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现理财工作规范化、收支管理制度化、监督考核一体化、企业利益最大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制度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指导思想

贯彻“节俭先行,效益至上”的理财方针,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挖潜降耗,杜绝铺张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及消耗,合理理财,增加积累。

第三条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原则

(一)坚持财务管理工作要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及分公司、子公司经理的配合下实行统一财务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的原则。

(三)严禁以收抵支,坚持营业收入与日常支出分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分公司、子公司经理财务权限

分公司、子公司经理为该机构的行政第一负责人,对公司负责,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负全面责任。

(一)负责审核分公司、子公司的收入及经营报表,确保收入真实。

(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及资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要严格控制分公司、子公司的费用支出。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并认真审核当月的支出计划,对当月费用支出进行预算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审核分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办公、差旅等费用及零星材料采购。其中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理费用审批权限为2000元以下(非生产经营性支出费用审批权限为1000元以下),超过审批权限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本人支出的费用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员工培训等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大宗材料费用支出必须进行立项,并报公司核定后,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经办。特殊情况下急需支付款项的,须报经公司总经理电话授权后方可办理。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五条分公司、子公司财务及人员设置

(一)财务机构的设立

1、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财务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负责。

2、控股子公司设立单独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二)财务人员的配置

1、驻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配置常驻出纳员1名(驻公司本部的分公司、子公司不设单独的出纳员,出纳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另由公司财务部指定公司财务部会计员1名负责处理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账务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驻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纳员的工作。公司财务部指定会计和驻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驻出纳员协作处理相关往来账务。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实行委任制,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委任并负责监督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人员;如确需更换的,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任。

3、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

(2)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公司财务部指定的驻外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计

员负责每月到指定负责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凭证处理、稽核、编制财务报告等工作不能少于两次,同时监督、审查该机构出纳员的日常收支往来账务)。

(3)严格资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

(5)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一切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行为。

4、出纳员的工作职责

(1)每日做好分公司、子公司所有现金收入的盘存工作,并及时存入指定账户。严禁坐支现金。

(2)负责办理好手续完备的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3)整理、收集各收费点的现金收入明细表,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并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并将情况上报公司财务部。

(4)认真审查备用金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制度。

(5)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6)严格预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凡支付不合规定单据的款项,由本人与责任人共同负责。

(7)核实公司办公室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分公司、子公司员工的工资和奖金。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关印章,配合会计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分公司、子公司发票的购销、保管及审核工作,按时进行税务申报。

(10)完成会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

分公司、子公司会计核算的原则及资产管理方法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

(一)资金及现金管理

1、分公司、子公司所有现金收入一律在收进当天存入分公司、子公司银行账户(住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上交公司财务部),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于第二日存入银行账户(上交公司财务部),严禁以收抵支,违者按财务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从严处理。驻外分公司、子公司出纳员应于当天将各收费点做好了的并经分公司、子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的现金收入明细表统一归类保管,按期报送公司财务部核对备查。分公司、子公司不得设立小金库,一经发现查实,公司将依规严肃处理。分公司、子公司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2、分公司、子公司要加强对应收资金的管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负责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遇到难办的问题,必须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请示处理。

3、分公司、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只供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格做好银行账号的保密工作。

4、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财务用章分管并用制,不准由会计或者出纳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5、财务人员办理支票、电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时,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并由公司领导签字方可办理。能够通过银行结算的款项不能以现金支付。

6、分公司、子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按程序报公司审批后才能采购。

7、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1)因工作业务需要接待客户的,由经办人填写招待审批单,经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批准方能宴请。

(2)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为税务部门的正式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招待理由,由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方能到出纳处报账。

(3)超过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报账,如因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审

核批准(当月招待费用报账,累计不得超过当月收入的0.8%)。

(4)分公司、子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500元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签字方能报账。

8、交通费用标准

交通费用的标准,依照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9、电话费标准

分公司、子公司电话费用标准,依照公司之规定核准费用范围及额度后,凭电讯部门的正式发票予以报账。

10、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所有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必须拒绝办理。审批批件必须附上相关发票、单据同时入账备查。

(二) 费用管理

1、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费用支出实行备用金制。

由机构出纳员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备用金手续,领取备用金用于机构的日常支出,并按每月一结算的原则进行核销。分公司、子公司日常费用支出由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1)备用金使用范围

备用金主要用于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费用、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员工差旅费、交通费、业务费等小额现金支出。

(2)备用金审批权限

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月备用金总额度,根据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当月支出的预算表做出预算,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备用金的保管和结算

备用金由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在支付备用金时做好相应的审核及制表工作,月底凭完整真实、合法合规的支出凭据到公司则务部进行结算,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对应的报账金额。

(4)备用金的使用

A、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纳员担负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现金的管理和开支,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员工报账时,报账的单据须真实合法,经出纳员进行初审后,送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人核准签字方能报账付款。

B、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理负责分公司、子公司的费用支付审核,如因出差在外,可委托负责人行使相应的审核权力。

(6)员工因出差等借用备用金

员工因公出差或购买零星材料借款时,须先填制“借款单”,因公出差的,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上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好凭证,由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审批之后,出纳员予以借支备用金。

A、借备用金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到出纳处报账,上一次借款无故未报账的人员,不得办理再次借款;

B、员工借用公款的必须按时归还,未还清原借款的员工,不得办理再借款。

C、报账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依据: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须由经办人签字,验收人签字,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

2、控股子公司费用管理参照《华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管理的制度》执行。

3、分公司、子公司人员出差费用、补贴

(1)出差是指员工受分公司、子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分公司、子公司办公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按公司规定的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并根据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2)分公司、子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3)分公司、子公司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分公司、子公司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会计凭证和档案管理

(一)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所有会计凭证和档案统一由公司财务部进行管理,公

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人员必须分类装订成册,需要时即派员专送公司财务部。

(二)控股子公司的的会计凭证和档案由其按财务档案管理规定自行管理。

第八条本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事项按《华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华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管理的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能与岗位设置 第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保障与监督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差错与舞弊。 (四)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协同营销、经营单位做好分析工作,促进分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分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六)协调分公司内外部的关系;配合总公司财务稽查与审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部由主办会计(定编:1人)、出纳(定编:1人,内部兼职)等工作人员组成。主办会计的人事、工资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其工作对总公司负责。 第四条:主办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分公司经理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准确、及时完成现金收支及报销工作。 (二) 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坚持日清日结,做好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提存、保管与清查,积极配合银行的对帐、报帐等工作,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会计做好各帐务处理,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doc

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1 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广东A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 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02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由××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考核、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为资金管理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以各下属单位为成本中心的财务核算体系。各职能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计划调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过程,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利润中心:计提并交纳各种税费,核算、处理财务成果,工资的分配及管理。 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

管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项目。 成本中心:各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考核指标进行内部模拟法人核算,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内部考核办法和内部核算体系,其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开性和灵活性原则。 合法性:保证所有的经济活动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开性:为了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定期向各股东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所有经济活动必须向股东公开,不得有任何隐瞒。 灵活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当的财务管理办法处理经济业务,以满足筹资、投资、分配等经济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2、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产存量的管理;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版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17最新版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保护本公司和投资人各方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等,特制定本制度。 1. .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2. ., . 第三条公司的财务活动,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接受国家财税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并对董事会及投资人各方负责。 3. , , .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及财会相关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4. . 第二章

现金管理第五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 5. ’s . 第六条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2 6. : 1.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现金应控制在核定库存限额之内。. 2.凡各项业务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3.与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零星小额的支付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4.向银行存入和支取现金的凭证,必须如实注明现金来源和用途。.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 \ 6.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

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 , \9.不准用收入的现金\坐支\。 3 .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7. :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等。. 2.支付给职工的市内差旅费、外地差旅费、就餐费、职工探亲路费等。, . , . 3.支付给临时工、外包工的劳务报酬或其他服务费用。 4.按银行规定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1000 . 5.按央行规定需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凡超过2000元以上的现金支出,必须提前二天报财务部,以便及时向银行预约提款。8. 2000 . 第九条财务部应建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1%以上(不含51%)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于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门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5、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6、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7、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8、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9、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10、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2、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 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对分公司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 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山东******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公司款项的支付,须经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如总经理(或执行董事)不在公司,经请示并做记录后可暂付,但随后要请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补签。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如委托收款证明)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工程用款由该项目负责人核准,经总经理签字后支付,其程序按以下"审批流程"执行。 ⑴凭施工单位所出付款申请及施工进度,并填写“资金支付审请表” ⑵公司财务审核(审核内容:对照相应的合同、实际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报该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⑶公司工程负责人、总经理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事后补签(涉及工程进度及质量控制、补签需总经理同意)。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商量解决。3、日常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支付。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⑴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⑵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房租标准:公司职员,房租标准为50元/日(标准待定暂写5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6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90元/日(标准待定)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

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新.doc

x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工作准则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现财务管理的反映、监督、协调、决策支持乃至保值增值的功能,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二节财务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机构设置 1、总公司设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各一名组成。全面负责总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领导和指导下属分公司的财务工作。下属分公司设财务室,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室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全面负责分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室在业务上有独立性,并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干预,行政上由总公司行政部门及建筑公司进行考核和统一管理。 2、公司仓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由财务负责,仓管每月向财务呈报各项数据、报表并对其负责。仓管的行政管理归属公司行政部门。公司根据业务量的需要,设一名或多名仓管。 二、财务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3、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4、负责企业的纳税管理,运用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5、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系。 7、负责企业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企业的各项投资管理。 8、负责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级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 9、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 10、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公司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公司设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对分公司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 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管理其资产,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