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

意见

(铁建设〔2013〕193号)

发布时间:2014-01-01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现就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管理体系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为实施主体,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

(一)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管理制度标准化是前提,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保障,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是关键,四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管理制度标准化。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套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责分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

2.人员配备标准化。明确参建各方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标准,选配素质和能力达标的人员,确保岗位设置满足管理需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

3.现场管理标准化。将现场布局和临时设施建设、施工组织安排和资源配置、现场检查、技术管理、内外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化、定量化,制定统一标准,实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4.过程控制标准化。细化分解项目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管理流程、作业流程及相应的制度、标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实现管理和作业过程的闭环有效控制,保证每一个环节工作质量和成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二)主要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统一性、文化性等主要特点。

1.先进性。借鉴运用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风险控制、信息技术等多种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采用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标准,体现铁路建设行业先进生产力水平,符合铁路科学发展要求。

2.科学性。管理目标、管理制度、流程设计、责任分解、控制手段等方面科学合理、相互协调,形成一个职责分明、运转有序、持续改进的有机整体,全面落实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

3.统一性。技术标准全路统一,管理标准相对一致,作业标准协调统一。各项标准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能够在不同项目、不同单位、不同工程的相同专业、工种、工序等层面重复、持续运用。

4.文化性。营造人人参与其中、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的文化氛围,形成全员参与、共创共荣的工作格局。

(三)支撑手段。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全面提升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

1.机械化。优先实行机械化施工,合理选择机械化实施方式,系统配置机械设备,以机械化实现标准化作业。

2.专业化。围绕技术、人员、设备等要素,在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施工。

3.工厂化。施工现场制作的产品或构件,按照工厂化生产要求集中生产。

4.信息化。以现代网络、通信、电子设备等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有效监控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

(四)实施方式。

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建设单位为龙头,以建设目标和共同利益为纽带,推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将标准化管理要求分别纳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对参建单位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各单位要按照“事事有标准、事事有流程、事事有责任人”的基本要求,加强整体规划、坚持超前谋划、落实考核办法、掌握管理界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创造性,实现管理体系协调统一运转,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三大标准

铁路建设三大标准是指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是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必要前提和依据。技术标准是基础依据,管理标准是落实技术标准的重要保证,作业标准是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的工作载体。

(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标准化管理领域内重复性技术事项作出的统一规定。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由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组成,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总公司企业标准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全路统一实施。

建设单位要大力开展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技术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试验段、样板段建设,切实保证技术标准有效落实。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在前期工作中,科学合理选用技术标准,确保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经济适用、便于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以技术标准为准绳,认真开展标准化作业,提高一线作业水平,确保现场作业有序受控,工序质量全面达标;督促监理单位依据技术标准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控,确保现场管理、现场作业有序受控。

(二)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是对一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是关于某项管理工作的内容、职责范围、程序和方法的统一规定。管理标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总公司建设管理制度等。总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健全适应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铁路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建设单位要依据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实际,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标准,细化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三)作业标准。作业标准是针对生产作业过程或作业岗位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作业指南(工法)、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作业要点等。

建设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作业标准提出统一要求,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依据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制定各类工程作业标准。对于建设项目关键作业和重复作业,建设单位要组织制定先进、通用的作业标准,统一使用。

三、流程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流程管理是落实过程控制标准化的有效手段,通过流程分级、制定和控制,实现工作程序的标准化。

(一)流程分级。依据建设程序,铁路建设工作流程分为大、中、小三级。大流程是指总公司以铁路建设程序、规范文件、规程规范等形式,对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重点工作,明确统一的工作流程。中流程是指总公司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为贯彻落实大流程要求,在管理层面上制定实施的工作流程。小流程是指参建单位为完成某项具体事务或实现某项具体目标而制定的管理或操作流程,如工作指南、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二)流程制定。铁路建设项目工作流程按照“分级分层管理、整体协作运行”的管理思路组织制定。总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制定投资计划、招标计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变更设计审批等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制定征地拆迁、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验工计价等工作流程,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各专业勘察、设计、现场配合等工作流程,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各类施工管理工作流程,督促监理单位制定原材料进场检验、现场检查、旁站监控等工作流程。

(三)流程控制。流程控制是流程管理的核心内容。要以铁路建设程序为根本依据,按照过程控制标准化要求,全面落实流程控制责任,明确各项工作流程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把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岗位;对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重点控制;加强流程检查、优化,实施动态管理。

四、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标准化是标准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基础和保证。

(一)建设单位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和精干高效原则,配备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有责任心、懂业务的建设管理人员,满足建设项目技术、管理需要。建设单位依据项目特点,将参建单位人员配备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合同,督促

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科学合理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二)勘察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团队和现场设计配合机构,配足相应素质的现场配合人员,及时解决现场的勘察设计问题。

(三)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扁平化管理原则,确定管理模式,组建项目经理部,按要求配备管理和作业队伍。可根据工程规模、管理跨度、难易程度,选用“项目经理部—作业队”或“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工区、工作组)—作业队”管理模式。

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分专业组建架子队,每个架子队总人数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相适应。架子队分为管控层和作业层,管控层包括架子队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和工班长,由施工单位正式职工组成;作业层为架子队下设的作业工班,一般不宜超过5个。

(四)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项目部—监理组”管理模式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五、现场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以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为重点,把“三大标准”贯彻到作业过程,有效保证施工活动有序运行、作业过程质量可控。

(一)建设单位负责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现场施工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建设顺序、建设工期、资源配置、施工技术方案、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解决好布局规划、关键节点工期安排、资源配置等重大问题,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路基、无砟轨道、高速道岔、连续梁等首件评估

工作,全面提升现场质量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图交付、设计技术交底、现场地质资料核对确认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和文明工地建设,督促监理单位按检查标准实施检查。加强内外部协调,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实现现场管理规范有序。

????(二)勘察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设计图,做好交桩、施工图技术交底、现场地质资料核对确认、测量控制网维护等现场设计配合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外部协议签订,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叉跨越等外部协调工作;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及时处理现场遇到的设计问题。

(三)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对现场施工管理负主体责任。按照人、机、料、法、环等质量管理要素,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管理区段划分和大临布局工作,细化资源配置,组织均衡生产。做好现场文明施工,配齐“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优化工作环境,做到布局合理、标识规范、场地整洁,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加强现场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固体废弃物处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等工作。加强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调查、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标准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等工作,设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用电安全、危险爆破品使用安全。积极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实现试验室、拌和站、梁场、板场的标准化管理。

(四)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对现场施工作业活动负检查和监控责任。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标准化监理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数量进行质量检测;做好单项工程开工审批工作,检查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并督促问题整改。

六、四化支撑

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手段,对于确保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管理绩效具有重要作用。

(一)机械化。推行机械化要重点做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机械化施工作业线标准化配置、机械设备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

总公司将从政策方面加以引导和支持,制定各专业工程机械化施工设备配置指导意见,提出明确的机械设备配备原则、标准和指标;按照机械化施工要求,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概预算定额;在制订或修订相关设计规范时,将符合条件的工程通过调整设计结构的方式,实现机械化施工。

建设单位要按照总公司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工期要求,以合同约定、制度约束、经济激励等有效形式,对建设项目及每个标段的机械化施工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在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专门对机械化施工作出具体规划,对高风险、高精度作业的关键设备选型和配置作出明确要求,提升机械化生产程度,有效保证施工一线标准化作业的质量和效率。

建设单位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科学合理选择施工方案,优先采用机械化施工,优先使用先进设备。督促施工单位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的比重,狠抓设备配套,大力推广使用新设备。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细化机械化施工安排,配齐配足配强各类必需的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配备与投标承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工艺、质量、安全要求相符合,与施工单位专业施工水平相匹配。同时要切实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高效利用,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的效能。督促监理单位将机械化施工内容编入监理实施细则,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场机械设备报验单并出具明确意见。

(二)专业化。专业化包括专业化管理与专业化施工,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专业化管理是指铁路参建各方以工程施工活动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机构以工程设计、施工活动为对象的专业化管理及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分工管理。推进专业化管理要着力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切实抓好人员选配、机构设置、工作分工、专业培训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形成整体推进合力;要着眼长远发展,在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的基础上,努力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专业化施工是指铁路施工单位根据铁路行业技术特点,按照工程项目不同专业、工种和工序,组织相应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专业化活动。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统筹考虑和规划施工队伍专业化建设,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标段或单体工程应优先选择专业队伍施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工法,配备与专业化队伍、先进施工技术和工艺相配套的机械设备,全面提高专业化施工水平。

(三)工厂化。推行工厂化要重点抓好产品定型、规划布局、标准化建厂、厂内标准化作业等四个方面工作。

产品定型方面。工程设计措施应采用通用设计,对能够实行成品构件安装的工程以及工程材料、“四电”设备等,应采用统一的定型产品;没有定型产品的如果能够达到一定需求规模并采用统一技术条件的,应在同一个项目上设计成通用产品。

规划布局方面。建设单位应把全线工厂化生产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并指导施工单位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综合考虑生产布局、占地数量、产品规模、运距半径等技术、成本因素,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合理规划布局。

标准化建厂方面。建设单位要做好对全线建厂工作的指导,全线同类工厂的建厂标准要相对统一,对制梁厂等大型临建设施应当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专门设计,所有工厂都应在建成投产前进行统一验收。施工单位要按标准做好建厂工作,运用工业工程的技术方法,充分优化厂区和车间布局、生产线配置、岗位定置、材料供应和仓储能力匹配、工班组织等方案。

厂内标准化作业方面。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产品试制和质量认证,优化工艺流程,健全作业标准,强化过程自控,确保产品质量达标。加强生产车间和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控制、检测检验控制和验收控制,使产品制造过程质量常态受控,严把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关。加强成品吊装运输和现场安装的标准化作业,确保厂制产品完好无损投入使用。

(四)信息化。铁路建设信息化应坚持“先进、安全、实用、简便”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提升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设单位要按照铁路建设信息化管理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化管理整体规划,建立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数据信息图形化、可视化、实时化,为参建各方协同办公、建设过程控制、综合展示分析等提供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统一信息平台。

建设单位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通过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及时解决现场设计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采用信息化监控、监测手段,推广运用作业人员安全监控、隧道围岩变形量测、沉降变形观测以及拌和站、试验室数据实时传输等信息系统。督促监理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点信息数据的分析,实现质量安全等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时、有效监控。

七、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是通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管理行为规范运作、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分为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两个层面。

(一)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由总公司组织,考评对象为建设单位,考评结果纳入建设单位年度考核。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及其他管理成效等方面。

(二)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由建设单位组织,考评对象为参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考评方式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建设单位要制定绩效考评标准,将考评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组织考评。考评结果分别纳入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

达标考评在建设队伍上场后半年内进行,采用集中检查方式,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对考评合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在当期信用评价和施工图考核中加5分。创优考评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每半年进行一次,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对通过达标考核的参建单位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进行量化打分,对综合考评优秀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在当期信用评价和施工图考核中加10分。

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生产单元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通过考评树立标准化工地、标准化拌和站、标准化梁场等典型样板,在项目上推广应用。

八、组织推进

(一)制订规划方案。建设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各参建单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推进落实。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在项目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带头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大标准,加强流程管理和现场控制;要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统一步调、统筹协调的良好氛围。参建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和实施方案,配

齐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四个支撑,将标准化管理渗透到项目建设各个方面,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和每道工序。

(三)形成文化氛围。各单位要综合利用教育培训、文化建设、利益调节、纪律约束、典型示范等多种途径,大力宣贯“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的重要理念,建立“事事有标准、事事有流程、事事有责任人”的标准化工作秩序,形成长效机制,使标准化管理成为全体建设者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行为规范,形成铁路项目建设浓厚的文化氛围。

本指导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和《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停止执行。前发其他文件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指导意见执行。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五章勘察设计管理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七章监理管理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十章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 第十二章罚则 第十三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 第11号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7月11日第七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 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 第五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工作,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 第七条铁路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 第八条铁路建设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从事铁路建设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咨询等活动的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在批准的资质和资格范围内从业,接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程序包括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规定报批。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第七条项目征地拆迁数量(含三电迁改和地下管线迁改应以勘测调查资料为基础准确计算,依据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及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补偿原则,分析具体补偿单价和费用列入估算。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没有明确征地拆迁费用补偿原则的项目,可按照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计算或参照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时间相近、区段相邻或合作方式一致等)测算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的合资铁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以出资各方确认的原则和标准核定后列入投资估算。 第八条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评审主要对项目技术条件、建设方案、土地利用、节能环保、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效益评价等内容形成明确审查意见,评审报告要附项目投资总估算表(或总估算汇总表)。经铁道部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报国家批复或铁道部自行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总投资的控制基础。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或批准原则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总额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审查修改设计文件,作为下阶段投资对照分析和控制的依据。 第三章初步设计阶段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是依据国家或铁道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对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工程数量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和深化设计。建设单位安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定测,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 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一安排、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建设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制定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总公司中长期和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价,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或报批)、初步设计审批、Ⅰ类变更设计审批、概算调整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 (三)组织铁路建设资本金筹集,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工作,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铁路建设项目分类

铁路建设项目分类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铁路建设项目资料分类 1、建设管理资料 包括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资料(含管理机构资料、管理制度资料);立项决策资料(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节能报告书、节能报告书批复文件、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防洪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通航论证报告书、通航论证报告书批复文件、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地拆迁资料(含建设用地预审资料、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建筑物或构筑物评估报告、征地拆迁现场操作资料、临时用地租用协议资料、征地拆迁管理台账);招投标管理资料(含招标计划、招标计划批复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批复文件、资格预审评审资料、投标文件、开标记录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管理资料(含合同审查资料、合同联签文件、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管理台账);开工报告(含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技术管理资料(含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调查资料、全线控制测量方案、线路贯通测量资料、系统集成与接口管理资料、科技成果资料、工程项目总结);物质设备管理资料(含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甲供或者甲控物资设备质量记录);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含质量安全控制资料、质量安全事故资料、专项检测资料);质量安全监督资料(含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审批资料、质量安全监督实施资料、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资料(含水土保持资料、环境保护资料);计划统计资料(含年度计划资料、季度施工建议计划、滚动计划、月(年)统计报表、计划统计管理台账);投资控制资料(含投资估算文件、投资估算审查修改文件、设计概算、鉴修概算、投资验算、分标段执行预算、甲供物资价款资料、验工计价资料、清理概算资料、投资管理台账); 2、勘察设计资料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 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经验收、安全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报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包含风险计划、风险辨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竣工后应开展风险后期评估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

(铁办〔〕号) 部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推进铁路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使铁路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铁道部党组研究决定,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发挥铁道部铁路建设管理地主体责任,优化铁路局建设管理责任,落实铁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依法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铁路建设目标,对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理顺关系,落实责任 按照部党组关于铁道部主要行使政府监管、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行业管理三项职能地要求,进一步明确铁道部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科学界定铁道部与建设单位地权责,落实建设单位地管理职权,有利于落实铁路局经营主体责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地建设管理机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进一步落实铁路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铁道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地总体要求和部署,转变理念,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行业管理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做好铁路建设规划、政策、行业法律法规拟订,建设标准和规章制定,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建设过程协调、服务,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及相关规章,完善项目决策报批审批、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变更审批制度,建立项目管理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办法,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执法监察等;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稳定、投资风险评估,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投资,确定出资人代表及股权结构,行使出资人权力,组建合资公司筹备组,审定资金预算,管理施工图审核,安排年度投资计划,推荐合资公司高层管理人选等;加强快速铁路网项目、跨局路网主骨架长大干线项目以及难度大项目地管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 科学界定铁道部与建设单位地权责.铁道部依法确定建设项目地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总工期和工程总投资,提出环境保护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发生地重大变化,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整,并对上述事项负责.建设单位按照铁道部确定地建设目标负责具体项目地组织实施,对具体项目地实施结果负责;在建设项目条件发生变化,对上述目标实施有重大影响时,建设单位应按职权和程序,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进行变更设计;铁道部对建设单位地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考核.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落实建设单位地建设管理责任.建设单位是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地实施主体,铁道部按照责权对等原则赋予建设单位相应地权利和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按照规定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责任,定期向铁道部报告工作,就建设项目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对铁道部和各投资方负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铁路局受铁道部委托管理组织实施铁路局管内既有线、枢纽、中小项目,接受其他建设单位委托代建涉及既有线安全部分地工程,同时负责协调管内铁路建设与地方地关系,为铁道部管理地建设项目提供工程建设保障.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地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小合资项目,可由合资公司委托铁路局建设或自行组织建设.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合资公司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审定地规模标准投资组织建设或委托建设;批准事项下一般事项由公司依据程序办理;对重大变更设计、重大工期调整、超批准概算调整,以及其他超出批准地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后,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确定地报批程序进行报批,对建设全过程负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切实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铁路建设项目出资人代表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和产权管理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运〔2013〕102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发展,完善车票改签、退票办法,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票改签 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二、关于退票 1.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3.因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4.退票费如下核收: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3年8月19日

铁总建设〔2017〕301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严格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保证铁路建设依法合规进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是指对参与铁路建设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所属企业有隶属关系的建设单位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按照问题和事故性质、情节、后果情况,追究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有关管理人员、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责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按照本办法实施追究,其中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国家和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依其处分决定实施处分。国家和有关部门未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规问题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相

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执行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其中引起人员死亡的铁路交通事故,从严追究责任。 第六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和监管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铁路建设。 第二章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责任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 (四)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八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做好国家有关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对检查发现、举报核实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相关建设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送总公司建设部。 其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涉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总财〔2016〕11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部企业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铁路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范围和主要政策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适用范围。 自2016年5月1日起,铁路单位在我国境内销售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新增

试点服务)等营业税应税服务,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铁路单位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总公司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全面实施营改增主要政策 1.铁路企业主要适用政策。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扩大试点范围,所有原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全面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允许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三是一般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适用11%税率,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维持17%税率不变,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四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铁路单位接受新增试点服务所含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以下项目除外: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 一、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总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检查总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2.负责总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总公司领导的秘书工作。 3.组织筹办总公司及铁路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组织起草总公司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及重要文件等文稿。负责总公司领导重要活动和公务往来的组织安排。 4.负责总公司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编印党政工作简报、刊物等材料。负责总公司有关重点信息、重要活动的公开工作。 5.组织开展总公司重大决策和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调研工作。 6.负责总公司日常值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7.督办上级机关和总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报告办理结果。 8.负责处理并管理总公司机关公文,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9.负责总公司机关中央文电管理和机要通信工作,组织和指导总公司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总公司机关人民来信来访,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信访工作。 11.负责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总公司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12.负责制定总公司机关办公制度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总公司机关财务、资产、物资采购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调配办公用房,组织印发铁路乘车证。统一管理和协调总公司机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14.负责档案史志中心业务管理工作。 15.负责总公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承办总公司党组、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改革与法律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总公司发展战略,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负责组织总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战略合作事宜,拟订战略合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我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铁总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综合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综合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办〔2016〕74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编辑:来源:点击:23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 为加快推进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现就土地综合开发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主体、阶段任务、信息沟通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责任主体 (一)总公司在下达铁路建设项目年度勘察设计计划时,明确土地综合开发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已成立合资铁路公司的项目,由合资铁路公司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未成立合资铁路公司的,由铁路局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 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要与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要围绕车站及周边土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规定的用地规模,将铁路建设项目财务平衡与综合开发需求作为项目选线、站场选址的重要因素;将土地综合开发投资及效益纳入铁路建设项目一并开展论证和财务评价,作为项目立项和开展可研的重要依据。 (二)铁路局应按照总公司的统一安排,统筹管内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计划;协调省(市)政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路地合作会谈要求;对接地方政府,协调签订综合开发相关协议,指导并支持合资铁路公司开展土地综合开发。 (三)铁路局应指导合资铁路公司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管理机构,落实经营责任;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机会、方案研究报告;协调规划修编,签订综合开发协议,做好规划和预留,按期取得开发用地;制定运营补亏、税费减免等方案,争取政策支持。 合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应充分利用股东各方优势以及区域市场资源,统筹推进铁路红线内、外土地综合开发。红线范围内的可由合资铁路公司委托铁路局组织开发;红线范围外的要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创新开发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织开发。 二、关于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阶段任务 (一)现场踏勘。结合新建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对新建铁路沿线开展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沿线经济发展状况、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提出土地综合开发需求和建议。 (二)机会研究。在铁路建设项目预可研阶段,同步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 在组织编制机会研究报告时要明确用地规模、土地价格、市政配套和规划调整建议,确保研究的质量和深度。 铁路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合资铁路公司,并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机会研究报告进行预审,提出书面意见,修改完善后作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上报总公司。 总公司将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报告作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审查、批复或上报。 (三)方案研究。在铁路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同步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方案研究。 根据总公司机会研究报告审查结果组织编制方案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依据项目财务评价结果,提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财政补贴及税费减免方案;从有利于土地综合开发的角度,提出项目选线、站场选址的建议方案。 要将运输服务、生产生活设施用地与站场综合开发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客货运输和综合开发各项功能。地级城市以上的客运站,要规划预留客运服务、停车场、高铁快递和维修设施用地;有货运需求的车站要规划预留货场和物流设施用地;将上述用地纳入铁路建设项目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号..精讲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

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5】146号)

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05]146号) 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 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勘察设计管理体制改革,铁道部对《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铁道部1997年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和 200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五年 八月二十二日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 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规定》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财[2017]36号 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各铁路公司: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3月1日 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企业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控股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依照本规定要求履行程序后规范办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总公司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监督管理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合理、准确编制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 (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包括总公司所属企业和合资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组织项目建设的机构称为项目管理机构。 第七条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筹集、请领、拨付总公司负责筹集的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总公司所属企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四)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按照规定办理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基本建设财务工作。 (六)依法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审计、检查等,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总公司所属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按规定筹集、请领和拨付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二)按照总公司规定履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本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中的关键数字 一、铁道部要求: ●3句话总体要求: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 高标准,主要是对工作目标的要求。只有确立高目标,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在思想上高定位,达到工作上高境界。 讲科学,主要是对工作方法的要求。只有坚持科学态度,把握工作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才能提高工作水平,达到事半功倍 的效果。 不懈怠,主要是对工作作风的要求。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落实,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 ●“6位1体”建设管理要求:质量、安全、工期、投资、 环保和技术创新。 ●“4个标准化”项目管理: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 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 ●“2不1建”质量理念: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建不朽 工程。 ●“3标准”建设文化: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 结果达到标准。 二、集团公司实施性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

。 ● “4 层次”文件体系: 1、《项目管理手册》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手册》 应包括项目方针目标和指标、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项 目部部门职责、项目部部门工作流程、项目部各管理岗位和各管 理人员岗位职责。 2、《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质量、安全、计财、技术创新和 综合管理等六大类制度。 3、《作业指导书》 应分专业并结合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以 及不同的工法编制。 4、《作业卡片》。应分工序和工种编制质量、工艺和安全等 作业要点。 ● 5 部 1 室项目机构设置:

●“9521”架子队管理模式: 9大员基本配置:每个架子队配置一名专职队长和一名技术负责人,设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根据施工需要配备若干领工员、工班长。 5项基本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分配考核制度。 2项纪律:正式职工跟班作业纪律、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的纪律。 1张架子队管理展开表。 ●“1152”架子队人员配备:1名队长;1名技术负责人; 5名要员即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1 名领工员和1名工班长。 ●3内6外的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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