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蔡用凡王岩

为了维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出台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买价的一定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扣除率由最初的10%,调整到现在的13%,而收购单位也由当初仅限于棉花经营单位扩展到所有收购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方面,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和零税率等三档税率,经营农产品企业适用13%的低税率。

从政策的制定、调整过程不难发现,国家在维护农业生产者权益的同时,也充分照顾到农产品企业的利益。不仅对加快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符合WTO规则中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的要求,抵扣率的提高实际上是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税负。那么,现行抵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究竟对农产品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对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企业做了一番调查。

一、13%抵扣率的设计造成农产品企业普遍不能实现税款

本地有从事粮油、蚕茧经营的农产品企业12家,从近几年农产品企业增值税申报纳税情况看,除2户粮油企业实现税款外,其余为零负申报,而且期末留抵税额均保留较大数额。(见附表)

所属时期:2004年单位:万元

经营类别户数抵扣率% 适用税率% 缴纳税额留抵税额粮油 6 13 13 24.3 4.5

蚕茧 6 13 13 0 170.7

合计 12 -- 24.3 175.2

这其中有增值程度的影响,但主要还是13%抵扣率的计算造成的。农产品企业的抵扣率和适用税率均为13%。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按照收购凭证注明的价款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时,要按照不含税价款乘以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购进时,因为农产品是免税的,收购价款不含税,直接按全额计提进项税额;销售时,要将含税价款换算成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抵扣率和适用税率均为13%,客观上,造成计提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税基口径的差异。

例1:2004年8月份,某粮食企业以10000元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000斤,因市场行情不稳,平价10000元转让给另一家粮油企业。在这一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账务处理:

1、购进小麦:

借:材料物 8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销售小麦: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849.5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44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700

贷:材料物资 8700

(备注:为便于分析,主营业务成本暂未考虑运杂费、工资及加工费等)

该企业的进项税额为10000×13%=1300元,销项税额为10000÷(1+13%)×13%=1150.44元。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均为10000元,因为计提的依据不同,产生了增值税留抵税额1300-1150.44=149.56元;此时,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8849.56-8700)÷8849.56=1.69%。在此基础上,假设如果该企业能够实现增值税额。那么,它的增值程度应该达到多少呢。仍以例1为例,若要实现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应该大于进项税额,也就是说不含税销售收入应该大于10000元。那么它实现增值税的临界点销售收入就为1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此时,产品的毛利率为(10000-8700)÷10000=13%。也就是说,企业能够实现增值税额的前提条件是毛利率超过13%。事实上,大部分农业产品,不少是经过初加工或简单加工,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特别是在流通环节,企业的增值率更低。本地蚕茧企业的平均毛利率为3.7%,粮食经营企业的毛利率仅为1.5%,这也就造成了农产品企业普遍缴不到增值税,而且形成了较大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却没有库存商品的不正常现象。调查中发现辖区内共有2户农产品企业缴纳增值税,一户面粉企业由于使用“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量较小,大多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小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04年缴纳增值税24.1万元;2005年自行收购小麦占外购小麦的比重超过50%,1-6月份,仅缴纳值税2.9万元,尚有增值税留抵税额8.8万元。另一户粮油企业,外购农产品全部自行收购,按规定进行增值税进销项核算,由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缴纳增值税,心理上不踏实,担心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引起税务部门疑问。人为调整进销项税额,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由此可见,政策造成纳税人缴不到增值税,但却给纳税人的经营带来了心理负担,

甚至产生了误区。违反了增值税对增值部分征税的设定原则,造成了增值不缴税的“怪圈”。

二、13%抵扣率的设计造成财务指标失真,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盈亏状况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企业在平价买卖小麦过程中的账务处理,仍以这一种情况为例。企业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小麦,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后,该笔材料的成本为8700元。按照10000元的价格销售,销售收入为8849.56元,销项税额为1150.44元。产品的销售毛利为8849.56-8700=149.56元。

1、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8849.56

贷:本年利润8849.56

借:本年利润 87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700

2、计算所得税:(未考虑期间费用)

借:所得税 49.35

计算公式为(8849.56-8700)×3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35

3、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35

贷:银行存款 49.35

在这笔平价交易过程中,现金流量未产生任何增加,企业也没有获得实际的经营利益,但企业的账务记载却实现了利润149.56元,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49.35

元。企业为此,还要减少现金49.35元。也就是说,企业账面上实现了利润,但货币资金没有实现真实的增加,相反还要为此付出所承担的税费。企业赢得了利润,却减少了资金,实际上是明盈暗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问题仍然出在13%的抵扣率上。正是由于按照13%提取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提取的多,相应的成本就少,进项税额和产品成本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在本例中,企业账面实现的利润149.56元,实际等于企业当期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越大,账面利润也就越大,形成了农产品企业的共同特点。此时的销售毛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财务指标已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而且,在没有真正实现利润的情况下,征收企业所得税,显然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在调查中发现,企业为了将这部分虚盈的利润冲销掉,用大量的白条列支成本、费用,甚至用往来账款调节利润,辖区内一企业2004年终“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85.3万元,2005年末猛增为132.3万元,增加的47万元全部冲减了当期的利润。还有的企业收购农产品、取得运输发票不再提取进项税额,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全额作为材料成本计入相关账户,从而增加企业的成本,减少利润的实现。由此可见,国家在增值税抵扣政策上给免税农产品提供扶持,但却增加了企业所得税负担。因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留抵用不完,企业就选择放弃抵扣一部分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

三、13%抵扣率的设计造成部分税收优惠失去了真实含义

农产品企业特别是粮食加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下脚料,如麦麸、糠等。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这部分产品视同饲料,凭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农产品企业产生的下脚料备案后予以免税,是国家鼓励饲料生产的一项措施,也是对农产品企业税收优惠的延续。但事实上,农产品企业业主对这项政策并不领情。首先,要享受此项优惠,必须经过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及饲料工业管理部门的审核。由于审核程序复杂,技术要求标准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一部分纳税人放弃了选择此项税收优惠的机会;其次,下脚料是选择免税还是应税在增值税计算上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例2:某企业2005年6月份收购小麦10000斤,收购价格10000元,生产出粉7500斤,价值9750元,麸皮2300斤,价值700元。试比较:

方案(一):麸皮免税,当期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700÷(9750+700)}=87.08元

方案(二):麸皮应税,计算销项税额:

700÷(1+13%)×13%=80.53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负:87.08-80.53=6.55元。

企业申请享受麸皮免税,目的是为了少缴税款,降低税收负担。但实际上,由于享受免税,麸皮的销售收入应为不含税收入,参与计算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而且按照13%的抵扣率提取进项税额,数额较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大,从而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就多。反之,如果不享受免税,取得的价款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再计算销项税额,数额较转出进项税额要小。此外,申请减免税不仅要付出相应的成本,还达不到节税的目的,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讲,对于有副产品的农产品企业申请减免税的确是一件费力而不讨好的事情。

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为少数企业利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偷税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税收法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业产品,凭“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买价和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混淆农业生产者与非农业生产者之间的界限。在收购环节,大量的农产品是从中间商手中购买的,如果索要发票,中间商势必增加农产品价格。因此,具有收购

资格的企业大多自已开具“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提取进项税额。二是人为调节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收购企业自行开具,也造成了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存在监管难的现象。如果当期应纳税款大,就多开“收购发票”,增加进项税额;如果当期应缴税款少,就少开或不开“收购发票”,积到下期开具,把开具“收购发票”当成缴纳税款的“调节器”。三是虚拟收购业务。有的企业按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的“出售人”姓名及地址查找,根本查无此人。有的企业随意扩大”收购发票”的使用范围,将从粮食部门购进的农产品用“收购发票”开具,既多抵扣了进项税额,又减少了到税务部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麻烦。四是13%的扣除率对少数企业利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为他人代开、虚开发票提供了可能。企业账面上的较大留抵税额和随手即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冲抵因虚开发票所形成的销项税金。

针对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一)合理设置扣除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13%抵扣率的设置干扰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而且造成部分财务、税收指标失真。因此,重新考量和设计抵扣率就成为完善农产品企业税收政策的关键。笔者认为,13%的抵扣率设置过高,从增值税是中性税收的特点出发,抵扣率应该不偏不倚,既不让企业税收负担过重,也能起到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的需要。

以平价交易为例,抵扣率的设计达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持平,既不让企业承担税款,也不会产生留抵税额,假设收购价款为N,销售价格同样为N(含税),适应税率为13%,抵扣率为M。

N×M=N÷(1+13%)×13%

M=11.5%

当抵扣率为11.5时,在纳税人平价交易,既不会实现税款,也不会产生留抵税额。而且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持平,不会因为抵扣率设置过高产生的虚拟利润,企业也不会因此付出所得税,人为增加负担。而且,当抵扣率调整为11.5时候,企业在对其下脚料是否申请免税态度上出会发生根本转变,因为选择免税显然要优于应税,能够达到节税目的:

方案(一):麸皮免税,当期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

1150×{700÷(9750+700)}=77.03元

方案(二):麸皮应税,计算销项税额:

700÷(1+13%)×13%=80.53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负:80.53-77.03=3.5元。

(二)调整现行农产品收购凭证为用普通发票作抵扣凭证。

从客观税收制度角度来讲,试调整农产品收购凭证用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是有效扼制利用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偷税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目前从农产品加工企业中调查获悉,现有农产品收购资质的企业很少是从分散的直接农业生产者个人手中收购免税农产品,而是从中间商手中大量、成批收购,然后汇总开具收购凭证。因此,取消农产品收购凭证,一律用普通发票作为收购免税农产品扣税凭证的措施,是具有一定的合理合法和可操作性。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自然要向出售者索要普通发票用于抵扣,从而使那些中间商和经纪人等非农产品直接生产者,

不得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普通发票,从而有效地防止税收流失。对少数直接农业生产者偶尔出售免税农产品给一般纳税人的,可持有关证明到税务机关免费代开普通发票。这样用普通发票代替农产品收购凭证用就可以有效防止过去企业自己领取农产品收购凭证,任意填开用以调节税款,甚至虚开发票偷逃骗税的行为。

(三)调整目前的免税农产品的抵扣方法,将购进时全额抵扣为实际耗用抵扣。

现行免税农产品购进时全额抵扣,改为在购进时全额计提,实际耗用时按耗用数量配比抵扣,可有效防止企业虚开乱开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行为。企业在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时,可按实际耗用的免税农产品买价,以及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出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将这部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免税农产品

买价×外购免税农产品的扣除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免税农产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

购免税农产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免农产品的买价

这样可以有效控制虚假申报,纳税人只要不作销售,其库存商品(产品)就无法减少,进项税就不能抵扣,避免了纳税人一方面抵扣税款,另一方面又不计提销项税的多向逃税行为。

(四)调整计提进项税额方法。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取得的进项税金应按正常进项税的计算方法,即把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总额当作含税数来确定进项税金,这样,不仅符合国家扶持免税农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则(税率优惠),又避免了上述不利影响。

作者单位:睢宁县国税局

农副产品采购合同

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带动商洛市县区农村扶贫产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乙方通过服务站集中收购附近乡村的农副产品,并进行深加工、包装、冷储后由甲方收购,现就甲方进行收购乙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二、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乙方自行收购所得,保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无硫熏,无霉变,保证符合规格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号及质检报告,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 口甲方自提的方式。 1、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则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乙方支付,采用运输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 口支票

口电汇 口其它 2、结算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口当天结算 口7日内结算 口其它天内结清 3、结算方式及期限: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下货物进购计划单,并将40%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甲方再将剩余60%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六、验收及异议期: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方面妥为保管,一方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八、产品风险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12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这是继2012年初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之后又一惠民减税举措,税收优惠“扩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菜篮子成本。 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自产农产品更是以无税成本进入工业生产、商品流通领域。

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为了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对收购农产品实行抵扣进项税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 财税[2011]137号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 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2.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3.简单加工享受税收优惠。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

农产品营销策划实施方案

目录 目录第一部分计划概要 (1) 第一部分计划概要 (3) 第二部分市场分析 (4) 一、市场分析 (4)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4) (二)习水农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4) 二、竞争者分析 (5) 三、消费者需求分析 (6) 四、习水市场分析 (7) 第三部分SWOT分析 (8) 一、优势(superiority) (8) 二、劣势(weak) (9) 三、机会(opportunity) (10) 四、威胁(threaten) (10) 第四部分营销战略STP (11) 一、市场细分(Segmentation) (11) 二、目标市场(Targeting) (12) 三、市场定位(Positioning) (13)

第五部分营销目标 (14) 一、创造品牌知名度 (14) 二、占领一定的市场 (14) 专业资料 . 三、企业形象增值 (14) 第六部分营销策略 (16) 一、产品策略 (16) 二、定价策略 (17) 三、渠道策略 (18) 四、促销策略 (19) 第七部分营销执行与预算 (22) 一、开业大酬宾活动 (22) 二、新安江旅游文化节—“蔡小珍”杯耐寒勇士比赛 (23) 三、元旦送温暖公益活动 (23) 四、“回忆过去,体验现在”大型体验活动 (24) 第八部分营销控制 (26) 一、产品质量的控制 (26) 二、服务质量的控制 (26) 三、对促销方案进行监控 (27) 四、对公司举行的活动进行监控 (27) 五、对企业风险进行监控 (27)

资料Word . 第一部分计划概要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而如今,我国更是世界农产品生产大国。无论经济发展得如何迅猛,生活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农产品依旧是国人日常饮食中最基本,且消费频率最高的产品。 浙江蔡小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建德市农业龙头企业,杭州市级科技农业龙头企业,也是杭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理事单位。该企业现有基地面积8000余亩,以生产新鲜蔬菜,酱腌菜,卤蛋,辣椒酱等产品为主,其中“蔡小珍”牌雪菜更是在2000年杭州市第二届农展会上获得优质农产品金奖,2001年、2002年在中国浙江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获得优质农产品银奖等众多奖项。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浙江蔡小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具一定的规模,不仅在建德市设有蔡小珍农产品配送中心,而且与当地的酒店、超市等场所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顾客提供提供绿色、卫生的食品。其所生产的农产品不但得到当地人的认可,还受到外地客人的青睐。而现今的消费者正处于认牌购买的时代,随着健康饮食的观念的加深,人们对食品和健康的要求与日俱增,使得人们更加看重品牌,品牌在农产品的营销中同样已起着决定性作用。针对这一现状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次营销策划决定将在杭州设立一家蔡小珍产品配送中心及10家连锁店,通过完善服务、价格、渠道和促销策略的实施,加深对本公司的产品认知,提高公司知名度,力求获得双赢的局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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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 策的通知 【标 签】税收减免政策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发﹝2009﹞19号 【发文日期】2009-02-04 【实施时间】2009-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释:部分条款失效。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废止,参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 第4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4〕332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661号)中的“对困难减免的认定原则”部分作相应调整,以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各级地税部门在办理困难减免审批时,应当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 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

农副产品采购合同样本

农副产品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 _________ 三、验收方法及时间地点 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八、给付定金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十、担保方式 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业企业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企业涉农税收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 (三)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7]83号)。 (四)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56号,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 (六)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财税〔2016〕36号附件3)。 (七)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58号第四条)。(八)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7]77号)。 二、个人所得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 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 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

某农产品会展中心营销策划方案

前言 我国是世界农产品生产大国,农产品及其制成品生产成本远远低于国际水平,具有较强的价格和成本竞争力。近年来,我国蔬菜生产飞速发展,现在我国蔬菜的人均占有量比世界人均占有量居第二位的意大利高出110公斤,比美国高出140--150公斤,比日本高出140公斤。现在国内蔬菜生产的根本矛盾已不是流通不畅,而是生产结构的不合理造成生产总量的严重过剩。因此参与和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研究与投资,前景甚好。 而成都作为天府之国的中心和"窗口",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中国的特大城市之一,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且具有很强的市场辐射功能。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正在向纵深推进。切实把市场流通产业作为先导产业,找准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主攻方向,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持别是发展与实现消费者的有效需求、开拓潜在需求相适应的新型业态和营销方式,真正发挥市场流通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日东升。 在这样的大好的形式下,作为即将西部地区最具规模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投资商——蓉都农产品交易会展有限公司: ——如何实施推广完美的企业经营理念? ——如何较完美地打造西部最具规模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传递中心? ——如何大幅提高广宣投入的回报? ——如何实现经营、管理、营销、广宣活动的最佳决策? ——如何发挥市场的“核心能力”作用,使项目运营保持良性循环? ………… 以上问题要如何解决?解决的方案是什么?这正是本案所期望探讨和研究的。这需要一系列专业而富有创意的统筹规划! 作为专门致力于农产品集散、价格形成和信息传递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对引导农民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市场前景和社会意义是令人兴奋的! 作为该项目的参与者深感荣幸! 今天,我们——成都蓝鸟企划所提的《建议案》,是基于对行业、对地域环境的调查研究,以及对贵机构的基本情况分析后所作的,鉴于对贵机构的了解程度不深入性,所作《建议案》问题在所难免。我们愿以此引玉,架起沟通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为蓉都公司及项目明天辉煌的前景,尽一份来自蓝鸟人的热情,为最优秀本土品牌而骄傲!

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

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 企业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条件及资料;一、困难性减免房产税的条件;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 企业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 条件及资料 一、困难性减免房产税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规定,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 (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臵,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

(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 (六)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二、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的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发生严重亏损(严重亏损是指年度亏损额超过年度收入总额的10%(含),下同),纳税确有困难的。 (三)因破产、停产(业)等原因而导致土地闲臵(如土地已用于出租、抵押等的,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土地闲臵情形),纳税确有困难的。 (四)受市场因素影响,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亏损(严重亏损是指年度亏损额超过年度收入总额的10%(含),且当期(是指申请减免年度的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纳税确有困难的。 (五)省政府重点扶持(是指省政府确定的对我省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纳税人,除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模板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销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甲方交 售(农副产品)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19日出处:新华网作者:中共中央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强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发表日期:2008年2月1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中共中央国务院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探索采取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抓紧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龙头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健全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村一品”。” 3、《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发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 (十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结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技术进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适当倾斜,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产品加工和纺织企业巩固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对农产品加工、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一、我县农产品市场的现状 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要求更是从健康上升的绿色、环保和营养,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欢迎。我县农产品不断发展,类别多,其中包括粮油,蔬菜,水产品,肉食禽蛋,干鲜果品等。但就目前来看,我县农产品市场的建设、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等原因处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二、农产品市场建设 1、加大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覆盖了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2、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超市作为一种现代新型营销业态在近几年开始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我独尊”的销售地位正倍受挤压。另一方面,政府也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

络,使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根据现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 1、优化完善农产品品质 许多农产品基于气候或地理环境的因素,本身的品质就非常突出,如黔丹公司的硒锌米、城江西瓜、黑毛猪等,但是以这样的品质进入高端市场还是远远不够的,须从育种改良、种植工艺、加工标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因此有至于摆脱低价值的农产品经营者,必须想方设法在品质上做到与众不同、出类拔萃,这样就有可能卖出高于普通产品数十倍的价格,品质体现价值,确实如此。 2、产品结构性包装 一般我们发现,目前我县大多数的农产品包装相对土气,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很多产品选择塑料袋或者瓦楞纸箱包一下,早早了事,上面标明产地和品牌名称就没有了,事实上这样的包装往往让人感觉档次低,高端的消费群又怎能喜欢上这样的产品呢?产品的包装要和产品的优良品质相匹配,这样才能相得益彰,塑造品牌价值。 当然对高端人群来说,在包装上要特别注明选购的理由,和独特的卖点,这样结合具体产品进行深度发掘。

鲜活农产品采购合同

鲜活农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见下表) 名称品种数量(公斤)等级单价(元/公斤)金额(元)蒜苔本地红蒜14000 一级 6.80 95200.00 大蒜大白蒜8000 一级8.50 68000.00 窝笋春秋大15000 一级 4.32 64800.00 棒豆新世纪12000 一级 2.18 26160.00 豇豆黑马春秋豆12000 一级 2.17 26040.00 生菜6000 一级 3.55 21300.00 土红椒亲椒10号6000 一级 4.92 29520.00 菜心芸苔1号4000 一级 2.30 9200.00 第二条: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复习进程

一、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 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 二、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财税[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财税[1995]52 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 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三、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 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2.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农产品营销策划书

农产品营销策划书(一) 一、优化完善农产品品质 许多农产品基于气候或地理环境的因素,本身的品质就非常突出,如新疆吐鲁番的葡萄,东北的盘锦大米、云南的文山的三七等,但是以这样的品质进入高端市场还是远远不够的,须从育种改良、种植工艺、加工标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比如苹果,一般的果农都知道,需要喷洒26种以上的农药,才能保证苹果不受虫害的侵扰,而这样的苹果对特别注重健康的高收入阶层,能够接受吗?内行人都知道,一个苹果出口需要147项检测,而内销的苹果几乎没有,现在国内外都对食品安全产生了强烈的关注,尤其媒体纷纷报道因为农药超标、重金属超标,产生的中毒事件,作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来说,要想让自己的有更大的收益,决不能吃祖宗和当地特殊环境的老本,加强对品种的改良,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安全性、加工工艺等,这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基础所在。 比如四川圣迪乐村集团开发的高品质鸡蛋,严格按照有机食品标准,采用树林放养,母鸡都是吃山野间的昆虫,喝山泉水长大的,由于在生产环节中保持着原始生态的环境,使圣迪乐有机鸡蛋的品质、色泽、口感、营销含量有了大幅度提升,在上海市场,一只蛋卖到4元钱,是普通鸡蛋的10倍,因为品质优异,每天能销售出去数千枚,成为高端人群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因此有至于摆脱低价值的农产品经营者,必须想方设法在品质上做到与众不同、出类拔萃,这样就有可能卖出高于普通产品数十倍的价格,品质体现价值,确实如此。 二、产品结构性包装 一般我们发现,目前大多数的农产品包装相对土气,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很多产品选择塑料袋或者瓦楞纸箱包一下,早早了事,上面标明产地和品牌名称就没有了,事实上这样的包装往往让人感觉档次低,高端的消费群又怎能喜欢上这样的产品呢?产品的包装要和产品的优良品质相匹配,这样才能相得益彰,塑造品牌价值,研究发现,一个产品的价值60%来自于包装,因为消费者有时候往往并不了解产品本质,往往借助于包装形象、文字说明、生动展示才能感觉到,这一点却是许多农产品经营者所忽视的。 而我服务的国内领先有机企业——有机农庄,建议他们在有机蔬菜的包装上率先采用中英文双语,说明有机食品不含农药、杀虫剂、施用生物有机肥等说明,让消费者马上就明白什么是有机食品,他的好处在哪里,打消了消费者选购的疑惑,因此获得了很好的效果,仅在上海地区家乐福古北店月销售额达到了30多万。而现在,还有大多数的有机食品厂商,到今天也就是在包装上印有各种认证的标志,极少具体说明产品的特色和详细信息,错失了与消费者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沟通机会。 事实上对于农产品的包装,我们大致可以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外包装我们除了选择农产品常用的绿色以外,还可以多采用橙黄色、金黄色、红色等象征阳光、档次、生命的色调,尽量在包装的正面设计一个鲜明的形象,消费者能在5米之外就能看到,而在外包装的背面可以采用图片配合文字的说明方式,介绍产品的来源、历史、产地、文化、特色、营养成分、食用人群、食用方法等,更关键在于介绍余种不同之处,而相应的生产厂家和联络方式的文字相应小一些,因为这不是消费者关注的主要信息。而外包装的材质可以根据产品的质地大小,大胆的采用一些特别的材质,比如陶罐、牛皮袋、瓷器等,从而突出形象,彰显农产品的价值。 对内包装而言,有必要制作一些精美的折页和手册,或者小的工艺品,介绍产品和产地的人文背景、自然环境,风土人情等,加深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信任与好感,比如生产的苹果的厂商,完全可以在在包装苹果的包装纸上印有一些:苹果排毒,天天吃苹果不用看医生”科学常识和民间谚语,消费者每天在吃苹果,都会强化他再次使用的行为,进而成为产品的重视消费者打下基础。

房产税最新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成文日期:2010-12-21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 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协议书样式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书样式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甲方(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现代农产品营销方案

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数目基本稳定,交易额稳步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几十年高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流通规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1.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1.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几年也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另一方面,南京、广州、武汉、上海等地政府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旨在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之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市场分析 1、顾客来源 作为农村,以前的顾客也就局限于当地小市场以及家人自己享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城市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农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大,但是农村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农村的顾客就越来越多,包括城区家庭、餐营业、副食业等。所以从顾客方面来说,我们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2、面临的竞争对手 目前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很多地方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农产品的培育,在城市也有很多的地方有这样的场地。现在看来这是市场发展趋势,科学地运用技术来服务生活,但是,即便技术再好也没有农村天然的农产品营养来得好,而且现在的农村也在接受新技术,更科学的方法加上原始的天然性种植,将是更好的农产品。

房产税有关政策

房产税有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青海、宁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

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标准版)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甲方交售(农副产品)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

农产品营销策划方案

目录 目录第一部分计划概要 (1) 第一部分计划概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市场分析.. (5) 一、市场分析 (5)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5) (二)杭州农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5) 二、竞争者分析 (6) 三、消费者需求分析 (7) 四、杭州市场分析 (8) 第三部分 SWOT分析 (9) 一、优势(superiority) (9) 二、劣势(weak) (10) 三、机会(opportunity) (11) 四、威胁(threaten) (11) 第四部分营销战略STP (13) 一、市场细分(Segmentation) (13) 二、目标市场(Targeting) (14) 三、市场定位(Positioning) (15) 第五部分营销目标 (16) 一、创造品牌知名度 (16)

二、占领一定的市场 (16) 三、企业形象增值 (16) 第六部分营销策略 (18) 一、产品策略 (18) 二、定价策略 (20) 三、渠道策略 (20) 四、促销策略 (21) 第七部分营销执行与预算 (24) 一、开业大酬宾活动 (24) 二、新安江旅游文化节—“蔡小珍”杯耐寒勇士比赛 (25) 三、“中秋之夜,全家团圆”优惠活动 (25) 四、元旦送温暖公益活动 (25) 五、“回忆过去,体验现在”大型体验活动 (26) 第八部分营销控制 (28) 一、产品质量的控制 (28) 二、服务质量的控制 (28) 三、对促销方案进行监控 (29) 四、对公司举行的活动进行监控 (29) 五、对企业风险进行监控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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