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利义务性。

3.法的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社会作用一方面,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4.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5.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6.法律制裁以惩罚为主要形式,主要包括:(1)民事制裁。(2)行政制裁。(3)刑事制裁。(4)违宪

制裁。

7.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8.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母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9.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

11.人大作用: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

和平问题。

1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

1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也是我国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1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15.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

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自发回之日起立即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16.特别行政区具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但是没有防

务权和外交权。

17.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18.我国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

19.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剥夺政治权利)

20.劳动与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的义务。

2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便民高效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22.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3.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

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 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5.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6.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国家有时候也是法人,在民法中与公民平等)

27.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6)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

28.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独立呼吸说,脑死亡说)

29.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 周岁

以上——不满 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0.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达 2 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

31.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4—下落不明、2—意外事故、0—有关机关认定不

可能生还)。

32.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3.成立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4.有效合同的要件: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

35.无效合同的要件:欺诈胁迫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

利益)、伪装掩盖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益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强规型(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

36.可撤销可变更合同要件: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37.效力待定合同要件: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超越能力行为。未被

追认的合同无效。

38.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

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

39.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

物权。

40.物权法的原则:(1)物权平等原则(2)物权法定原则(3)公示公信原则(4)物权不得滥用原则(5) 物权效力优先原则。

41.抵押权,即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42.质押权,即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3.留置权,即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4.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5.国家专有的财产主要包括国有土地、海域、水流、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

源等。集体所有的财产包括宅基地、自留ft、自留地,农村土地,城市郊区土地。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债权人得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46.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无因管理之债(4)不当得利之债。

47.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48.人格权: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健康权。④姓名权与名称权。⑤名誉权。⑥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⑦隐私权。

49.身份权--包括荣誉权,配偶权,监护权等(不是所有人都有荣誉权)

50.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1.法定继承人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2.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 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3.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4.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死亡后转移给抚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

55.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又称作工业产权。

56.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57.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8.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如果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则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59.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60.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1.特殊诉讼时效:1 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

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 年: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4 年:涉外合同。5 年: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 身未租寄;

2 年有效期;

3 环被污染;

4 年有两际;

5 年人身险;20 殊可延

62.结婚须具备的法定条件:①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63.我国结婚的法定禁止条件有两种:①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②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64.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5.犯罪的实质:具有社会危害性。

66.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

客体(社会关系)和犯罪客观方面。

67.刑事责任年龄:(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即不满 14 周岁的自然人)(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14 周岁以上 16 周岁以下的自然人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贩毒、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承担刑事责任两故两火两毒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16 周岁以上,包括已满 16 周岁)

68.犯罪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可分为故意和过失。 (1)故意:a 直接故意(明知并且希望)b 间接故意(明知并且放任)(2)过失:a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事故 b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交通肇事

69.犯罪的停止形态:(1)犯罪预备(2)犯罪未遂(3)犯罪中止。

70.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

71.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

72.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正当防卫不是一个罪行,只是量刑情节

73.紧急避险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

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74.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体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75.剥夺政治权利涉及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4)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76.刑法第 65 条第 l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77.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78.累犯的法律后果: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累犯

也不适用假释。

79.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80.数罪并罚的原则:(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2)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数罪并罚时,分别量刑,以最重的罪为基础,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最高刑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采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81.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仅有逃逸行为,仍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82.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两种情形,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并规定其刑事处罚为拘役并处罚金。

83.绑架罪:利用被绑架人的亲人或他人对被绑架人的担忧,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发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的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84.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85.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86.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这四个罪和第 270 条侵占罪都属于亲告罪,受害人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相对亲告罪)。侵占罪是绝对亲告罪。

87.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88.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89.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

90.抢夺罪(刑法第 267 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91.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 117 条、第119 条第1 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2.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9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

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行为。

94.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95.行贿罪是指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9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97.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98.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99.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损失的行为。

100.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通用8篇)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通用8篇)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第1篇 德国著名的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被我们后人誉为“现代教育学之父”、“科学教育学之父”。其主要贡献包括确定教育学的两大理论基础,伦理学和心理学,并且著有《普通教育学》一书,《普通教育学》则被公认为第一部具有科学体系的教育学著作,自此完成了教育学的科学化与体系化。不仅如此,赫尔巴特早年间还曾到瑞士佩斯泰洛奇学校进行学习,最后接任了哥尼斯堡大学康德的哲学教师工作,自此,教育学得以大发展!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第2篇 德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哲学家,以及构造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他在莱比锡大学创办的心理学实验室,这是标志着心理学诞生的标志!自此,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而冯特也被公认为世界心理学之父!不仅如此,其下门徒众多,比如卡特尔、斯皮尔曼、霍尔、铁钦纳,都是独挡一面的心理学大家,而冯特也有一位中国学生,就是被誉为“中国幼教之父”的陈鹤琴,曾经也师从于冯特,而心理学的火种也就这样被带到了世界各地去了!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第3篇

神话起源说:这是所有宗教都持有的观点,认为教育是由人格化的神(上帝或天)所创造的,教育体现神或上天的意志,使人皈依于神或顺从于天。简单来说,认为教育的起源来自于神,是神创造了教育,所有的教育都是为了服务于神,这是一种比较初级的观点。所以说该理论的地位是有关教育起源最古老的观点。 生物起源说:代表人物有,沛西•能、利托尔诺。该观点认为教育的产生完全来自动物的生存本能。比如说动物的趋利避害,刚出生的小鹿小狗学习走路等。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该观点认为教育是来自于动物的本能,和人没有关系认为动物界也存在教育,这是和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教育的本质是不同的,我们刚刚复习过,教育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所以我们现在一般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但该观点为我们做出的贡献是历史上第一个正式提出的教育起源学说。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题目中问第一个正式提出的教育起源学说是,一定要选生物起源说,虽然说神话起源说更早,但它并不是一种系统提出的学说,所以不能选择。 心理起源说:代表人物为孟禄。该观点认为教育起源于日常生活中儿童对成人的无意识模仿。心理起源说批判了"教育生物起源论"不区分人类教育与动物本能的庸俗教育观点,认为教育只存在于人类社会,而动物界不存在人类的教育。所以该观点进步的方面是认为动物界不存在教育了,教育只在人类社会中存在。而它的局限性是认为教育是起源于人类的本能,还没有脱离本能这一概念。

公共基础知识点总结

1.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 2. 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是:坚持和发展。 3.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里的客观实在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4.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分寸,防止过或不及,其关键在于:把握事物的度。 5.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6. 实践的科学含义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7.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是:真理的2种不同属性。 8.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最基本的首要的是:生产实践活动。 9. 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10. 英雄史观的理论出发点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11. 自由王国实际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 12. 标志着毛泽东思想萌芽的代表著作是:《中国社会各阶段的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13.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及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 “二次革命论”是由谁提出来的:陈独秀。 15.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6. 全国第一块农村根据地是:井冈山根据地 17. 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的会议是:国民党一大 18.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地点是:江西瑞金 19. 中共八大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的中心任务是: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20.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领导力量是:国营经济 21. 毛泽东正式向全党全国提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文章是:《论十大关系》 22. 1974年2月,毛泽东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提出的重要观点是: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的观点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总结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2.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3.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典型形式是公司制,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4.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通过自身的活动从他人和社会那里获得必要的资料来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即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5.人生的社会价值是指人以其活动及成果来满足他人的需要,即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6.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主要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优化经济结构。主要包括: (1)采取适当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通过采用适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2)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政策支持; (3)对区域经济发展给予协调、指导和财政支持,促使东、中、西部地区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的前提下协调发展;

(4)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采取鼓励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出口,吸引外资,支持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经营。 7.所谓“两点论”,是指人们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矛盾时,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反对只抓一个方面、否定矛盾存在的形而上学的“一点论”。 辩证法所谓的重点论,是指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矛盾时,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方面,反对不分主次、平均看待的形而上学的“均衡论”。 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事物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使矛盾发展中存在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中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没有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就无所谓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重点”。辩证法的重点论是以同时承认两点论为前提的,两点论中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 8.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9.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这一地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指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0.行文规则的基本内容:(1)根据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的职权范围准确行文; (2)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3)正确选择主送机关与抄送机

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利义务性。 3.法的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社会作用一方面,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4.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5.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6.法律制裁以惩罚为主要形式,主要包括:(1)民事制裁。(2)行政制裁。(3)刑事制裁。(4)违宪 制裁。 7.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8.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母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9.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 11.人大作用: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 和平问题。 1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 1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也是我国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1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公共基础必备知识点

公共基础必备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是指一些在社会和职业生活中必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日常生活中,掌握公共基础知识都是非常重 要的。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公共基础必备的知识点。 一、历史知识点 了解历史是了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基础。在公共基础知识中, 历史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必备的历史知识点: 1.重要历史事件:如古代文明的兴衰、中国的历史变迁、世界大战等。 2.历史人物:如孔子、李白、牛顿等。 3.历史地理:各国的位置、主要河流和山脉等。 二、政治知识点 政治知识是了解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运作方式的基础。以下是一 些必备的政治知识点: 1.国家机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法院系统等。 2.政治制度:常识性了解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如民主制度、专制 制度等。 3.国际关系:常识性了解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国际组织等。 三、地理知识点

地理知识是了解地球、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必备的 地理知识点: 1.地球的构造:了解地球的层次结构、地壳变动等。 2.地理分区:了解不同地区的特点和资源分布。 3.地理环境:了解气候、河流、山脉等地理环境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四、科学知识点 科学知识是了解这个世界以及人类生活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必备的 科学知识点: 1.物理知识:如力学、光学、热学等基本概念。 2.化学知识:如元素周期表、化学反应等基本概念。 3.生物知识:如生物的分类、生命周期等基本概念。 五、经济知识点 经济知识是了解社会经济运行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必备 的经济知识点: 1.宏观经济:了解国家经济运行的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通货膨 胀等。 2.微观经济:了解个人理财的基本知识,如储蓄、投资等。 3.市场经济:了解市场的运作规律,供需关系等。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总结 一考点总结:政治 1、马哲 【考点1】主观唯心主义:将人的感觉、观念等“主观精神”作为世界的本原。 【考点2】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是: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考点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之外,什么也没有” 【考点4】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 【考点5】自在世界:指天然自然、是人尚未认识和改造过的自然界、它是人类世界产生以前的先在世界,世界上总有自在世界的存在。 【考点6】形而上学的观点: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 【考点7】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因为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 【考点8】意识:人脑的机能与属性,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物质条件和生理基础。

【考点9】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是天然界历久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归根结底,是物资世界的产物。 【考点10】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想运动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认为,世界是互相联系、变化、发展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 2、毛概 【考点1】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要使民主和集中二者辩证地统一。 【考点2】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功能,就是促进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把我国建设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 【考点3】我国公有制有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及混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三种形式。 【考点4】整风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整顿文风。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是指在各个领域都有一定应用和普及程度的知识,它是 人们了解和认识世界的基石。在现代社会,掌握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有助于 个人的综合素质提升,也对职业发展和社会参与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对公 共基础知识的几个重点进行总结。 一、科学与技术知识 科学与技术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掌握科学与技术知识可帮助 人们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在科学方面,了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 文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是必要的。在技术方面,了解信息技术、 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重要领域的知识,有助于应对现代社会的技术挑战。 二、人文社会知识 人文社会知识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认知的集合体。了解哲学、宗教、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助于培养人 们的人文素养和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此外,还需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 文化、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三、地理知识 地理知识涉及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个方面,是了解地球和人类社会 空间格局的基础。掌握地球形态、地理区划、自然资源分布等基本概念和 原理,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地球的发展和利用。同时,了解各个国家和地区 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人口特征,对于加强国际交流和拓展国际视野也 很重要。

四、法律与法治知识 法律与法治知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保障。了解宪法、法律和法律的适用原则,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程序,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此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能力。 五、经济与金融知识 经济与金融知识是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解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和概念,掌握货币、市场、供求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可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经济现象和参与经济活动。此外,了解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投资理财等方面的知识,有助于个人理财规划和风险管理。 六、环境与健康知识 环境与健康知识是保障人类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了解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理和措施,可帮助人们更好地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同时,了解公共卫生、健康科学和健康饮食等方面的知识,有助于个人健康管理和预防疾病。 综上所述,公共基础知识涵盖了科学与技术、人文社会、地理、法律与法治、经济与金融、环境与健康等多个方面的知识。掌握这些知识有助于提升综合素质,促进个人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大全

.. ;.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8、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无机物的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 9、意识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 10、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 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的传统科学方法,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的有机联系中认识把握事物的新方法。它要求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向整体的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和证明了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 11、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 12、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

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必考100个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汇编(精华版)

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必考100个公共基础知识重 点汇编(精华版) 1、国家不是永恒的,而是一种在人类社会发展特定阶段中才存在的历史现象。国家的形成是原始社会结束并转为阶级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2、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3、国家的队内职能: 1)政治统治(民主专政) 2)社会管理 4、国家的对外职能: 1)一方面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和抵御外来的侵袭与颠覆; 2)另一方面则要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生活。 二、毛泽东思想 5、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先后发表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著作,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初成果。 6、在土地革命前中期,毛泽东思想初步形成。这期间,毛泽东撰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怎样分析农村阶级》。 7、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思想得到总结和多

方面达到成熟,并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撰写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论持久战》《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 8、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得到发展,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论人们民主专政》《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们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9、1945年5月14日,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 10、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几天智慧的结晶。 11、毛泽东思想其内容体现中以下六个方面: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 3)革命军队建设和军事战略理论。 4)政策和策略的理论。 5)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理论。 6)党的建设理论。 1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为: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

2023年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精髓要点总结 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旳同意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旳程度为原则,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旳最终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祈求权旳,诉讼时效中断。 5.书写公文中旳成文日期应使用中文。 6.规定用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献,属于规定性文献旳有规定、条例、措施。 9.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旳意见并签订姓名及日期旳活动,是发文处理中旳签发。 10.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旳本原是意识旳。 11.“静者,动之静也”旳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旳特殊状态。

12.运动旳主体是物质。 13.质变是事物主线性质旳变化。 14.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认是辩证旳否认。 15.“离开革命实践旳理论是空洞旳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旳实践是盲目旳实践。”这段话强调旳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旳原则。 16.历史唯物主义旳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旳一般规律。 17.社会进步旳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毕指导思想拨乱反正旳标志是党旳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有关建国以来党旳若干历史问题旳决策》 19.邓小平对党旳思想路线旳奉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党旳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旳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旳重要基础。 21.我国企业改革旳目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旳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是指广泛适用于各个领域和职业的基本学科知识和技能。掌握公共基础知识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是构建我们知识体系的基石。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一些常见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科学、数学、历史等领域的知识。 科学:科学是一种探索自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科学中,我们学习物质、能量、力量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科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运作原理,也可以用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了解科学的基本概念,如物质的状态变化、重力的作用以及光的传播等,对于我们理解和参与科学研究非常重要。 数学:数学是一种研究数量、结构、空间和变化的学科。它是一门严密的学科,具有逻辑性和抽象性。数学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如自然科学、工程学和经济学等。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如基本运算、代数、几何和概率统计等,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数学原理。 历史:历史是研究过去事件、人物和社会发展的学科。通过学习历史,我们可以了解人类社会的进程和变革,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了解历史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前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历史也可以培养我们的批判思维和分析能力。 语言:语言是人类交流和表达思想的工具。通过语言,我们可以传递信息、分享知识,并建立联系和理解。学习多种语言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融入不同的文化环境,扩大交流的范围和机会。此外,语言也是思维的载体,掌握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于我们的职业和人际关系都非常重要。

艺术:艺术是一种创造性表达和反映人类情感、思想和价值观的 方式。通过欣赏和参与艺术,我们可以增加审美意识、情绪连结力以 及审视和思考的能力。了解不同形式的艺术,如音乐、绘画、舞蹈和 戏剧等,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体验,并激发我们的创造力与创新精神。 健康:健康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学习健康知识可以 帮助我们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提高生活质量。了解饮食、运动、睡眠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健康的生 活习惯和养生法则。 公共基础知识是我们学习和发展的基础。通过掌握科学、数学、 历史、语言、艺术和健康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和 应对各种重要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积累公共基 础知识,以更好地理解世界、发展自己。

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学习中所必需的一些基本知识。它包括了广泛的领域,这些领域的知识对于我们的个人和社会发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总结,希望有助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它们。 一、科学知识 科学知识是指人类通过实验和观察所得到的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真实和客观的知识。科学知识是一种系统性的知识,它以实验和证据为基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可复制性。它不仅指导着人们的实际工作和生活,还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人文知识 人文知识是指关于人类社会和人类行为的知识。它涉及到人类的历史、文化、艺术、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人文知识帮助人们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演变,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培养人们的人文素质和审美能力,提高人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数学知识 数学知识是指关于数字、形状、结构和变化的知识。数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它涉及到数的运算、代数、几何、统计学等方面的知识。数学知识具有逻辑性、抽象性、精确性和实用性,它不仅是其他学科的基础,也是人们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 四、语言知识

语言知识是指人们掌握的语言系统和语言运用的规则。语言是人类沟通和交流的工具,它不仅是人类思维和表达的方式,也是人类文化和社会的载体。语言知识包括词汇、语法、修辞、逻辑等方面的知识,它有助于人们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理解他人的意图,实现沟通和交流的目的。 五、社会科学知识 社会科学知识是指关于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学科知识。社会科学包括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帮助人们了解社会的结构和功能,预测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为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 六、自然科学知识 自然科学知识是指关于自然界和自然规律的科学知识。自然科学包括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的各个方面,它帮助人们了解自然的结构和运行规律,揭示自然界的奥秘,为人们改造自然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公共基础知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学习中所必需的一些基本知识。它涉及到科学、人文、数学、语言、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广泛的领域,这些领域的知识对于我们的个人和社会发展都非常重要。通过系统学习和应用这些知识,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增强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贡献。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1、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 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措施中不包括拘役。所谓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3、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4、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即属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5、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的外汇储备总额为23991.52 亿美元,居世界第一。广义的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国外银行存款、国外有价证券等,外国国库券属于国外有价证券。经济实力越强的国家,其外汇储备未必就多,比如英国。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 州长,县长、畐限长,区长、畐皿长……” A项错误,区人大有权选举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无权。该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下一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7、行政领导体制类型主要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 8、“神舟七号”载人飞船代表的是我国的科技创新,而“中国制造”则代表我国普通的商品,分析题干可知,只有科技创新能力强,才能使我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底气变强,即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9、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的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内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为有一个内在的、主观的领域,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要素。 10、如果通货膨胀是由成本推动开始的,即成本增加引起物价上升,这时成本增加,商品价格上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购买力下降,需求下降。如果此时没有刺激需求增长的措施,则经济萧条;如果需求增加则可以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11、《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2、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的实现过程。行政实施阶段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性环节组成的,这些环节主要包括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而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 13、广义的民间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4、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即在辩证否定的全过程中,事物的发展总是经过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周期。它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事物发展的周期性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循环,而是在肯定阶段和否定阶段基础上,既克服了它们的局限性,又综合了它们的积极因素,因而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5、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定》的这一新思想、新观点,不仅把建设和谐文化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而且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指明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2023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旳,反应着统治阶级意志旳规范体系。 2.法旳特性: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利义务性。 3.法旳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导、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社会作用首先,法旳社会作用体目前维护阶级统治;另首先,体目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4.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5.法旳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尤其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6.法律制裁以惩罚为重要形式,重要包括:(1)民事制裁。(2)行政制裁。(3)刑事制裁。(4)违宪制裁。 7.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旳意志和利益,集中体现多种政治力量旳对比关系,调整国家主线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主线制度和主线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旳国家主线法。 8.宪法旳特性:宪法是国家旳主线法(母法),宪法是公民权利旳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旳基本形式。 9.宪法旳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旳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旳国家立法机关。 11.人大作用:同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旳建制,决定尤其行政区旳设置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1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旳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旳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 13.我国旳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也是我国旳政体和主线政治制度。 14.我国选举制度旳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15.特区立法会制定旳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案,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旳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旳法律自发回之日起立即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 16.尤其行政区具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处理对外事务旳权力,不过没有防务权和外交权。 17.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旳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旳关系。 18.我国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 19.公民旳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旳自由。(剥夺政治权利) 20.劳动与受教育既是公民旳权力也是公民旳义务。 21.行政法旳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合法原则,便民高效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22.行政行为以其对象与否特定为原则,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分类总结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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