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

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38.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4-1)

0.更改记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运转程序 5.相关/支持文件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总则 3.1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 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8~25周岁。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满16岁的学员,应经 本地劳动部门批准。 4.职责 4.1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办公室及工会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各部门、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女员工特殊保护 5.1各部门在录用员工时,除不适合女员工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员工或者提高对女 员工的录用标准。 5.2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 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5.3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依法保护女员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女员工从事的工作和 劳动,禁止女员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4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 或不上夜班。 5.5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5.6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7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 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实验小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以《家长学校教材》和《少年儿童研究》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 3、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4、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会。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 2、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出全勤:"家教工程"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奖励办法: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xx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方案

xx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力争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未成年人在优良环境中得到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一)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化、经常化、制度化。 (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我校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德育处、少先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综合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及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目标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防范与矫治工作。 1.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依法治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教育,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违纪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明白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3.学校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以身作则,科学育人,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科学的方式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 5.未成年人应当自觉遵纪守法,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使自己品行符合道德规范。 (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教师应当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促进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的形成。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驻马店市第***中学家长文明学校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家长文明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家长文明学校工作制度: 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文明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订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加以实施。 2、坚持搞好家长文明学校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3、每学期开好家长文明学校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提出好的建议,同时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打分,进一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家长文明学校职责 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2、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倡导以人为本,终身学习、发展自我的理念。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 4、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5、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6、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特征,帐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 7、指导学生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8、让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学校这一主渠道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工作。 家长文明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创办家长文明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文明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文明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文明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服务、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 4、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文明学校各项工作,确定家长文明学校目标,制定家长文明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经常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案 安徽省固镇县连城中心小学房爱景 教学目标: 1、通过本次教学,初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和法律规定。 2、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树立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重点: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内容。 2、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通过学习体会国家和社会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关爱。(立法目的) 教学难点: 未成年人应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具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二、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内容。(课件出示相关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讲叙了有关法律责任。指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现在大家知道该法保护的对象了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保护的内容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现在,我们将逐个讲述实施保护的具体内容。 (一)保护内容(板书) 1、家庭保护(板书) 提问:什么是家庭保护? 所谓家庭保护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职责,以及不应当、不允许进行活动的规定。在第二章(家庭保护)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这里的监护人,是指抚养未成年人的成年人,有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接下来, 请同学们看一个案例(课件出示): 案例1:上南区一位16岁的少年尹某,与父亲发生争吵,被父赶出家门,流落街头,也

家长学校“三位一体”制度汇编

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制度 为使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我校决定建立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社会参与,优化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制订“三结合”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组。由社会、家长共建单位参加的三结合教育委员会,各班选派5—7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学校,并推选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学校成员,组成两级家长学校。 2、学校每学期邀请校级家长学校成员和三结合领导小组来校开会。研究学校计划和总结及假期计划。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开放课,征求家长意见,共同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班级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学育儿、家庭教育的指示,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家长们的素质。 6、请有经验的家长给学生、教师和家长讲课,共同办好学校。 7、建立评选优秀家长的制度。宣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好人好事,树立全社会关心教育的良好风气。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制定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有工作制度、有总结。 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学校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个年级每学期至少讲1~2个专题。 六、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七、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八、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家长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创办家长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服务、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 4、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确定家长学校目标,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经常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6、负责开展教师、辅导员和家长的考核评估工作,评比出文明班级、优秀教师和优秀家长。 7、自觉接受县关工委的监督,征求对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 8、负责处理与社区等单位的协作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家长学校的工作。 2、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督促、执行。 3、制定教学计划,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委员会,按《章程》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 6、负责年度的家长学校检查、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人;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2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向学校反映各种信息,研究委员会工作。 4、学习教育心理理论,传授家庭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经验;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7、各班级成立家长学校班委会,设主任二名,委员若干。 二、教员备课制度 1、根据家长学校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庭教育》等家教材料为主,参阅其他资料,编制家校教学的校本教材。 2、上课前认真搜集资料,备好课。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层次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反思等项目。 5、做好参训家长的考勤记载。 三、家长学校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家长学校学员指各班学生家长,自愿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每次参加家长学校活动,主动签到。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学习,认真听课,,认真完成思考题。不得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随便讲话、接听手机、抽烟等。 4、爱护校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内物品。 5、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6、尊敬老师(他人),不做与听课、学习无关的事。 7、及时反馈有关学习、家教信息。 四、家长学校学员学习制度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授课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2、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认真完成思考题,按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 工作制度 一、学校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将教师学校工作纳入考核评比之中。 二、校领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家长学校工作,定期召开专任教师工作会。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认真组织学员入学,确保入学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98%以上,优秀率为60%以上。 四、实行优秀家长评选制度,对每届学员学习期满进行考试、考核,评选出10%的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由家长学校给予表彰。 五、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中学家长学校教师 工作职责 1、学校每学期组织教师对全体家长学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供教师参考。 2、定期开办家长学校,使所有的家长都能在家长学校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手段,学到相关教育子女的方法,丰富家长的学识,让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3、应聘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应抱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认真

备课,认真上课。 4、教师要了解家长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家长的信息,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好。 5、平时与家长多沟通,多联系,在家长教育子女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及时给以帮助。 6、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表现,帮助家长制定有关教育子女的办法和措施。 7、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家长学员进行走访,更有效地指导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8、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专家来校对家长学员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教育孩子的水平。 *****中学家长学校学员 考勤制度 1、学校对家长学校加强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对每学期入学的每一位学员进行考勤记录。 2、每位家长学校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考勤表。 3、如有缺勤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领导请假,遇到特殊情况,实在无法请假者应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假。

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01、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02、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03、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03+、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04、家长培训制度 05、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家庭教育研讨会的制度 06、家长学校工作中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协作制度 07、家长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08、任课教师工作制度08+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09、家长学校学习制度 10、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1、家长学校家访制度 12、家长学校信息反馈制度 13、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4、家长学校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5、优秀学员的评比条件 16、家长学校学员结业考核制度 17、家长学校考核奖惩制度 18、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制度 19、家长接待日制度 20、家长开放日制度 21、家长校访制度 01、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育人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育人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家长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对家长学校的领导。 2、每学期都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之中。

3、邀请有关专家,有经验的领导以及对子女教育成功的家长作为讲课教师,丰富家长育人知识,让家长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掌握家庭教育新的有效的方法。 4、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的具体情况(如学生的年龄特征、特殊家庭子女、后进生、家长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简单等)确定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 5、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学习、生活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每年对“教子有方”的学生家长进行表彰奖励,并记录档案。 6、家长学校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并纳入学校考核评估之中,及时总结家长学校育人工作的规律、经验,促进家长育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02、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要求学员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先请假。 2、学员因病、因事不能按要求上课,要向班主任请假。 3、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课要由家长亲笔签到,学校负责人要如实认真填写学员事、病及迟到、早退情况。 4、学员上课时间不得闲聊,尽量做好听课笔记,做到酒后不进课堂,不在教室内吸烟, 不接听手机、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5、积极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授课、会议和活动。 6、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要认真钻研教材,要努力提高家教水平,班主任 要管理好班级。 7、对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家长学校要组织个别培训,直到考试合格。 根据以上条款,家长学校每年对班级学员和家庭教育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通过考核 评选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学员、优秀学习型家庭、家庭教育优秀工作者等。 03、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本校学生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校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03+、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班的工作实际,制订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加以实施。 2、坚持搞好家长学校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3、每学期开好家长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提出好的建议,同时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打分,进一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家长学校职责 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2、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倡导以人为本,终身学习、发展自我的理念。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 4、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5、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6、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特征,帐务科学的教

育方法和技能。 7、指导学生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8、让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学校这一主渠道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工作。 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学员、好学员、合格学员、不合格学员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校学员出勤率、学习成绩、教育孩子等情况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每年初中在“六、一”期间、高中在“五、四”期间进行隆重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进行个别补课培训。 5、家长学校学员考核要建立档案,考核结束后通知家长本人。

家长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创办家长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服务、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 4、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确定家长学校目标,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经常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6、负责开展教师、辅导员和家长的考核评估工作,评比出文明班级、优秀教师和优秀家长。 7、自觉接受局关工委家教分会与中心关工委的监督,定期向中心关工委通报家长学校情况,征求对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 8、负责处理与社区等单位的协作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家长学校的工作。

中学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范文(基础版)

中学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范文(基础版) Model work plan for middle school parents (Basic Editio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中学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范文(基础版) 前言: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指导思想 人类社会进入二十一世纪,教育面临着的挑战。家庭教 育是现代教育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才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要点 1.定时间、定内容,对家长进行家长学校讲座,向家长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 2.宣传****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 素质教育的决定》。

3.宣传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明确为国教子的责任和义务。 4.传授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指导家长科学教子的方法。 5.帮助家长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家长自身的教育行为,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6.聘请专家讲课。 7.形式多样性、开放式,提倡家长共同参与,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帮助家长克服“重养轻教、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的倾向。 8.创造条件让指导者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家长教育的方法。 9.建立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指导者队伍。 10.充分发挥优秀家长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培养家长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措施

未成年人在学校保护制度

未成年人在学校保护制度 1.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3.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5.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6.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7. 学校应当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8.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9.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10. 学校、幼儿园应当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在校、在园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工作。 11.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家长学校制度汇编

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制度 为使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我校决定建立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社会参与,优化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制订“三结合”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组。由社会、家长共建单位参加的三结合教育委员会,各班选派5—7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学校,并推选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学校成员,组成两级家长学校。 2、学校每学期邀请校级家长学校成员和三结合领导小组来校开会。研究学校计划和总结及假期计划。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开放课,征求家长意见,共同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班级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学育儿、家庭教育的指示,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家长们的素质。 6、请有经验的家长给学生、教师和家长讲课,共同办好学校。 7、建立评选优秀家长的制度。宣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好人好事,树立全社会关心教育的良好风气。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制定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有工作制度、有总结。 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学校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个年级每学期至少讲1~2个专题。 六、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七、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八、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乌兰哈达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订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班的工作实际,制订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加以实施。 2、坚持搞好家长学校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3、每学期开好家长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提出好的建议,同时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打分,进一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家长学校职责 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2、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倡导以人为本,终身学习、发展自我的理念。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 4、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5、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6、帮助学生家长生理、心理特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 7、指导学生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8、让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学校这一主渠道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工作。

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学员、好学员、合格学员、不合格学员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校学员出勤率、学习成绩、教育孩子等情况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每年初中在“六、一”期间、高中在“五、四”期间进行隆重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进行个别补课培训。 5、家长学校学员考核要建立档案,考核结束后通知家长本人。 家长学校校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创办家长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服务、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 4、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确定家长学校目标,制定家长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经常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6、负责开展教师、辅导员和家长的考核评估工作,评比出文明班级、优秀教师和优秀家长。 7、自觉接受局关工委家教分会与中心关工委的监督,定期向中心关工委通报家长学校情况,征求对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板。 十、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四、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办公室。

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成立由园长、家长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的家委会, 每年一届,全面落实工作计划,确保优质高效。 二、由分管领导制定园务年度家长工作计划,并做好 总结。 三、开展向家长进行家教调查,了解家庭教育最新动 态。 四、设立家长开放日,每学期最后一周,加强家园沟通 与协作。 五、重视家长家教宣传教育,举办不同范围的家长讲 座。 六、每年组织一次全园性的大型家教咨询活动,两次 亲子一日活动。 七、设立彩色显示屏与家园联系栏,及时有效地向家 长公布本园教育教学与活动开展信息,宣传育儿 知识分享成功经验。 八、定期请膳食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来园观摩、商议幼儿的伙食搭配情况,使幼儿的饮食搭配更科学。

幼儿园家长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二、教师上课前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员的学习基础, 接受能力以及家庭教育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好教案。 三、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 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四、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 效果评价等项目。 五、教案中应包括教学目的要求、讲述的内容和方法,必要 时可写出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关键。 六、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 七、教师讲课要抓住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发挥自身 的主导作用,又要注意启发学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求知欲望。 八、先备课后上课,做好充分准备,以防盲目施教。

幼儿园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制度 为提高广大家长参与家长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评选表彰制度。优秀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一、积极参加家长课程,学年内无缺勤现象。 二、家长上课时带着家长课程教材、学习用品,认真 听课。 三、熟悉教材,对孩子存在的问题了解,能主动联系 班主任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四、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课程的建设,对家长课程 有自己的认识。 五、学习后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取 得显著效果。 六、每学年每班评选两名优秀家长,发放证书,并聘 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 篇一: 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家长学校是沟通学校、家庭的桥梁,是共同育人经验的交流,是统一学校教师与家长教育方法及手段的重要途径。为了全面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子女的思想和观念,提高我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正常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如下。 1、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例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学期初、末)。特殊 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2、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召集。 3、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由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家长委员会委员等人员参 加,也可特邀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人员参加。 4、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在召开前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准备 (1) 确定会议主题、议题和要解决、商讨的问题。 (2) 联系与会成员,征询意见或建议,形成一致意见。 (3) 联系会议具体安排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5、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结束后,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会 议的有关决议,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家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家长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家长学员为主体,为完善和规范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家长学校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巩固教学成果,结合我校家长学校实际,制订此管理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尊重学员、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治教、为人师表。 、教师考勤制度 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教师

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模板

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将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该法自1992年1月1日施行以来, 中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法律的首次修改。在实践中暴露诸多问题的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将经过此次修改法律得以重铸。这一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新增规定是: 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 应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在现行法律基本框架内进行修改 在谈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的原因时,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指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时立法所依据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 近几年来, 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求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声很高。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报告, 也提出了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建议。 记者注意到,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在修订草案中得以保留。这说明, 此次修改是在现行法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行的。 对此, 祝铭山指出, 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 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 确立的一些原则和制度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基本框架和结构也是合理的。因此, 应当在现行法律基本框架内进行修改, 保留主要内容, 修改或者删除已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 根据现实需要补充一些新内容, 保留并不是非改不可的一些规定。 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此次修改法律过程中, 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修订草案起草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现行法律的执法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家长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问题; 校园安全问题; 对流浪、乞讨、失去监护等未成年人救助问题;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等, 是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的保护。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的权利应当受到优先、特殊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不同形式的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和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尊、自爱、自律、自强,增强适应社会发展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1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都有责任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通过下列形式,履行指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督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二,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传呼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 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 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o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 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 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家长代表15—20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保额数依据学校、班级数和班级学生数多少确定,一 般情况下校家委会每个年级至少有二名委员,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 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委员会要经常征求各班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与校方共同举办学生家长参加的活动。 八、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至三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 同步进行。 九、家长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与家长所在单位或地区较为集中的工厂工会、妇联、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地方组织,有关青少年教育组织等。保持横向联 系,以帮助和推动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议。 十、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委员会修改补充。 家长学校的组织机构 l学校每年每位升入小学的学生家长即成为家长学校学 2。学校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和学校家长委员会正、副主任等6人为组员。 3.家长学校的教师应具有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因此,聘请市教科所思品教研员、特级教师钟书荣、成都师范教育专家刘锦英和区教研室理论教研员万忠为家长学校顾问。同时,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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