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审查如何正确告知权利救济

执行异议审查如何正确告知权利救济
执行异议审查如何正确告知权利救济

执行异议审查如何正确告知权利救济

常保军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一性两化”执行工作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执行措施的运用,法院执行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同时,笔者在具体的执行实践中发现,执行异议审查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且在审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对执行异议的性质、权利的救济等方面存在模糊认识。

一、执行异议的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异议可以分为以下三类: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执行依据异议。

(1)执行行为异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具体的执行方法和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等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在收到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此类异议由于不涉及实体问题,纯粹是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所提异议,目的是解决程序性争议,又称为程序异议。执行行为异议的实质,是通过内部监督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行行为,是一种自我审查机制。

(2)案外人异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

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此类异议为案外人异议,又可以分为程序异议和实体异议。程序异议是对执行行为本身提出的异议,实体异议是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让与、交付的实体权利。对于不同性质的程序异议和实体异议,采用不同的救济途径。

案外人异议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审查程序,即应当由案外人先向法院的执行机构提出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机构的审查结果不服的,方能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由审判机构按照诉讼程序审理。同时,为了赋予债权人对等的救济手段,债权人不服裁定的也可向执行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之所以由执行机构进行前置审查,主要是基于效率的需要,由执行机构先行过滤掉一些简单的异议。

(3)执行依据异议

执行依据异议是对执行依据已经判断的事项所提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所提异议,有的是因执行行为产生的新争议,有的则属于执行依据本身即已经作出确定判断的问题。后一类异议事由则涉及原判的既判力以及不同法院对同一问题的认识,无论是执行异议审查程序还是异议之诉程序均不能进行判断。

二、不同执行异议的法定救济途径

1、针对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法院的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复议。

2、针对案外人提出的对执行行为本身提出的异议,如对执行法院所作出的异议裁定

不服的,异议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复议。3、针对案外人提出的实体异议,如果执行法院驳回其异议,权利人不服的,只能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4、对执行依据本身所提异议,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当事人有三条救济的渠道:一是申请再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依据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3个月内,向原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二是提起撤销之诉。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案外人有证据证明执行依据部分或者全部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三是提起案外人实体异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审监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都可以审查,并没有区分案外人实体异议和执行依据异议。案外人如果对审查裁定不服,而又属于对执行依据的异议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三、如何正确判断执行异议的性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异议复议规定》),笔者认为,在审查具体执行行为性质时,应综合考虑异议人的身份、

异议人所提异议的主张及目的、所指向的对象等多种因素予以判断,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1、审查异议人的身份。

如异议人为当事人,多是被执行人,则其提出的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在法院作出异议裁定时,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赋予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复议的权利,这一点较容易判断。

但在具体异议审查中,有时难以区分异议人是利害关系人,还是案外人,这就需要理清利害关系人的范围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以外对人民法院的程序性事项提出异议的人。《异议复议规定》第5条对常见的利害关系人及其能够提出异议的四类情形进行了列举:一是轮候查封的他案债权人,认为在先查封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影响其债权受偿的。如,抵押权人认为在先查封的法院无法定正常理由一直不处置查封财产,导致其抵押权长期拖延受偿的。二是拍卖程序的竞买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程序违法,影响其公平竞价的。三是优先购买权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程序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优先购买权的。四是协助义务人,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又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及异议的事项进行了兜底规定,即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也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但这里的“其他合法权益”,应

是指程序性权益和不能排除执行的实体权益。如果是主张能够排除执行的实体权益,则其身份是案外人。

2、审查异议的目的。

从实践中看,所有的执行异议从表面上看都主张执行行为错误,但是判断一个执行异议的性质,应使用“基础权利+目的”区分标准,即看异议的基础权利是不是实体权利,其目的是不是要阻止执行。如果异议所依据的基础权利是实体权利,提出异议的目的也是请求人民法院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即使是在形式上既对执行标的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此时,实体异议吸收程序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进行实体异议审查,对裁定不服的,告知权利救济途径为执行异议之诉。

3、审查异议的对象。

案外人所提异议指向的对象是执行标的物,且所提异议依据的是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反之,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所提异议所指的对象为执行行为(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执行的顺序、期间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等),所依据的基础权利为程序权利,比如排除超标的查封的权利,因为在先查封所主张的优先受偿权利等等,则为执行行为异议,构成程序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进行程序审查,对裁定不服的,告知权利救济途径为向上一级法院复议。

党员如何准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员如何准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履行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党员应该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和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是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首先,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其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

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主讲人:袁和平主要内容 一.党员的八项义务义务是标准具体化,重点1236条二.党员的八项权利权利是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保障,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权利上的异同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5大主要特点党性平等性统一性严肃性时代性 四.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改造,提高思想认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宗旨,在岗位上实实在在履行好各项义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明确行使权的目的;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辨证关系统一;互为途径,相辅相成。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历史回顾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目的 1.发展党内民 2.提高党员质量 3.规范约束 4.发挥党员作用 5.衡量标准尺度 党章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1明确了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2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3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保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明确怎样做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党员的义务的涵义 1.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 2.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3.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 4.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 申请入党的五个基本条件 17大《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解讲述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的先进分子)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强调一:对第一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1)年满十八周岁,强调的是年龄底线条件(2)中国公民(3)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只要想生存发展都必须有群众基础。执政的共产党也不能例外。扩大稳固执政党的阶级、阶层基础是现实和历史的需要。 强调二:对第二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政治和行动三者高度一致的政治组织。既要口头承认,更要行动表明。强调三:对后三个基本条件,强调三句话(1)这是党员先进性和党员与一般群众的根本区别(2)这是党员觉悟和党员行使权

谈谈大学生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谈谈大学生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摘要: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是党员应尽的基本责任和具体的行为规范。所以,每个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正确理解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辩证关系,从而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大学生是党的主力军和接班人,更应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义务权利 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对于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政党性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于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抵制和克服党内不正之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都具有非常深刻和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要用辩证的关系来看待党员的身份,如果将党员的身份必做一枚硬币,那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就像这枚硬币的两面,二者有着不同的内容和深刻的含义。有共同见证着党员这枚特殊“硬币”的存在和价值。我们大学生该如何认识和使这两面的价值发挥作用,这是我们解决大学生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问题的根本所在。党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变化也在不断地变化着。16部党章的变迁书写了一段曲折而奋进的历史。纵观历史,每一次修改都深刻影响着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每一次增删都留下了时代的印记,其内容由少到多、由抽象到具体、由分散到集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

浅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浅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断深入的形势下更好地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大方面分析: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这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3、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同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 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共产党员

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只有正确理解党的权力与义务,才能正确地行使党员的权力,履行党员的义务。只有正确地履行党的义务,才能享受党员应有的权利。作为当代大学生,为了争取早日入党,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理解好党员所应有的权利与义务。 如何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的章程将义务的履行安排在了权利的行使之前,就说明党员的义务是大于党员的权力的,当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发生冲突时,我们就必须将党员的义务放在第一位。那么我们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义务呢?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因此这既是党员的义务,也是我们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思想方针,正确认识我们义务的基本保障。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第二:明确我们我们履行义务的原因。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这样的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党组织就可以用它去检查党员的言行,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经常教育和督促党员保持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光荣称号,从而不断提高党员的质量;就可以用它去培养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衡量他们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从而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纯洁党的组织;党员自身可以把它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以便向更高的标准努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可以此为自己努力的方向和衡量自己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标准,发奋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第三: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又说:“共产党员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因此,我们履行党的义务的本质是为了人民,是为绝大多数人民谋福祉。我们应该认识到,党员本身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代表,因此,我们只有坚持党与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才能正确,自觉地履行党的义务。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第一: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明确行使权利的目的。党员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具有鲜明的党性。党员行使权利的目的,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党员的权利,决不是个人的特权,而是为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须享有的政治权利。我们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第二: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党员行使权利的过程,也是履行义务的过程。每个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为党工作,严守党的纪律,不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要注意克服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自由不讲纪律的不良倾向。通过党员义务的认真履行,为党员权利的充分行使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我们应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我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

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共产党员为什么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呢?这是因为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对党承担应尽的义务,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反之如果党员不很好履行义务,想怎么干就怎样干,则会破坏党的统一,使们的党失去战斗力。因此,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自沉履行党员义务。其次,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又是党组织衡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一个党员合格的具体标准。因而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并把党员八项义务作为座右铭,经常对照检查,严格要求自己,使用权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

党员干部如何正确手中的权利

党员干部如何正确手中的权利 开 拓 队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党员干部如何正确手中的权利 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直接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和企业的成败。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每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在各自岗位上做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切实做到“权为民所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做人民的公仆。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利的所有者。党的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利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一贯的根本宗旨。我们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利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江泽民同志曾语重心长的说:“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绝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这就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树立的正确权力观。 二、加强党性锻炼,提高主观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权利的实质。 作为人民公仆手中的权利,说到底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是我们党员干部履行职务必需的条件。“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只要摆正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就能从思想和行动上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利,要牢固树立我们手中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党员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这就要求我们所有党员干部做决策、办事情。首先要想到职工群众,一切从职工群众的利益出发,心中始终想着职工。要像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那样,时刻为职工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职工谋利益,在生产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当职工的服务员,邓小平同志提出“领导就是服务”党员干部为职工排忧解难,处理在生产工作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

严格党章规定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一)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大意义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章以及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每一名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的先进性就有了保证。 第三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共产党员必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要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那些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格格不入的。 第四项: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维护。 第五项: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党员的具体要求,也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坚决反对派性,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项: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每一位党员都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要勇于承认;对于他人的缺点,要满腔热忱地给予帮助;对于好人好事,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对于坏人坏事,特别是消极腐败现象,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和斗争。 第七项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要随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八项: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如何正确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通过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必须处理好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党员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 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辨证统一的,没有不要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要权利的义务。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章既规定了党员在党内应该享有的权利,又规定了党员对党应该履行的义务。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深刻阐明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辨证关系。首先,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党员没有权利,履行义务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是相辅而成缺一不可的。其次,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是统一的整体,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是相对而言的两个方面,但它们又是统一的,这个统一点就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章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又规定了党员权利。作为一名党员,就是既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履行自己的义务,又要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行使自己的权利。 正确认识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在维护党员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更加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履行的职责,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是要自学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是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六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无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 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学生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的积极性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党员义务八条,是对党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用上,以及科学文化和为业务水平上,都提出严格的要求,并要按照这种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鞭策和检验,这样做有利于党员防止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使之始终保持思想作风的纯洁性,用党内的高度精神文明去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带领各条战术线的广大群众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局面,我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和积极要求入党的人,虽然在组织上没入党,但思想上我要按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修养,努力学习,增强实践,要不断改造世界观,在新的任何条件下经受住新的考验,用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履行党员义务。 总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都必须服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共产党员履行的义务是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须承担的职责,亨有的权利也不是个人特权,而是为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维护党的利益,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因此,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我将积极地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的组织,成为一名党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严格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严格党章规定正确履行党员义务与行使党员权利

严格党章规定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 ——纪念建党88周年党员大会 各位领导、党员同志: 下午好! 非常高兴,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8周年之际能够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陈旧而又时尚的话题----农村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说他陈旧是因为自党的一大开始和以后通过的党章中就明确规定了党员义务和权利,说它时尚,是因为,随着形势的发展,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又作了一次又一次的反复修改,它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话题。 一、学习党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首先我先来说说今天为什么要和大家一起来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也就是。。。是什么) (一)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大意义 我们一直在说要保持农村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那么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什么呢?关键就在于我们每位农村党员的积极参与,关键在于我们每一位农村党员体现应有的先进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章以及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每一名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的先进性就有了保证。 第一,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保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需要。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就是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全党同志按照党章提出的标准去做,全党就会思想统一、纪律严明、步调一致,就能胜利完成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任务。否则,对党员没有一个统一的要求或党员不履行自己作为组织中成员的义务,那么我们的党就会是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先进性,就无法提高党的战斗力,更不能正确领导全国人民。同样,规定了党员的权利,有利于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历史使命,把握好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 第二,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保证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的需要。党员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不仅通过党的组织和路线方针政策等来认识党,更重要的是通过党员的言行来认识一个党组织,并由此来决定对党的态度。我们党历来重视同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形成了良好的作风,取得了群众的信赖,是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1、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实践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又说:“共产党员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 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首先要忠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就要排除“左”和右的干扰,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

党课讨论四: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4.如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要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做到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首先要求我们做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提高自我素质,才能更好地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而课上陈老师最为强调的党员义务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其次,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首先我们必须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

最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讲稿)资料

党课教育: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教育,使官兵正确认识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的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授课要点】 一、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二、作为一名党员如何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授课时间】 【授课人】 【授课要求】 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二、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三、搞好消化,写好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员能否忠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和正确地行使享有的权利,也是判断这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和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基础,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能享有党员的权利;权利是义务是保证,不享有一定的权利,就不可能出色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可见,只有义务和权利兼顾,既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又保证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才能使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必须履行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决不允许在党内有搞特殊化的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党员,也不允许因职务低、资历浅或者是普通党员而只让其尽义务,不让其行使权利。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员的义务体现了党员的标准,对党员的言行具有规范力、约束力。只有全体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党的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三条中具体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教案

一、党员义务的实质及其意义 1、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或约定。 2、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章有关义务规定,是表示了对党员的更为严格的要求。他是把义务问题作为党员标准来看待的。为此,他还提出以下任务来保证义务规定的遵守,从而也就保证了党员的更高标准。 第一,在党员中和准备入党的积极分子中,进行广泛深入的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 第二,党员中有不遵守所应尽的义务者,党的组织必须迅速地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于那些初次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的新党员,尤其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使他们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避免由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 第三,对于严重违背党员八项义务规定,破坏党的统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党的决议,危害党的利益,事实上构成了严重违犯党的纪律者,则应给予纪律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共有八项。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 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维护党

的团结和统一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 为什么把学习的义务列为首要的义务: 因为这是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环节。刘少奇曾经说,我们在党内,是强调党员的自觉性,党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去进行。党也采用一切办法去提高党员的觉悟,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己努力,自己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这就被规定为党员义务的第一项。 党员义务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 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党员义务的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 强调遵守纪律和国家法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党员义务的第六、七、八项,属于道德、作风、品格,特别是同群众联系方面的要求: 每一个党员都有做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党员要在道德作风方面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同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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