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范本

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范本
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范本

杭州市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评标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法评标程序和要求

第一条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

(四)初步评审;

(五)技术标评审;

(六)投标报价评审

(七)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条评标前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10、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中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的依据。资格审查条件第(一)项第10小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条件(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

第五条确定评审区间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 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

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前5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第六条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第七条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

第八条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1、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

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3种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废标处理;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未按招标人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现行文件要求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

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5、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并在评标时拒绝补正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二)、不平衡报价的评审

1、招标人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一般不小于20%)。

2、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和评标时计算机随机确定各50%组成(一般不少于30项)。

3、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确定基准单价。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五家时,取所有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5%为基准单价。

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

4、筛选偏离价格( B )。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

5、修正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

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标准偏离率)

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B x(1+标准偏离率)

〔当P〕A x(1-标准偏离率)时,取P= A x(1-标准偏离率)

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

投标文件。

6、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使用修正价格的价款调整方式。

第九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十条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

第十一条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

(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四)询标澄清纪要;

(五)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

(六)投标人不平衡报价修正表;

(七)其他建议。

第十二条其他

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24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保证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招投标活动。 凡属公司投资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及物资采购、工程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3术语及定义 3.1 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3.2 黄河水电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司: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4二级单位:各管理部、分公司、子公司。 4机构与职责 4.1机构 4.1.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工程项目部、计划发展部、办公室、安全生产部、财务部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招标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计划发展部和安全生产部配合完成。 4.2 职责 4.2.1 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公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黄河水电有关招标管理规定。 (2)负责批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负责审批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按黄河水电公司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4)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2.2纪检监察职责 (1)依法对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暂停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5(. 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U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釆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杭州市交通局或各区、县(市) 交通局以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从杭州市公路大中修及改建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丄人)共乙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一般可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义审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认真审核清标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匸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匸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口的如下内容:(-)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项LI经理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 (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1]165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6]66号文《关于修改〈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监管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 第四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所有评委、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透露任何评标细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评标办法分类和采用 第五条评标办法的分类和采用范围及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标、投标函和商务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按照本规定附表1执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

2019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b5E2RGbCAP 第二条 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 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p1EanqFDPw 第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 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DXDiTa9E3d 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一条
第二章 评标管理与程序 第五条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 会审定。 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八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澄清; (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 (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第九条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 第十条 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 化; (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 (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 1/5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完整版

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及地板辐射采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文件评标准则 评标机构 1、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的代表二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五人。 3、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 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 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 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 2、开标会议程序:

2.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招标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身份。 2.3由投标人代表及招投标管理部门查验投标资料的密封情况。 2.4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 行唱标。 2.5按唱标顺序,由投标人进行方案介绍,介绍完毕,在场专家可以 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问。 2.6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8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3.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示资料的;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参数、供货合同等有不实的;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修订稿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甘肃省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进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评标定标工作的监督。省、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具体实施监督。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应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在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其它场所操作。 第二章评标定标机构 第六条评标定标应依法成立相应的评标定标机构。大中型项目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即为定标机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

作。一般项目应成立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专家可代表招标人参加评标,特殊项目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另行确定。 第三章评标定标的一般规定和纪律 第八条一般工程评标定标应于开标当日完成,大中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可于开标后7~15日内完成。 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条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评标机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一经确定,应当场公布。 第十一条招标办公室应直接或委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定标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评标程序,所采用的评标原则、办法、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机构的组成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是否参加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ORD版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 中,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 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 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鄂建108号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

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 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辖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

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的工程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其他工程招标每标段工程合同估算价原则上不得少于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文修订稿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文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评标、定标接受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2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

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通用评标标准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优先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其中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二类以下(含二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概算10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必须实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第八条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 其它项目的施工招标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 第九条本办法附表一《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类别为一类的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概算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表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四《装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含设计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 第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 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条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管理与程序 第五条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领导工作。 第六条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会审定。 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八条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澄清; (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 (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第九条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 第十条 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 (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 (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 (八)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 (九)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的同时,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 第十二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人报价的计算差错进行算术性修正。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在技术标评审之前,每个投标人在15分钟之内用多媒体(带语音)形式现场讲解其方案设计理念和思路,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按照技术标评审表相应条款对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具体分值如下:

陕西工程招标评标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在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原则下进行,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规。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工作。 招标人应根据本细则制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最迟应在招标答疑时发至各投标人。 第三条按照招标项目评标办法评出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认并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后即为中标人,招标人据此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四条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第二章评标机构 第五条评标机构是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最优投标单位而设立的评标临时组织。由招标单位及其主管上级和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不少于7人的奇数(其中:招标单位人数不大于三分之一,招标单位主管上级代表一名。其余由评标专家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单位最早在开标前二天从招投标管理机构(或上一级招投标管理机构)设置的专家库中随机选定,选出的专家评委与招投标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可重选。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中标候选人而设立的临时组织,评标机构一般称为评标委员会。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担任。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与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不少于7个的奇数。其中随机选定的专家评委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从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选出的专家评委不得与招标或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其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汇露评标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章评标原则与程序 第十一条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争优选; 2、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节约、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4、反不正当竞争。 第十二条评标应当先评技术标(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后评商务标(含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得分第一名者即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商务标按规定格式填写,分别装入标书袋中按规定密封,并逐步标准化,为实现计算机评标奠定基础;评标时只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 对技术标内容实行标准保密化评审。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应统一使用16K纸四号宋体字打印;对总平面布置图和网络图应统一使用8K纸并折叠装订成册。技术标中凡涉及投标人单位、人员及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一律用三个字节的空格隐去。投标人统一使用招投标管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8、安全施工措施: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0-3分) (三)、企业及项目经理资信、信誉、业绩和实力(10分) 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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