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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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汇总

在我们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小税种主要包括了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以及耕地占用税等等。为了方便大家记忆,东奥小编特别在下面表格中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小税种知识点:

税名用途

征税

范围

计算公式征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购置

(购

买、进

口、自

产、受

车、

摩托

车、

10

%

购买:(全部

价款+价外费

用)×10%

进口:(关税

完税价格+关

一辆车只

征一次;

在购买之

日60日

赠、获奖。。)自用应税车辆车、

车、

农用

运输

税+消费税)×

10%

[消费税:(关

税完税价格+

关税)×消费

税率/1-税率]

内申报纳

车船税属于税

法中的

所有

车、船

乘用

(<=

9

人)

、商

用车

(9

1、乘用车、商

用客车、摩托

车、以每辆为

计税单位

2、商用货车、

专用作业车、

轮式机械车、

车船登记

证和行驶

证所载日

期的当月

人以上含9的客车、货车)、挂车、摩托车、船舶军

按整备质量每

吨为计税单位

3、机动船舶、

非机动驳船、

拖船、按净吨

位每吨为计税

单位

4、游艇按艇身

长度每米为计

税单位

车船;免税

船舶吨税中国境

外港口

进入中

国境内

港口的

船舶

免税:

1、应纳税额在

RMB50万以

下的船舶

2、在境外购

买、受赠、继

承等取得的船

舶初次进口到

港的空载船舶

应于海关

填发吨税

交款凭证

之日15

日内在。

指定银行

缴款。未

按期缴款

的,每日

舶净吨位的大小分3、非机动船舶

(不包括非机

动驳船)

4、捕捞、养殖

鱼船

5、军队、武装

警察部队专用

或征用的船舶

万分之五

的滞纳金

印花税纳税人

是中国

境内书

立、领

受、使

用税法

签订

合同

的双

方都

是印

花税

1、若既书立合

同,又开立单

据,只就合同

贴花;凡不书

立合同,只开

立单据,以单

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的纳

人,

但不

包括

合同

担保

人、

人、

鉴定

据作为合同使

用,其使用的

单据应按规定

贴花、

2、“专利实施

许可所书立合

同”属于“产

权转移书据”

不属于“技术

合同”

烟叶税在中国

境内收

购烟叶

的单位

晾晒

叶、

烤烟

20

%

应纳税额=烟

叶收购价款×

(1+10%)x20

%

烟叶税由

烟草公司

负担,征

烟叶税不

增加农民

负担

资源税在中国

境内开

采应税

矿产品

或生产

只对

生产

盐和

开采

应税

矿产

1、原油(只限

天然原油,不

包括人造原

油)、天然气

采用比例税,

1、纳税

人以自产

液体盐加

工固体

盐,以加

工后的固

盐的单位和人品的

单位

和个

人,

“进

口”

盐和

矿产

品不

征收

该税

5%-10%从价

征收

2、煤炭(只有

原煤、不包括

洗煤、选煤及

其它煤炭制

品)、其它非

金属矿原矿、

黑色金属矿原

矿、有色金属

矿原矿、盐

从量征收

以上的税目仅

限于“初级矿

体盐数量

为课税对

产品或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不属于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中国

城市、

县城、

建制

镇、工

矿区

(不包

括农

村)的

产权所

1、

市、

城、

建制

镇、

工矿

区,

不包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房

产原值×(1-扣

除比例)×1.2%

房产原值包括

与房屋不可分

割的附属设备

部分(暖气、

卫生、通风、

照明、煤气、

纳税人将

原有用于

生产经

营,从生

产经营之

月起,缴

纳房产

税。其它

的情况都

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括农

2、

独立

于房

屋之

外的

建筑

(围

墙、

囱、

蒸汽、压缩空

气、电梯、阳

台等)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

金收入×12%

对个人按市场

出租的居民住

房可暂减按

4%税率征收

是从次月

缴纳

塔、室外游泳池)不属于征税对象

契税在境内

获得土

地、房

屋产权

的单位

和个人

1、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的

转让

1、土地使用权

转让不包括农

村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转移

2、土地、房屋

权的典当、继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3、以交换方式的,价格不等的,由多付方缴纳契税,价格相等免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以补缴土地使用权

卖、赠与、交换出让费用或土地受益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在境内

占用耕

地建房

或从事

非农业

建设的

单位和

个人

占鱼

塘、

地、

牧草

地、

农田

水利

地、

1、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面积

(平方米)×税率

2、免税:军

事、学校(职

工住和营利性

的除外)、养

老院、医院

(职工住除

外)

在收到土

地管理部

门的通知

日起30

日内缴纳

税费

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非农业用征税缴

3、减按每平方

米2元征收:

铁路、公路、

机场、港口、

航道

4、按当地税额

减半的:居民

户口所在地按

标准耕地,建

设自用住宅

城镇土地拥有土

地权的

单位和

个人

1、

凡城

市、

1、公园、名胜

古迹内的索道

公园经营用

使用税城、

建制

镇、

工矿

内的

不论

是国

家拥

有还

是集

体的

都征

地,按规定缴

纳城镇使用税

2、纳税人新征

用的耕地,自

批准用之日起

满1年开始缴

纳城镇使用税

3、纳税人新征

用的非耕地,

自批准次月起

缴纳该税

4、纳税人购置

新建房自交付

使用次月起缴

2、建制镇征收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区,不包括镇政府所在纳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房屋出租、出借的次月缴纳;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的先以合同约定交付时间的次月,再以合同签订时间的次月

地所辖行政村

土地增值税只对

“转

让”国

有土地

使用权

行为征

税且缴

纳契税

“出

让”

的不

征收

土地

增值

税、

营业

税但

1、只对“有偿

转让”征收,

对继承、赠与

等“无偿转

让”不征收

2、计税依据=

转让房地产收

入-税法规定扣

除项目金额

3、承受土地使

用权缴纳的契

1、增值

额未超过

扣除项目

50% :

土地增值

税=增值

税×50%

2、增值

税超过扣

除项目的

要交契税税,不能作为

“与转让房地

产有关税金”

扣除

4、允许扣除费

用=利息+(取

得是支付费用

+房地产开发

成本)×5%

以内允许扣除

费用=(取得

是支付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

50%未超

100%:

土地增值

税=增值

额×

40%-扣

除项目金

额×5%

3、增值

税超扣除

项目的

100%未

超过

200%:

本)×10% 以内

5、房地产:(取得是支付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以内,在销售新房时,旧房不使用该等式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的200%:土地增值税=增值额×60%-扣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最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打印版)

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易混知识点总结(1-6章) 2013年初级会计实务易混知识点总结(1-6章) 一、第一章 1、1.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提示】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企业可以针对上述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直接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提示1】坏账准备科目属于应收账款的抵减科目,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 【提示2】上述公式中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根据期末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该项得出的差额为应有的期末余额,而不是应计提的金额。 【提示3】上述公式中“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为计提坏账准备前的余额。 【提示4】当期应计提的金额=应有的期末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前的余额。 【提示5】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余额。 2.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关键点)。 【相关链接1】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科目。 【相关链接2】企业取得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除价款中包含指外)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不能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增加企业的当期损益)。 新宣告的现金股利(股票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影响当期损益) 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确认新发生的利息(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影响当期损益) 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5.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记忆技巧1】购买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当期末的公允价值-购入时的成本; 【记忆技巧2】购买当期以后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本期末的公允价值-上期末的公允价值。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docx

2015 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小税种总结 税名用途征税范围税率计算公式征税管理 购买:(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购置(购买、进汽车、摩托10% +关税 +消一辆车只征一次;在 车辆购口、自产、受车、电车、进口:(关税完税价格 10%购买之日60 日内申报置税赠、获奖。。)挂车、费税)×10% 纳税自用应税车辆农用运输车[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 税)×消费税率 /1- 税率 ] 乘用车( <=9 1、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捕捞、养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人)、商用 殖渔船;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车( 9 人以 军队、武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属于税法中的所上含 9 的客 装警察专单位 车船税 车、货 有车、船 用车船;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 车)、挂 警用车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车、摩托船;免税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 车、船舶 位 免税: 1、应纳税额在RMB50 万以下的车船登记证和行驶证所载日期的当月 中国境外港口进 船舶吨 入中国境内港口 税 的船舶 签订合同的纳税人是中国境双方都是印 内书立、领受、花税的纳税印花税使用税法所列凭人,但不包证的单位和个括合同担保 人。人、证人、 鉴定人 在我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烟叶税 烟叶的单位烤烟叶 只对生产盐 和开采应税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的单资源税应税矿产品或生位和个人,产盐的单位和人“进口”盐和矿产 品不征 收该税 船舶 采用定额2、在境外购买、受赠、继承等取 税率,按得的船舶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 船舶净吨舶 位的大小3、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 分船) 4、捕捞、养殖鱼船 5、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 用的船舶 1、若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 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 比列税率 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 用,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 和定额税 花、 率 2、“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合同”属 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技 术合同” 比例税,应纳税额 =烟叶收购价款 税率20% × (1+10%)x20% 1、原油(只限天然原油,不包括 人造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 5%-10%从价征收 2、煤炭(只有原煤、不包括洗煤、 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其他非 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 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从量征 收 以上的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 或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不属 于征税范围 应于海关填发吨税交 款凭证之日15 日内 在。指定银行缴款。 未按期缴款的,每日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烟叶税由烟草公司负 担,征烟叶税不增加 农民负担 1、纳税人以自产液体 盐加工固体盐,以加 工后的固体盐数量为 课税对象 房产税在我国城市、县1、城市、县1、从价计征纳税人将原有用于生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初级会计师考试80个知识点总结

初级会计师考试80个知识点总结 1、什么是会计? 答: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 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 4、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 5、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6、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7、什么是会计要素?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 8、什么是资产? 答: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9、资产具有哪些特点? 答: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10、什么是负债? 答: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1、负债具有哪些特点? 答: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初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记忆口诀 学习初级经济需要记忆的内容多,学习、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很多人记忆起来很费劲,以下是为你带来的初级经济法的记忆口决,希望能帮到你。 初级经济法的记忆口决1、税法——消费税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2、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口诀:“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3、税法——增值税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

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这三个%容易混淆: 口诀如下: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4、税法——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 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口诀:两代(①.②)两销(③)非投配(④.⑤.⑥)几(集)个送他人(⑦. ⑧) 5、税法——增值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 口诀:固免非几个非非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 本章考点导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2014年)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利导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2015年)【答案】√ 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

初级会计实务所有者权益的知识点总结

初级会计实务所有者权益的知识点总结

第三章所有者权益 一、考生应着重掌握以下几个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 2.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 3.实收资本(或股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4.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5.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6.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二、历年试题分析 年度题型题量分值考点 2008 单选题 2 2 股票发行时资本公积的界定 多选题 1 2 影响留存收益变动的业务界定 2009 单选题 4 4 影响留存收益变动的业务界定;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盈余 公积年末余额的推算;可供分配利润的推算。 多选题 1 2 年度终了需要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科目界定 判断题 1 1 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三、前言 这一章并不是一章难点章节,在高志谦老师的讲义下总结而成。 第一节实收资本 (一)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根据其核算的内容和要求,可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部分。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统称为留存收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利得包括两种,一是形成当期损益的利得,比如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值。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损失包括两种,一是形成当期损益的损失,比如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失,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贬值。 (二)实收资本 1.接受投资 情况会计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补足资本的增值额或资金的质量差异而多出的金额,初始投资时一般不会出现。)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1)发行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发行费用的处理 属于溢价发行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发行费用从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中不够扣除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接受固定资产或无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投资双方的确认价值入账)

第14讲_与增值税关联较大的3个小税种

专题十与增值税关联较大的3个小税种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两档,具体为: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 3.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适用税率 4.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向税务机关应缴纳增值税1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8万元,应缴纳消费税5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4.5万元。已知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5×7%=0.315(万元) B.(8+4.5)×7%=0.875(万元) C.10×7%=0.7(万元) D.(10+5)×7%=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而非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及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7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000元、消费税30000元。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70000+50000+40000+30000)×7%=13300(元) B.(70000+40000)×7%=7700(元) C.(50000+30000)×7%=5600(元) D.(70000+50000)×7%=8400(元) 【答案】D 【解析】海关对进口货物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ABC排除。 5.教育费附加 (1)征收比率:3%。 (2)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3% (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①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③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资料【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 富 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 本法律 人大常委会—— 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 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行政法 规 国务院 地方性 法规 “地方”人大及 其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 章 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 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 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

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 委员 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 效力 (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 (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 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 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 表六、民事诉讼 适用范 围 “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审判制 度 (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 诉讼管辖级别 管辖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 管辖 普通 管辖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特殊 管辖 (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 (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初级会计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第一章总论 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按报告对象不同,分为财(国家)务会计(侧重于外部、过去信息)与管理会计(侧重于 内部、未来信息) 3、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核算(基础)和监督(质保)会计还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于经济决策、 评价经营业绩的职能。 4、会计的对象是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投入—运用—退出<偿债、交税、分配利润>) 5、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空间范围,法人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 人)、持续经营(核算基础)、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必要手段) 6、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基本分类,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 润六大会计要素。 7、会计等式是设置账户、进行复式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资产=权益(金额不变:资产一增一减、权益一增一减金额变华:资产权益同增、资产权益同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第一等式也是基本等式,静态要素,反映财务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据) 收入-费用=利润(第二等式,动态要素,反映经营成果,编制利润债表(损益表)依据)取得收入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发生费用表现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第二章会计核算内容与要求 1、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款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 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2、收入是指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和损失, 费用是指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收入、支出、费用、成本是判断经营成果及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3、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 4、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会计科目与账户 1、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 2、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是合法性、相关性、实用性。 3、账户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 4、会计科目(账户)按反映业务详细程度分为总账和明细账。 按会计要素不同可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5、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及关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6、账户的基本结构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业务的日期、凭证号数、经济业务摘要、增 减金额、余额等。 7、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哪方增加,哪方减少取决于账户性质和记录的经济业务,账户余额一般在 增加方。 8、会计科目和账户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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