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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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引言

为完善人才发现与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干部,系指职务序列为管理序列的人员。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管理序列员工。

第三条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个人品德和品性是先决条件,具备过硬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根本条件,同时关注干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否有潜力担负更大责任。

(二)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强力猎取、关爱培养、成长激励、竞争淘汰”的人力资源分项文化,给有潜力有能力的人挑担子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成长,建立科学竞争机制和合理淘汰机制,优化和淘汰不合格人员。

(三)结构优化原则。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作为打造公司持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建

立一支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四)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性,同时在选拔优秀人才上要有灵活性,建立破格选拔优秀人才的相关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于优秀人才的需要。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能力素质条件

干部应当具备如下方面的能力素质条件:

(一)认同公司文化。个人价值观契合公司文化,能够吃透公司文化,落实公司战略,对公司高度忠诚,坚信公司的未来,思想稳定,心态积极乐观,言行能够提高员工的信心。

(二)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使命感和责任感强,把工作当成自己家的事情来做,高度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很执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定维护公司利益,不盲从他人;有全局意识,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站在本单位、本条线、本部门的立场上想问题、争利益;坚持原则,能公正、公允地处理问题,敢于向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大胆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敢于得罪人。

(三)有强烈的成就导向。能干成事,坚信办法总比困

难多,能够以坚韧与智慧攻破难题,带领员工积极有效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达成既定目标,而不是强调客观、抱怨上级、责怪下级;不满足于现状,对成功具有强烈的渴求,总是设定较高目标,不断追求更高目标,克服障碍完成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执行能力。思想解放,思维活跃,学习能力强,能够找到工作中的创新点,敢于承担风险去制定新政策、采取新措施和尝试新方法;对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创新事项,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有效地推动落实;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与工作安排,工作作风扎实深入,不脱离实际,工作效率高。

(五)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了解团队成员的特点,善于调动团队积极性,努力营造团队的和谐氛围,保持高凝聚力;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能够做到;影响人的能力较强,能够使别人接受或支持自己的想法;关爱员工,以工作为重客观评价、公正对待员工,把培养员工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关心员工的发展,主动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帮助他们设立发展目标,并有效指导员工,把下属的成功和进步看作自己的成功,不害怕被下属超越。

(六)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知识水平良好,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而且能与实践较好地结合,自我动手能力强,对工作研究很透彻,能顺利开展工作;不仅

熟悉本领域工作,对与本领域相关领域的工作也较为熟悉。

第五条年龄条件

(一)社会招聘干部,应当符合如下年龄条件:

总部中层干部,年龄应在40岁(含,下同)以下;

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

总部处室负责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

二级机构中层干部,年龄应在38岁以下;

三级机构班子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

N类干部的年龄条件,由子公司确定。

(二)内部选拔干部,原则上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年龄条件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拔年轻干部。内部选拔干部应当有利于优化本单位干部的年龄结构。

第六条工作经历条件

干部应当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有同级或下级管理职务工作经历的,或者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当优先考虑。

基层工作经历,对总部人员来说,是指我公司或同业公司二级以下机构的工作经历;对二级机构人员来说,是指我公司或同业公司三级以下机构的工作经历;对三级机构人员来说,是指我公司或同业公司四级机构的工作经历。

第三章培养与任用

第七条人才发现机制

公司完善人才发现机制,通过绩效考核、271分类、民主评议、管理者推荐、员工推荐、员工自荐、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搜寻、能力素质测评、荣誉奖项评选等方式和渠道,在自己培养的员工中发现人才。

第八条潜质人才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人才培养和干部储备,对于现实绩效表现与未来发展潜质均较好、能达到相应胜任素质要求、在近期内有潜力培养成为高一层级管理干部的员工,公司纳入潜质人才进行管理。

公司将建立潜质人才管理机制,根据年龄、学历、司龄、绩效、能力等条件,按照现有干部数量的一定比例选拔潜质人才,建立各类潜质人才库,强化对潜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锻炼,给予潜质人才更好的成长发展机会,对潜质人才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

公司从国内外知名院校招录优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作为管理培训生进行培养,纳入潜质人才管理的范围。

潜质人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培养

对各级各类干部,包括各级各类潜质人才,公司采取培训、工作实践、轮岗锻炼、项目锻炼、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方式进行培养,帮助人才成长。

(一)培训。通过对干部、潜质人才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帮助他们适应岗位,完善知识体系,开阔视野,提升领导力。

1.一个年度内,S类干部应当接受不少于5天的培训,U 类干部应当接受不少于3天的培训,N类干部应当接受不少于2天的培训。

2.员工由专业技术职务转任或晋升管理职务,以及由非主持工作的职务转任或晋升主持工作的职务,应当在晋升后的3个月内接受晋升专项培训。

3.纳入潜质人才管理的员工,一个年度内应当接受不少于一次的潜质人才专项培训。

(二)工作实践。在工作中压担子,安排有挑战性的工作,培养业务经营、团队管理的能力,强化责任感,激发成就动机,增长才干。

(三)轮岗锻炼。在前线、前线支持、前线保障等岗位间做岗位轮换;或到基层机构锻炼,提高综合能力,更好地了解基层、服务一线;或到上级公司锻炼,开阔视野。

(四)项目锻炼。实施项目时,从下级机构选调熟悉业务、创新能力强的人员,参加项目,了解公司战略,提高宏观思考能力。

(五)挂职锻炼。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潜质人才,可以择优安排到基层机构挂职锻炼,提倡到条件艰苦、困难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基层机构经受磨练;对长期在基层工

作的潜质人才,可以择优安排到上级公司挂职锻炼,提高复合能力。

(六)交流任职。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个人特点与意愿,促进干部在集团公司、子公司总部、分支机构之间交流任职,以优化干部配臵,增强队伍活力。

在同一个二级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满8年的干部,应当异地交流任职。

跨职级类别晋升职务的干部,应当优先服从异地交流任职。

第十条干部选拔

公司根据人才培养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实施多种干部选拔方式:

(一)由管理者从储备的潜质人才中推荐候选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了解其能力素质、群众认同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任人选并按权限报批。

(二)有管理岗位空缺,需从内部选拔干部时,在公司内部发布空缺管理岗位信息及任职条件等,实行内部招聘,鼓励系统内员工积极报名应聘。

(三)对于各级单位中层以下管理岗位,以及分支机构班子成员岗位,公司鼓励通过竞聘上岗的形式选拔干部。

第十一条考核

对干部要强化绩效考核,并定期进行考察。不仅关注干

部的主要经营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还要关注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状态情况,更要关注干部在员工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

对于在考核、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干部的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与干部本人进行反馈。对于绩效较差,或能力状态较差,工作落后、员工满意度较低的,要根据公司关于工作问责的管理办法,给予问责处理。

对于新引进、新晋升、新调整的干部,要对其适应岗位情况、履职情况等予以跟踪管理,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并沟通解决。

第十二条委派

为强化执行,确保公司系统内的政令统一,公司在人力资源、财务等条线实施委派制度。

(一)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各二级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子公司委派。

(二)委派人员在业务上需严格执行委派单位的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任职单位的管理。

(三)委派人员的聘任、晋升、降免、绩效考核,任职单位有建议权、审核权,委派单位具有审批权、决定权。

(四)委派人员在一个单位担任委派职务满3年,应当交流任职。委派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委派

人员在所辖单位间交流任职。

第四章干部考察

第十三条经营班子考察

(一)考察频度:

1.对一个经营班子,每两年内应当至少考察一次。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后一年内,应当进行一次班子考察。

(二)考察主要内容:

1.班子整体的能力与状态情况,班子团结情况,群众是否认同。

2.各班子成员的能力素质与状态情况,哪些方面胜任,哪些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

3.班子的工作业绩情况,主要经营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员工满意度情况,员工对公司发展、工作氛围、个人成长等方面的评价。

5.优秀干部、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6.被考察单位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7.员工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干部个人考察

(一)有如下情况,应当对干部个人进行考察:

1.中层管理者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年,应当进行考察。

2.经营班子成员、中层管理者晋升职务,应当进行考察。

3.员工跨职级类别晋升为经营班子成员或中层管理者,应当进行考察。

4.员工由专业技术职务转任管理职务,应当进行考察。

经营班子成员晋升职务,以及新选拔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当与班子考察同步实施。

(二)考察主要内容:

1.被考察人的能力素质与状态情况,哪些方面胜任,哪些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群众是否认同。

2.被考察人的工作业绩情况,主要经营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属员工满意度情况,下属员工对团队工作氛围、个人成长等方面的评价。

4.被考察人所在组织中哪些人比较优秀,有无绩效能力表现较差的员工。

5.被考察人所在组织还存在的其他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6.员工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考察的方式

(一)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方式,由一定范围的人员填写评议表,对被考察人的能力素质和状态等情况进行评议。

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当包括被考察人的上级领导、同级管理干部,以及下属员工。考察机构班子时,下一级机构的负责人、本单位非销售员工应当参加评议。

(二)重点访谈:考察人与被考察人的上级领导、相关同级与下属员工,以及被考察人本人,分别进行访谈,进一步考察被考察人的能力素质与状态情况、工作表现情况,了解员工对被考察人的认同情况、对本组织的满意度情况、相关人才推荐,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访谈中应了解相关典型事例。

(三)民主推荐:对经营班子进行考察时,应组织员工填写推荐表,推荐优秀干部。班子职数有空缺时,可以推荐班子后备人选。通过民主推荐,进一步了解民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四)信息查询: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信息系统,了解被考察人的主要KPI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所获奖励情况、违规违纪情况、所受处罚情况等。

第十六条考察结果的运用

(一)考察结束后,应当撰写考察报告,反映考察情况,提出任免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审批。

(二)干部考察的结果,是对干部进行任用、培训、培养的重要依据。

(三)干部考察结果,以及干部考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与解决建议,应向被考察人进行反馈,以帮助被考察人改进工作。

(四)干部考察中了解到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反馈给相关单位或部门。

第五章晋升

第十七条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干部在本职级类别内晋升,应当同时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S类职务晋升,任现职务应满两年。U 类职务晋升,由助理职务晋升副职职务,任助理职务应满一年;由副职职务晋升正职职务,任副职职务应满两年。N类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条件由子公司确定。

2.绩效条件:最近一年绩效考核排名应在前30%,且前一年绩效考核排名应在前80%。

3.工作经历条件:有三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或锻炼经历。

4.合规条件:无尚在执行期内、影响该晋升的处罚。

(二)干部跨职级类别晋升(指由N类晋升U类,由U 类晋升S类),应当同时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任原职级类别的正职职务应满两年。

2.绩效条件:最近两年绩效考核排名均在前40%。

3.工作经历条件: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或锻炼经历。由U类晋升二级机构班子成员的,应当有在集团或子公司总部参加项目锻炼、轮岗锻炼、挂职锻炼或交流任职的经历。

4.合规条件:无尚在执行期内、影响该晋升的处罚。

(三)干部职务对应两个以上职级的,职务不变、职级晋升,应当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对S类干部,只有已达到职务上限、但尚未达到职级上限,且比较资深、价值贡献突出的,方可在职务不变的情况下晋升职级。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在职务不变的情况下安排S类干部的职级晋升。

对U类、N类干部,任现职务现职级满一年,且最近一年绩效考核排名为前30%、前一年绩效考核排名为前80%的,可以在职务不变的情况下晋升职级。

(四)本条所述任职年限,是指连续担任现职务或现职级的累计年限。

现职务任职年限,从与现职务属于同一级别的职务的任职时间开始算起。与现职务属于同一级别,是指与现职务所对应的职级区间完全相同。

现职级任职年限,从最早任现职级的时间开始算起。

第十八条晋升类型

(一)按照拟晋升人员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逐级晋升,晋升分为标准晋升、破格晋升两类:

1.标准晋升,是指拟晋升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为逐级晋升。公司致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晋升机制,因此要求拟晋升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应当逐级晋升。

2.破格晋升,是指拟晋升人员至少有一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或为越级晋升。公司对特别优秀的人员实行破格晋升,保证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公司倡导基于能力和价值贡献的择优晋升。一方面,任职年限、绩效、工作经历、合规等条件是干部晋升的基本条件,但并不是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晋升,要根据岗位空缺、编制职数、人员配臵等情况择优晋升;另一方面,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破格晋升,但破格晋升人员应当控制在同职级类别晋升总人数的20%以内,对于拟晋升人员既不完全符合晋升基本条件、又越级晋升的,尤其应当严格控制。

第十九条晋升主要程序

(一)凡属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晋升情形,人力资源部门均应进行干部考察,为公司做出晋升决定提供依据。

(二)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其中跨职级类别晋升的,应当安排晋升面试。

(三)跨职级类别晋升为机构班子副职,以及跨职级类别晋升为中层干部的,应当参加培训且通过考试后才能晋

升。

(四)干部任免事项决定后,公司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应与拟任免的干部谈话,说明任免原由,对新任者表达公司期望,帮助其适应新的职位。

(五)干部任免,应印发任免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任职试用期

(一)凡晋升后首次担任管理职务,或晋升后担任新岗位管理职务的,均设任职试用期。职务或职级晋升但岗位不变的,以及平级调任新岗位职务的,不设任职试用期。

(二)干部任职试用期内,要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可免去所任职务,需进一步观察的,可视情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仍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三)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岗位职务发生平级调整的,新任职务的试用期可按原任职试用期未履行期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晋升时间

原则上,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统一安排实施常规的干部晋升工作。确有需要的,可在年中安排实施少量绩优骨干人员晋升工作。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组织架构调整、管理岗位空缺等原因选拔干部,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六章准任职

第二十二条准任职的适用岗位

准任职,是指员工尚未完全具备某一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司为了锻炼员工、促进人才成长,安排员工承担该领导岗位的工作。

准任职的岗位,主要包括集团及子公司总部中层管理岗位、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副职,二级机构中层管理岗位等。三级机构可适用准任职的岗位,由子公司明确并在相关机构试点实行。

原则上,有编制空缺的上述管理岗位,方可安排准任职人员。但对于管理幅度较大的组织,以及有其他实际管理需要的,也可根据人员管理与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安排准任职人员。

员工参加挂职锻炼或交流任职,均可以采取准任职的办法。

第二十三条准任职人员的选拔标准

准任职人员主要从公司储备的潜质人才中选拔产生,应当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最近一年绩效考核排名在前30%,或者最近两年至少有一年绩效考核排名在前30%;

(二)准任职总部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二级机构副职,年龄应在40岁以下;准任职总部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部门负责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

对准任职人员的现职级不作限定,允许员工跨职级准任职相关岗位。

第二十四条准任职人员的职责与权力

准任职人员应当专职从事准任职岗位的工作,享有与同类岗位正式任职人员相同的管理责任与权力。

对准任职人员的任免审批、考核等日常管理,均按照同类岗位的管理办法执行。

对准任职人员,不印发任职文件。准任职人员的职级、薪酬不与准任职职务完全对应,具体根据人员实际情况而定。

准任职分支机构班子成员的,不能与当地保险监管机关的监管要求相抵触。

准任职人员可享受同类管理岗位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五条准任职人员的转正与退出

准任职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前,应当对准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胜任岗位工作的,可转为在该岗位正式任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本人意愿,到同级别的其他岗位正式任职。

尚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公司认为需要继续锻炼的,可以延长准任职时间一年;公司认为不需要继续锻炼的,应当根据人员具体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或安排原岗位工作,

所安排的岗位职务应当不低于准任职之前的岗位职务。

延长准任职时间的,一年之内应当再次进行胜任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岗位。

第七章降职降级与退休

第二十六条降职降级

干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据《员工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员工绩效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问责办法》、《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降职降级:

(一)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被立案查实的;

(二)工作中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因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需改善的;

(五)能力较差,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

(六)受到二级以上问责的;

(七)给公司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由于家庭、身体等个人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现职工作的。

对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或需改善的干部,劳动合同到期的,原则上不予续签。

第二十七条退休

干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当退休,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退休审批,并及时到当地社保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免去其原任职务。

干部退休前,公司应当安排专人与其谈话,对其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征求其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退休手续时,所在单位应当举办一定形式的欢送会,赠送纪念品。

干部退休后,所在单位要力所能及地给予关爱,邀请参加公司重大庆祝活动、座谈会等,向退休干部通报公司的发展成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生活困难的退休干部给予经济上的帮扶和情感上的帮助。

第八章管理权限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管理权限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干部管理的规则、标准,对子公司干部实施权限管理、总量管理,对子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集团公司负责产险公司、寿险公司总裁室成员,事业部班子成员,总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副职、财务部门副职,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二级机构党委负责人、二级机构超职数的班子成员的任免审批,负责资产管理公司

S类以上干部的任免审批。

(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人员之外的产险公司、寿险公司S类干部,属破格招聘录用、破格晋升的,需报集团审批。

(三)子公司分支机构班子职数的配备标准,需报集团审批。

(四)集团公司通过名册、报表等工具,对子公司干部实施总量管理。

(五)集团公司通过调研、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对子公司干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管理权限

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授权,明确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干部管理权限。

第九章纪律

第三十条纪律要求

各级管理者、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要出于公心,按照公司文化的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遵守如下纪律:(一)严禁以个人名义封官许愿;

(二)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营私舞弊;

(三)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干部考察评价、民主评议结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集团公司干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干部管理规定,进一部完善总公司及下属公司两级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人员组织结构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 第二条管理流程 (一)干部职务称呼的基本原则 1.总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总经理统称为"X总"。 2.总公司正副部门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部门经理统称为"X经理"。 3.总公司各部门下属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部长"。 4.各下属单位部门下设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主管"。 5其他无职务员工之间相互称其姓名。 6.禁止员工之间相互称兄道弟等社会俗称。 (二)人事任免基本原则 1.年初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对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副经理,各下属公司正副总经理,行业财务经理,总工等人员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聘任,原则上聘期为一年。 2.总公司各部门下设二级部门部长,由所属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讨论决定,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方可生效。 3.各下属公司正副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主管等职务,由各公司总经理提名,与分管副总商讨后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三)职务任免审批流程 (1)提名任免 各下属公司总经理经过仔细斟酌后,确定职务任免人员名单,同时必须负责的写出提名任免意见并署名。按要求填写《干部职务任免审批单》(后附表格)经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报批总经理。 (2)组织审核 对确定职务任免人员,由总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审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全面审核职务任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审核工作实绩,同时听取各下属公司基层人员意见。审核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审核情况和意见,

加强干部日常考察日常管理办法

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激励督促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状态投身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局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 第三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倾听干部的心声,了解干部的想法,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将关心爱护干部落到实处。干部遇下列情形时,公司相关领导必须进行谈话: (一)工作变动、职务任免和退休时; (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挫折、出现苗头问题时; (三)考察考核群众有反映时; (四)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出现偏差时; (五)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时; (六)对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群众有反映时; (七)有重要情况或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 (八)本人要求与组织交流思想或交换意见建议时; (九)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 第四条谈话一般以个别交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话人一般在2人以上。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坦

诚相待、耐心细致的作风,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接受谈话的干部,要虚心听取意见,本着对党对事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五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是干部履职尽责、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特别是在应对重大事件、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和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以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 第六条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通过实地查看、专项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全方位、多渠道的方式,印证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 第七条根据日常考察情况,由相关领导及时开展鼓励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作用发挥较为突出、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干部予以肯定和鼓励,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对存在问题比较明显、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诫勉。对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干部的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掌握。 第八条综合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情况,对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认定,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工作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要持续重点关注,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二)对精神状态较好但能力素质较弱的干部,要有针对性

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金昌烟草系统内科级及以下中层干部。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科级(副科)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

主义。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 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群众基础好。其中科长、主任一般还应具备在副科长、副主任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条件。 (二)机关科员(办事员)任职条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岗位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卖管理所所长、市场经理任职条件:正式职工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聘用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与所担任岗位相适应的业务基础知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稽查队长(副股长)任职条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熟悉,会制作法律文书,纪律观念

HRGO集团干部管理制度

HRGO 控股集团干部 管理制度 2019 年XX 月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干部管理目标 (4) 二、干部管理基本原则 (4) 第二章干部定义与分类 (4) 一、干部定义 (4) 二、干部岗位分类 (4) 三、干部人员分类 (5) 第三章干部管理权限 (5)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干部管理职责 (5) 二、平台人力资源部的干部管理职责 (6) 三、集团直属企业和平台下属企业人力资源部的干部管理职责 (6) 第四章干部任期管理 (6) 一、干部任期制 (6) 二、干部任期管理 (6) 第五章干部选聘管理 (7) 一、内部选聘 (7) 二、外部招聘 (8) 三、破格提拔 (8) 第六章干部在岗管理 (8) 一、干部评估维度 (9) 二、干部评估方式和周期 (9) 三、干部评估程序 (9) 四、干部评估结果应用 (10) 第七章干部培养管理 (12) 一、干部培养范围 (12) 二、干部培养原则 (12) 三、干部培养方式 (12) 第八章后备人才管理 (13) 一、后备人才数量 (13) 二、后备人才标准 (13) 三、后备人才选拔程序 (14) 四、后备人才管理 (14) 第九章干部退休与返聘管理 (15) 一、干部退休管理 (15)

二、干部返聘管理 (15) 第十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一、干部管理目标 为了实现HRGO 集团干部的能上能下机制,规范集团干部的任用、培养和淘汰体制,加强集团的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客观、公正、规范、系统的干部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二、干部管理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统一规范、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 3、客观量化、基于事实的原则。 4、科学评估,任期管理的原则。 5、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定义与分类 一、干部定义 干部是指经集团正式任命的,以承担某些管理职责为主要工作的人员,HRGO 集团干部的范畴包括各级组织中的主管级及以上人员。 二、干部岗位分类 根据干部职责管理的宽度、深度和高度,将HRGO 干部岗位细分为六层: 1、全集团战略决策岗位,是指集团决策制定者,包括集团董事局主席和总裁岗位。 2、职能/业务的战略决策岗位,是指职能/业务的战略制定制定者,分解集团总体战略。包括集团副总裁、集团三总师、集团党委书记、平台总经理岗位。 4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与考察材料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5、考察工作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归入被考察人的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如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新版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精品】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完善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现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 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员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三个代表” 的要求,有利于领导班子专业、文化、年龄结构的改善,有利于班子 整体功能的发挥,符合本单位或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符合缺额岗位对领导人员素质的要求。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

(2)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能够带领员工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公认的工作实绩。 (3)有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文化、业务素质,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相应的经营理念。 (4)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为企业的 发展和员工的利益勤奋敬业。 (5)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严谨,雷厉风行,有全局观念,讲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选拔担任集团公司中层管理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般应是后备干部人选; 身体健康。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集团公司控股单位及相对控股单位的董事长,由集团公 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给该控股公司股东会选举。 总经理由该控股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该公司党组织讨论后,推荐 给董事会,董事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预审考察后,经集团公 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给该单位董事会,由该控股公司董事 会聘任。控股公司单位的副总经理选拔任用程序同上。 第六条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按法定程序进入该单位董事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人选、分公司经理人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或民主推荐,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取得一致 意见后,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与集团公司纪委交换意见,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公司发文聘任。 第八条分公司副职人选,可由分公司经理提名或分公司党(总)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颐杰鸿泰狮子湖集团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版) 编制:集团人力资源部日期:2010年08 月 24日审核:董兴宝日期:2010年08 月 25日批准:郑静芬日期:2010年 08月26 日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6日执行日期:2010年09月01日

一、目的 为了组建一支职业化、高效率的中层干部团队,确保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符合狮子湖文化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规范、透明干部晋升操作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选拔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中层干部包括总监(财务总监除外)、总工程师、总裁助理、集团公司各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岗位员工。 本办法适用于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主管级员工)的选拔和任用,社会招聘和总部调配人员不执行此规定。 三、选拔原则 狮子湖集团干部(后备干部)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1、文化认同原则; 2、尚德重能、共同成长原则; 3、注重绩效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主管(后备干部)选拔和任免 (一)主管选拔考察程序 主管人选由部门经理推荐产生,填写主管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

人力资源部对主管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基本要求为: ?年龄22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学历 ?入职时间满1年 ?上一年的绩效考核平均成绩80分以上 符合基本条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分管人事副总对该员工进行面试,并做定性评价,指标为: 形象、气质评价 知识储备评价 工作技能评价 培养能力评价 组织协调能力评价 执行力评价 表达能力评价 工作热情评价 管理艺术评价 人际关系评价 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分管人事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按照以上指标对员工进行打分,按照30:30:25:15的权重计算最后加权得分,两项及以上低于最低要求得分的,取消选拔资格。 定性评价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定量评价,指标为: 工作创新 近3个月内工作计划 未按时完成 被领导、客户表扬 被领导批评、客户投 诉次数 工作建议被采纳次数 管理思考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可修改编辑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切实可行的方案)

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把党管干部原则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结合起来,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三优先”原则(优先从业绩突出的团队中选拔干部,优先从在艰苦地区工作过的干部中选拔干部,优先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 第三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的干部管理和任用,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党条规对****以下干部实施管理权。 (1)下列干部由****党委研究决定: ①本部单位和外部直管单位机关科室(部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 ②区域性子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下属单位助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③****机关部(处)室科级、处级领导干部; ④按照规定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财务、人事、供应、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 (2)除****党委研究之外的干部,实行任前备案制: ①本部各单位、外部直管单位和区域性子公司机关的科级、副科级干部,以及外部各单位外派人员岗位和级别晋升,须在****备案; ②区域性子公司下属单位科级、副科级干部,须在区域性子公司备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群干部由党委研究任命,其他人员的任用由党委研究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有关手续。

西北电建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西北电建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电建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包括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和各部门正副职、各二级单位经理人员、各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和部内科室级干部的管理;部分适用于二级单位所属中层干部(包括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电建集团公司人事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在电建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下履行对所管辖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与任免 第四条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成绩显著;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能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 2、年龄、身体条件 1)、提任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提任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一般要求在45岁以下;原则规定集团共中层干部超过56周岁应退居二线。 2)、身体健康是干部提任的基本条件,在任干部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应提请免职。 3、文化、经历条件

1)、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均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均应具有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与文化知识相应的思维、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列入中层干部后备干部两年以上方可提任中层副职,副职任职满二年方可提任正职;一般干部提任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时,应在相关的主要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干部选拔的原则 提任人选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中选拔,选拔中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扬长避短,因事择人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9号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

大型集团公司员工激励和奖励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公司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执行力,促进公司各项目标计划的达成,体现员工为公司贡献大,收益高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 2.奖励原则 2.1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标准、层级奖励、层级审批”的原则; 2.2以“公司作出的贡献大,体现个人收益高”的原则; 2.3 各类奖励不重复奖励原则。 3.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3.1奖励和考核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和各公司综合管理部。 3.2奖励和考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为集团财务部和各公司财务部。 3.3奖励资金的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由集团审计部负责。 4.奖励审批程序及权限 4.1各公司奖励:由单位负责人提出→主管领导审核→板块综合管理部、审计部审核→板块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各业务方案以外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及以上的奖励); 4.2集团部室奖励: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领导审核→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审计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4.3集团总经理给予员工的特别奖励:由集团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提出→审计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5.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5.1营销类奖励 5.1.1成功为公司开发商用车经销商并实现签约和提车的,公司一次性奖励渠道开发相关人员共5000元(。 5.1.2一次性成功签订整车销售订单50辆份及以上除正常业务费用计提外,公司给予1万元奖励(公司统一组织的商务活动期间签约的销售订单除外)。 5.1.3经公司同意在工程项目商务签约中,一次性签约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除按公司规定比例计提业务费用外,另外奖励商务签约相关人员共2000-5000元。 5.2技术创新及降成本类奖励 5.2.1新品研发奖励 5.2.1.1整车新车型样车评审通过奖励项目组1000元(新车型是指公司前期未生产过的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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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引言 为完善人才发现与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干部,系指职务序列为管理序列的人员。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管理序列员工。 第三条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的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个人品德和品性是先决条件,具备过硬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根本条件,同时关注干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否有潜力担负更大责任。 (二)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强力猎取、关爱培养、成长激励、竞争淘汰”的人力资源分项文化,给有潜力有能力的人挑担子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成长,建立科学竞争机制和合理淘汰机制,优化和淘汰不合格人员。 (三)结构优化原则。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作为打造公司持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建

立一支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四)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性,同时在选拔优秀人才上要有灵活性,建立破格选拔优秀人才的相关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于优秀人才的需要。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能力素质条件 干部应当具备如下方面的能力素质条件: (一)认同公司文化。个人价值观契合公司文化,能够吃透公司文化,落实公司战略,对公司高度忠诚,坚信公司的未来,思想稳定,心态积极乐观,言行能够提高员工的信心。 (二)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使命感和责任感强,把工作当成自己家的事情来做,高度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很执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定维护公司利益,不盲从他人;有全局意识,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站在本单位、本条线、本部门的立场上想问题、争利益;坚持原则,能公正、公允地处理问题,敢于向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大胆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敢于得罪人。 (三)有强烈的成就导向。能干成事,坚信办法总比困

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编号:JC/ZD 本章第 1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程序,做好公司管理者的干部任命管理工作,使干部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2.1公司总部任免范围为:公司总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不含董事会任命成员);各直属省级公司总经理、展业、财务、行政人事、工程第一负责人。 2.2公司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为:公司SUB管理部直属项目的经理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各直属省级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经营决策班子成员。 2.3公司总部各直属省级公司任免范围为:除公司总部及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其他管理职务。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的决策机构。 3.2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做好干部任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报批,并及时准确的建立《公司干部任命台帐》。 3.3行政部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发《公司干部任命通知》。 4.术语 无 5.程序 5.1 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公司的干部工作原则: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5.1.2**任命干部管理能力要求:应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5.1.3新入职干部任命基本要求:具备较丰富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高层管理人

编号:JC/ZD 本章第 2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员需5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2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 5.1.4内部提升干部基本要求:需完成上一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明显,民主评议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5.2 干部任命提请管理 5.2.1新聘员工,需干部任命,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录用审批表》,按规定报批,并执行干部任命管理工作。在其第一任期,任命职位标明“实习”字样。 5.2.2在职员工,需干部任命,由所属单位提请,填写《员工异动表》并报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异动表》报批结果,实施干部任命管理工作。 5.3 干部任免审批管理 5.3.1凡属总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2凡属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总部SBU管理部总经理审批,总部SBU 管理部行政人事经理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3公司总部各直属公司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各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由直属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在所属公司范围内颁发,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 干部任命期限管理 5.4.1原则上首聘任期为发文之日起至发文当年经营年度结束止,(分公公司总经理聘期首任为24-36个月),续聘任期为12个月。 5.4.2如因工作需要,每届任期超过上述期限,则由干部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执行。 5.4.3职务任命期限范围应在被任命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内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期限内。当任命期限超过期限时,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终止日期为准。 5.5 其它 5.5.1公司按管理责任大小进行任命,各级干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如任命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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