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

务合同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

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高新区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范围包含************高新区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乙方负责将以上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并分别运送到区内垃圾中转站压缩,再运输到************市横沥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或甲方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

二、承包期:从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止,承包期为3年。

三、生活垃圾收运的数量和分布

全区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保底数为30吨,分布在包括北部工业区、中心区、南部及台湾高科技园在内的约62平方公里的企业、单位、小区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房、站等。

四、生活垃圾收运的设施设备和数量

全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运输工作主要由4辆双层垃圾桶平板运输车、4套垃圾压缩箱、2辆拉臂车及2座垃圾中转站(见下表)来完成,以上设施、设备、车辆等均由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供。

五、承包费用:

1、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费其计算方法为:中标价(元/吨)×日生活垃圾收运数量(吨/日),且日生活垃圾收运数量保底数为30吨,超过30吨时按实际收运数量计算;按月支付给承包人。日生活垃圾收运数量以市固废中心或科伟垃圾处理厂结算票据为准。

2、承包后作业所产生的所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中转站水电费及维护费、车辆油料费及维修保养费(包括保险、统缴、车船税、年审、车辆清洗等)、设备维护费、工具费、除臭费、人工费、员工保险、福利及税费等。

3、如承包工程量有增减,则按承包工程量的增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作增减;因增加作业量而增加工人数量和设备、燃油等物料投入时,需同步增加工人基数和燃油用量;另签补充协议。

六、生活垃圾收运质量管理要求

(一)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营运管理要求

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应清晰,保持车辆外观完好、整洁,定期进行清洗。

2、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放、乱抛垃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3、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驾驶员必须持有相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4、车辆在垃圾收运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超速,不得造成任何外泄、遗漏、抛洒,杜绝污染环境。

5、做好垃圾收运过程中车辆的检测、保养、维修、更新工作,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积极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安排其它车辆收运垃圾,不能影响正常垃圾收运服务工作。

(二)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要求

1、垃圾中转站须有专人管理,负责站内的日常清扫等事务。各站要及时检查、维修,每年内墙翻新至少一次、外墙清洗至少一次。

2、垃圾收集及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

3、确保垃圾收集工作不间断、不出现收集空档,并不得出现收集空白点。

4、收集垃圾时,应保持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撒漏垃圾。

5、服从市、区级组织的环卫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环卫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垃圾收运的工作。

6、垃圾收运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承包人将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相关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环卫科学知识及环卫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卫意识,要求居民遵守环卫管理及规定,指导乙方搞好生活垃圾收集

运输工作。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给收集运输承包费。

3、甲方负责每月对垃圾收集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打分。

4、乙方有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损害居民利益或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5、负责垃圾处理厂或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费。

6、对被盗及损坏、老化不能使用的垃圾桶进行更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区内的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运往甲方指定的垃圾处理厂或填埋场。乙方不得将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必须具有一支不少于 25 人的专业队伍,年龄45岁或以下,至少包括持相符准驾车型驾驶证司机7名,跟车工12名,车辆维修工1名、设备维修工1名、中转站维护工4名、项目经理1名,以上配置人数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要经甲方验收认定,如不具备的,即属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3、所有车辆必须协助办理各种正规手续,具备机动车行驶证及购置税证明,保险,统缴,车船使用税、环保标志等。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所有设备与车辆须统一进行标识。各类车辆和设备要及时检查、保养、维修、年审,每年翻新一次。

4、乙方必须负责为所配置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会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保证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所有配置的人员不能随意更换,人员更换必须向采购人上报,同意后方可更改,并补充完整相关资料。

乙方所配置人员工资必须符合************最低工资规定(每月1100元/人)。乙方必须按本地规定对本项目的人员提供高温补贴和节假日加班补贴且不能低于省或市的规定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乙方的工作服式样须由甲方确认。

5、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在进行服务中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一切在外作业人员,乙方必须购买人员意外保险(车辆维修工、设备维修工、中转站维护工、项目经理乙方可自行考虑购买),如发生任何意外(包括一切工伤或意外死亡),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乙方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在甲方单位30公里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向甲方备案。

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服务费,并处以乙方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甲方。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或上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市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乙方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到市民的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承包运行期满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及车辆检验合格后无条件移交回给甲方,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和相关设备,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

方。在清点移交期之后,乙方对移交的设施设备及车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与下一期项目乙方的所有交接工作。因乙方不守承诺中途退出或中断项目,引起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每月不定期由甲方考核小组参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现场考核评分统计表》要求进行现场一次作业考核评分,成绩等级分为“良好”(100至90分)、“合格”(89至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在一个承包年度内:若考核评比连续3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或者出现5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按承包方违约处理。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考核内容。

2、甲方对乙方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现场实际人员、工具与生活垃圾收运方案中所列不符,导致生活垃圾收运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可即时拍照存档并按考核标准扣分并通知乙方整改;乙方3日内未予整改的,当月考核评分为“不合格”。

3、每月垃圾收运服务费在支付前须经甲方现场考核评分合格后方可支付;并根据现场考核及不定时检查扣分情况,按百分制打分,好(100分-90分),不扣收运服务费;合格(89分-80分)但低于90分的,每分扣减当月收运服务¥500元;不合格(80分以下)的,每分扣减当月收运服务¥1000元。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现场考核评分统计表》

考评时间: 年月日

说明:1、垃圾收运作业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2、考核分=100-每月现场考核评分扣分-全月日常检查合计扣分。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方如不履行合约实施承包方案,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承包方案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如三次仍未改善,且双方审核情况属实,甲方有权提出处罚,每次处罚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2、遇有下述情况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约,并按承包方违约处理,即在承包合同期间,如承包方违约,则合同履约金归甲方所有,以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1)在一个承包年度内,若考核评比连续3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或者出现5次考核结果都属“不合格”等级的。

(2)承包方擅自将本合同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项目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十、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情况,依照《合同法》,通过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科技产业园区乙方:************市和顺清洁服务有

社会事务管理局限公司

地址:************管委会A3栋一楼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22892378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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