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2021版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2021版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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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1版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负。

2.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

3.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4.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15米。

5.维修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待顶板趋于稳定时,再进行处理。

6.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操作。

7.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存放到指定地点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8.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9.维修地点的风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芭片掩盖严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10.准备

⑴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⑵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11.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断梁、折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先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待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①存放的材料是否有可能下滑。

②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安全可靠,

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终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面超前处理工作

12.操作方法

⑴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护,支护好顶帮。

⑵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⑶远距回撤棚梁。

⑷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

⑸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13.注意事项

⑴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⑵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⑶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⑷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

⑸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⑹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⑺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⑻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新的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⑼使用铰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巷修工操作规程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2 条维修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巷道维修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 3 条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 4 条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三、操作准备 第 5 条维修工要备齐设备设施说明书、工作原理图、配线图、工作日志、故障记录、工具材料登记表、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单项记录。 第 6 条了解当日维修任务及影响范围,并通知有关单位。 第7 条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8 条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安全规定 第9 条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21 、22 条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第10 条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11 条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标志, 注意来往车辆。 第12 条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线的 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 第13 条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

于10米。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4 条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第15 条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 第16 条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 第17 条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锨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 第18条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 第19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 -维修支架-清理现场。 第20 条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 (1)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一般有换 1 条腿、2 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 (2)换1条腿时:①先在断腿的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 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②在顶梁上要设拉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③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④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⑤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⑥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⑦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换 2 条腿时:①先在两帮的原来棚腿邻近处各打 1 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②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③如果巷道高度不 够,可以参照第21条更换全部支架”和支护工”等的操作方法。④在更换完 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⑤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4)换顶梁时:①复原来的支架棚腿未动、未损坏的,可以不更换棚腿。②用拉条、撑杆加固棚腿。③用几排串钎贯穿于两架完好的顶梁之上,挡住上部浮石。④更换顶梁,保证做到亲口吻合。⑤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⑥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定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矿灯智能充电架(C T F102K(A)型开放式) 管理制度 本矿采用CTF102K(A)型(开放式)智能充灯架,是集矿灯充电、矿灯发放管理为一体的智能产品。 1、产品优点:充电采用发光指示,整机输入与输出电压有数值表指示,便于使用者观察使用。每盏矿灯都有具有电压,电流实时采样,电压比较,智能转换,短路自恢复保护的采集充电模块进行充电控制。充电时间短,充电效率高,充电过程中损耗少,能有效延长矿灯寿命。 通过自动数据采集,可以实现每一盏矿灯只有在达到额定值时才会恒流、恒压自动转换,确保每一盏灯的充电效果达到最好,最优。每个灯位内可同时放置矿灯和自救器。具有各自的插槽并配备相对应的锁具。 2、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45℃),储存温度:(-40-70℃),相对湿度:90%(40℃) 大气压力:(70-106)KP,无剧烈震动或冲击的地方,室内空气流通。 一、矿灯的报废制度? 1、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2、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灯房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二、在用矿灯的管理制度 1、在用矿灯由机电科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2、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放整齐。 3、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4、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5、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处理。 6、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汇报。? 三、矿灯智能充电架灯架管理制度: 1、充电房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充电架布置整齐、安装牢固、布线整齐。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帐物对照。? 2、矿灯、充电架进行编号,充电架有设备管理责任牌和完好标志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完好状况、主要技术参数、包机人等)。矿灯完好率应在95%以上,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10%。? 3、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按失爆处理,落实到责任人,并按规定联责班长、队长。?

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8375 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支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手、头。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集中思想,注意车前后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

巷道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巷道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巷道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使用于掘进巷道维护工作业。 2、本操作规定了巷道维护工的主要操作方法、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上岗条件 1、所有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巷道维护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了解煤矿井下运输系统,熟悉各开拓、采准巷道布置系统;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3、巷道维护工应身体健康,无防碍本工种操作的疾病。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或酒精饮料,作业过程中不得逗留、嬉戏、打闹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并严格执行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操作准备 1、准备好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认真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与现场实际需求相符。 五、正常操作 1、维护巷道失修棚时,先观察顶、帮是否稳定,并进行敲帮问顶,

处理掉活煤、活矸。 2、用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将棚顶起、摆正,并使棚梁与支柱脱离,竖腿和梁,当棚腿长度不合适时,可采取加深柱窝或加垫板等办法来调整,必要时更换适量的棚腿。 3、用刹杆背帮绞顶,将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落下回掉,按规定上好拉杆、撑杆或斜撑梁。 4、修折损变形棚,先把局部帮、顶坠包的地方镐平,去掉背帮物卸压。尽快挖好柱窝架棚,并要将帮、顶背实,用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将要修的棚梁打牢。 5、拆下背帮物敲下活矸、活煤,回出坏棚,更换新腿,背紧煤壁。 6、将顶部的背板挑出,卸压取下坏梁换上新梁背紧煤壁,回去临时支护。 7、处理局部冒顶处活矸、活煤,加固冒顶处巷道两帮支护。处理掉踏冒物,紧靠冒落区的下方的棚梁上打点柱,打木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8、打贴顶帮、锚杆(索),要严格按照修巷作业规程要求打眼、安装锚杆(索),上好托板。 9、巷道出现穿裙现象,要及时上好网和托梁补打锚杆。 六、收尾工作 1、将巷道内剩余材料码放好,不影响巷道行人行车。 2、清理作业现场,将回收支护材料整齐堆放到指定地点。

机动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机动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新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机动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2、工作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 3、起吊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机动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工作时,必须先垫好支撑。 4、在不必吊起的机动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在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稳住,松开手刹,将变速杆置入空档,方可作业。 5、拆卸轮胎时,应使用专门工具,严禁用活动扳手加套管来增加扭力,手应抓住与车架平行的轮胎位置扳动,禁止抓与车架垂直

方向的位置,以免轮胎落下打伤手臂。 6、轮胎应按技术要求正确装配。轮胎充气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以免销环突然跳出伤人。 7、清洗配件时,应在专设的洗盆内进行,洗盆上必须要设排气罩。手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物质。 8、用铲、剔、削工件时,要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9、拆下的传动轴等,不可竖立,应当平放在座架上。 10、修车所使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地方应采用12伏。 11、严禁用手拨动飞轮或用手对孔进行装配作业。 12、不得用手伸入装在车上的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13、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撑后进行,不得扛在肩上装配。 14、校正火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可用手板动风扇叶片。 15、汽车上下相通部位,(如发动机左右)不应同时进行修理工作,以免掉下物件打伤下面的人。禁止将工具、配件放在驾驶室顶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0493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第4条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

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第5条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第6条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第7条操作电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第8条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第9条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第10条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戴防护帽,辫子、长发不得外露。

巷道维修制度

巷道维修制度 (一)、总则 1、巷道维修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 2、巷道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维修前,维护人员必须先找好退路,并要先敲帮问顶,处理掉浮岩活动石,方可进行作业。 4、严禁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时,严禁作业。 5、斜坡上维修巷道坚持"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的原则。 (二)、回风巷道的维修 1、通风科对回风巷道经常巡查其顶帮情况,发现有裂缝、裂隙或片帮等情况时,及时向矿调度及值班人员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及时对巷道进行维护。 2、回风巷维修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跟班,并要编制施工组织措施。 3、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以防影响通风。 4、维修人员不得破毁通风设施,不得到处乱窜、逗留。 5、采用打点柱或架设鸭嘴棚时,腿必须打在实底上,顶部要打死背牢。 (三)、旧巷及受采动影响巷道的维修 1、年久失修的巷道维修时,通风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系统正常,施工人员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 2、受采动影响的巷道要及时眼踪观察,发现巷道变形、支护损失,有掉皮、裂缝、裂隙时,及时进行维修。 3、要避开采动区域的高峰时期。 4、巷道发生掉皮、裂缝、裂隙时,应禁止行人通过。 (四)、巷道维修具体要求 1、各矿要成立巷修管理小组。矿工程师负责巷修技术管理,安全矿长负责巷修业务管理。通维段负责巷修具体业务管理。 2、所有通车巷道必须保证设计断面及规格尺寸。 (1)通架线机车巷道,架线距轨面不小于2米,井底车场至候车室架线距轨面不小于2.2米,架线距巷道顶板或棚梁不小于0.2米。 (2)通蓄电池机车巷道高度不小于1.9米,人力推车巷道高度不小于1.8米。 (3)通车巷道宽度按矿车、机车最突出部分计算,非行人侧大于0.4米,行人侧大于0.7米,人车顶角距巷道帮、距管路、电缆均大于0.25米,其它车距管路大于0.4米。 3、维修巷道必须报施工措施,严格按标准施工,出现偏差必须返工。 4、矿每月至少对全矿井巷道失修情况检查一次,对失修巷道及时维修,矿井失修量增加,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危险巷道、无风、微风巷道要设置栅栏、警标或及时封闭。 5、矿必须安排足够的维修人员,根据失修情况按千米巷道3-5人配备,由矿长负责。 6、全矿巷道失修率不准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准超过3%。 7、各矿每年11月末对矿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内容包括巷道长度,支护形式、失修状况等。 8、矿井大修工程必须按计划施工,不准随意更改,如确需要更改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doc资料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灯的使用管理,提高矿灯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界定 (一)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 1.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扫工作。 2.负责新灯的发放,矿灯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矿灯编号,建立矿灯使用管理台帐。 4.负责矿灯更新计划、领用以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二)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科 1.负责管理矿灯人员的监管以及日常的管理。 2.保管各种合格证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综合项目部机运组 1.负责矿灯完好的检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矿灯完好率的统计。 2.负责监督矿灯的维修、保养,对矿灯修理质量严格进行考核。 (四)使用单位(包括井上下所有使用矿灯的单位) 1.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专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2.凡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及经常下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配发专用矿灯,并固定充电架;临时下井工作和外来人员由矿调度室出据证明,交矿灯房领取机动矿灯。 3.严禁发放的矿灯作其它用途。 二、相关规定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1条、第

472条执行。 1.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要指定一名工长分管矿灯的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进行落实;工区管理人员每旬对矿灯房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规定处理完成日期,按时复查验收。 2.综合部机运组指定人员负责矿灯的管理,并每月抽查矿灯完好情况,统计矿灯的完好率。 3.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应尽量使用双光源、冷光源矿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充电架以及矿灯保持清洁,无脏杂物。 5.台帐、记录齐全,摆放整齐。 6.充电工每天交接班时对充电设备及矿灯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7.维修工每旬必须对矿灯房内所有充电设备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原始记录。矿灯和充电设备严格按说明书规定实行定期检修。 8.对超期使用的矿灯,充电工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更换。发出去的矿灯保证连续使用11小时。 9.矿灯房值班人员对待修矿灯作好记录,并及时检修处理,对交回的矿灯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的矿灯应查明原因,是人为因素按规定赔偿。 10.每月底矿灯房值班人员对矿灯使用情况、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原始记录交通防工区存档。 三、考核及矿灯损坏赔偿 1.工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区区长、分管人员罚款50元。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机务科 审核: 批评:姚姚文元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目录 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3) 检验试车安全操作规程 (5)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6) 配电室安全规程 (8)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2)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7)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氧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21) 乙炔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23) 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6)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压床安全操作规程 (28)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29) 剪板机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30) 折弯机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31) 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34) 厂区内应付突发事件预案 (35)

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间生产员工一律穿工作服,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不留长发。 二、经常检查并保持各自工位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可靠。车间内不准吸烟,危险性作业应做好应急防范措施,以防万一。 三、拆卸燃油管必须按章进行卸压后,再进行拆卸。 四、做好车辆路试的防火工作,必要时带上灭火器材。 五、升降台作业必须严格按《升降台操作规程》进行。 六、对正在进行车底作业的汽车,应挂出表示“车底作业”的标牌,拉紧手制动器,脱开档位及垫角木塞住车轮。作业时应使用卧板,不要直接躺在地上。 七、千斤顶作业,按《千斤顶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八、在装配作业时,不得用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如用手试探螺孔、锁孔等),以免造成工伤事故。 九、当试验发动机时,不得在车下工作。 十、起动发动机前,应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是否适当,换杆是否置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 十一、在车间内起动发机进行检查调整时,应打开窗门,使空气畅通,必要时可将排气管接出室外。注意安全,防止风扇及皮带伤人。

煤矿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2条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条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第3条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4条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标志,注意来往车辆。 第5条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 第6条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10米。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条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第8条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 第9条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 第10条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锨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 第11条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 第12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维修支架→清理现场。

第13条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 1.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一般有换1条腿、2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 2.换1条腿时: 1)先在断腿的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 2)在顶梁上要设拉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 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 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 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 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刹紧、背实。 7)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换2条腿时: 1)先在两帮的原来棚腿邻近处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 2)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 3)如果巷道高度不够,可以参照“换全部支架”和“支护工”等的操作方法。 4)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刹紧、背实。 5)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4.换顶梁时:

巷道维修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731 巷道维修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巷道维修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巷道维修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 2、巷道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维修前,维护人员必须先找好退路,并要先敲帮问顶,处理掉浮岩活动石,方可进行作业。 4、严禁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时,严禁作业。 5、尾巷及回风巷维修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跟班,并要编制施工组织措施。 6、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整改要求巷道断面,以防影响正常运转。

7、年久失修的巷道维修时,通风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系统正常,施工人员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 8、撤换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维修巷道必须由班长现场跟班指挥。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1、矿灯完好率在95%以上,而且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使用量的10%,红灯率低于0.5% 2、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每次发灯必须将领灯人姓名和灯牌号登记在册,以备查阅。 3、每盏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充不住电、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矿灯失爆等情况严禁发放。 4、矿灯必须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臵,高瓦斯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使用人严禁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使用人员出井后须立即将矿灯交还充灯室,并保证完整无损。如发现超过24小时矿灯仍未交回,充电工应立即将未交矿灯人员姓名汇报给机电科,机电科落实后,如无特殊原因,对未交灯者罚款50元,工队领导罚款100元。 6、所有工队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到安全科备案后方可到机电科办理矿灯、自救器领用手续,并交矿灯、自救器压金300元,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灯牌。 7、所有领灯人员必须凭领灯牌领灯,无灯牌者不予发放。对私自发放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临时借灯者,必须持机电科签发的借灯证,方可发放。如机电科长没在,可由机电矿长或调度室主任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发灯者20元。 9、对辞职不干者,要及时到机电科办理退灯手续,并将灯牌交回。否则,对不交灯牌者罚款20元,如职工已离矿,由工队领导代

交。 10、所有职工必须加倍爱护自己的矿灯,如发现矿灯损坏,首先将该人姓名登记,然后汇报机电科。经鉴定,对因人为损坏矿灯者,损坏一盏,赔款200元。 11、灯牌要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即时和灯房打召呼补灯牌。捡到灯牌者,要即时交回灯房,如发现拿别人灯牌冒领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机电科每半月检查一次灯房,对丢失灯又找不出责任人者由充电工按矿灯原价赔偿。对不按管理制度发放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22684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巷道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 2 条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第 3 条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 4 条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标志,注意来往车辆。 第 5 条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首先切断架空线的电源,挂上停电牌,接上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巷修工作。 第 6 条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 10m。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7 条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第 8 条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

作规程操作。 第 9 条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 第 10 条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锨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 第 11 条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 第 12 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维修支架→清理现场。 第 13 条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一般有换 1 条腿、2 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等以下主要几种情况: 1、换 1 条腿时: (1)先在断腿的邻近处打 1 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 (2)在顶梁上要设拉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 (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 (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 (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 (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刹紧、背实;

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由于井下生产系统巷道均采用工字钢支护,位于Ⅱ#煤层中,由于上层采空区压力大及断层挤压,个别地段支护扭旋、背板折损、腐蚀、错口、掉齿脱口、翻梁等现象,支护强度下降,影响巷道的正常使用,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巷道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此措施执行。 二、组织形式: 巷道维修工作由巷修队及矿指派掘进队负责维修施工。 三、施工方法及操作规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将工作面地点电缆、信号线、监控线等线路及前后5米的管线和设备用旧皮带加以掩盖或保护,电缆及其它管线不准落地,必须吊挂起来。 2、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详细检查翻修地点周围安全情 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

时,必须妥善处理,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每个维修场所进行支护加固。在进行翻棚时,必须先架设好临时支护,确认无危险后,然后架好新支护。 3、清理工作面地点及前后10米巷道的浮煤(渣)或杂物,保证巷道高度不能低于2.0米以上,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4、维修作业应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变化情况,坚持敲帮问顶,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5、维修作业必须加强支护工作,支护质量必须满足要求,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巷道压力较大或顶帮破碎时,应加密支护,同时顶帮必须封严背实,支护要有力。 6、翻修支护时,必须有专人照看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或冒落堵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巷道维修时,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无风、微风区(即严禁进入风筒末端5米以外)。撤换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换支架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二)操作方法及程序 巷道扩修: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

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 作规程

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机务科 审核: 批评:姚姚文元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目录 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检验试车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配电室安全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氧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乙炔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压床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剪板机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折弯机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巷维修管理制度

巷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井下巷道维修和管理,保证巷道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杜绝由于巷道失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根据发耳煤矿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巷维修管理制度。 一、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风科、各采掘队组队长、技术员 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责任划分 井下各巷道的维修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回风大巷和总回风巷道由通风工区负责排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和主管领导汇报,其它巷道由分管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责任区划分按照《发耳矿井井下责任区域划分安排意见》中的规定或由生产技术科指定的单位负责。

三、井巷维修技术标准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巷维修的内容、范围和技术要求,以及失修率的计算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发耳矿井井下所有巷道。 2.术语 2.1巷道高度 巷道高度是指从轨道面起至棚梁底边、砌碹和锚喷底面的垂直高度,无轨道巷道从巷道底板算起。 2.2积水深度 积水深度是指铺设轨道巷道从轨枕顶面算起,无轨道巷道底板算起。 2.3支架严重失修 支架严重失修是指金属支架严重变形、弯、扭5架以上,背帮、背顶残缺腐朽或折断连续超过5m。 2.4砌碹巷道严重变形 砌碹巷道严重变形是指碹顶压坏塌落,碹墙挤压歪斜明显变形,裂缝宽超过20mm,长度超过1Om以上。 2.5锚喷巷道严重脱皮冒落

锚喷巷道严重脱皮冒落是指脱落高度超过1OOmm,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2 。 2.6 锚网巷道严重失修 锚网巷道严重变形是指连续5m巷道锚杆的损坏率达到1/3,顶板离层仪监测深部离层值达到30mm,仍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 3.技术内容 3.1巷道维修的主要内容是: a.换修井巷中的支架和补打锚喷支护。 b.恢复原来井巷的断面。 c.清除巷道中的淤泥积水和调整巷道坡度。 d.清理浮煤矸与其他杂物。 e.维修水沟及单独补背顶材料等。 3.2巷道维修的范围包括生产矿井的全部井巷。 a.生产中正在使用的井巷。 b.临时封闭期不超过一个月的井巷。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灯管理制度(材料管理) 第一节矿灯的领用 第一条新矿灯出库领取,由机电一队开具领料单,经机电科审批登记后领取。 第二条新矿灯领出后,由机电一队负责编号、充电和发放。 第三条新矿灯编号后,应逐一登记灯号、初充电时间、矿灯去向、用灯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并报机电科备案。 第二节旧矿灯的报废 第一条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一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第二条矿灯不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对机电一队罚款50元/盏;使用期限超过19个月的,每盏奖励机电一队50元。 第三条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机电一队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第三节在用矿灯的管理 第一条在用矿灯由机电一队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第二条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

放整齐。 第三条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第四条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对使用人罚款100元(由灯房将开具罚款单,报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用灯人领用矿灯时,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交充电工处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或安检科汇报。 第八条矿灯丢失的,责任人按领用新灯程序补交费用(按矿灯原值处罚),按程序领用矿灯。 第九条取灯钥匙丢失需补办钥匙时,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到机电一队开具补办钥匙费20元的通知单后,可补发新钥匙。 第十条用灯人上井后应及时交灯。充电工接班后2小时内应统计上班没有交回矿灯人数及人员,由带班组长统一汇报到队部联系催交,并将名单报调度室,调度室应根据名单逐一落实。经核实后,对私自不交者,按每盏每天50元进行罚款。超过5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83572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后,应进行通风,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处理好盲炮后,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和部件。 二、斜井、平巷口施工时,要及时架设支护和砌筑挡墙。斜井、平巷掘进,爆破后,应有充分的通风时间,烟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在没有机械通风时,必须按具体情况,规定足够通风时间。出渣前,应首先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撬浮石的撬棒,应有足够长度,以便人员能站在安全地点工作,并且以便清楚地观察浮石范围。 三、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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