超部5%,对于强度小于M5的混合砂浆,含泥量不应超过10%。

(c)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

采用增加水泥的方法。水泥砂浆掺入塑化剂时应考虑砌体抗压强度较水泥混合砂浆砌体降低10%的不利影响。

(d)水泥砂浆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00kg/m3。

(e)砂浆试块应在搅拌基础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

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能制作一组试样。

(f)砂浆取样规定: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

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砂浆强度等级有变化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算。

(g)砂浆试块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f2,m〉f2(平均值>设计值)

f2,min〉(最小值>设计值)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a)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

(b)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15的混凝土灌实砌体孔洞。

(c)小砌块砌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砖。墙体转角处和内外墙交接

处应同时砌筑。

(d)小砌块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竖向灰缝砂浆饱

满度不得低于80%。

(e)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应在砌筑墙体时预埋或

预留,不得随意打凿已砌筑好的墙体。需要在墙体上设置脚手眼时,可用辅助规格小砌块侧砌,墙体完工后应采用不低于C15的混凝土填实。

(f)墙体中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600mm,并在

顶部设过梁,填砌临时洞口的砌筑砂浆强度宜提高一级。

(g)砌体砂浆强度大于1MPa后,方可浇筑芯柱混凝土。对整层浇筑

的混凝土,先浇注适量的与混凝土配比相同的去石砂浆。芯柱与圈梁交接处,可在圈梁下留置施工缝。

(h)应事先计算出每个芯柱的混凝土用量,按计量浇灌混凝土。

砖砌体工程

(a)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

墙分砌施工。施工中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成直槎,但必须是凸槎。

(b)每层承重墙的最上1皮砖,240mm厚墙应是整砖丁砌层,在梁或

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腰线)中,也应是整砖丁砌层。

(c)墙体中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填充墙

1.用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填充墙时,墙底

部应砌筑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部时,应留一定空隙,在抹灰前采用侧

砖、或立砖、或砌块斜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o左右,砌筑砂浆应饱满。

3.空心砖的砌筑应上下错缝,砖孔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

求时,宜将砖孔置于水平位置,当砖孔垂直砌筑时,水平铺灰应用套板,竖缝应先挂灰后砌筑。

4.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5.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

得和其他砖、砌块混砌。

6.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时不得留置脚手眼。

7.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

如不能保证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接钢筋或网片。

8.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325、425号普通水泥拌制的砂浆强度增长表

325号矿渣水泥拌制的砂浆强度增长表

425号矿渣水泥拌制的砂浆强度增长表

最新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2011年10月8日

1总则 ?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 1.0.3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 1.0.4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 1.0.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术语 ? 2.0.3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 2.0.4小型砌块——块休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 2.0.13 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 2mm~4mm。简称薄灰砌筑法。 ?由于加气混凝土与水泥砂浆材料的膨胀与收缩存在着一定差异,加气混凝土又是一种多孔质吸水的材料,传统水泥砂浆难以与加气混凝土粘牢。 ?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其中又分为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浆。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砌块不需浇(喷)水湿润,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为2 mm~4 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薄层砂浆砌筑法有下列优点: ?①不需要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提前浇(喷)水湿润,不仅方便施工,而且又减少了砌块上墙含水率,有利于对墙体收缩裂缝的控制; ?②对外墙,由于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仅2 mm~4mm,较采用一般砌筑砂浆8mm~12mm大大减小,可减少灰缝处“热桥”的不利影响,提高节能效果; ?③节省砌筑砂浆,并提高砌筑功效。 ? 3 基本规定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93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 ,自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18日

1 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砌体结构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配筋砌体 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套技术资料

编号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工程名称: XXXX 建设单位: XXXX 施工单位: XXXX 监理单位: XXXX 设计单位: XXXX 质量监督部门: XXXX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 有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内容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岗位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电工、电焊工等证件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有分包方资质与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审查报告及审查批准2003-145-1、2003-145-2 6地质勘察情况地质报告书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齐全 8施工技术标准有混凝土、钢筋、模板等多种 9搅拌站及计量检验制度有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试验计划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计量设施精确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钢材、砂石、水泥等材料有管理办法 12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郑州市四十七中办公楼、连廊、报告厅编号: 致:河南省海华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着规定完成了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 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点

503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asonry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及主要机具 1.1材料准备 MU15粉煤灰砖、M10水泥砂浆、200或1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块(密度500kg/m3(A3.5B06级),抗压强度 3.5MPa(A3.5级)),M5混合砂浆;HPB300或HRB400钢筋直径 6.5,HRB400钢筋C12;众固牌ZHG-6型注射式植筋胶。 中砂、粉煤灰、水泥等材料应经进场并经试验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1.2主要机具: 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及施工电梯、切割机、GSB20-2型冲击钻。 工具:夹具、手锯、灰斗、吊篮、大铲、小撬棍、手推车等。 2.作业条件 2.1砌块砌筑施工前,结构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 2.2放好砌体墙身位置线、门、窗洞口等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预检合格。 2.3按砌筑操作需要,在剪力墙上弹出每层的建筑+0.50米线,作为标高控制线。 2.4基地清理干净无杂物,搭设好操作和卸料平台。 2.5配制异型尺寸砌块(同材割制);严禁采用斧砍、锤砸等野蛮施工方法。 2.6完成砌体填充墙构造柱钢筋绑扎、圈梁钢筋及墙体拉筋植筋完毕,并经抽检抗拔试 验合格。 2.7正式砌筑前,应首先在标准层砌筑样板间,包括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等,按照 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待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8砂浆搅拌站地面应硬化,应有磅秤且应搭设搅拌棚,周边应用防尘密目网封闭;砂 浆配合比已经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在搅拌站用小黑板悬挂; 2.9对施工人员已经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明确施工工序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2.10对进场工人已经完成安全技术交底,明确现场重大危险源及其他不安全隐患;按 照安全科的要求首先完成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 2.11现场的搅拌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机械设备及线路敷设、安全防护等应经检查、 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施工工艺 1.植筋施工工艺及施工要求

砖砌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砖砌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砖砌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全部内容 满意回答 4砌筑砂浆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说明:4.0.1水泥的强度及安定性判定是判定水泥是否合格的两项技术要求,因此在水泥使用前应进行复检。本规范检验批的规定中与以往的砌体施工验收规范不同之处在于“同一编号”。 由于各种水泥成分不一,当不同水泥混合使用后往往会发生材性变化或强度降低现象,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故规定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2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 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说明:4.0.2 砂中含泥量过大,不但会增加砌筑砂浆的水泥用量,还可能使砂浆的收缩值增大,耐久性降低,影响砌体质量。对于水泥砂浆,事实上已成为水泥粘土砂浆,但又与一般使用粘土膏配制的水泥粘土砂浆在其性质上有一定差异,难以满足某些条件下的使用要求。M5以上的水泥混合砂浆,如砂子含泥量过在,有可能导致塑化剂掺量过多,造成砂浆强度降低。因而对砂子中的含泥量做了相应的规定。 对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由于其中的含泥量一般较大,如按上述规定执行,则一些地区施工用砂要外地运去,不仅影响施工,又增加工程成本,故规定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时,含泥量可适当放宽。 4.0.3 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0.4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说明:4.03.-4.0.4 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粉不能起塑化作用又影响砂浆强度,故不应使用。 4.0.5 拌制砂粉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说明:4.0.5 考虑到目前水源污染比较普遍,当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将会影响水泥的正常凝结,并可能对钢筋产生锈蚀作用。因此,本条对拌制砂浆用水做出了规定。 4.0.6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说明:4.0.6 砌筑砂浆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是使施工中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和减少砂浆强度离散性大的重要保证。 4.0.7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DOC)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3年11月表格修编

目录 砌体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 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砌体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处理的情况。

砌体基础子分部工程资料检查表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基验槽记录在无支护土方或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中检查; 3.有关钢材和混凝土的资料,是指配筋砌体、地梁等的钢筋和混凝土资料; 4.验收时,若混凝土试块和砂浆试块未达龄期,各方可先验收除混凝土强度和砂浆强度之外的其它内容。待试块强度试验数据得出后,达到设计要求则验收有效;达不到要求,处理后重新验收。

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是指初验未通过的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处理的情况。

砌体子分部工程资料检查表 2. 有关钢材和混凝土的资料,是指配筋砌体、构造柱、芯柱的钢筋和混凝土资料。 3. 验收时,若砂浆试块未达龄期,各方可验收除砂浆强度外的其它内容。待砂浆强度试验数据得出后,达到设计要求则验收有效;达不到要求,处理后重新验收。 4.钢筋工程检验批已含隐蔽验收,不必另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须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是诸如埋入管线之类。

新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样本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的通知 建标[ ]5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87号) 的要求,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 , 自 4月1日起施行。其中, 4.0.1、 4.0.8、 5.2.1、 5.2.3、 6.1.2、 6.1.7、 6.1.9、 6.2.1、 6.2.3、7.1.9、 7.2.1、 8.2.1、 8.2.2、 10.0.4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陕西省建筑科 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3月15日

前言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 ]87号文”关于印发‘二0 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 陕西省建筑科学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 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 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为准则,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 由我部于 9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合并, 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 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 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统一砌体工程施 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规范共分11章。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在该5章第1节”一般规定”中, 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第2节”主控项目”及第3节”一般项目”中, 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 本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验收学习资料全套.docx

.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 (风 )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 (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 洗()脱脂试验记录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序分部 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号工程 地基无支护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1与有支护土方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联续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 基础箱,钢及混凝土支撑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59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0.1、4.0.8、5.2.1、5.2.3、6.1.2、6.1.7、6.1.9、6.2.1、6.2.3、7.1.9、7.2.1、8.2.1、8.2.2、10.0.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前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000年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陕西省建筑科学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为准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1年9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规范共分11章。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在该5章第1节“一般规定”中,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在第2节“主控项目”及第3节“一般项目”中,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 本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参加单位: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起草人:张昌叙张鸿勋侯汝欣佟贵森张书禹赵瑞 1 总则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全套材料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4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少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形式检验报告。 (6)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8)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附答案)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 (单选40道,多选20道,判断20道) 一、单选题(共20题)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A、0.5m B、1.0m C、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D、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的2倍 2、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mm。 A、500 B、750 C、1000 D、洞口净宽度 3、接第2题: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A、0.5m B、0.75m C、1m D、洞口高度的1/2 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A、300 B、500 C、750 D、洞口高度的1/2 5、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 A、2KN/m2 B、3KN/m2 C、楼板的允许载荷值 D、楼板允许荷载值的1.5倍 6、砌体工程对水泥进行检验,应以()为一批。 A、200吨 B、200吨 C、500吨 D、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 7、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登记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A、2% B、3% C、5% D、10% 8、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A、2% B、3% C、5% D、10%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沙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min。 A、1 B、2 C、3 D、5 10、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min。 A、1 B、2 C、3 D、5 11、砂浆应随拌随用,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不超过30℃时,水泥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2、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不超过30℃,水泥混合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3、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水泥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4、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水泥混合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5、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发砌筑时,施工期间气温不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超过()mm。 A、500 B、750 C、875 D、1000 16、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d 。 A、7 B、14 C、28 D、60 17、砖和砂浆的强度登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

GB50203-XX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tious seam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 组合砌体柱(墙)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 的规定 3.0.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 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洞口净宽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asonry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工程竣工验收全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要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部函件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 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 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期的天数。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

全套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完整版)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膜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省全面贯彻实施,使于实际操作,报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程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江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飞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 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井按此检森验收: 2、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最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井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责表中菜检查项目的版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什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企表中某检查项有多种检在内容时(仅限定量检在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成合同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直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直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内填与“符合要求”成“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自定用调: 5、当同检自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成不应) 在某时间次性检办验收时,工、监理(建设) 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擦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 栏1,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直内容个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了,日期以填写“脸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直项目的检查(验收) 记录栏分为10 个小格时,井不表示只需抽查10 个点,现场实际抽自点最应按施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骑批人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a)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双侧回填,单侧填土应在砌体达到侧向 承载能力要求后进行。 (b)不得设置脚手眼的位置: (a)120厚砖墙。(b)过梁上与过梁呈60o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高度范围内。(c)高度小于1米的窗间墙。(d)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e)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范围内。(f)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c)雨天施工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对蒸压(养)灰砂砖、粉煤灰砖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 体,雨天不宜施工。 砌筑砂浆 (a)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b)砂中的允许含泥量:水泥砂浆及强度不小于M5的混合砂浆, 含泥量不超部5%,对于强度小于M5的混合砂浆,含泥量不应超过10%。 (c)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 用增加水泥的方法。水泥砂浆掺入塑化剂时应考虑砌体抗压强度较水泥混合砂浆砌体降低10%的不利影响。 (d)水泥砂浆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00kg/m3。 (e)砂浆试块应在搅拌基础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

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能制作一组试样。 (f)砂浆取样规定: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 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砂浆强 度等级有变化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 一个楼层计算。 (g)砂浆试块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f2,m〉f2(平均值>设计值) f2,min〉0.75f2(最小值>0.75设计值)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a)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 (b)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 的混凝土灌实砌体孔洞。 (c)小砌块砌体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砖。墙体转角处和内外墙交接 处应同时砌筑。 (d)小砌块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竖向灰缝砂浆饱 满度不得低于80%。 (e)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应在砌筑墙体时预埋或 预留,不得随意打凿已砌筑好的墙体。需要在墙体上设置脚手眼时,可用辅助规格小砌块侧砌,墙体完工后应采用不低于C15的混凝土填实。 (f)墙体中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600mm,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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