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2《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2.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临时用电作业

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

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指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此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

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保护接地

指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保护接零

指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3.7重复接地

指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3.8外露可导电部分

指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9接地

指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10接地装置

指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11接地体

指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3.12接地线

指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3.13自然接地体

指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

3.14接地电阻

指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3.15配电箱

指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3.16开关箱

指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17外电线路

指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3.18手持电动工具

指非固定、可移动的手持类电动工具。按《手持电动工具分类》划分。4风险

5职责

5.1质量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提供临时用电作业的咨询和技术支持;

5.1.2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5.2业务运作二部、工程建设处、仓储分公司等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监督管理。

5.3分公司主要职责为:

5.3.1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

5.3.2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及审批;

5.3.3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5.3.4负责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安全职责

6.1.1用电审核人

用电审核人是属地单位电气(维修及施工)主管负责人,安全职责包括:

ー负责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ー负责组织现场核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ー负责签发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1.2用电单位

用电单位的安全职责包括:

ー负责按作业许可要求向分公司提出临时用电申请;

ー负责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ー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6.1.3用电申请人

用电申请人即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安全职责包括:

ー负责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ー负责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ー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ー负责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ー负责人员、设备发生变更的报告。

6.1.4供电单位

供电单位即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安全职责包括:

ー负责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ー负责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ー负责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ー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6.1.5电气专业人员

电气专业人员即供电单位指定的专业人员,安全职责包括:

ー负责调查分析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和存在风险;

ー负责核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ー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ー负责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监督检查。

6.1.6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即用电单位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人员,安全职责包括:ー负责在临时用电作业前确认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

ー负责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

ー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ー负责对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和报告;

ー负责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指令的辨识和拒绝;

ー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现场安全隐患的清理。

6.2临时用电许可适用范围

临时用电实行作业许可制度,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适用于本制度,应按照相关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6.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SP08.01.05.01.08 )

6.3.1申请

由临时用电单位通过协同管理系统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提报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6.3.2分类审批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临时用电由分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作业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在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由分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负责组织作业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在油库、加油站其他区域内的临时用电作业由油库、加油站负责组织作业书面审核、现场复核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运行的油库维修临时用电作业由地市分公司分管油库业务的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油库负责人组织书面审核、现场核查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运行的加油站维修临时用电作业由地市分公司分管加油站业务的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书面审核、现场核查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停业的油库、加油站检修和新、改(扩)建项目临时用电作业由地市分公司分管工程业务的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织书面审核、

现场核查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6.3.3审查

6.3.3.1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审核人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申请人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集中进行书面审查。

6.3.3.2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在现场共同核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ー临时用电作业场所的用电设备、材料、工具检查;

ー临时用电现场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及能力情况;

ー临时用电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ー临时用电作业培训、沟通情况;

ー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后,申请人、电气专业人员、审核人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6.3.3.3审查未通过的处理

若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申请人重新提报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审批人重新审查。

当人员或作业条件、环境、工艺等发生变更时,执行变更管理,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由审核人重新审批。

6.3.4许可证期限与变更

6.3.4.1期限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若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根据作业性质、

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临时用电时间满15天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恢复作业。

6.3.4.2延期

在作业过程中,若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作业,申请人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延期。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延期时,申请人和审核人重新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的安全条件和措施仍然有效,方可批准延期。若有新的安全要求都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所有相关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审核人方可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

6.3.4.3关闭

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作业单位及时通知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4.4作业取消与恢复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申请人和审核人取消许可,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并通知临时用电单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废。恢复作业

恢复作业时,申请人重新申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5日常管理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按《作业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未授权代签,只限制定作业场所、指定作业时间使用。若临时用电作业在本班次没有完成,交接班时前后班

组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交接并重新确认临时用电条件,进行技术交底,并由交接班组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生效。

6.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6.4.1现场勘查

主要包括调查临时用电现场及周围环境、查看施工电源情况、拟定配电设置的位置。

6.4.2确定走向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置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电源进线路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箱设置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电源进线若可利用原有配电室电源,则将电源作为临时用电的接入电源;若无可利用的配电室电源,则联系供电部门就近接入外电。线路走向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布置、车辆及人员流动、物料堆放等情况确定。

6.4.3负荷计算

根据需要的用电设备计算出总用电负荷,确定分路导线的型号、规格和配电箱、开关箱设置的个数。

6.4.4选择设备和材料规格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选择导线和电器时要考虑导线中通过的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6.4.5设计配电系统

根据需要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4.6个人防护装备

电工确认绝缘胶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6.4.7线路方案

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6.4.8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5临时用电操作规范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由电工进行,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仅可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须断电,并上锁挂牌。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之前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立即停止供电。

6.6临时用电实施分类管理要求

6.6.1架空和地面走线

6.6.1.1使用周期超过一个月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架空线路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接头,则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6.6.1.2使用周期不超过一个月以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埋地或地面走线方式。

所有地面走线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加设防护套管并固定,当位于车道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避免走线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埋地电缆沟采用沙土回填,不得用瓦砾、石块或建筑垃圾填埋。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6.2用电线路

6.6.2.1线路配置与操作安全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所有的临时用电都须设置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线路禁止使用闸刀开关,根据用电设备负荷选用匹配的空气开关。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先切断电源。

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选择执行《爆炸危险区域

配线及电气设备防护分类》。

6.6.2.2线缆安全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临时用电线缆须使用五芯线缆,所有线缆无脱皮、破损、老化现象。

6.6.2.3配电箱安全

配电箱采用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箱门跨接、箱体接地良好。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工作接零线应分开设置,箱内电器元件绝缘良好且动作可靠;箱内线缆应用压线端子做固定连接,配电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部,引入、出线分路成束,绝缘护套完好。

临时配电箱均应设置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6.6.3接零、接地与防雷

6.6.3.1接零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

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PE零线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与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做保护接零:

ー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ー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ー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ー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ー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6.3.2接地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热镀锌钢管或热镀锌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热镀锌圆钢。

接地体的连接焊接牢固。

接地极与用电设备连接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黄绿多股铜芯线,两端用铜线鼻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接地极应有接地标识。

6.6.3.3防雷

现场临时照明灯架、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6.6.4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6.6.4.1基本要求

除临时照明外的所有用电设备安装配置独立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制度,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6.6.4.2潜水泵

使用潜水泵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6.6.4.3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设备应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电动工具负荷线不得有接头。

在一般作业场所,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在狭窄场所,如油罐、锅炉内,使用Ⅲ类工具。若使用Ⅱ类工具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6.6.4.4临时照明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ー现场照明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ー使用合格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ー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ー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ー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

压不得大于12V。

6.6.5标签、标识

所有开关、插座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安装区域内,其前方1m远处的地面上用黄色油漆或黄色安全警戒带做警示。

6.7附则

6.7.1分公司可依据本细则制定实施细则。

6.7.2本细则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6.7.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XX管字〔2016〕10号)同时废止。

7相关制度

7.1《XX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8流程及风险控制

8.1SP08.01.05.01.08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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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件

9.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SDSP-0198)

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1.依据的标准及规 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1.2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 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 2.管理要求 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 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市相关标准和局集 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 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在总 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 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2.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 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 2.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 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凡我公司在市的工程项目(包括分包单位)所购买的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必须在中建一局的定点厂家购买。 总包、分包单位均不得自行制作配电箱,非厂家专业人员均不得擅自拆改和修理漏电保护器。

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库及相关作业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二、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 在仓房重地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写出临时用电申请。 2.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安全管理措施和作业范围,库内电力人员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用电危险性分析,符合作业条件后经负责人同意后。用电单位应落实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 3)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 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5) 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6)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7)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有防雨措施。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的临时灯电压不超过12v。 9) 临时用电线路应尽量使用电缆线,架空高度不低于2. 5米。穿越机动车道架空高度不低于5米。 10)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11) 开关箱应设置在1.5m左右的高度,照明灯具设置高度不低于2.5m。 12) 带电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不允许一人独立作业。 13) 作业场所应放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4) 各种高大临时用电设施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3. 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应排专人现场监护,由办公室进行监督。 4. 若涉及到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还应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许可证一致。 三、附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实施细则.do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公司×××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亦称:三相基本安全技术原则)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 2 临时用电管理的监理工作 2.1 审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点。 2.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当进行审核,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1.2 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对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建筑工程平面布置图对现场勘测; 2审核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等是否符合现场情况,是否合理可行; 3审核负荷计算是否正确; 4 审核导线截面、配电装置、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选择合理,符合规范及使用要求; 5审核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

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是否基本齐全和正确; 6 审核接地装置、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 审核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8 审核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2.1.3审核临时用电工程图纸是否单独绘制,强调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2.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审核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人是否具备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资格;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是否经企业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核、并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用电组织设计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确定是否实施。 2.1.5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1.6 监督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工程的实施,强调安装必须由电工完成,应按图施工。施工质量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监理重点检查线路敷设、接线、接地质量;电器装置配置及完好情况。 2.1.7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验收严禁使用。检查验收记录必须签字齐全,监理、施工单位应归档保存。 2.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了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公司厂区内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工作,并对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办公室负责对临时用电整个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 四、控制程序 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1 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经生产部审查、现场确认,由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明确使用期限。 1.2 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2、许可证使用要求: 2.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

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持证作业; 2.2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由供电作业单位签字后,由用电作业人交设备部注销存档; 2.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存档保存期为一年; 2.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3、临时用电要求: 3.1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一般场所使用不得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超过审批期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3.2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3.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3.4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内不得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5 临时用电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3.6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资料

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供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各用电单位及用电管理单位遵照执行。 一、用电点报验及投运基本要求 1、变电台按规定筑砌完成。长*宽*高=1200*1000*2500mm。 2、变压器已试验并安装就位,试验资料齐全。 3、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接地电阻测试满足变压器运行要求(≤4Ω)。 4、低压配电房按规定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就位(低压自动补偿装置齐备)。有自备发电设备的,低压电源柜应装设可靠的防止向高压线路反送电装置。 5、低压馈出线路施工完成,且用电设备已满足送电投运要求。 6、维修电工已到位,且具有上岗资格。 7、电气设备配备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摆放位置正确。 8、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须设置安全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牌。 9、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砸、防破坏。 10、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11、用电设备旁有设备操作规程及警示标语。 二、临时用电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各用电单位根据用电点数量,每个工区配备1-2名专兼职维修电工,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维护管理,

并配合电务工区对全标段进行临时用电管理。 (一)、供电管理所所长(兼技术)职责: 1、所长是供电管理所的管理负责人,对所管辖的临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负总责。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运行的管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探索事故的规律和特征,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及时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要严肃对待事故和一切不安全事件,追查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组织供电所人员的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员工思想、生活,搞好内部团结,带领全体人员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4、每月查阅线路运行和操作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检查两票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运行分析会。 5、主持参加线路主要设备的大修、检修和事故处理。 6、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体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并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新建、扩建设备投运准备,并参加验收。 7、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电力调度(兼班长)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上级命令和指示。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线供电系统调度统计和分析工作,并负责供电系统

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工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

一、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2、示意图标出方向、管线尺寸、介质成分、流程走向,并以虚线标明新建部分,用红线圈出用火点;

用火审批权限及授权原则 1、供水公司及水务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或所属承包商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有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施工作业的,应按照相应的用火作业等级,施工单位在用火作业前应办理相应的《胜利油田用火作业许可证》。 2、各级单位应明确用火审批人。如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委托一名授权人代理审批,授权委托必须有书面材料。 3、审批权限:用火审批人应严格按照工业用火分级标准,审批相应等级的用火报告,不得越级、降级审批。 4、公司审批流程:施工单位(项目组)负责人签字,三级单位主管安全领导签字,公司安全科负责人签字,公司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领导签字。许可证一式四份,施工、生产单位、公司安全科各留存一份;一份交由施工现场保留。 5、生产单位审批流程:按照动火作业分级,相应级别负责人签字。 6、《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 7、用火作业涉及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不得以用火作业许可证代替。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 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1页,共8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工作中对临时用电的管理职责范围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CJ 46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注: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公司生产管理部是全公司临时用电的主管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负责审核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票的审批,用电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和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有关工作。

4.3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4员工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参加临时用电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4.5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1.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装设相应的带漏电保护的开关、熔断器、各级保护装置。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3 临时用电的安装、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或检维修作业。 5.1.4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险环境下的供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和开关等),必须符合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时指定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5.1.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6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7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9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1.10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11临时电源接用后,电工维护人员必须与用电单位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验电,在地线可靠确认无漏电后方允许投用。除用电单位按时定点巡回检查外,电工维护专责区维护人员应进行不定时检查。 5.1.12 临时用电的供电单位应根据临时用电情况,做好相应回路保护装置的调整,有责任监督和检查临时供用电线路的工作情况,监督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令其整改直至停止供电,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5.1.13 施工用电单位在用电期间接受供电单位及申请用电单位安全负责人的监督。施工用电单位必须保证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完好、可靠。临时用电线路的巡回检查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和委托供电单位处理,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5.2 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公司生产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的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省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基本要求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在生产车间、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属时应对周围环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编号:SM-ZD-85634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临时用电由动力车间负责审批。审批人员审批前要严把申请人员安全资质关,确保无火险、无安全隐患后批准。审批时要定人、定时、定位、定措施并实行持证操作,现场监护人员要尽职尽责。并落实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5.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有防雨措施。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的临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 9.临时用电线路应尽量使用电缆线,架空高度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架空高度不低于5米。 10.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11.开关箱应设置在1.5m左右的高度,照明灯具设置高度不低于2.5m。 12.带电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不允许一人独立作业。 13.临时作业完工后,要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14.各种高大临时用电设施必须装设避雷装置。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监理实施细则(临时用电)

SEW-传动设备(DK20090267地块)临时厂房扩建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SEW-传动设备(DK20090267地块)临时厂房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中路与星湖街交界处。 3、工程规模:扩建建筑东西长140.48米,南北宽80.24;扩建建筑占地面积:11246.59平方米;扩建建筑总建筑面积:19622.84平方米。建筑层数:主体地上两层,东侧成品立体库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5.80米(高度计算为室外地坪至建筑最高女儿墙的高度)。 4、建设单位:SEW-传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勘察单位:苏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8、施工单位: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安全控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4、《监理规划》。 5、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程序:(见流程图)

1、审核从业人员资格、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查,使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开关箱及导线等物件的合格。现场定期检查与现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即时要求整改,并跟踪整改过程。还应设责任人、完成人、检查人、验收人。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审查方案,现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从三个方面抓: (1)人的不安全行为: 查资格证书,教育内容,台帐,安全交底应签认。 特殊人员资格证书: 电工、电焊、塔机司机证件,应在合格有效期内使用。数量应根据现场实际并与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员对应,现场操作人员与证件必须相符,并应持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67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临时用电由动力车间负责审批。审批人员审批前要严把申请人员安全资质关,确保无火险、无安全隐患后批准。审批时要定人、定时、定位、定措施并实行持证操作,现场监护人员要尽职尽责。并落实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 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首末端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5.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有防雨措施。

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供用电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各用电单位及用电管理单位遵照执行。 一、用电点报验及投运基本要求 1、变电台按规定筑砌完成.长*宽*高=1200*1000*2500mm. 2、变压器已试验并安装就位,试验资料齐全。 3、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接地电阻测试满足变压器运行要求(≤4Ω)。 4、低压配电房按规定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就位(低压自动补偿装置齐备)。有自备发电设备得,低压电源柜应装设可靠得防止向高压线路反送电装置。 5、低压馈出线路施工完成,且用电设备已满足送电投运要求. 6、维修电工已到位,且具有上岗资格。 7、电气设备配备有符合要求得消防设施,摆放位置正确。 8、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须设置安全围栏并有明显得警示标牌。 9、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砸、防破坏。 10、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得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11、用电设备旁有设备操作规程及警示标语。 二、临时用电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各用电单位根据用电点数量,每个工区配备1—2名专兼职维修电工,对本工区管辖范围内得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维护管

理,并配合电务工区对全标段进行临时用电管理。 (一)、供电管理所所长(兼技术)职责: 1、所长就是供电管理所得管理负责人,对所管辖得临电线路及设备得安全运行负总责.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加强安全运行得管理与对员工得安全教育,探索事故得规律与特征,进行事故预想与反事故演习,及时制定防止事故发生得对策。要严肃对待事故与一切不安全事件,追查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得原则。 3、组织供电所人员得政治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员工思想、生活,搞好内部团结,带领全体人员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4、每月查阅线路运行与操作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与交接班记录,检查两票与各项制度得执行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运行分析会。 5、主持参加线路主要设备得大修、检修与事故处理。 6、结合新设备、新技术得采用,组织全体人员得技术、业务学习,并不定期考问、考核。组织好新建、扩建设备投运准备,并参加验收。 7、按时完成上级布置得各项任务. (二)、电力调度(兼班长)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上级命令与指示.在所长得领导下,负责全线供电系统调度统计与分析工作,并负责供电系统安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五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用电程序 (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XXXXXX工业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与术语解释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 2.2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审批管理 3.1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作业部门负责人实施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经配电室负责人、安全环保办审批同意后,由配电室安排专职电工人员负责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3.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向配电室提出用电申请,经公司配电室负责人安排专业电工开始检查、安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签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作业。 3.3临时用电作业需要延时使用时,必须向安全环保办、配电室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的延时使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责要求 4.1配电室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Q/SY1244-2009)、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围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

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临时用电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程 XXXXXXX气体有限公司2016年1月10日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第二条引用标准 DL409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第三条定义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临 时用电作业。 2.安装临时用电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 证。 3.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 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体积分数) 4.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5.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 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7.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 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8.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 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9.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10.对临时用电管理,由机修车间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备案。 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1)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用电秩序,确保临时用电客户安全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根据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所辖的供电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为依据。 第二章办理临时用电流程及要求 第四条临时用电是指基建施工、市政建设、抗旱打井、防汛排涝、抢险救灾、集会演出等非永久性用电,可实施临时供电。 第五条凡属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申请书应写明: 1.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等。 2.个人申请用电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法人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批文)。 3.有正式用电需求的基建用户需提供建筑总面积图、红线图、建筑图。 4.客户如需开具增值税电费发票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用电工程需报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项目核准文件、主要用电设备清单,说明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负荷、保安电源、用电规划等。 第六条现场查勘 1.市场营销部大客户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50千瓦及以上临时用电客户受电工程的现场查勘。客户服务中心业扩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5千瓦以上、50千瓦以下的的现场查勘。供电营业所负责5千瓦以下低压居民客户的现场查勘。 2.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客户受电查勘工程由营销部、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业扩经理、供电营业所、配网运行管理部门参加。 3.现场勘查时应进一步对用电是否属临时性质进行核查,对不属临时用电性质的现场告知客户重新办理正式用电手续。 第七条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 1.公司生技部负责10KV、35KV临时用电客户业扩报装供电方案的确定,市场营销部负责供电方案答复。 2.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低压居民客户、非居民临时用电客户业扩报装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LXS/WI-AB-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版本号 A 修改状态0次修订 页码共7页,第1页文件名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

(4)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5)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6)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7)测试临时用电配电柜、总阀、漏电保护开关、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安全防护措施,不正常不得送电; (8)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9)执行临时用电接线、装表、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 临时用电作业受益部门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会同安全环保部、供电主管部门制定临时用电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 (7)监督作业过程,组织事故应急和作业后处理; (8)参与施工现场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3 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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