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DOC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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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探

准则是一公共职业为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提高执业的工作质量而制定的延续的、得到全行业公认的,通过行业的内在约束力来贯彻实施的行为规范。《辞海》中对准则的注释为“法式、标准”等含义,意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所有的职业均受制本行业从业人员所公认的准则的指导,同样资产评估准则即是为保证和提高评估工作质量而制定的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活动的行为规范。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为了促进资产评估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都把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资产评估的实践,把我国未来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框架划分为技术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后续教育准则4个部分。

一、技术准则

技术准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具体指导准则、解释性说明3个层次组成。

(一)基本准则

由于基本准则是覆盖整个准则的共性准则,因此,应该将概念、术语、职业道德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保密责任等设计其中。

1.基本概念、定义。

(1)关于“资产”的概念。不同学科对资产的概念有不同的回答。目前国内评估中所述的“资产”概念与会计学中的概念基本相同,即资产是企业可占有和控制的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可以合理预期未来的经济收益。而美国的USPAP虽没有对资产定义的描述,但却将资产划分为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和珠宝首饰等,它们强调"资产的权利事实"。评估学中所说的资产即具有经济资源的属性,强调收益性,又强调权利构成。因此,资产应当是一种收益的权利,它可能是某种使用权、租赁权、所有权、特许权,或它们之间的某种组合。在这里应当强调资产是取得收益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本身。

(2)关于“价值”的概念。评估学中所述的价值概念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反映了在一定市场体系下资产供求双方的市场观念。价值和价格在评估理论中是有区别的,价格是一个给定的,通常是固定的或可决定的,价值只是一个理论概念。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资产本身的效用、替代资产的价值、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国民收入水平、社会支付能力、人们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市场的类型和政府的有关政策。

(3)资产评估的原则。注册评估师在形成价值意见的过程中往往遵循一些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包括现实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科学性原则以及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供求原则、竞争性原则、变化原则、预期原则、规模经济原则等等。

评估准则有其合理性。

按照资产类型制定具体评估准则,首先应确定资产的种类。确定资产种类的原则一方面根据资产的特征确定;另一方面根据其独立存在性确定。以前,通常按照会计科目反映的资产种类进行评估。这样做的弊端很大。

例如,会计计价中的固定资产,其标准是单位价值高,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均包含在其中;但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功能、性能不同,评估差异性很大,应按其自身特征,选择适当的方法、参数进行评估。因此,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应分别作为独立的资产类型设计评估准则,而不是笼统地作为固定资产评估。与之相类似的如“在建工程”,会计学上在建工程分别属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特殊形式,但从评估的角度看,单独把在建工程作为评估对象研究是不合适的,更不能形成在建工程评估准则,在建工程应分别在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评估中考虑。此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均可以作为独立资产,形成相应的具体评估准则。

各种类型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评估过程中考虑的因素、所用参数指标也不一样,这是各类资产评估具体准则的差异所在。但各类资产的评估规律是共同的,这就要求在具体准则的制定中,对各具体准则所涵盖的内容及内容安排应有统一的要求。另外,资产评估程序可以反映资产评估的过程。因此,在按照资产类型进行分类的同时,制定

各个程序的具体准则,即可以体现资产评估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也便于评估师在评估操作中理解和执行资产评估准则。

二、职业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是指与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时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应当体现资产评估职业特征,反映对资产评估人员的特殊要求,其基本作用是调整资产评估行业内部、外部的各种社会关系。评估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了社会公众的信赖和认可程度,因此,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除了包括制约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的内容外,还应包括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于对职业道德在评估中的特殊重要性的考虑,几乎任何一个国家的评估准则中都不会忽视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最典型的是TIVS和USPAP。TIVS中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很多,虽然没有制定单独的职业道德准则,实际上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贯穿整个TIVS始终。例如:在每一个准则说明的第一项都规定:"在接受一项评估业务之前,评估师应当确信其具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按照国际评估标准和其他公认评估准则完成该业务,或者在接受评估业务委托前向客户披露存在的任何上述各方面缺陷"。而美国的USPAP则具有专门的职业道德条款,具体包括行为、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4个部分。

结合我国实际和国外职业道德准则制定的先进经验,参照我国相

关中介行业的职业道德的规定,我国的评估师职业道德准则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一)评估师的基本职业品德(一般原则)

这是指评估师应具备的职业品格和道德行为,它是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部分,其基本要求是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所谓独立性是指资产评估的机构和评估师从实质上和形式上都独立于所服务的对象和其他外部组织,不受被评估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所谓客观性是指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所谓科学性是指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应根据特定目的和科学的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二)评估师的专业技术责任

1.评估师正确选择和解释计价标准的责任。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的计价标准不同,选择何种计价标准,体现了评估师的专业执业能力和职业责任。同时评估师应就所选择的计价标准的含义,适用业务及条件作必要的解释,防止评估结论被有意或无意的误用。

2.评估师对提供的评估结论的责任。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存在的多种计价标准、技术方法和计算公式的选择,以及技术误差因素的影响,使评估值不可能绝对准确,但评估师有责任避免做出不正确的数值结论。

3.不超出专业范围服务的责任。评估师作为一种专家,不可能

具有多领域专门知识,评估师超出自己专业能力范围承接业务,应外聘该领域专家协助,否则,应视为执业能力与评估业务不一致,是不道德的。

4.评估师接受培训、教育的责任。评估师的专业执业资格须经严格的专业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对已取得执业资格的评估师也应不断补充新知识,进行后续教育,以保证评估师在专业领域的领先水平。

(三)评估师的公共关系

评估师的公共关系包括评估师与客户的关系、与公众的关系、与同行的关系。

1.评估师与客户的关系。这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评估师为客户提供的应该是有偿的、符合执业标准的专业性服务,这种关系以专业责任为基础,以不影响评估业务公正性为前提。评估师对客户委托的业务所做出的结论不以客户的好恶和利害为转移;评估师应如实让客户明白自己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和资格,不得作不实的或模糊的宣传;评估师还应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客户委托评估这一事实及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2.评估师与公众的关系。评估师对客户委托的资产项目做出评估结论,在客户利用这个结论时,常常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有些项目还可能较直接的涉及到社会公众利益。公众或第三者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信赖程度,取决于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公正,不带任何偏见。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应充分关注公众利益和可能利用评估结论

的第三者的利益。

3.评估师与同行的关系。评估师之间,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建立竞争、配合、共同维护和提高行业信誉的同行关系。在处理同行关系时应遵守下列规则:以自身执业水平维护和提高行业信誉,不中伤同行,也不作渲染性广告宣传自己;不采用压价收费、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一个评估师不得在多个评估机构中任职,只能在所在评估机构中执业。

(四)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和结果的关系

评估结论是客观、公正、科学的专业结论,是委托人或评估师意志的体现。而评估师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有时又与上述要求难以一致,因此,在处理评估师与评估对象、评估结论三者关系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评估师应回避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业务,这种利害关系主要指拥有评估对象的所有权;作为评估资产的产权交易的一方或其中一方的组成人员;充当被评估对象的资产业务代理人;参与评估资产的管理。上述利害关系,无论是现实的,还是预期将会发生的,都可能引起人们对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的怀疑,都应回避。

评估师对评估结论的做出、发表和签署,应当持有应有的谨慎,评估师不得轻率发表初步的,有待修正的不符合执业标准的评估结论,致使损害职业声誉;评估报告中的署名,应是实际参加评估的评估师,不得由未参加的人员签名,也不得只签评估机构名称及法定代

表人姓名而不签评估师姓名,评估师之间意见严重分歧以至无法统一的,不得隐去一方,只表达另一方意见。

三、质量控制准则

资产评估质量是指资产评估结果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为质量。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是围绕资产评估质量的特性和要求,为确保资产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符合资产评估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而建立的制度、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建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可以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管理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并为衡量、判断和评价质量控制的有效程度提供标准和尺度,因此也是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标准,应是以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为基础,以评估机构全面质量控制为核心,以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监管部门监督、考核为补充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标准

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标准是指在进行某一评估项目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或指南,以考核某一资产评估项目从前期调查、接受委托、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到出具报告全过程,是否遵循了资产评估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系列制度和程序。具体包括:1.对资产评估业务程序的规定性。任何一项业务和程序都应包括前期调查、签定业务约定书、编制计划、现场勘察、收集信息、计

算分析、汇总与审核工作底稿、撰写评估报告。

2.对资产评估业务的合理控制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

(1)签约制度。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必须签订业务约定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工作完成时期、客户应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2)委派人员制度。评估机构对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的执行人,必须合理安排与分工。特别是明确项目负责人、明确每一位评估人员的职责,提醒评估人员特别是评估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资产评估准则,熟悉委托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并发挥各自所长。

(3)编制、审核评估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评估方案,组织评估方案的分析、讨论,并交高级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或总工程师审核。

(4)指导和监督制度。具体包括:首先项目负责人和注册评估师要指导助理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应按怎样的方式、技巧完成评估程序;收集哪些资料信息;怎样做工作底稿和进行调查;如何分析和预测资产的未来收益,测试资产的成新率等;以及要求达到怎样的目的。其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评估师对助理人员工作底稿要进行审核,以保证评估质量。最后,合理有效的监督整个评估过程。监督机构(或人员)对评估工作进度、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监督。通常由项

目负责人对各评估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或进行评估方案的修正调整;高级评估师或总工程师对整个评估项目进行再监督。项目负责人或会同高级评估师或总工程师解决职业判断上的分歧,并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与签发。

(5)检查与复核制度。具体包括:检查资料信息收集的充分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评估方法选用的恰当性;分析、判断、推理的科学性、正确性;资产评估目的与估价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匹配性以及评估人员是否严格遵循了资产评估标准和职业道德;整个资产评估过程和结果是否实现了委托评估的要求;复核各种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和评估工作底稿。

(二)全面质量控制标准

全面质量控制标准就是为保证和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资产评估人员,通过建立整套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综合运用各种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措施、程序、方法、控制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的各因素,用以获得一个具有一定公允性的资产评估结果。全面质量控制标准应包括:目标责任控制制度、评估人员质量要求、评估机构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评估人员质量要求、考核与评价评估质量标准、评估质量控制程序、评估质量控制方法。

1.目标责任控制制度。为使评估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以至每个成员按照统一目标、方向,一致行动,确保资产评估质量,则要求把所有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按部门逐层进行分解,

落实到每个评估项目的每个环节和每一个评估人员,并授予相应的责权,使每个部门、每个评估人员明确质量控制目标责任。评估机构也可以此来考核和评价每个评估人员和各部门是否按目标责任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2.评估人员素质要求。评估机构应规定评估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并定期考核和培训,对合格者予以奖励或晋升,对不合格者给予处罚或辞退。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完善、有效,特别是质量控制制度和质量考核制度要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监督部门或人员。

4.评估方案执行效果控制。道德要求评估人员按评估标准执行评估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监督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个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之间要互相监督评估方案的实施。

5.考核、评价质量标准。评估机构应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全面质量控制进行考核、评价。其考核、评价主要针对每一个评估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是否实现了评估目标。可采用分等级的形式对评估质量控制进行定级考核。

6.评估质量控制程序。评估质量控制必须贯彻到整个资产评估过程之中,且把质量按层次、顺序逐一控制。从层次上来说:决策层保证评估工作计划的预见性和可行性,保证中层领导和组长的素质,

对整个评估基础上的实施过程执行间接控制与监督,对评估报告进行质量检测,把住最后质量关。中层领导确保评估人员素质,对所负责的项目又组织又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直接监督与控制,保证编写评估报告的质量。执行者保证自己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资产评估标准,按评估方案完成自己岗位上的任务。从顺序上来说,资产评估过程中,每一道程序都不能将上一程序评估质量偏差带到下一程序中,发现评估质量偏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正评估程序。

7.评估质量控制方法。评估质量控制方法采用分层、分环节质量控制法,关键点质量控制法,复查质量法,自查互查质量法。

(1)分层质量控制法。是指按每一评估机构内部组织设置的级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首先,评估机构内部各层次据各自的目标责任对本层次所要履行的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决不将各自偏差带入下层次,下一层次工作也是对上一层次质量的考核,若有偏差则及时调整;其次,建立自上至下的质量监督体系,即高层次必须对下一层次的评估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经常性检查、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而下一层次须向上一层次报告评估工作质量信息。常见的办法是工作底稿层层审核法。

(2)分环节质量控制法。是按评估工作全过程不同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首先根据每个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责任,对环节的质量进行控制;其次,据反馈控制原理,评估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下一环节应对上一环节的质量做出评价,控制办法采用"节节"审核法,即对每一环节完工后,须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

后再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3)关键点质量控制法。是把握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的关键点,由高级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或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重点检查、控制关键点的质量。一般来说不同的评估对象,不同的评估方法会有不同的关键点,但也有其共同的地方。如收集资料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评估假设的恰当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等。若在评估过程中控制了这些关键点的质量,则基本上能保证该项资产评估的质量。

(4)复查质量法。是指组织质量复查小组(或复查人),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前,进行全面检查。采用业务追踪质量复查,或采用完工复查,在评估实施阶段结束、评估报告签发之前组织复查人员对评估项目进行复查。

(5)自查互查质量法。是要求每一评估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底稿进行自查,也可由评估小组内部评估人员互相检查工作底稿。还可由评估机构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评估师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对薄弱环节、关键点进行复查。

四、后续教育准则

注册评估师的素质可以从专业知识和胜任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衡量。注册评估师的专业知识主要依靠学习获得,学习的途径包括系统的和零散的理论、技术与方法的学习,以及专业实践锻炼。专业知识的拥有与否可以通过专业资格认定的方式(如考核、考试)加以检验和控制,当然也必须通过后续教育方式不断的巩固、更新和提高。注册

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在取得专业知识基础上,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在评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因而注册评估师的专业素质可从知识教育、资格考试和后续教育三方面进行考察。其中职业后续教育是提高注册评估师专业素质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按照"成文法"的一般模式,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经制定了资产评估后续教育规范,只是从效力上还未上升到准则高度。它包括了:总则、一般原则、内容和形式、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考核等要素。未来的后续教育规范同样应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1.总则。说明准则制定的目的与依据、职业后续教育的涵义及准则适用范围。

2.一般原则。主要规定职业后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包括教育中的责任。如注册评估师应当在整个执业生涯中接受职业后续教育;注册评估师及评估事务所应当根据要求,采用适当的职业后续教育形式,合理确定职业后续教育内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合理组织并有效实施职业后续教育,以不断提高注册评估师全行业的职业水平。

3.内容和形式。主要规定职业后续教育应当包含的内容和可以采取的形式。一般来讲,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资产评估理论;执业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而形式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定。

4.组织与实施。主要对资产评估职业后续教育如何进行组织和实施做出规定,包括各级职业组织、评估事务所、注册评估师在职业后续教育中的具体职责与履行培训计划的制定等。

5.检查与考核。主要规定资产后续教育的评价方法与奖罚措施,包括职业后续教育时间的计算方法,未完成规定后续教育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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