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撞机始末

王伟撞机始末
王伟撞机始末

2001年4月1日,一架美国海军EP-3型侦察机,与一架中国海军航空兵歼八战斗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发生碰撞,中国战斗机坠毁,飞行员王伟跳伞下落不明,后被中国确认死亡,而美国的军机则迫降海南岛陵水机场。

撞机的过程存在争议,中国和美国都指责对方违反飞行常规,造成事故的发生。

美方的观点

2001年4月1日9时55分(日本标准时间JST,北京时间为8时55分),美国海军的EP-3型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公海上空完成例行侦察任务后返航,与中国海军航空兵的两架歼八型飞机相遇。多年以来,中国军机看到美国飞机到来就升空监视,直到美机离开再返回基地,因此美机对于中国飞机的到来并不介意。但是这一次中国飞行员王伟虽然看到美国飞机已经开始离去,却并没有返航的意思,反而从后方向美机逼近,引起美机人员不安。根据美国机组人员回忆,中国战机曾三次非常贴近美机,然后又忽然离开,最近的时候双方的距离还不到3米。王伟还单手驾机,取下氧气罩,愤怒地用一只手向美机人员打手势,似乎是要美机走开。由于气流作用,王伟的飞机当时很不稳定,不断上下抖动。王伟第四次逼近是从美机左后方,速度很快。美机机长奥斯本说,可能是为了缓冲逼近的速度,王伟把机头上抬,带动机身向上倾斜,撞上了EP-3侦察机一号发动机的螺旋桨。王伟的飞机立即断为两截,王伟跳伞逃生,后来下落不明,而美机机鼻脱落,一只发动机撞毁,开始垂直下坠,在30秒内下降了2000多米。在紧急情况下,美机迫降在海南岛的陵水军用机场。王伟跳伞后落海失踪。

这次事件的直接诱因是美国长期在中国沿海的公海地区对中国进行电子侦听。中国方面经常派出战斗机对美国侦察机进行跟踪、监视。事故中失踪的中方飞行员王伟长期对美国飞机采取高度危险的挑衅动作,例如贴近对方打手势,以显示自己的高超飞行技巧,最后终于酿成撞机事故。

中方的观点

2001年4月1日上午,中国发现美国一架EP-3型侦察机飞抵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上空,中国派出两架F-8歼击机进行监视。9时7分,中国飞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正常飞行时,美机突然转向,其机头和左翼同一架中国飞机(王伟驾驶)相撞,造成中国飞机坠毁,驾驶员王伟跳伞后下落不明。美机随后在未经中国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中国领空,并于9时33分降落在海南陵水机场。台海危机发生以来,美国频繁派遣军用飞机在中国沿海地带收集中国军事情报,并曾经偷越中国领空,经常与中国战斗机发生对持。这次是最严重的一次,直接造成两架飞机一毁一伤,中国驾驶员下落不明。而且美国在处理这次危机时抢先报道事件,并没有按照惯例先同中国进行磋商,使得事件进一步复杂化。

中国的反应

美国方面无视国际法上的有关制度,滥用飞越自由,是造成此次撞机事件的主要原因。美方辩称4月1日的撞机事件发生在国际空域,在该空域的美国飞机享有飞越自由。必须指出,此次中美飞机相撞发生在距海南岛东南仅104公里处的中国近海上空,这是属于中国专属经济区的上覆空域。根据现行的国际法制度,虽然所有国家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都享有飞越自由,但是这项自由绝不是无限制的,各国在行使这项飞越自由时要受到国际法有关规则的约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规定,各国只是在该公约有关规定的限制下才享有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的飞越自由。该条第三款明确地规定了这种限制,即各国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行使飞越自由时,“应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沿海国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法律规章”。根据公约第56条的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除开发、利用、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外,还享有该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按照公约第301条,一国在行使其公约下的权利或履行其公约下的义务时,“应不对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

他与《联合国宪章》所载国际法原则不符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这一规定表明,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其他权利”就包括其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及维护其国家安全及和平秩序等一般国际法上的权利。据此,一国飞机在另一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行使飞越自由时,必须尊重沿海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危害沿海国的国家安全与和平秩序,任何无视沿海国上述权利的行为都是对飞越自由的滥用。需要说明的是,海洋法公约的上述一系列规定已成为公认的国际法规则,即使尚未成为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同样也要受到这些规则的拘束。这一点已为国际司法实践所确认。

在此次撞机事件中,肇事美机不的,并多次提出强烈议,表明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严正立场。

和王伟一起执行任务的中国飞行员赵宇和中国官方都指称,美国飞机在飞行中突然大转向,撞毁中国战机,飞行员王伟失踪。同时,中方还指责美国飞机在没有中国许可的情况下进入中国领空,降落在中国机场,不仅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而且还威胁到国家安全,中国强调美方在进行间谍活动。撞机事件惹民愤,美国联邦调查局当地时间4月17日(北京时间4月18日)发布消息称,他们已经证实美国一些网站在过去十几天里遭到了中国黑客的袭击,并表示类似的攻击事件可能还会发生。中国要求美国停止在中国沿海的侦察活动,并且正式道歉。中国政府还向美国提出了100万美元的索赔要求,但美国只同意支付34576美元,遭到中方断然拒绝,赔偿问题就此不了了之。4月11日下午,中方同意释放24名美国机组人员,他们于4月12日早晨6时离开中国。

美国的态度

美国总统布什对中国的两个主要要求都予以拒绝,表明美国不可能停止在中国海域的侦察活动,也不能为不是自己造成的这个事故表示道歉。于是双方陷入外交僵局。4月4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对中国飞行员的失踪表示遗憾,并在稍后以个人名义致信中国副总理钱其琛,表示了遗憾。这样僵局才有所松动。4月5日,中美官员达成结束撞击事件的五点方案,其中包括美国大使给中国外长发出一封公开署名信函,对中国飞行员的失踪和美国飞机进入中国领空表示遗憾,中国方面具体安排释放机组人员,并和美国方面商讨归还美国飞机和防止今后出现类似事件等问题。最后几经修改,才出现了著名的“两个遗憾”的信件。这就是美国对中国飞行员的损失向中国人民和飞行员家属表示“真诚的遗憾”,对美国飞机在没有得到中方口头许可而进入中国领空并降落深表遗憾。

在美国机组人员获释放后,该美军侦察机仍滞留在海南岛。美国曾向中方提出拟派遣工程人员前往海南岛为军机进行维修,但中方拒绝让美国军机直接飞离,又拒绝以美军运输机将之运走。最后美国决定派遣工程人员将之拆件,并以一架从俄罗斯租用的安-124巨型运输机把部件运走,在6月6日与中方达成共识。

5月29日,美国恢复对中国的侦察活动。7月3日,美军军机拆卸完毕,由安-124巨型运输机运走,至翌日抵达夏威夷的美军基地。

事件之后

事件对中美双方的关系构成一定影响,中方于5月曾拒绝一艘美国军舰在中国港口停泊作例行访问,拟于6月到访香港的美国扫雷舰“仁川号”(USS Inchon LPH-12),也于5月15日遭中方拒绝让其进入香港.

虽然解放军相关人员的确登上飞机, 但是具体是否获得相关技术并没有可靠证据. 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美国飞行员及机组成员着陆以后根据美国空军的相关必要措施销毁了敏感设备, 例如侦察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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