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
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
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
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
项时使用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
关信息(电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三、质保金管理
1过程管理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