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查处35起网上造谣案6起网络诈骗案

公安机关查处35起网上造谣案6起网络诈

骗案

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同时,公安机关陆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借机造谣生事,散布虚假信息,扰乱人心;或以抗震救灾为幌子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秩序。为保证全国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稳定,公安机关对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的

人员及时进行了查处。

截至五月十七日,公安机关共侦破网上造谣类案件三十五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十五人,其中治安拘留十一人,训诫二十四人;侦破诈骗类案件六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六人,其中刑事拘留十四人,另有二人正在审理中。

五月十四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论坛发布一帖子,称某某某化工厂爆炸了同时,另一网民在四川某论坛上发帖,称请大家不要饮用自来水和地下水,可能

已经被尸体污染。以上两条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并扩散,引起市民恐慌,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影响了当地的抗震救灾工作。经工作,抓获违法人员韩某、刘某,并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四天;违法人员曹某系未成年人,被训诫。

五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共网络安全监察局接到湖南公安厅报告,称湖南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遭非法入侵,入侵者篡改该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抗震救灾募捐的账号。经工作,五月十七日,河南省公安机关将对湖南实施入侵的嫌疑人

海某抓获。经审讯,海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五月十六日,公安部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网站接网民举报,有网民在网上发帖求助,并公布了自己的邮政储蓄卡号。当天,四川泸州公安机关抓获了就嫌疑人谢某。经审讯,谢某对其假冒灾民名义在网上进行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为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借抗震救灾募捐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议广大群众通过各级政府部门或

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官方机构公布的募捐方式进行捐款。同时,提醒网民对社会组织在网上公布的捐款账号注意甄别。此外,建议各地接受捐款单位尽快规范捐款方式,统一发布公告。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今天從公安部獲悉,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震救災的同時,

公安機關陸續發現一些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借機造謠生事,散佈虛假信息,擾亂人心;或以抗震救災為幌子騙取錢財,擾亂社會秩序。為保證全國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秩序穩定,公安機關對通過網絡進行違法犯罪的人員及時進行瞭查處。

截至五月十七日,公安機關共偵破網上造謠類案件三十五起,抓獲犯罪嫌疑人三十五人,其中治安拘留十一人,訓誡二十四人;偵破詐騙類案件六起,抓獲犯罪嫌疑人十六

人,其中刑事拘留十四人,另有二人正在審理中。

五月十四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機關發現,有人在論壇發佈一帖子,稱某某某化工廠爆炸瞭同時,另一網民在四川某論壇上發帖,稱請大傢不要飲用自來水和地下水,可能已經被屍體污染。以上兩條信息在網上迅速傳播並擴散,引起市民恐慌,在一定程度上幹擾影響瞭當地的抗震救災工作。經工作,抓獲違法人員韓某、劉某,並被分別處以治安拘留四天;違法人員曹某系未成年人,被訓誡。

五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局接到湖南公安廳報告,稱湖南省紅十字會官方網站遭非法入侵,入侵者篡改該網站面向全社會進行抗震救災募捐的賬號。經工作,五月十七日,河南省公安機關將對湖南實施入侵的嫌疑人海某抓獲。經審訊,海某對其行為供認不諱。

五月十六日,公安部網絡違法案件舉報網站接網民舉報,有網民在網上發帖求助,並公佈瞭自己的郵政儲蓄卡號。當天,四川瀘州公安機關抓獲瞭就嫌疑人謝某。經審訊,

謝某對其假冒災民名義在網上進行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謝某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為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借抗震救災募捐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建議廣大群眾通過各級政府部門或者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官方機構公佈的募捐方式進行捐款。同時,提醒網民對社會組織在網上公佈的捐款賬號註意甄別。此外,建議各地接受捐款單位盡快規范捐款方式,統一發佈公告。

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對幹擾破壞抗震救災的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a8824401.html, 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造谣时常发生在社会中,对于网络造谣,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净化网络空间,网络造谣视其程度的不同最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大家不要对消息不加求证的基础上,以身试法,制造谣言,以下为你介绍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附案例)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 当前,网络技术得飞速发展,为人类搭建起了一个快捷、便利得虚拟世界——互联网。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迅速地获取各类资讯、建设起一种新型得人与人之间得关系、享受到它为我们提供得各种便捷服务,但它跟我们得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一些黑暗面,网络诈骗即就是其中一个典型得例子,犯罪份子借助互联网实施得诈骗与日俱增,花样也越来越多,而且不少犯罪份子把目光转向了涉世未深得大学生群体,各高校近年来或多或少地都曝出了一些学生被骗得案例、且呈逐年增多之势。 为打击网络诈骗、保护学生得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需要全社会得共同努力: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份子;另一方面,全体在校师生也要提高基本得防范意识与识破诈骗得能力。 总结一下,为做好网络诈骗得防范工作,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得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得商品还就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就是骗局就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仔细甄别,严加防范,一定要到正规得购物网站与支付网站上去购物与支付。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就是会发现差别得。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得域名也就是有差别得,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就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得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得损失。

3、使用比较安全得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得诈骗就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得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瞧、不嫌麻烦,首先瞧瞧卖家得信用值,再瞧商品得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得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得方式。 4、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等,要知道在网上叫卖这些所谓得“商品”,几乎百分百就是骗局,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得心理,更不能参与违法交易。 5、凡就是以各种名义要求您先付款得信息,请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把自己得银行卡借给她人。您得财物一定要在自己得控制之下,不要交给她人,特别就是陌生人。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得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向她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诈骗,正以诡谲多变、防不胜防得态势侵入我们得生活,树立牢固得安全观念,常备警惕之心对没有固定收入得大学生而言尤其重要。 7、对于需要预先支付费用得网上中奖信息、彩票预测信息与股票投资信息切不可相信。 8、对于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先付会员费、中介费得不可轻信,应去正规得求职网站咨询。 9、认准正规得期刊论文网站并且仅到该网站上去咨询论文发表事宜或者投稿,不要相信第三方代理(网站)。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材料 据学校保卫处反映,近期发生了多起学生网购被骗案件,给学生们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针对此情况,学工处汇总了当前几种突出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诈骗手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识别,提高警惕,尽量避免案件的发生和财产损失。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1、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2、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转账骗得钱财。 3、网购时卖家发送文件图片诈骗。网购时卖家和买者先聊得热乎,然后给买者发送文件或图片,买者接收之后,几天用支付宝时发现里面1000多块都没了。查了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卖家所发的文是携带木马病毒。 4、网购时卖家称支付宝不能付款实行诈骗。网购时,卖家买家谈好之后,卖家声称不能用支付宝付款或是到了要支付宝付款的时候显示说后台维护,需要转账,并发来一个链接地址,骗买家转账,买家转账后卖家再声称系统出错,需要再付一定金额解冻,再次诈骗。 防范措施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2、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3、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网络谣言转发超500次 可构成诽谤罪

网络谣言转发超500次可构成诽谤罪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 ◎要点速读 ☆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 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 ☆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重点释疑 转发量系实证研究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出台司法解释目的是结合新型犯罪方式的特点,对刑法相关条文的法律适用依法进行解释,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惩治相关犯罪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 鉴于此,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借鉴其他国家通行的法律规制原则,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这部司法解释。孙军工表示,设置转发量,是考虑到转发信息会造成多人浏览该转发信息的后果,对于数字的确定,是经过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而确定的。 司法解释对利用网络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实施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认定,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认定,严厉打击信息网络共同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焦点1 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7上半年十大网络诈骗案例出炉 总有一个你遇见过

要说现在最关心时事的,除了退休大妈,就得说各路诈骗分子。猎网平台最新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网络诈骗数据研究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猎网平台共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诈骗举报10882起。《报告》还列举了今年上半年出现的典型网络诈骗案例,这些骗局从支付手段到平台陷阱,可谓五花八门,堪称骗术之最。 1、最热心的骗术:清理微信僵尸粉诈骗 “免费帮你清理微信僵尸粉”、“我在清理微信好友,一清吓一跳”,相信不少人应该收到过这样的微信消息。所谓“僵尸粉”是指删除自己而自己却不知道的好友,犯罪分子打着主动帮助清理“僵尸粉”的旗号,让不少人点开了信息中附带的清理链接,并按照骗子说的步骤操作,实际上是将自己的微信在不法分子电脑上登录,对方则趁机盗取用户微信号、好友信息,甚至植入木马病毒。 2、最会搭讪的骗术:虚假考研、高考资料诈骗

高考、考研都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犯罪分子利用考生急于寻找合适考研资料的心理,化身为“学长学姐”,以过来人的身份搭讪考生,并借机向考生推各种贩卖辅助资料的钓鱼网站,等到受害者支付高额书本费后,“学长学姐”们要么随便发一些虚假资料应付,要么干脆“销声匿迹”玩失踪。 3、最会进化的骗术:购物退款诈骗2020版 冒充淘宝客服诱骗受害者重新修改、支付订单的诈骗手段已经不新鲜了,然而,这种骗术遇到卡里没钱就失效了。于是,犯罪分子给骗术升级改造,在新的骗术中,骗子客服不直接让受害者转账,而是通过支付宝等金融机构先贷款,再实行转账,这样一来,就算卡里没钱依旧照骗无误。

4、最系统的骗术:骗取付款码刷单兼职诈骗 移动扫码支付在当下越来越普及,手机成为了移动版的钱包,即扫即用非常便利,但也正是超高的普及率和便利性,扫码支付成为了犯罪分子看中的一块大蛋糕,甚至出现了一条完整的诈骗产业链:骗子套取受害者付款码到,然后交给统一收集付款码的人,由这些人联系可兑现的扫码商,扫码商通过建立商家与用户的面对面支付场景,来完成面对面付款的交易过程,最后,扫码商与付款码提供者通过虚拟商品交易平台(游戏点券)进行分成。 5、最会传播的骗术:兼职诈骗之微信朋友圈广告 根据猎网《报告》显示,虚假兼职诈骗是举报类型最多的诈骗,这类诈骗以高薪、低门槛、简单轻松赚钱的借口,在网络中广泛传播,势力遍布QQ群、贴吧、论坛、微博等各类平台。

网络诈骗常见手段及防范对策

网络诈骗常见手段及防范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异常猖獗。为减少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增强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水平,校保卫处、安庆市公安局大龙山派出所对各种网络诈骗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总结出了以下常见几种的网上诈骗手法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骗术一:冒充合法网站实施诈骗 冒充合法网站实施诈骗惯用的伎俩就是用字母与数字之间差异小的的去代替。一些假冒交易网站的域名和正式网站差别很小,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别。如果用户不仔细看地址栏,就会进入骗子预先设计好的假冒交易网站,从而导致密码被盗,资金丢失。 【防范对策】进入网站要从正规网站登录,要注意看清网站的域名。在网络上要保持警惕,防止被骗。 骗术二:以低价为诱惑实施诈骗 在很多交易网站上会看到一些商品的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此类交易共同的特点是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且拒绝使用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防范对策】坚持使用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在网上购物时要核对对方身份,尽量寻找信誉度高、正规的商家。最好使用专用的银行进行网上购物,且卡内不要存放太多的现金。 骗术三:网络游戏交易中实施诈骗 这类骗术往往会在互联网上发布一些低价的游戏虚拟商品交易信息,之后冒充网络游戏的交易客服、热线客服等方式对游戏玩家实

施诈骗。 【防范对策】不要轻信互联网上发布的一些低价游戏虚拟商品交易信息,这些往往是骗子的诱饵。 骗术四:利用电信实施银行卡诈骗 此类骗术大部分都会通过电脑改号软件来冒充“司法机关”、“电信部门”、“快递公司”等部门的电话拨打家庭电话或手机,并以各种理由诱骗被害人将银行卡账户内资金转账。例如:被害人接到冒充邮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在被害人的邮包内发现毒品,要求被害人与公安机关联系并告知联系电话。当被害人联系之后,对方又编造各种理由,使被害人相信其身份信息或银行卡信息泄露,从而以银行卡解冻、设置防火墙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将存款汇入指定账户。 【防范对策】在接到此类电话之后,应拨打被冒充部门的正确电话核实,不要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拨打核实,因为电话的一头也是骗子的团伙。不要给对方汇钱或转账,无论对方是何种理由。 骗术五:使用木马等技术实施诈骗 此类诈骗大都是先通过QQ等聊天软件与受害人联系,并以各种名目给被害人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压缩包,从而篡改被害人的网银付款路径,使原本要转入第三方平台支付的钱,自动划入骗子预设的账户。 【防范对策】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不要轻易打开来源不明的附件。 骗术六:冒充亲朋好友实施诈骗 冒充亲朋好友实施诈骗大部分都是先使用木马等黑客技术盗取QQ等聊天软件的账号,然后伪装成该聊天软件原用户与其好友进行

网络游戏负面影响

小伙迷恋网络游戏为筹钱玩游戏自导自演被绑架 2013-08-19 16:18中安在线王朋我要评论0 字号: 近日,家住马鞍山市雨山区的韦先生来到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当天接到“绑匪”电话,7天前离家出走的儿子小磊被绑架了,对方还勒索5000元赎金。为了赎回儿子,韦先生毫不犹豫地将5000元汇到“绑匪”账户。然而,到现在却迟迟不见小磊。 据了解,韦先生平日为人随和,并没有与他人结仇,儿子小磊20多岁,却迷恋网络游戏。此时,雨山警方提出一个大胆假设,会不会是小磊迷恋网络游戏,自导自演了一场诈骗的把戏?于是,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让韦先生与绑匪联系,全力摸排搜寻绑匪可能落脚的地点;另外一路前往全市各个网吧,搜寻小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摸排,民警找到了正在全神贯注玩游戏的小磊。 经查,几天前,小磊因为天天在家上网玩游戏被老爸教训一顿后,带了100多元愤然离家。可是钱很快花完,小磊突发奇想,让自己在网吧认识的朋友小葛打电话给自己的父亲,谎称自己被绑架了,需要5000元赎金。为了使韦先生相信,小磊还特意在电话里装作被人殴打而大喊大叫。在骗到韦先生5000元后,小磊和小葛又钻回网吧继续“网游”。(何书东、刘明智、杨山武) (原标题:儿子为骗钱上网自导自演被绑架) 房产经理沉溺网络游戏利用职务挪用客户8万元押金2013-06-20 17:24王朋我要评论0 字号: 低垂着头,淡定地看着地面,只有法官问起时才会为自己辩护几句。很难想象,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木讷的青年挪用客户8万余元买房押金,为的还是玩网游!昨日,“网游控”李某因挪用资金案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2012年4月底至6月初,李某任武汉某房产公司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取客户吴某、陈某、王某等人办理房屋买卖交易手续的押金、佣金等共计8万余元,供其个人使用,均未上交公司。公司发现后报案,同年9月,李某被警方抓获,但至今未退还相关款项。 武昌区法院一审后认为,李某身为非国有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因李某认为量刑过重,上诉到武汉市中院。 昨日,此案二审开庭,李某交代,因自己沉溺网络游戏,“钱都砸到网络游戏里面了”。法庭认为一审法院考虑到其如实供诉罪行并认罪,已经从轻处罚,除非能归还挪用款项,否则将驳回上诉。李某当庭表示会和家里商量,尽量归还款项。 本案未当庭宣判。 中国青年网游戏频道提示:适度游戏有益,沉迷游戏有害

成功防范网络诈骗的案例.

成功防范网络诈骗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一天临近下班,一位青年男性客户到网点办理汇款业务,他填单后来到柜台,柜员礼貌地请他就座,并询问其办理什么业务。客户递来一张汇款单和现金,该汇款单上收款人为刘某某,收款卡号是异地帐号。柜员看是外地卡便问这是哪里的卡,客户说不清楚但这是他堂哥要求汇的款项。柜员核对收款人户名为刘某某,便提示性地问对方和你姓氏不一样呢?不是说打给你堂哥吗?这话似乎提醒了客户,客户说我打个电话问问。柜员听客户在电话中讲“喂,堂哥,你是不是要我给一个叫刘某某的卡上打钱”?“刚才不是你在QQ上给我发的信息吗?”“没有吧,我们在QQ 上视频聊天,我看 到视频中是你啊,虽然没有语音通话。”“我现在在银行准备汇款,还好银行工作人员提醒,要不差点就被骗了!”。 据客户反映,他在家上网聊天时突然收到QQ里面堂哥发来的信息,说自己急需用钱,但自己没有银行卡,要客户打到其朋友刘某某的银行卡上。聊天的过程中“堂哥”主动要求开视频,杨某看到视频中是自己堂哥便没再多问,按要求来银行汇款。 客户经过银行柜员提醒,于是电话联系了堂哥,堂哥说自己根本不清楚有这回事,应该是自己的QQ被盗了。杨某表示非常感谢银行为他挽回了损失。柜员告知客户,网上聊天中的视频可能是黑客事先盗取的,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要求语音对话或者打电话过去询问,也可以要求对方做些指定动作以防视频是事先录制好的。 二、案例分析 近段时间,电话、短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各式诈骗花样层出不穷,诈骗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客户很容易上当受骗。银行柜台作为客户汇款的最后一道关卡,柜员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遇到可疑汇款及时提醒客户,以免客户遭受损失。 三、案例启示

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

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

校园网络诈骗案件

校园诈骗案件预警通报 ——校园防诈骗宣传特刊 近期,针对师生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诈骗人通过网络购物、电讯信息、销售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或游戏辅助软件、广告信息等途径获取师生关注,并示意被骗人按其指定的操作方法,骗取钱财。我们将被骗案件进行编录,揭露诈骗手段,提醒师生应对各种骗局,谨防诈骗案件反复发生。 网络购物类诈骗:网上业务办理(含网络购物) 案例一:2009年11月7日某同学在网上订机票,并按网页提供的电话联系对方,对方要求其到银行取款机将390元汇出。事后,对方又打电话给这位同学,要求同学在取款机上按其指定方式进行操作,再汇出4000元。该同学警觉后,终止打款,钱物未受损失。 案例二:2009年9月某同学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因对手机不满意,11月7日在淘宝网上联系退货、退款事宜,对方要求同学与客服联系,该同学在网上查找了客服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按对方要求和指令在建设银行取款机上操作,其中一个环节要求输入卡上最后四位数,6448,事后又操作了一遍,输入数字2222,结果造成被骗金额近9千元。 二、防范技巧: 1、汇款时绝不能按陌生人的指令进行操作。 2、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确需网上付款,一定要识别网页及网上信息是否真实。并通过有信誉的网上机构进行操作。 4、学会求助,汇款前应向银行、电信等专业人员当面或电话咨询,求证信息。 5、向学校保卫部门报警、咨询、求证。 三、求助服务热线:银行客服(如:工商银行 95588、中国银行 95566 、农业银行 95599、建设银行 95533 )、电信客服(10000)。 电讯信息类诈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诈骗,手机短信诈骗 案例三:某同学接到这样一条信息:“钱还没打吧?那张银行卡磁条坏了,就打这个账号吧!############# 刘强”,该同学以为是房东提示她交房租,就按信息账号汇出人民币1万多元。 一、欺骗手段识别:这是常见的手机短信诈骗,骗方利用普遍撒网,重点捞鱼的方式,对有汇款业务,又疏于核实的一方,设下骗局。 二、防范技巧: 1、求证手机信息,汇款前与对方联系或约定,以免被他人设下骗局。

网络诈骗

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一、网络诈骗的几种方式 1、网上中奖诈骗 提示:网上中奖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MSN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当您登陆QQ或打开邮箱时是否会收到一些来历不明的中奖提示,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请您千万不能相信,更不要按照所谓的咨询电话或网页进行查证,否则您将一步步陷入骗局之中。如有类似事情发生,可通过114查询官方电话号码,进行电话询问。 2、网上购物诈骗 网络购物诈骗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然后就会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提示:上面列举了这么多种诈骗手段,您一定会问,哪些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呢?据数据显示,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是最容易受到这类不法侵害的,尤以大学在校生和公司职员为最多。此外,喜欢上网,对网络世界有一知半解的中老年人,也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网上购物要选择如“淘宝网”等大型购物网站,一定要用支付宝,一旦商家提出不接受支付宝的各种理由时,千万不要相信,尽量不用直接汇款方式,一定要货到才付款。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有关网络诈骗的策划书

14电子301班有关网络诈骗的策划书 1. 活动背景 近年来(各种不同类型的信息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校园中(不少缺乏社会经验、思想较为单纯的同学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因各种信息诈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7万。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犯罪分子最大的特点就是诈骗手段花样翻新速度快,新的骗术层出不穷。一会儿出一个新招,擅于利用人们普遍存在的侥幸思想打心理战。从而成功达到自身目的。而受害的同学们上当受骗的心理特征也大同小异,要么贪图小利,指望天上掉“馅饼”:要么疏于防范,轻易相信网络、电话信息,导致钱财被骗。等到醒悟时往往悔之晚矣。针对大学生出现的这种普遍状况,我们班以“如何防范典型的信息诈骗案”为主题展开专题调研活动,通过信息检索、问卷调查、实地采访和还原案例等方式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了解犯罪分子诈骗手段的平台。让同学们深入了解骗子的诈骗手段和诈骗依据。如网络诈骗、电话诈骗和短信诈骗的区别与共性。从而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2. 活动意义 提高大学生对诈骗集团诈骗手段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大学生对骗术的处理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3. 活动目的 1)、通过了解信息诈骗的现状、以及自身对信息诈骗的认知。树立防范意识,理性应对信息诈骗的情况,保护好自身利益不受侵害。2)、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大学生对信息诈骗的防范意识。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树立信息诈骗防范意识的重要性。使广大学生了解到信息诈骗的主要方法和途径,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型校园。3、引导大学生关注信息诈骗,提醒周边人。尽可能抑制类似案件发生,防范于未然。 4. 活动时间:2016.3.2 5. 活动地点:一教614 6. 活动策划:

警惕网络诈骗四大陷阱

警惕网络诈骗四大陷阱 冒充银行网站、利用网友聊天套信息、甚至通过自设的“报警电话”来骗取客户的密码信息。面对近日频频出现的网络诈骗现象,有关部负责人昨天表示,尽管骗子们的招数不断翻新,概括起来无外乎四大伎俩。 据了解,任何网络诈骗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套出”客户的密码和账号。而银行工作人员与骗子的最大区别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取款、查询等任何时候都不会询问,也不知道客户的账号密码,而骗子千方百计骗的就是密码。 网银防骗两大招 登录正确网址:访问银行网站时请直接输入网址登录;小心识别虚假网站;保护好账号和密码:在任何时候及情况下,不要将您的账号、密码告诉别人;不要相信任何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索要卡号和密码的行为。 确保计算机安全:定期下载安装最新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安全程序或补丁;安装个人防火墙;安装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核心内存:警惕网络 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一是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他们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 二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客户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当人们在网吧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附案例)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 当前,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类搭建起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互联网。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迅速地获取各类资讯、建设起一种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享受到它为我们提供的各种便捷服务,但它跟我们的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一些黑暗面,网络诈骗即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犯罪份子借助互联网实施的诈骗与日俱增,花样也越来越多,而且不少犯罪份子把目光转向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群体,各高校近年来或多或少地都曝出了一些学生被骗的案例、且呈逐年增多之势。 为打击网络诈骗、保护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份子;另一方面,全体在校师生也要提高基本的防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 总结一下,为做好网络诈骗的防工作,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仔细甄别,严加防,一定要到正规的购物和支付上去购物和支付。那些克隆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你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

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4、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等,要知道在网上叫卖这些所谓的“商品”,几乎百分百是骗局,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更不能参与交易。 5、凡是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请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你的财物一定要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不要交给他人,特别是陌生人。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诈骗,正以诡谲多变、防不胜防的态势侵入我们的生活,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常备警惕之心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而言尤其重要。 7、对于需要预先支付费用的网上中奖信息、彩票预测信息和股票投资信息切不可相信。 8、对于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先付会员费、中介费的不可轻信,应去正规的求职咨询。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doc资料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材料 据学校保卫处反映,近期发生了多起学生网购被骗案件,给学生们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针对此情况,学工处汇总了当前几种突出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诈骗手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识别,提高警惕,尽量避免案件的发生和财产损失。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1、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2、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转账骗得钱财。 3、网购时卖家发送文件图片诈骗。网购时卖家和买者先聊得热乎,然后给买者发送文件或图片,买者接收之后,几天用支付宝时发现里面1000多块都没了。查了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卖家所发的文是携带木马病毒。 4、网购时卖家称支付宝不能付款实行诈骗。网购时,卖家买家谈好之后,卖家声称不能用支付宝付款或是到了要支付宝付款的时候显示说后台维护,需要转账,并发来一个链接地址,骗买家转账,买家转账后卖家再声称系统出错,需要再付一定金额解冻,再次诈骗。 防范措施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2、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3、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抵制网络谣言活动策划

xxxxxxxx学院抵制网络谣言策划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对经济、政治、文化和人民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近日,几起网络造谣、传谣事件,传播很多不良、不实信息,影响个人和社会健康发展,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会稳定。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也联合向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发出青少年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倡议书,号召大家远离网络“糟粕”,明辨是非、抵制网络谣言。为帮助我校广大学生增强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xxxxxxxx学院分团委、学工办主办了以“增强辨谣能力,树立责任意识”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增强辨谣能力,树立责任意识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 主办单位:xxxxxxxx学院学生会 三、活动对象 xxxxxxx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策划明细

1、发布中国互联网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 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下午 活动地点: xxxxxxxx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活动组织: xxxx学院学生会 活动内容: (1)院团委、学生会相关成员为全院学生自律治保工作干部进行思想与业务知识等相关培训; (2)由院团委领导老师宣布2012年抵制网络谣言活动启动,并同时发布中国互联网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 (3)由参会老师及同学们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上签名。 2、“增强辨谣能力,树立责任意识”师生签名活动 活动组织:xxxx学院团委学生会 活动内容: (1)活动前期由学生会自律治保委员会成员准备好签名所用的横幅和签字笔。 (2)由院领导和团委老师的牵头在横幅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并在学生会的组织下,带领同学们参与“增强辨谣能力,树立责任意识”为主题的签名活动。 (3)活动结束后,学生会成员负责对横幅和工作器材的收回工作。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3年06月19日 09:20:36 来源:新华社 提交 【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Email推荐: 】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公安部18日公布了4起去年以来各地破获的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提示广大群众:针对亲友通过QQ提出借钱、转账等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电话等非互联网途径核实,不要轻信QQ视频;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求助。 山东青岛QQ诈骗案:冒充儿子向老爸要钱 2012年7月,山东青岛胶南市民程某在家与国外留学的儿子QQ在线交流,儿子声称好友急需用钱请求帮助。程某立即按照儿子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款10万元,之后与其儿子联系时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青岛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涉及国内多地、作案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其中“网络操盘手”负责混入外国留学生QQ群,通过诱骗留学生与之聊天,并暗中发送木马病毒,盗窃其QQ号码,被称作“车手”的人员则负责将骗到的资金落地取现。 8月中旬,民警在广东东莞、广西南宁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廖某、磨某、张某等人抓获,缴获作案用银行卡300余张。经查,该团伙自2011年开始从事QQ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累计作案5起,诈骗金额达130余万元。 江苏淮安QQ视频系列诈骗案:QQ视频也能作假 2012年11月,江苏淮安公安机关接到居民贾某报案称,有人利用QQ视频冒充其在国外工作的丈夫骗取其人民币28万元。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冻结尚未被犯罪嫌疑人取走的人民币21.5万元。11月30日,民警在广西抓获古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发现,该诈骗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古某主要负责架设含有木马病毒的服务器,通过隐藏有木马病毒页面的链接盗取QQ号码及登录密码;古某庆、古某康两人事先录制被盗QQ号码使用人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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