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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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行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奖惩)规定

为切实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控制管理目标实现,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文明施工,创出优质工程和良好社会信誉,特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奖惩)规定,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条例、地方管理规定规程摘要

㈠《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队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于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㈢《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㈣《北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建设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作业人员任意拆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拆改防护设施人员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分包单位不服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管理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由于前期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前期施工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租赁使用的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时,由于租赁单位(出租方)配备的操作、指挥人员误操作或使用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以及租赁

设备本身的机械原因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租赁单位(出租方)负主要责任。

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密闭的垃圾站。清运施工垃圾,采用专用的垃圾通道或容器吊运,严禁高空抛掷。违反本规定条款,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施工料具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图确定位置码放,水泥等可产生灰尘污染的建筑材料,不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以及没有防止泄露和污染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从事其它产生扬尘污染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污染的,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不改的,可责令停工整顿。

㈦《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工程,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队伍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承担责任。

全区各工程项目部所有专(兼)职安全员必须佩戴红袖标上岗,不佩戴红袖标的将视为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保障不健全;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干扰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人员超过40人的,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每个专业、劳务班组均要设置兼职安全员1名,班组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每超出10人增设1名兼职安全员。

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㈠生产管理规定

违反生产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终止合同:

1.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的;不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通知、通告置若罔闻,或采取拖延态度,致使施工现场管理失控的。

2.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不请假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3.不按总包要求合理安排劳动力,或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计划滞后或直接影响工期滞后的。

4.多工种、多工序作业出现互相有干扰时,不是积极协调、而是互相扯皮、互置障碍,致使停止作业、或导致打架斗殴的。

5.多工种、多工序作业,不服从总包协调、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隐患的。

6.出现有损于企业形象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

㈡安全管理规定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伤害和损坏程度及造成经济损失额度从重加倍处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及本人自负:

1.劳务、专项分包单位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的。

2.施工人员进场不经培训私自上岗、不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撤人换人。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经班组人员签认。每日工作前,各班组没有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的。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6.违反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用火有关规定的。

7.高处作业或特殊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8.私自拆改动用安全防护设施。

9.施工中不按规定拆除、搬运、码放周转材料。

10.违反消防法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11.不按规定使用操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造成伤害和明显损坏的。

12.施工队管理人员、安全员(兼职)不正确佩戴及不佩戴“安全监督”袖标。

13.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对通知内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㈢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防止和减轻粉尘对周围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达到现场目测无扬尘的标准。进入现场的水泥、石灰等易扬尘的粉状材料应进入封闭库房;现场砂堆和土方进行严密苫盖;现场搅拌采用花管淋水降尘;大风天应停止作业;气温在零度以上时,指派专人对道路和裸露土地洒水降尘,一日二次。违者罚款1000---2000元。

2.场容不达标的施工队伍处于1000元以上罚款;经教育无效时,项目部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和停工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达到要求时,项目部有权派其它队伍落实整改,费用由施工队负责,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作业面脏、乱、差,未能做到干活脚下清的。

4.木工房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成品半成品码放无序。

5.分包责任区内有大便、乱倒垃圾、墙上乱写乱画。

6.现场材料码放不符合场容要求。

7.不正确使用信号造成噪音污染。

8.违反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料具的行为。

9.违反消防设施周围3米以内严禁堆放物料有关规定的。

10.违反夜间施工有关规定,在第三方现场检查中,给总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导致发生经济损失的各种行为。

㈣质量和材料管理规定

违反质量和材料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给予停工整顿或清退禁用。

1.未建立起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分包单位,不按规定设置质检员,达不到质量管理要求的,给予经济处罚,责令整改。无效时终止劳务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2.施工人员不认真履行技术、安全技术交底手续;不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规范和技术交底;未执行“三检制”的。

3.不按备料单备料或不做计量的。未经主管工长同意,私自加工、使用、代用工程材料,违反材料节约原则。

4.钢筋加工尺寸、数量、型号出现错误的。

5.钢筋绑扎出现位移,超出标准的。

6.因模板支模不牢固或支模方法不对,穿墙螺栓不紧固等,造成跑模、涨模,或给下道工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7.浇灌砼时超耗、遗洒的。

8.砼出现过震、漏震、烂根或严重缺陷的。

9.砼养护不及时,对强度造成影响的。

10.因强度未达到要求时拆模造成粘模的,或不按规定拆除模板的。

11.不严格履行报验手续的。

12.不按规定使用操作加工机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的。

13.现场长材短用、优材劣用,不合理使用材料;钉子火烧丝等遗失不及时回收的。

14.不及时装卸车,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延误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5.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处理现场废旧材料。

㈤保卫管理规定

1.不得打架骂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发生矛盾要找管理人员及时解决,一但发生打架现象,根据责任、后果的轻重,对责任双方单位罚款1000-5000元。打人方单位支付受伤害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打人者立即清除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事件时,施工队管理人员要及时做正面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凡支持、怂容、偏袒工人闹事的,不积极制止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队承担,终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2.对当地居民和工作人员态度和蔼,以礼相待。辱骂居民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向对方赔礼道歉,对责任人单位罚款1000-5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终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3.严禁酗酒。酒后不得作业,酒后上岗作业人员,罚款100元。酗酒闹事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立即清除现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擅自挪用项目部及他人物品,拾得他人财物要归还失主或交公。严禁偷窃,发生盗窃案对偷窃者所属单位按偷窃物品价格的10倍进行处罚,偷窃者立即清除现场。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资、赌具,对赌博者所属单位按赌资的10倍进行处罚,赌博者立即清除现场。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施工队雇用女工必须有进京备案手续。要尊重妇女,严禁私雇女工,乱搞两性关系、嫖娼,男女混住,违者轻者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立即清除现场,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家属子女不得在现场(施工区、宿舍区、办公区)居住。其他外来人员不经后勤、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在现场留宿。违者处罚500---3000元。

㈥生活区管理规定

违反生活区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食堂卫生不达标(生熟不分、餐具不洁、食用有毒有害或不卫生食品、衣冠

不整、燃气罐同操作间不分放)。

2.宿舍区无卫生负责人。

3.宿舍内脏、乱、差,在床上吸烟,地上有烟头。

4.宿舍内使用禁用电器。

5.宿舍内私拉电线。

6.宿舍内乱写乱画。

7.浪费水电。

8.宿舍内公用设施及门窗有损坏。

三、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的执行

在总包方与劳务分包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劳务分包单位也已经明确承诺遵守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奖罚)规定。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劳务分包单位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1、若劳务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合同,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奖罚)规定的,由项目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再由劳务分包单位处罚相关责任人。履约保证金不足扣罚的部分由劳务分包单位补交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由分部退还劳务分包单位。

2、处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并且要充分的听取被处罚人的辩解。在此基础上,若被处罚人态度恶劣,拒绝在处罚决定上签字,加倍处罚。处罚决定经项目部领导签字确认后同样生效。

本规定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月日

13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生活区奖罚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施工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2.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大小便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对 举报有证明者给予50元奖励;现场及各楼内出现烟盒、烟头情况,依据 所在区域楼层的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处罚,处罚金额为:烟盒50元/个、烟头10元/个. 3.施工现场严禁赤膀、穿拖鞋,违反处罚50元/人次。 4.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保管好,堆放整齐。发现堆 放混乱和易扬尘材料未覆盖的罚款100元/处次,材料、设备损坏的照价 赔偿。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其它搭设完毕后的临边、洞口防护和脚手架拉接严禁 私自拆改,违反者罚款200元/处次;对举报有证明者给予100元奖励。 6.各垂直运输机械及中小型机械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手必须 经过考试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方可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及无上岗证的立即 停止操作,并处罚200元。垂直运输机械严禁乘人,对违反规定乘坐垂 直运输机械上下的,分别给予乘坐者及司机200元/次罚款;对举报有证

明者给予100元/次奖励。 7.临时用电和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等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凡非电工私 自拉接电缆线和电缆线乱拉接的罚款100元/处次。 8.动火作业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动火前必须开具动火作业证明并在动火作业地点放置灭火工具和设备(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桶),检查周边10米范围内及所在区域孔洞下方是否有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处次。 9.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将搭接处用铅丝绑扎牢固,严禁私自拆除,高处和高空危险部位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罚款200元/人次。 10.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私自拆除和未设置的每一不合格点罚款50元/次。 11.施工现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作业,违反者罚款200元/次。 12.施工用电要进行架空或地埋设置,严禁发生满地爬或被材料、金属构件挤压现象,设备接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13.塔吊吊运扣件和短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吊运,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次。 14.各种警告、提示标牌等要爱护,严禁恶意破坏,发现破坏者除按物品原价赔偿外并给予物品原价2倍的处罚。 15、上下楼要走安全通道和爬梯,严禁攀登脚手架上下和穿越脚手架,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

工程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

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 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 管理部:4.6.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4.6.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6.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奖金发放基础: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5.1.1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实际利润(即结算额—实际成本) —目标利润(即合同额—目标成本)。 5.2 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 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期交工,对 工程施工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技术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特殊施工条件,新工艺等,织做施工组织计划以及和施工方案,保证达到规定要求,让建设方满意,如果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2、每项工程开工都要组织编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 划,并在计划中标明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劳动力曲线表,制人审批人, 缺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 3、各类技术人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错,要迅速提出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如果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罚责任人不低于200元。 4、施工单位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重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5、技术人员要进行层层交底,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缺少一次罚责任人100 元。 6、技术人员要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保证项目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和零配件符合要求,进而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处罚责任人200元。 7、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技术责任人,每点罚款100 元。 8、技术责任人负责工程及竣工资料的检查和督促,保证资料竣工时完整交给项目 部,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9、凡是各种报验,试块试验,工程验收,所有责任人员一定要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对外交涉工作,验收不了影响工程的,罚责任人500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现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在现场施工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次; 2、在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的施工区域,不戴或不规范的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个人罚款200元/次; 3、在工地施工不穿反光衣或反光衣外穿衣服的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4、所有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200元罚款; 5、高空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处以200元罚款; 6、特殊工种作业未佩戴特殊的劳动防护设备处以200元罚款,特殊工种作业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于200元罚款; 二、文明施工管理 7、现场施工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脏、乱、差造成事故隐患,经提醒不及时整改的,对此区域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9、在施工现场乱丢垃圾烟头的罚款200元/次; 10、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0元/次。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11、凡工人带病作业,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12、上班时间在工地睡觉的罚款500元/次; 13、未经批准人员手机带进施工现场处以500元罚款; 1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网聊QQ、阅览电子书、看视频等)罚款500~1000元/次; 15、饮酒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发现饮酒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16、不服从管理及工作调度的给予开除或处以500~3000元罚款; 17、在禁火区(仓库、危险物品存放点等)内擅自动火或抽烟的,给予开除或处以2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安排职员从事违章作业、不按程序施工或严重违反公共安全规定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以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给予5000元以上罚款; 19、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及时上报的,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20、机械设备及该设备操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执行与本项目无关任务及操作的,对相关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酿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2014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现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项目部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的奖罚: 1.项目部全年未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10万元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10‰以内,全年安全考核评价优良,经公司安委会评议通过,对项目部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50元(全部工程按月考核评价,年底汇总,当年完成基础部分按10%计算,完成主体部分按50%计算,完成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按40%计算,完成全部工程按100%计算); 2.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3.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罚款; 4.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第一名,且评价优良,项目部集体奖按项目正式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奖励:奖金暂按年度奖金的10%发放,年底补齐(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集体奖分配时由项目经理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量大小、责任大小、当月安全管理考核绩效进行分配,个人职责考核优良给全奖,考核合格给80%奖,考核不合格不给奖。 5.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末一名,且评价不合格(无重大事故)按第4条数额的70%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6.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7.项目部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机械、火灾事故(处理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2000元,其他岗位每人30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8.项目部发生50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机械、火灾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1000元,其他岗位每人15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9.项目部发生10万元以下至2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对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500元,对其他人不处罚。 10.项目部全年轻伤事故(10万元以下事故)率超过10‰,处罚项目部5000元; 11.项目部在某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当月按不合格统计绩效。 第三条对公司现场管理交叉检查结果的奖罚: 1.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2.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末一名的项目处罚1000元。 第四条对项目部的其它奖罚: 1.项目部因创建标化工地、创建施工示范工地等成绩被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30%奖励项目部、事业部、质安部有功人员; 2.上级管理单位直接对项目部进行的奖励与处罚由项目部承担;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度 一、安全文明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发现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发现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100元。 3、高度超过2米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发现不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严禁酒后进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100元。如若不能找到当事人,则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 7、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各承包单位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发现安全防护缺失、拆开罚款500元。确实需要临时拆开,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临时拆开。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500元。特殊情况需要改动,

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改动。 10、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拉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50元。 1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电缆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罚款50元。 12、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发现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罚款1000元并停止施工。 13、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违者罚款500元。 14、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违者罚款200元。 1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液化气、煤油炉等做饭、烧水,违者罚款200元,并没收相关危险设施。 16、严禁正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7、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 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0元/次。 18、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更不能私自换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9、发生一起人员轻伤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由此引起的其他责 任,项目经理全权负责。 20、发生一起人员重伤处罚施工单位5000元,由此引起的其他责 任,项目经理全权负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人身安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前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制定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安全及文明施工具体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吸烟。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时不得嘻戏、打闹。 2、所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应是符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规定正牌合格产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期间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5、特殊工种必须有操作合格证; 6、不许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患隐处罚明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戴安全帽后不系好帽带的每人罚款20元;班组长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每个罚款100元; 3、作业人员在作业面位置抽烟的每人罚款20元; 4、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作业者每人50元;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随地小便者每人每次50元;

7、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放不及时清扫每处罚款200-500元。 8、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未码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 元。 9、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每处罚款50-200 元。 10、安装加工厂材料半成品不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11、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区、办公区等不及时清扫,垃圾遍地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12、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扔材料和工具等每次罚款50-1000元。 13、故意破坏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每次罚款500~5000元; 15、未经允许私自乱接电线的每次罚款100~200元; 16、未经允许带小孩进入工地的每人罚款100元; 17、剪刀撑未按规定设置的每处罚款100元; 18、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19、通道口未设防护棚的每处罚款300~500元; 20、设备未做接零保护的每台罚款100元 21、未经允许擅自折除安全设施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22、拆模后楼面垃圾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每层罚款300~500元 23、废料、废桶及垃圾不及时运出施工现场,影响到文明施工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24、各工序、分项工程首次报验检查不能一次性合格的,受口头警告并及时整改重新报验,重新检查仍不合格的每次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 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工程部

二零一一年四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为了使施工现 场作业环境整洁,确保文明施工能够落实,现就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木工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木材要整洁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木楔、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带。中午、下午下班前将所用材料(钉子、铁丝、木楔、拉杆、扣件、钢管、成品模板)集中整理,模板内的木屑杂物必须彻底清理。检查中除了集中的材料堆放外,对散落的钉子、铁丝、扣件、拉杆每平米或每个工作面超过 5 件时予以处罚。模板内有杂物同样予以处罚。跑浆、拼缝不严,予以处罚。 3、木工拆除现场:模板拆除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楔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要求时间为模板拆除后 5 小时。检查中发现钉子未拔,材料方木现场清理不及时、不按时,予以处罚。 4、模板拆除后砼表面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后观感差的予以处罚。 二、钢筋工 1、钢筋加工现场要求成品材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数量、规格、使用部位)并摆 放整齐。下脚料要堆放整齐(整齐面向外)废料头及时清理并按制定地点堆放,现场的绑扎丝不可乱扔。检查中绑扎现场内不得有一根扎丝,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卫生要每天打扫。

工程部奖惩制度

工程部维修员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目的 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模式,激励每一位员工实现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目标,本着体现激励和公正两个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物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以理服人。 二、奖惩工作应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 三、奖惩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奖罚分明,严肃慎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种类及奖励形式 一、奖励种类: 1、荣誉奖励 2、物质奖励。 二、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发给一次性奖金或授予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奖金数额根据惩款数额和补款余额或公司制度而定)。

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 二、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户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者。 四、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忍辱负重,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伤害或损坏者; 五、节约费用开支成绩显著者 六、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提高服务中心或本部门的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中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受到本部门员工一致好评者。 八、抢险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 十、年度各项考评分为最高分者。 第三章惩处 第一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可视违纪性质、影响程度、认错态度等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第三条惩处条例(见以下考核细则)中

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部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区域,严禁随意穿行沟槽边坡,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50元,并且如发生以外事故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100元。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过程中,各分包人员要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违者罚款500元。 8、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发现污染一处罚款50元并且清理干净。 9、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50-100元。 10、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50元。 1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线路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罚款50元。 12、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劝阻者罚款50-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项目部制定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直接与队组挂钩,鉴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每周一上午9:00监理列会必须准时参加,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每缺席一次罚款200元/次,迟到罚款50元/次。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顶撞施工管理人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0-1000元/次,严重者予以开除。 3、工程部、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未完成者罚款200-1000元/次,严重者予以停工整改。 4、所有施工班组长必须每天在现场坚守工地,不得擅自离退,上午8:30、下午4:30由工程部、监理部检查所有责任人出勤情况,违者罚款200元/次。 5、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落地灰随用随清不过夜,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10—50元。 6、建筑材料施工用具要堆放整齐,当天用不完的材料要归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施工班组50—100元。 7、架杆、扣件、模板要摆放整齐,完工后当日用不完的材料要及时归拢,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扔乱放,每发现乱扔扣件一个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元,扣件螺丝一个罚2元,架杆一根罚责任人、班组长各10元。模板一块罚责任人、队组长各10元,铁钉随用随清,完工后场地清完,每发现施工现场乱扔铁钉罚1元/个,施工现场严禁乱切

架杆,不经领导同意乱切者每切一根罚100元。 8、施工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维修加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当班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 9、钢筋加工区要保持清洁卫生,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分类堆放并有标识牌,绑扎丝严禁乱扔乱放,每有一处罚20元,钢筋半成品在施工现场不清回者,每一处罚20元,钢筋切断机前废料头要及时归堆,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 10、宿舍区内要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无常明灯地面无垃圾,食堂炊具和食物存放要整齐,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干净无积水、垃圾,灶台清洁卫生,无蚊蝇、无鼠洞,生、熟食物要分放,并加盖纱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 11、全体员工应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责任人各50元,班组长20元,现场清理干净,如有检举揭发者奖励50元,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到值日表,早上打扫卫生,并经常保持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元。 12、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元。 13、宿舍严禁乱扔烟头,发现一个罚款乱扔者50元。 14、各施工队组要认真遵照执行,对于文明施工好的队组要进行表扬及奖励。 不详之处根据现场情况当场制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已修改)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美丽文博大酒店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一、通用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各施工班组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各个施工班组应在公司指定时期内定时定点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学时不得少于公司规定否则每月业绩考评时记为不及格;当月违反本规定的班组上二次以上的,业绩考评时也记为不及格。当月业绩考评不合格的相关班组(相关负责人)处以500至1 000元罚款,对每期均考评合格的班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3. 施工期间,各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国家、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经检查发现有违章安全操作的相关人员(班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如符合本规定情景的按本规定执行。首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所在班组应当

有义务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宣讲解释,让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及本规定。 4. 首次到本工程施工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以警告处分,相应责任班组应当组织全体组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本规定,将学习上报至项目部备案;其他违规情景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取下佩戴的安全帽,违规者罚款20元/人次,可每人同天按次累计处罚,同一人员二次以上的违规可加倍处罚。 6. 严禁打赤脚、穿高跟鞋、穿易滑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辞退。 7. 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8. 各施工班组严禁未满18岁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相关违规班组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并辞退相关人员出工地。 9. 2米以上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违者处罚,50元/次。 10. 根据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会议的各个班组长(或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开会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0元,未参加的罚款500元/次。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为使施工现场材料堆码规范,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利用材料的使用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小材料损耗。同时为使各项目能够按公司的指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协助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一、现场材料管理原则及处罚 1)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完工后,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堆放合理。 2)所有现场施工垃圾,必须分拣,把有价值和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分拣出来,确定无 价值后进入垃圾站清运出现场。 3)所使用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按原值100%扣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 原值50%扣款。

4)物资主管根据库存储备情况进行发料,任何人不能随意拿用材料,违者按材料原 值200%进行罚款。 5)损耗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备查,经查实不按此原则实施的, 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 二、木材现场管理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存放木材的场地应选择地势高,干燥通风,便于排水的地点, 单根分层放置,每层平行紧密排列,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可再利用材料和不可用材料必须分开堆码。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

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木方、木模板乱堆乱放,垃圾不及时清理的,对相应责任人处予每次¥100元的罚款。 3、工程完工后,确定不能使用的木方及模板要及时清理并转走,不及时清理或转走造成施工 现场零乱的给予相应责任人每次¥100元的处罚。 4、木材堆放区域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 三、钢材的管理 钢筋实行总量配给考核,因工程变更等原因超额部分需要增加供应量,由预算部门做出超额分析经领导批示后方可供应材料,否则不予发料,造成停工待料由当事方负责。 1、钢筋材料堆放: ⑴材料堆放要整齐、码垛稳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品种、规格码垛,不同品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日常具体工作。 第一条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警机制,监督施工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工程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台账,并在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由联营单位或分包单位上交保证金,其保证金数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根据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保证金需在工程开工前予交或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予扣;保证金必须专款专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动用保证金,必须由施工项目总承包部提出申请,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并得到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方可准许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方可返还保证金。 4、建立和完善施工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使公司施工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诉管理制度,促进施工项目诚信履约。对已发生的工程投诉事件严格按照程序集中力量,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二条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管理进行督查。原则上公司对在粤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分公司所辖的施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公司综合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分公司应每月对所辖的施工项目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作好综合检查记录。 第六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检

XX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附件: XX建设集团第二建设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每建必优”的管理方针,引领标杆创建,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XX建设集团第二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竞争力,从 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出发,特修订《XX建设集团第二建设公司工程管理 奖罚制度》。 第二条除创优创杯、费率优惠奖励由公司在结算时兑现外,其他内部奖罚在提供依据后即兑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提取细则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提取 一、凡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按2元/m2提取。其中集团公司提取1.5元/m2用于省级及以上荣誉、集团内部荣誉的奖励,区域公司收取0.5元/m2用于市级及以下荣誉的奖励。 二、奖励基金依据合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同一建设主体项目合同造价≤1000万元的不提取,补充合同未增加面积的不提取,结算增减不做调整。市政、路桥、钢结构、构筑物、装潢及其它工程以1000元为单位折算面积。与子公司合作项目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收取。 三、奖励基金在工程合同签订当年年末必须提取。未按规定交纳奖励基金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缴纳奖励基金之前所获荣誉不予发放奖励。 第五条其他说明 一、奖励基金收取后一般不予退回。若遇合同终止等特殊情况时,经市场处审查,在业务承接表中删减该业务后,可予以退回;退款前已兑现的奖励同样应返还给公司。 二、公司的执罚,其执罚款项从项目部帐户上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由该个人所在单位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均纳入奖励基金专项费用。

第三章奖罚的依据 第六条创优奖项的评定,必须有评审部门的文件(或证书)原件。附创优策划书及工程创优总结、亮点图文、PPT、光盘等创优申报材料。 第七条召开各级现场会的,应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现场会材料需在会后寄至工程管理处备案。 第八条工程管理检查情况,以公司及各级检查部门的通报为依据。 第九条综合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机构的审核报告为依据。 第十条罚款应出示相关的各类证据。 第十一条荣誉证明文件在当年年终结算时上交,并录入信息化系统。本年度不发证书的,截止上交时间为翌年的5月31日。逾期不上交转入下一年 度兑现。 第四章项目部奖励细则 第十二条项目奖励分类 项目奖励主要分为创优荣誉奖励、召开现场会奖励、其他奖励,具体包括: 一、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全国安装之星、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全国用户满意工程(中质协)。 二、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标化工地。 三、地(市)级优质工程。 四、地(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五、当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工程。 六、综合管理体系内审、外审中受到表扬或贯标工作显著的项目。 七、各级各类检查通报表扬工地。 八、民工学校评比获“十佳”或优秀民工学校。 九、集团标杆(样板)工程、集团现场会等内部奖项。 十、新技术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十一、QC成果奖。 十二、承担公司科研课题的项目部。 第十三条创优荣誉的奖励 一、创优荣誉分为质量类、安全类、技术类及集团内部类。按项目所获同类别最高荣誉奖励,不重复计奖。各类创优荣誉的奖励办法按“表一”执行。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及处罚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人生安全,针对项目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前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制定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管体系; 2.明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坚持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规定每周三上午10:00分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间; 4.建立安全及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5.对所有进场的工人进行一次进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班组每天上班前,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6.坚持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制度; 7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各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8.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具体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吸烟。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时不得嘻戏、打闹。

2、所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应是符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规定正牌合格产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期间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5、特殊工种必须有操作合格证; 6、不许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不许无措施或交底不清作业。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患隐处罚明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每个罚款100元; 3、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作业者每人50元; 4、施工现场、已完成建筑中随地大便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随地小便者每人每次50元; 5、安全网张挂每立杆之间上下必须各绑两个扎点,未按此规定张挂的安全网,每处罚款10元。 6、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放不及时清扫每处罚款200-500元。 7、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未码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 元。 8、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每处罚款50-200 元。 9、安装加工车间材料半成品不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者(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 业不佩戴安全带,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处以管理人员100工人50元的罚款。 2、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500无罚款。 3、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吵架者,处以100元罚款。 4、在施工现场随意大便者,处以100元罚款。 5、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等进行破坏、、盗窃者视情节恶劣程度, 处以500-2000元罚款。 6、对成品、半成品不加以保护或恶意破坏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 7、工地的钢管、模板、卡具等施工材料,乱扔、乱拆,不按要求地 点堆放、回收的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自下抛掷施工材料、垃圾等,视情节轻重 处以100-500元罚款。 9、在施工现场用电,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乱接、乱挂、违者视情节 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10、对施工现场所设的控制桩、龙门桩及其他标记进行破怀者,处以 300元的罚款。 11、在施工现场随意更改配合比,不遵守计量者,处以100元罚款。 12、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故意造成浪费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 100-1000元罚款。

13、对施工现场机械由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操作,违者处以50-100 元罚款。 14、机械操作过程中,操作员保证及时上油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维 修,决不使机械带病运转,违者造成损失有当事人全额赔偿。15、在施工现场造成工地水电浪费的,处以当事人的20元罚款。杜绝 长明灯现象,做到白天必须息灯,否则发生罚款后果自负。 16、胶合板私自以大小不合理利用的,每块按照周转10倍罚款。方木 以代短、整根切割大头揳的每根罚款200元 17、对不合格的工程未在施工员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的,处以500元罚 款。 18、严禁带酒上岗,违者罚款50元。 19、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公司、项目部或重大事故或 巨大经济损失的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人: 钢筋工: 木工: 混凝土: 泥瓦工: 架子工: 水电工:

工程奖惩管理规定

工程奖惩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 工程奖罚管理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承包人、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参建员工的搞好本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合同履约、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材料管理、文明施工等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激励、处罚机制,确保本项目创优目标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其实施及解释权归韶赣高速公路粤境段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 二奖项设定 第三条本项目评奖办法与创优活动评奖办法一同考虑,并分别设立阶段奖、单项奖和个人奖。 1、阶段奖每季度进行综合评比一次。工程评分方法参照本项目《创优活动管理办法》之“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等有关规定,对优胜的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单位”流动红旗。 2、单项奖是在工程不同阶段,即在路基填方、路挖方、桩基、桥梁立柱(盖梁)、防撞墙、涵洞通道、护面墙、排水沟(截水沟)等各个合同段有共性的单项工程方面,评选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控制最好的作为单项样板工程,并给予奖励,同时发给“单项样板工程”牌子。

3、个人奖是由各标段项目经理与管理处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年终或每个阶段竞赛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计划进度、文明施工完成较好的合同段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三制度建立 第四条建立优良工程奖金制度 优良工程奖金按标段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的1%在100章总则中按专项费用计列,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优良工程奖金由管理处掌握使用,并按下列条款进行使用: 1、优良工程奖金的85%作为施工期间管理处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的奖励基金; 2、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且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为好的,承包人可获得该合同段优良工程奖金15%的支付; 3、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达不到优良标准或参建单位综合工作评定达不到好的,管理处除不予支付优良工程奖金外,还将按该标段合同总价的2%扣罚承包人。 第五条建立履约、质量、安全等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制度。 1、定期的现场检查:包括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定期检查将进行评比;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租房项目部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公租房二期一标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违约处罚细则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钢筋 (1)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罚款50元/次。(2)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元/次。 (3)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绑扎不牢固。罚款50元/次/处。 (4)验收时发现钢筋加密、箍筋绑扎数量、绑扎方法及间距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5)验收时发现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6)验收时发现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7)验收时发现钢筋未加保护(无垫块)、双层网无撑铁。罚款50元/次/处 (8)验收时发现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加工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50-100元/次/处 (9)验收时发现框架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无箍筋或加密间距过大 .罚款100元/次/处。 施工程序错误、随意留置施工缝.。罚款500元/次/处. 2、砼 (1)砼浇注时,施工缝未按要求用砂浆处理。罚款100元/次。(2)砼浇注时,现场不安排钢筋工和木工守模。罚款100元/次。 (3)砼配制未按配合比计量,少放或多放。罚100元/次。(4)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表面平整度>±1㎝。罚款100元/次/处。 (5)砼构件露筋、孔洞、缩颈、烂根及跑模。罚款200元/次/处。 (6)砼构件缺陷擅自修补。罚款200元/次/处。 (7)砼构件未经监理批准提前拆模。罚款500元/次/处。(8)砼构件养护期内,未按规定养护。罚款100元/次/处。 3、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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