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等四项国家标准发布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等四项国家标准发布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等四项国家标准发布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等四项国家标准发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新时间:2011-12-27 14:38:45 [我要投稿]

按照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总体部署,在国家标准委协调和支持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汽标委牵头,汽研中心、电力企业联合会和电器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三项国家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电力企业联合会和汽研中心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国家标准。该四项标准已于2011年12月2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21号”批准发布,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标准支撑,对健全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电动汽车四项标准促车网对接

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的信息显示,多部门共同起草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已于12月22日批准发布,并于明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工信部相关人士表示,四项新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充电设施相关标准的空白,将促进整车制造同电网电站建设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

力促车网对接

此次发布的四项新国家标准,均共同将矛头指向汽车整车和电网建设的连接装置,力图建立统一标准,结束各个领域各个车企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各自为战、互不兼容的乱局。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继四部委加强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推广工作之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举措。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信息显示,按照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总体部署,在国家标准委协调和支持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汽标委牵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电力企业联合会和电器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三项国家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电力企业联合会和汽研中心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国家标准。

工信部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主要是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标准支撑,实现汽车与电网的对接。

业内人士分析,统一接口,意味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充电站进行充电,而不必担心接口的匹配问题。这有助于解决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营与市场推广工作。

跨领域合作

此次发布的四项新标准涉及汽车、能源和电工三大领域,业内人士认为,跨领域联合制定共同标准是我国首次,显示出电动汽车相关各方的合作机制与协调模式有了很大进步,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除了受制于核心技术无重大突破外,还受到整车厂商、电网企业等相关方多重利益博弈的困扰。尽管各方均认同合力推动才能真正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合作”中各方貌合神离,人为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和市场销售。而此次发布的四项标准均是针对新能源汽车各相关方的交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工信部人士也强调,四项标准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基础,但是新能源汽车要真正取得实质发展,还要解决新能源汽车制造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的多方面问题。

(实习记者张怡)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概要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较上年增加1.8万个,同比增速58%。 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 2015年12月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在京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等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有何亮点? 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 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 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电接口型式及结构与原有标准兼容,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但新旧插头插座能够相互配合,直流充电接口增加的电子锁止装置,不影响新旧产品间的电气连接,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实现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并为今后交流充电的数字通信预留拓展空间。 新标准有何意义?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直流接口、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与美国、欧洲、日本并列为世界4大直流充电接口标准。

新国标电动汽车充电CAN报文协议解析.

新国标电动汽车充电CAN报文协议解析 说明: 多字节时,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 电流方向:放电为正,充电为负。 一、握手阶段: 1、ID:1801F456(PGN=256 (充电机发送给BMS请求握手,数据长度8个字节,周期250ms BYTE0辨识结果(0x00:BMS不能辨识,0xAA:BMS能辨识 BYTE1充电机编号(比例因子:1,偏移量:0,数据范围:0~100 BYTE2充电机/充电站所在区域编码,标准ASCII码 BYTE3 BYTE4 BYTE5 BYTE6 BYTE7 2、ID:180256F4(PGN=512 (BMS发送给充电机回答握手,数据长度41个字节,周期250ms,需要通过多包发送,多包发送过程见后文

BYTE0BMS通信协议版本号,本标准规定当前版本为V1.0,表示为: byte2,byte1---0x0001,byte0---0x00 BYTE1 BYTE2 BYTE3电池类型,01H:铅酸电池;02H:镍氢电池;03H:磷酸铁锂电池;04H:锰酸锂电池;05H:钴酸电池;06H:三元材料电池;07H:聚合物锂离子 电池;08H:钛酸锂电池;FFH:其它电池 BYTE4整车动力蓄电池系统额定容量/A·h,0.1A·h/位,0A·h偏移量,数据范 围:0~1000A·h BYTE5 BYTE6整车动力学电池系统额定总电压/V,0.1V/位,0V偏移量,数据范 围:0~750V BYTE7 BYTE8电池生产厂商名称,标准ASCII码 BYTE9 BYTE10 BYTE11 BYTE12电池组序号,预留,由厂商自行定义 BYTE13 BYTE14 BYTE15

国家标准GB17761.doc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1-06-14 10:31:43来源: 作者: 【大中小】评论:0条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 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 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 76 1一 1 99 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El ect ri cb ic yc les - G en er alt echnicalr 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 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T 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 /T 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 /T 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 /T 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 1 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 1 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 QB /T 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 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原则及代号 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z; 链传动,代号为L.

最新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QCT841—2010)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的术语与定义、技术参数、充电模式、分类及功能定义、结构尺寸、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2010-11-22发布,2011-03-01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春明、吴志新、贾俊国、孟祥峰、张建华、李庆、李磊、周光荣、王震坡、姜久春、尹家彤、辛明华、方运舟、刘桂彬、武斌、吴尚洁、左海清。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e coupl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的术语与定义、技术参数、充电模式、分类及功能定义、结构尺寸、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充电接口,一种是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的接口,另一种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直流电能的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的交流额定电压为220V和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750V 的充电电缆和电动汽车连接侧的传导式充电接口,充电电缆与非车载充电设备或交流供电设备之间的传导式充电接口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部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一、构建标准体系 电动汽车早期的发展过程中,GB或GB/T国家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良莠不齐和鱼龙混杂。仅依靠汽车行业的QC/T推荐标准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要么茫无头绪,要么各行其是、各执一词,缺乏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随着2015年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已基本上构建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优胜劣汰。 新国标在2015年5月颁布(部分标准将在10月份或年底颁布),与旧标准之间有一年的过渡期,从2016年开始,相关企业都将遵循新的标准进行相关检测。新国标与工信部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起,将 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水平。序号 1新标准旧标准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2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4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 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5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新要求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新要求 作者:刘坤 来源:《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2期 近年来,轻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由其引发的交通 事故、火灾等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本文着重介绍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以下简称“新国标”)中提到的对电动自行车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和外形方面的新要求。 1.提高了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指标 与此前的标准相比,新国标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其中一项是把最高车速由20 km/h调整为25 km/h,把含电池 在内的整车重量由40 kg调整为55 kg。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增加了5 km,上限是25km/h?《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工作组组长、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解释:“这也是考虑了一些群众出行的要求,出行的范围可能越来越远,要求 办事的效率越来越高了,在考虑安全性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了一些放宽,也借鉴了欧盟现在是25 km/h,日本现在是 24 km/h。” 同时,新标准也在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出行需求的前提下,促进了道路交通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最大化。从使 用方便角度上讲,很多消费者希望电动车性能越来越好,但是电动自行车只是交通参与者的一部分,要综合考虑各方 利益,追求出行效率和交通安全的最大化。和旧标准比,新标在整车重量方面进行适当放宽,也是兼顾到消费者出行 范围扩大的需求。 2.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中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必须有脚踏板。 对此,陈大纪解释说:“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脚踏骑行功能不是新增的,电动自行车说到底还是自行车,自行车要求具备有人力骑行的功能,必须要有脚踏功能。”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根本意义,在于明确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电 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资格,车辆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 证和号牌,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但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享受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载 重等便利,却没有提供上述相应的安全保障。 新国标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将全面提升电动 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季晨宸)

新版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发布

新版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发布 2015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等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其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电接口型式及结构与原有标准兼容,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但新旧插头插座能够相互配合,直流充电接口增加的电子锁止装置,不影响新旧产品间的电气连接,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实现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并为今后交流充电的数字通信预留拓展空间。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直流接口、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与美国、欧洲、日本并列为世界4大直流充电接口标准,显著提升了中国在国际充换电领域的影响力。 田世宏指出,新标准对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为充电设施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了技术保障,确保了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避免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充电“孤岛”,有利于降低因不兼容而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对促进电动汽车产业政策落地,增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消费信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新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加快推动产业政策引用新标准,推动充电设施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制度使用新标准,促进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按新标准组织生产,已建、在建充电设施要按新标准进行更新升级换代。同时,国家标准委将加快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充电设施互操作性测试、充电站安全防范、运营服务等配套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充电设施管理、运营、维护等各环节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郑栅洁指出,当前我国正处电动汽车大规模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广泛布局的初期,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避免因充电设施与车辆不兼容问题可能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方便电动汽车用户使用,促进我国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准入,把符合新国标作为充电设施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加强新标准的执行约束性和强制性。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测试活动,开展充电服务平台的信息互通标准研制,实现充电结算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促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较去年底增加1.8 万个,同比增速58%。 (来源:国家标准委)

中国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中国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2011《汽车与配件》-平安证券新能源汽车研讨会系列报告(二) 何云堂:教授级高工,全国标委会电动车分委会委员、灯光分委会主任委员、全国燃料电池标分委委员、联合国《燃料电池汽车全球技术法规》(HFCV-GTR)专家组中方负责人、联合国灯光专家组(UN/ECE/WP29/GRE)中方负责人、ISO标准《电动摩托车术语》负责人、起草人。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整车标准,有纯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车和电动摩托车;二是电动汽车部件标准主要是储能装置——蓄电池、超级电容器、燃料电池,还有电机及控制器;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标准,有能源动力、站车通信及接口、能源补给(见图1)。 在制定我国电动汽车标准时应做一下分析: ·电动汽车标准是汽车标准体系新的组成部分,传统燃油汽车及部件标准也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类电动汽车。 ·以现有的国际标准法规(ECE、ISO、IEC)和应用较广泛国外先进标准(如SAE、EN、JEVS)为参照,结合我国电动汽车产品研发情况制定。 ·针对燃油汽车标准不适用电动汽车的结构、部件特点,除提出基础标准、结构安全要求及部分部件性能要求,大部分为测试方法标准,避免对产品设计和技术发展的限制。 ·标准仍有待完善和提高,依赖于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 ·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如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在国际上非常少,很多是国家自行制定的。 因此,制定电动汽车标准是环境保护及能源安全需要,是节约能源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需要。国家在“九·五”和“十·五”期间重点进行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初步建立了我国技术标准体系,并进行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的研究,“十一五”期间重点进行燃料电池汽车、替代燃料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及基础标准的完善。 我国在制定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时得到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国家标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家多项政策制定,促进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标准制定工作。 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机构和制定 1.电动汽车标准制定的组织机构(见图2)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下设29个分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使其中的一个。 ·1998年经过国标委批准,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组建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 ·负责全国电动车辆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研究。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电动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标准的研究制定。 *对口ISO/TC22/SC21(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电驱动道路车辆分委会),TEC/TC69(国际电工委员会,电驱动道路车辆和电动工业用载货车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

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政策大汇总(上)

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政策大汇总(上) 又到年中,纵观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标准未定,政策未出,前景似乎不是十分的明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直以来,整个低速电动车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层层突围,表现了强劲的市场生命力。那么在旺盛的市场生命力下,低速电动车在全国各地的的政策“待遇”究竟怎样呢?接下来中国电动汽车网将连续二期为大家盘点全国各省市低速电动车政策详情,为大家呈现出低速电动车行业政策全景。请各位看官按照各省首字母查找,行业政策大事,应有尽有。首字母A 安徽省关键语句总结:满篇红中一点绿NO.1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规范四轮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告》。通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的非法四轮电动车,严禁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违反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法规要求广大市民购买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不购买不符合车辆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已购买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司法途径等,开展相关维权活动。NO.2 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

告》。通告规定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要求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NO.3 安徽省阜阳市:2009年3月24日,安徽阜阳发布《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定。NO.4 安徽省淮南市:2014年5月12日上午,淮南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市开展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细致开展工作,摸清底数,分清人员,区别对待;要完善方案,联合执法,综合施策;要坚持属地管理,县区统一行动,依法联合整治,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实现常态化管理。首字母B 北京及周边地区关键语句总结:国字号发声,春天还会远么?NO.1 北京地区:2013年9月1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任务来源 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年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年月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年月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年月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年月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年月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年月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年月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全球标准介绍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全球标准介绍 电动汽车的发展正在推动汽车,电力及能源产业的变革。在这一新兴产业中,标准化的进程至关重要,比如关于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之间的充电接口标准,就影响了不同车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网之间如何快速,简便的进行电能的补充。 目前全球主要采用的传导式充电接口系统有: IEC 62196-1,2:2012年1月发布,主要被欧洲国家所采用的交流充电标准。 IEC 62196-3:目前还在制定过程中,预计2014年制定完成。主要内容是对直流充电接口的定义。 SAE J1772:2010年1月发布,是最早实施的充电接口标准,被美国及日本广泛使用。其5芯的交流充电接口,在IEC 62196-2中被定义为type 1接口。 CHAdeMO:该协会于2010年3月15日成立,成员单位大多数来自日本,主旨为推进快速充电规格在日本的统一,因此主要被日本车厂所采用。 GB/T 20234.1,2,3-2011:2011年12月颁布,2012年3月实施,共三部分组成,形式接近于 IEC 62196-1,2,3。虽然目前是国标推荐标准,但解决了中国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电网公司,充电接口不统一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对标准进行介绍,下面先列举标准中常用的充电接口术语定义(图1)。

图1 标准中对充电接口各部分的术语定义 供电插座 socket-outlet:供电接口中和电源供电线缆或供电设备连接在一起且固定安装的部分。 供电插头 plug:供电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 车辆插座 vehicle inlet:车辆接口中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并通过电缆和车载充电机或车载动力蓄电池相互连接的部分。 车辆插头 vehicle connector:车辆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 不同标准的车辆插座界面比较(图2) 图2 各国主要充电接口标准的比较 传导式充电采用的方式 在目前的电动汽车传导式电能补给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直流充电(DC)和交流充电(AC)。一般来说由于直流非车载充电机可以产生较高的功率(100kW以上),所以充电时间较短,多用于需要快速充电的场合。而交流充电一般直接采用民用的220V或110V电压通过车载充电机对电池进行电能补充,由于受到车载充电机体积和散热条件的限制,其功率通常在7kW以下,所以充电时间较长,因此常利用夜间峰谷电对电动汽车进行交流慢速充电。 交流充电 交流充电由于受不同国家和地区电网系统的影响,在充电标准中对充电连接器电压和电流的要求也

电动自行车国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65—1993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3566—1993自行车装配要求 GB/T12742—1991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T1217—1991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T1218—1991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1714—1993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1880—1993自行车车架 QB/T2184—1995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2191—1995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原则及代号 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Z; 链传动,代号为L; 皮带传动,代号为P; 摩擦传动,代号为M; 其他传动,代号为Q。 4.2 型号编制方法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QB1714—1993第5章的规定,并冠以TD。 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1。 表1 车轮直径系列 mm 代号 型式 710660610560510455405 男式AEGKMOQ 女式BFHLNPR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表示示例: 车轮直径为560mm、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15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TDL15Z型 4.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由生产厂自行选定。 5 技术要求 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新能源汽车充电接口标准要求

充电接口技术要求 充电接口是指用于连接活动电缆和电动汽车的充电部件,由充电插座和充电插头两部分构成。其中,充电插头是在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过程中,与充电插座的结构和电气进行耦合的充电部件,它与活动电缆装配连接或一体化集成组成充电电缆;充电插座是安装在电动汽车或供电设备上用于耦合充电插头的部件。 在电动汽车的产业化过程中,充电接口的标准化至关重要。充电接口应该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①结构要求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刺、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应有配属的保护盖,这些保护盖与其配属的部件之间应有起固定连接作用的附件装置(如链、绳等),且不使用工具时应不能拆卸。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外壳上应标有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等信息。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端子应用标志符号加以标注。充电插座在电动汽车上安装后,其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的标志应易于辨识。在充电插头的明显区域(如锁紧装置的控制按钮表面)应有不同颜色来表示不同的充电模式。 充电接口应有锁止功能,用于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在锁止状态下施加2倍的规定插拔力的拔出外力时,连接不应断开,且锁止装置不得损坏。 充电电缆的导线宜采用铜或铜合金材料,导线的横截面积应按表1选择。 表1 充电电缆的导线规格要求 充电插头应装配电缆固定部件,使电缆与充电插头连接处受到外力时不会造成对端子的额外受力。充电接口内置的端子应以足够的接触压力将导线夹紧于金属表面之间,同时不造成导线的损坏。正确连接充电电缆后,不同极性端子之间或端子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不得有意外接触的危险。 充电接口可以使用助力装置,如果使用助力装置,则进行插入和拔出操作时,助力装置的操作力应满足上述条件。

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存在的五种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存在的五种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补贴标准政府在慢慢的落实,所以大家对于充电桩设备也更多在关注,但是市面上面的还没有同意的充电设施通讯标准,不过在未来的话,中国电动汽车会采用相同的交流慢速充电和直流快速充电系统进行充电,不过对于高成本的直流快速充电发展会相对落后交流慢速充电。 那针对市面目前存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守源电动汽车充电桩为大家梳理下: 1 chademo 快充插座 支持是日本日产及三菱汽车等,之中直流快充插座可以提供最大50KW的快充电量。 2 combo插座 可以允许电动车慢充和快充,是目前欧洲应用最广的插座类型,包括包括Audi、BMW、Chrysler、Daimler、Ford、GM、Porsche以及Volkswagen 都将来配置SAE所制定的充电界面。而且此类插座还可以和Mennekes类型兼容。 SAE的这套标准来自很多家大汽车制造商,因此它们的目标是希望这套快充装置的充电时间能够与加油时间不相上下,那就是在DC直流电下可以10分钟内完成充电。这就需要充电站可以提供电压500V最高到200A的电流。 3.Tesla插座 特斯拉公司号称是能在30分钟充满可跑300公里以上的电量,因此它的充电插座最高容量是可以达到120kw,最高电流可达80A。

4.Mennekes 快充插座 是交流快充插座,在欧盟是比较普遍,这种三相交流电的充电最高可支持44kw的容量。 5.CEE 标准充电 “联合充电系统”(Combined Charging System),即“CCS”标准,几乎是应用的最广泛的电气插座,由欧美汽车公司主导推出。参加制定这一标准的汽车品牌包括大众、奥迪、宝马、戴姆勒、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和保时捷,7月9日活动当天,默克尔身后的奥迪A3 e-tron、宝马i3、大众e-up均属于“CCS”标准阵营。家庭和户外充电桩都可以使用此类12kw作用的可以提供最大32A 的交流充电插座作为慢充方式。 哪一张才可以作为标准呢!从国际上面的充电桩我们得出的经验是: 1.快充一般使用直流,慢充使用交流。 2.交流和直流未来使用统一接口标准是趋势。 3.快充一般在半小时左右最大也只能充到80%以保护电池。 4.无论何种充电方式,充电桩与电动车的电池之间的通讯与信息交换至关重要。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标准对比

[摘要]:电动汽车的发展正在推动汽车,电力及能源产业的变革。在这一新兴产业中,标准化的进程至关重要,比如关于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之间的充电接口标准,就影响了不同车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网之间如何快速,简便的进行电能的补充。 [编辑简介]:本文介绍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采用的方式、组合式充电接口(Combined charging)的概念及相关标准。[关键词]: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电动汽车的发展正在推动汽车,电力及能源产业的变革。在这一新兴产业中,标准化的进程至关重要,比如关于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之间的充电接口标准,就影响了不同车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电网之间如何快速,简便的进行电能的补充。 目前全球主要采用的传导式充电接口系统有: IEC 62196-1,2:2012年1月发布,主要被欧洲国家所采用的交流充电标准。 IEC 62196-3:目前还在制定过程中,预计2014年制定完成。主要内容是对直流充电接口的定义。 SAE J1772:2010年1月发布,是最早实施的充电接口标准,被美国及日本广泛使用。其5芯的交流充电接口,在IEC 62196-2中被定义为type 1接口。 CHAdeMO:该协会于2010年3月15日成立,成员单位大多数来自日本,主旨为推进快速充电规格在日本的统一,因此主要被日本车厂所采用。 GB/T 20234.1,2,3-2011:2011年12月颁布,2012年3月实施,共三部分组成,形式接近于IEC 62196-1,2,3。虽然目前是国标推荐标准,但解决了中国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电网公司,充电接口不统一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对标准进行介绍,下面先列举标准中常用的充电接口术语定义(图1)。

Q_CSG 11516.1-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establishment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标准分享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c9082014.html, 免费下载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名词术语 (1) 4 总则 (2) 5 设计要求 (2) 5.1 充电站 (2) 5.2 充电桩 (3) 5.3 其他 (3) 6 功能要求 (3) 6.1 充电站 (3) 6.2 充电桩 (3) 7 技术要求 (4) 7.1 充电站 (4) 7.2 充电桩 (4) 8 环境与安全防护要求 (4) 8.1 环境条件 (4) 8.2 防雷与接地 (4) 8.3 防火与消防 (4) 8.4 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4) 8.5 图像监控 (5) 8.6 通风 (5) 8.7 照明 (5) 8.8 其他 (5) 9 标识与标志要求 (5) 10 工程验收要求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直流计量装置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交流计量装置 (8) I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南方电 网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以下标准: Q/CSG 11516.1-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Q/CSG 11516.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Q/CSG 11516.3-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 Q/CSG 11516.4-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 Q/CSG 11516.5-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 Q/CSG 11516.6-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Q/CSG 11516.7-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Q/CSG 11516.8-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验收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组织编写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供电局、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新能电力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南华、黄志伟、李飞、余兆荣、邱野、李锐、高新华、贾惠军、蒋浩、孙卫明、王晓毛、李涛、邓伟光、柯丽。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余建国、刘映尚、钟连宏、吴宇宁、丁钊、张志翔、殷承良、姜久春、韩晓东、张建华、王凤仁、张亚东、王磊、张建侠、杨家全。 标准分享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c9082014.html, 免费下载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企业标准

ICS29.24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485-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tication for e 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pot 2010-08-30发布2010-08-30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一、编辑背景 为了适应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支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师范试点建设,在国家电网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充电设施标准化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2008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包括《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等六项标准;2009年12月发布了弟二批企业标准。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能源供给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指导,2010年,根据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并结合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国家电网公司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体系,为充电设施示范试点建设的大范围开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持。 二、编辑主要原则及思路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充电设施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考虑五年内充电设施的技术发展和建设要求,编制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标识等。 3.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用于指导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三、条文说明 1.范围 标准涵盖了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主要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等,是交流充电桩设计和生产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交流充电桩采购和验收的基本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交流充电桩是一种低压交流设备,根据其基本特点,本标准重点参考了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和GB7251.3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引用了其中部分电气、安全性能指标及实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交流充电桩,在有些标准中又称为交流供电装置。 4.基本构成 本标准列出的“桩体、充电插座、保护控制装置、计量装置、读卡装置、人机交互界面等”是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应允许生产厂商按照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辅助结构、 5.功能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交流充电桩的主要功能,包括人机交互、计量、刷卡付费、通讯、安全防护、自检等。 5.1.1根据使用环境和显示数据量,可选择配置数码管和液晶显示屏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1)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典型设计》中对交流充电装置技术指标的要求; (2)交流充电桩采用单桩单充式结构,每个充电接口提供AC220V/7kW的交流供电能力; (3)具备对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综合测控保护能力如运行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充电计量和充电过程的联动控制、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 (4)设置指示灯、数码管显示器或触摸屏,显示运行状态; (5)设置急停开关、操作按键等必需的操作接口; (6)预留交流三相四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的表位,进行交流充电计量; (7)设置刷卡机,支持IC卡付费方式,并配置打印机,提供票据打印功能; (8)具备过/欠压报警、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等功能; (9)提供完善的通讯功能,采用GPRS及以太网接口,可根据需要上传交流充电桩的运行状态参数,接受远程控制命令。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电动汽车技术标准: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 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电气技术标准: GB/T 17215.322-2008《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0.2S 级和 0.5S 级》 GB 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 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JB 3855-1999《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 Q/GDW 399-2009《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装置电气接口规范》 Q/GDW 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最详细讲解读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最详解读 来源:第一电动网发布时间:2015-08-28 09:56 设置字体:大中小 关注度:4791 次 分享到: 摘要: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 【高工锂电综合报道】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一、构建标准体系 电动汽车早期的发展过程中,GB或GB/T国家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良莠不齐和鱼龙混杂。仅依靠汽车行业的QC/T推荐标准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要么茫无头绪,要么各行其是、各执一词,缺乏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随着2015年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已基本上构建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优胜劣汰。 新国标在2015年5月颁布(部分标准将在10月份或年底颁布),与旧标准之间有一年的过渡期,从2016年开始,相关企业都将遵循新的标准进行相关检测。新国标与工信部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起,将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