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2002年《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2002年《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1年8月21日国土资发[2001]255号印发,2002年1月1日起试行。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含义

编号三大类

名称

名称编

名称

1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的农业用地

1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整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1。0米,北方〈2。0米的沟、

渠、路和田埂。

111 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2 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土地的耕地,包括无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3 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114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15 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1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

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

1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121K 可调整果园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2 桑园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122K 可调整桑园指由耕地改为桑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3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123K 可调整茶园指由耕地改为茶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4 橡胶园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124K 可调整橡胶园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5 其他园地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花卉、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125K 可调整其他园地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1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20%的天然、人工林地。

131 可调整有林地指由耕地改为有林地,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32 灌木林地指树木郁闭度》=40%的灌木林地

133 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但〈20%的疏林地

134 未成林造林

地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者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至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至7年的造林地)。

134 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35 迹地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

136 苗圃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136 可调整苗圃指由耕地改为苗圃,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4 牧草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41 天然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142 改良草地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土地。

143 人工草地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地。

143 可调整人工草地指由耕地改为人工草地,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5 其他

农用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151 畜禽饲养地指以经营性养殖为目的的畜禽舍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52 设施农业用

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153 农村道路指农村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54 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不含养殖水面)的坑塘常水位以下的面积。

155 养殖水面指人工开挖的或天然形成的专门用于水产养殖的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可调整养殖水面指由耕地改为养殖水面,但可复耕的土地156 农田利用地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157 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1。0米,北方宽》=2。0米的梯田田坎。

158 晒谷场等用

指晒谷场及上述用地中未包含的其他农用地。

2 建设用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21 商服

用地

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1 商业用地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2 金融保险用

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213 餐饮旅馆业

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4 其他商服用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

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

务设施用地。

22 工矿

仓储

用地

指工业、采矿、仓储用地。

221 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22 采矿地指采矿、采石、采沙场、盐田、砖瓦窑等生产用地及其尾矿堆放地。

223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3 公用

设施

用地

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休憩用地。

231 公共基础设

施用地

指给排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

232 瞻仰景观休

闲用地

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24 公共

建筑

用地

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队、科研、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

241 机关团体用

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242 教育用地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243 科研设计用

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244 文体用地指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包括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少青老年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245 医疗卫生用

指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药检验、血库等用地。

246 慈善用地指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25 住宅

用地

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包括院落)251 城镇单一住

宅用地

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252 城镇混合住

宅用地

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253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254 空闲宅基地指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的空闲用地。

26 交通

运输

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通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

用地。

261 铁路用地指铁路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地。

262 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263 民用机场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264 港口码头用

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的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的部分。

265 管道运输用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的管道及其相应设施地面用地。266 街巷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

27 水利

设施

用地

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

271 水库水面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

272 水工建设用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供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场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

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28 特殊

用地

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墓地等用地

281 军事设施用

指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282 使领馆用地指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用地。

283 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284 监教场用地指监狱、看守所、劳改所、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285 墓葬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3 未利用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31 未利

用土

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以利用的土地。

311 荒草地指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312 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的耐盐植物的土地。

313 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

314 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315 裸土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316 裸岩石砾地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317 其他未利用

土地

指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32 其他

土地

指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他水域地。

321 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的或者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322 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323 苇地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土地。

324 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河流、湖伯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土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之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325 冰川及永久

积雪

指表层被冰血常年覆盖的土地。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00578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目录 1 总则 (2) 2 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5) 3 加工冶炼工程设计 (9) 4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 (12) 5 水利电力工程设计 (14) 6 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17)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22) 8 农业林业工程设计 (26) 9 附表 (28)

1 总则 1.0.1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设计费收费标准(504号文)

通信建设部文件处理单 原文编号密级一 般来文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省电信公司工程建 设部 收文流水号 标题发文\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份 数 5 承办人: 承办部门: 协办人: 协办部门: 传阅人:刘倩波, 林肇, 林美娟, 魏志勇, 纪鹏程, 刘仕扬, 吴伟锋, 苏志立, 谢德明, 杨 学东, 杨炳灿 传阅部门: 批办意见 批办意 见: ----------------------------------------------- ---------------- 请各位阅知. 冯建辉2002-6-12 8:48:32 处理结果: 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省电信 公司文件 广东电信工建[2002]504号 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 顺德市电信局, 广东省长途电信线路局, 广东省微波局, 广东省数据通信局, 广东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南方卫星公司, 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执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省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省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开始实施,现将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文件随文下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文件,并按规定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以便汇总、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通信建设工程设计的勘察设计费一律按政府指导价在工程设计概(预)算中计列。 三、通信工程设计费的浮动幅度,除管线工程设计下浮20%外,其他专业工程在工程启动会或工程设计会审时,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给以确定,未确定前,各设计按浮动0%计列。 四、通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按1.0计列,除新建2管孔以上的管道工程、新建200对以上的电缆工程、新建直埋光缆线路工程按0.85计列外,建设单位可根据各工程的复杂程度,在工程启动会或设计会审会上确定是否采用0.8或1.15。 五、通信工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工程启动会或工程设计会审时确定。 六、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只委托一阶段设计设计费按75%计列;只委托方案设计,其设计费按30%计列:委托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

新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目录 总则 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加工冶炼工程设计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 12 水利电力工程设计 14 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1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农业林业工程设计 22 26 附表 28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 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X ( 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 专业调整系数X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 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 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 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 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 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 费和联合试运 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 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 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自改)

工程勘察设 计 收 费 标 准 1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2

11年农历日历表大全

2017年11月农历日历表大全 导语:黄历古时由钦天监计算颁订,因此也称皇历。其内容指导农民耕种时机,故又称农民历。民间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那2017年11月份黄历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一起来看看2017年11月份黄历和2017年11月农历阳历表吧。 2017年11月农历阳历表 2017年11月份黄历 公历2017年11月1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三 星期三冲狗(丙戍)煞南 宜:破屋坏垣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11月2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四 星期四冲猪(丁亥)煞东 宜:会亲友嫁娶订盟纳采纳婿拆卸修造动土起基竖柱上梁安床会亲友纳财 公历2017年11月3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五 星期五冲鼠(戊子)煞北 宜:祭祀塑绘开光祈福斋醮出行订盟纳采裁衣嫁娶拆卸修造安床入宅安香入殓启钻安葬谢土赴任会亲友进人口出行移徙上梁经络开市交易立券纳财 公历2017年11月4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六 星期六冲牛(己丑)煞西 宜:祭祀作灶入殓除服成服畋猎 公历2017年11月5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七 星期日冲虎(庚寅)煞南

宜:祭祀祈福斋醮沐浴竖柱订盟纳采嫁娶拆卸入宅移柩启钻谢土赴任出火纳畜 公历2017年11月6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八 星期一冲兔(辛卯)煞东 宜:嫁娶祭祀安机械入殓破土安葬 公历2017年11月7日 农历2017年九月十九 星期二冲龙(壬辰)煞北 宜:合帐裁衣嫁娶安床入殓移柩破土造畜稠 公历2017年11月8日 农历2017年九月二十 星期三冲蛇(癸巳)煞西 宜:解除修饰垣墙冠笄出行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11月9日 农历2017年九月廿一 星期四冲马(甲午)煞南 宜:纳采订盟嫁娶祭祀祈福求嗣开光出行解除进人口开市立券挂匾入宅移徙安门栽种动土求医治病会亲友起基修造盖屋安葬 公历2017年11月10日 农历2017年九月廿二 星期五冲羊(乙未)煞东 宜:祭祀塑绘理发会亲友牧养开池造畜稠畋猎结网 公历2017年11月11日 农历2017年九月廿三 星期六冲猴(丙申)煞北 宜:出行纳财开市交易立券动土移徙入宅裁衣会亲友拆卸进人口安香经络出货财修饰垣墙平治道涂 公历2017年11月12日 农历2017年九月廿四 星期日冲鸡(丁酉)煞西 宜:嫁娶纳采订盟祭祀斋醮开光安香出火出行出火拆卸动土祈福进人口纳财交易立券移徙安床修造安葬除服成服 公历2017年11月13日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勘察 收费 规定 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__设计费收费计算器电子教案

序号 投资额范围(万) 收费基价(万)(N) 投资额 (万)(M) 设计费(万) 收费比例 10≤M <2000.056 2.5200 4.50%2200≤M <5009.035114.9897 4.27%3500≤M <10,0020.970028.0600 4.01%41,000≤M <3,00038.83,759128.4675 3.42%53,000≤M <5,000103.83,759126.6080 3.37%65,000≤M <8,000163.96,500206.7500 3.18%78,000≤M <10,000249.69,000277.2000 3.08%810,000≤M <20,000304.815,000435.8000 2.91%920,000≤M <40,000566.830,000810.4000 2.70%1040,000≤M <60,0001,054.050,0001,284.6000 2.57%1160,000≤M <80,0001,515.270,0001,737.6500 2.48%1280,000≤M <100,0001,960.190,0002,176.7500 2.42%13100,000≤M <200,0002,393.4150,0003,422.1000 2.28%14200,000≤M <400,0004,450.8300,0006,363.7500 2.12%15400,000≤M <600,0008,276.7500,00010,087.1000 2.02%16600,000≤M <800,00011,897.5700,00013,644.4500 1.95%17800,000≤M <1,000,00015,391.4900,00017,092.6000 1.90%181,000,000≤M <2,000,000 18,793.81,500,00026,871.3500 1.79%19 2,000,000≤M <∞ 34,948.9 3,000,000 48,000.0000 1.60% 公式说明:投资额为300万。1、投资额范围:200≤M <500,收费基价=投资额范围最低值对应基价9.0万;2、收费率为=(20.9-9.0)/(500-200),意为:投资额范围基价差/投资额范围差;3、超出基价部分=收费率*(投资额-投资额范围最低值)=收费率*(300-200)4、设计费=收费基价+超出基价部分=9.0+[(20.9-9.0)/(500-200)]*(300-200)=12.9667 万。 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器 注明:请通过修改黄色框内的红色字体来调整投资额 (务必对应投资额范围)

农历表日历表大全

2017年4月农历表日历表大全 导语:看黄历择吉作为一种汉族传统习俗,其之始也,莫知其涯;择吉作为一种数术,至今已逾两千年。那么2017年4月份黄历中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一起来看看2017年4月份黄历和2017年4月农历阳历表吧。 2017年4月农历阳历表 2017年4月份黄历 公历2017年4月1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五 星期六冲鼠(壬子)煞北 宜:祭祀嫁娶纳婿除服成服入殓移柩 公历2017年4月2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六 星期日冲牛(癸丑)煞西 宜:祈福求嗣开光塑绘斋醮订盟纳采嫁娶拆卸安床入宅安香移柩修坟安葬谢土栽种解除冠笄裁衣移徙修造动土竖柱放水启钻立碑 公历2017年4月3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七 星期一冲虎(甲寅)煞南 宜:祭祀解除入殓除服成服移柩启钻安葬修坟立碑谢土沐浴扫舍捕捉取渔结网畋猎理发 公历2017年4月4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八 星期二冲兔(乙卯)煞东 宜:祭祀解除入殓移柩启钻安葬整手足甲捕捉畋猎取渔除服成服扫舍谢土斋醮 公历2017年4月5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九 星期三冲龙(丙辰)煞北 宜:祭祀沐浴解除破屋坏垣求医治病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4月6日 农历2017年三月初十 星期四冲蛇(丁巳)煞西 宜:沐浴塞穴畋猎结网取渔扫舍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4月7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一 星期五冲马(戊午)煞南 宜:开市交易立券挂匾祭祀开光祈福求嗣安床解除修造安葬 公历2017年4月8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二 星期六冲羊(己未)煞东 宜:祭祀修门取渔纳财纳畜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4月9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三 星期日冲猴(庚申)煞北 宜:安香出火纳采订盟嫁娶开市立券交易挂匾开光出行解除安床栽种置产拆卸修造动土 公历2017年4月10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四 星期一冲鸡(辛酉)煞西 宜:祭祀出行修造动土合帐造畜稠安床移徙入殓移柩破土启钻安葬开生坟合寿木补垣塞穴 公历2017年4月11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五 星期二冲狗(壬戍)煞南 宜:祭祀修饰垣墙馀事勿取 公历2017年4月12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六 星期三冲猪(癸亥)煞东 宜:嫁娶祭祀祈福求嗣斋醮开光出火移徙入宅竖柱上梁会亲友盖屋起基治病治病安门造车器掘井开池 公历2017年4月13日 农历2017年三月十七 星期四冲鼠(甲子)煞北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标准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2004年日历表(含阴历)A4

公历2004年农历甲申年【猴年】 公历 2004年1月公历 2004年2月公历 2004年3月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1234567123456 初十十一十二十一十二十三立春元宵十六十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惊蛰十六4567891089101112131478910111213十三十四小寒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111213141516171516171819202114151617181920二十廿一廿二小年廿四廿五廿六廿五廿六廿七廿八雨水二月初二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九春分181920212223242223242526272821222324252627廿七廿八廿九除夕春节初二初三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二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252627282930312928293031 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初十初八初九初十十一 公历 2004年4月公历 2004年5月公历 2004年6月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112345 十二十三十四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芒种4567891023456786789101112清明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十四十五十六立夏十八十九二十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五11121314151617910111213141513141516171819廿二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六廿七廿八廿九三十五月初二181920212223241617181920212220212223242526廿九三月谷雨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廿八廿九三十四月初二小满初四初三夏至端午初六初七初八初九2526272829302324252627282927282930 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初十十一十二十三 3031 十二十三 公历 2004年7月公历 2004年8月公历 2004年9月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12312345671234 十四十五十六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立秋十七十八十九二十45678910891011121314567891011十七十八十九小暑廿一廿二廿三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廿一廿二白露廿四廿五廿六廿七111213141516171516171819202112131415161718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六月三十七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廿八廿九八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181920212223242223242526272819202122232425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大暑初七初八七夕处暑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初六初七初八初九秋分十一十二252627282930312930312627282930 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四十五十六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公历 2004年10月公历 2004年11月公历 2004年12月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 121234561234 十八十九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二十廿一廿二廿三345678978910111213567891011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寒露廿六立冬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十月初二廿四廿五大雪廿七廿八廿九三十101112131415161415161718192012131415161718廿七廿八廿九三十九月初二初三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冬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171819202122232122232425262719202122232425初四端午初六初七初八重阳霜降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初八初九冬至十一十二十三十四24252627282930282930262728293031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七十八十九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31 十八 Updated 2019-02-26 XIU

(完整版)[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七日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2002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试行办法) 一、总则 1.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新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2.为了新标准的贯彻施行,我公司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承担的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取定统一按照该标准执行。 3.《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废止后,可行性研究报告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展性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二、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取定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由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两部分组成。 1.通信工程勘察收费取定 1.1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范围: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微波、卫星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1.2 通信工程勘察收费=收费基价×阶段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K 浮动幅度值) 阶段系数:见表1.1: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收费基价:见表1.2、1.3:通信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附加调整系数: (1)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 -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2)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 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浮动幅度值:发包人和勘察人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浮动幅度为上下20%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勘察中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 商确定。 表1.1: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勘察阶段工程类型 一阶 段勘察 (%) 二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 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 段勘察 通信管道及光 (电)缆线路工程 804060微波、卫星及移 动通信设备安装工 程 806040表1.2: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序号项目 计 费单 位 收费 基价(元) 备 注 直线 内插法斜 率 1通信管道L≤0.2 k m 1000 起 价 0.2

2002年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2002年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15.4通信工程勘察收费 2、通信工程勘察的坑深均按照地面以下3m以内计,超过3m的收费另议; 3、通信管道穿越桥、河及铁路的,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 4、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杆路架设光(电)缆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8。

9 附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解释 一、勘察收费标准: 勘察收费基价×阶段勘察系数(80%) 1、通信管道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L≤0.2 1000元(起价) 0.2<L≤1.0 1000+(L-0.2)×3200 (3560-1000)÷(1-0.2)=3200元 1.0<L≤3.0 3560+(L-1)×2733 (9026-3560)÷(3-1)=2733元 3.0<L≤5.0 9026+(L-3)×1867 (12760-9026)÷(5-3)=1867元 5.0<L≤10.0 12760+(L-5)×1467 (20095-12760)÷(10-5)=1467元10.0<L≤50.0 20095+(L-10)×1200 (68905-20095)÷(50-10)=1200元L>50.0 1361.9×L 68095÷50=1361.9元 2、光(电)缆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L≤1.0 2000元(起价) 0.2<L≤1.0 2000+(L-1)×1530 (15770-2000)÷(10-1)=1530元 1.0<L≤3.0 15770+(L-10)×1130 (60970-15770)÷(50-10)=1130元L>50.0 1219.4×L 60970÷50=1219.4元 二、设计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G—工程费)单位:万元200以下 0.045×G 200÷9=0.045 200—500 0.0397×(G-200)+9 (20.9-9)÷(500-200)=0.0397 500—1000 0.0358×(G-500)+20.9 (38.8-20.9)÷(1000-500)=0.0358 1000—3000 0.0325×(G-1000)+38.8 (103.8-38.8)÷(3000-1000)=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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