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概念解析

地下管网概念解析
地下管网概念解析

地下管廊概念

一、名词解释:

地下管廊又称共同沟,它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地下综合管廊对满足民生基本需求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避免由于敷设和维修地下管线频繁挖掘道路而对交通和居民出行造成影响和干扰,保持路容完整和美观。降低了路面多次翻修的费用和工程管线的维修费用。保持了路面的完整性和各类管线的耐久性。便于各种管线的敷设、增减、维修和日常管理。由于共同沟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间,节约了城市用地。由于减少了道路的杆柱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室等,优美了城市的景观。由于架空管线一起入地,减少架空线与绿化的矛盾。

二、题材看点:

【背景】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政策】

1、在7月末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已被重点提及。会议指出,针对长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并且有望纳入整个城市基础设施建“十三五”规划

2、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前景】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城市地下管线探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城市仅供水、排水、燃气、供热4类市政地下管线长度已超过148万公里。如果按照综合管廊的设计模式,将这几种管道设计为一体,建设管廊长度约为37万公里左右,在不计算拆迁等成本的情况下,所需资金就将近4万亿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场空间巨大,假设地下综合管廊每公里投资5500万元,假设全国334个地级行政区平均地下管廊里程都能达到100公里,则总投资将达到1.8万亿元。

三、重点关注:

☆隧道股份(600820):

地下管网建设中,施工建设是首要的一环。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软土地层水底公路、地铁隧道工程方面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公司是全球唯一一家兼具盾构法隧道施工和盾构设备制造能力的企业,也是我国专业从事软土隧道工程施工规模最大的企业。

另外,城建集团整体上市进程也不断推进,2012年已将核心资产注入公司,2014年由上海城建集团总裁张焰兼任隧道股份公司董事长。未来集团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望继续整合,缩短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存续的市政建设运维子公司存在注入预期。

公司作为地下施工建设龙头及受益国企改革整合预期,有望站在地下管网与国企改革的潮头上。

☆数字政通(300075):

地下管网中,施工建设占比70%,管道与IT占比30%。从利润率来看,后者有望达到20%,是前者的两到三倍。基于此,从利润规模来看,管道与IT与施工建设接近。从集中度来看,管廊建设后,空间数据平台管廊运营是核心枢纽。平台型软件公司有望成为管廊与IT部分总体集成和运营商。

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数字化地下管网成功实施案例最多、技术储备最为全面的标的。公司近年来连续中标北京、吉林、江西、安徽、山西、青海等省市的管线信息化项目,通过地下管线的探测与普查,建设地下管线的数字化档案基础数据库,为地下管线的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运营提供平台支撑。

2015年8月6日公告,公司与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智慧文山”项目建设,计划在3年时间内投入不少于5亿元打造“智慧文山”,实施项目包含智慧城管、智慧管网、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卫生、智慧养老、智慧环保、综合执法等领域,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数字政通版本的智慧城市全面解决方案终于落地开花。

公司凭借城市网格化精细管理的领先优势,从地上的城市管理切入到地下的管网管理,形成“地上+地下”综合的一体化城市运营管理体系,在同行业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主业已覆盖全国60%的城市,有望在智慧地下管网的新一轮建设热潮中显著受益。

☆梅安森(300275):

城市地下管网监控包括下水道水位监控、可燃有毒气体监控、强排系统开启,地下管

网监控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

2015年8月5日公告,公司与方正国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建立深度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拓智慧管网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市场。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快公司在“物联网+城市管网安全”领域的市场拓展,将推动公司“物联网+”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延长产品链条,降低公司对矿山安全监测监控领域的依赖程度,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的管网监测监控预警系统是集成气体监测技术、GPRS/CMDA/3G 无线网络技术、短信报警技术、自动抽排等技术于一体的综合应用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公司凭借技术、资金和规模优势,在地下管网监控领域的市场开拓顺利,可望携手行业重量级合作伙伴,订单能见度高,业绩爆发可期。

四、其他相关概念股:

1、管道生产商(主要以PE材质为主):大连三垒、顾地科技、伟星新材、巨龙管业、青龙管业、纳川股份、龙泉股份。

大连三垒(002621):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系列最为齐全、生产工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双壁波纹管制造装备供应商;主要产品为双壁波纹管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主要客户为塑料管道生产企业;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在双壁波纹管成套生产线

领域销量排名国内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在20%以上。

顾地科技(002694):公司是全国最早从事生产销售塑料管道的企业之一,为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为数不多实现全国布点生产,年产超过10万吨的企业之一。公司从PVC护套管做起,发展至今已成为横跨PVC、PE和PP三大系列40多个品种5000多个规格的综合性塑料管道生产企业。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主营业务为PPR系列管材管件、PE系列管材管件、HDPE双壁波纹管和PB管材管件等新型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

巨龙管业(002619):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CCP、PCP、RCP、自应力管等四大系列100多个型号规格,主导产品为PCCP,产量位居浙江省第一,为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为一体、产品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混凝土输水管道企业之一。

青龙管业(002457):公司是我国制管行业中产品品种和规格最齐全的管道制造企业之一,也是我国陕、甘、宁、青、蒙地区产销规模最大的供排水管道制造企业。西北地区是我国缺水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利工程多,管材需求量大。与其他地区相比,该地区管道需求量巨大。

纳川股份(300198):公司专业生产应用于排水管网的HDPE缠绕增强管,是国内产能最大、销量最大的HDPE缠绕增强管生产厂商。HDPE缠绕增强管主要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与传统管材相比具有零渗漏、耐腐蚀、少断裂、使用寿命可达50年以上等优点,有利于降COD排放,是国内外公认的环保型埋地排水管材。

龙泉股份(002671):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输水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是全国少数几家能生产DN4000mm型号PCCP的骨干企业之一。

2、地下施工企业:宏润建设、苏交科

宏润建设(002062):公司是国内有能力进入地铁施工领域少数施工企业之一,同时也是国内第一家进入地铁隧道盾构施工领域民营企业。

苏交科(300284):公司主营业务为交通工程咨询与工程承包业务,主要提供交通项目前期咨询及科研,道路、桥梁、铁路与轨道交通、岩土与隧道工程、水运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试验检测、监理、相关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及其他承包业务等服务,为交通工程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3、仪器仪表及测量企业:万讯自控、汉威电子

万讯自控(300112):公司多年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先进的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产品,产品系列主要包括:电动执行器、流量计、信号调理器、控制阀和其他仪器仪表等。产品型号达几百种,涵盖了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的核心环节,是行业内生产产品品种最多、型号较为齐全的企业。

汉威电子(300007):公司产品大类分为气体传感器、气体检测仪器仪表及监控系统。是国内唯一一家以传感器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已具备一定的物联网相关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应用基础。

五、近期重要资讯:

(8月10日)国办发布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意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意见提出的目标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意见表示,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另外,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银河证券表示,据专家测算,地下管廊分为廊体和管线两部分,每公里廊体投资大约8000万元,管线大约4000万元,总造价每公里1.2亿元。因此,到2020年地下廊道将有8736亿的市场空间。A股公司中,隧道股份、宏润建设、宁波建工、苏交科等概念股值得关注。(中国证券网)

(8月8日)万亿专项金融债支持基建被证实首批3000亿将面市

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专项金融债,将成为拉动地方基建投资的新工具。8月4日,某省发改委的专项建设债券工作实施方案披露,国开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建设债券,中央财政按照专项建设债券的90%给予贴息,国开行、农发行利用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建设基金,主要采用股权方式投入,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

记者多方求证获悉,这批用于补充地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建设债券的规模,国开行大约为2000亿元,农发行为1000亿元,总规模为3000亿元。而此前外媒报道的万亿专项金融债,则可能要分批次,或在3年内完成。

与此同时,多地城投公司正陆续向省发改委上报纳入专项基金投资范围的备选项目,再由发改委推荐到两家银行。备选项目须在保障房、水利、城市管廊、燃气等22类与基建和民生相关的项目之内。不少省份上报可行项目的截止日期为8月5日。另外,8月10日前,相关清单项目还要报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开行、农发行总行层面。(经济参考报)

(7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会议确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二是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在探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快现有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三是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标准,落实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终身责任和永久性标牌制度,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入廊管线单位应交纳适当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将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支持管廊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融资。通过城市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提升民生福祉。(中国政府网)

线性规划的概念

3.6:线性规划 目录: (1)线性规划的基本概念 (2)线性规划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知识点1:线性规划的基本概念】 (1)如果对于变量x 、y 的约束条件,都是关于x 、y 的一次不等式,则称这些约束条件为__线性约束条件__(),z f x y =是欲求函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所涉及的变量x 、y 的解析式,叫做__目标函数_,当(),f x y 是x 、y 的一次解析式时,(),z f x y =叫做_线性目标函数__. (2)求线性目标函数在线性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值或最小值问题,称为__线性规划问题__ ;满足线性约束条件的解(),x y 叫做__可行解_;由所有可行解组成的集合叫做__可行域_;使目标函数取得最大值或最小值的可行解叫做_最优解__ 例题:若变量x 、y 满足约束条件2 10x y x y +≤?? ≥??≥? ,则z x y =+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 ( B ) A. 4和3 B. 4和2 C. 3和2 D. 2和0 分析:本题考查了不等式组表示平面区域,目标函数最值求法. 解:画出可行域如图 作020l x y +=: 所以当直线2z x y =+过()20A , 时z 最大,过()1,0B 时z 最小max min 4, 2.z z == 变式1:已知2z x y =+,式子中变量x 、y 满足条件11y x x y y ≤?? +≤??≥-? ,则z 的最大值是__3___ 解:不等式组表示的平面区域如图所示.

作直线0:20l x y +=,平移直线0l ,当直线0l 经过 平面区域的点()21A -,时,z 取最大值2213?-=. 变式2:设2z x y =+,式中变量x 、y 满足条件43 35251x y x y x -≤-?? +≤??≥? ,求z 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分析:由于所给约束条件及目标函数均为关于x 、y 的一次式,所以此问题是简单线性 规划问题,使用图解法求解 解:作出不等式组表示的平面区域(即可行域),如图所示. 把2z x y =+变形为2y x z =-+,得到斜率为-2,在y 轴上的截距为z ,随z 变化的一族平行直线. 由图可看出,当直线2z x y =+经过可行域上的点A 时,截距z 最大,经过点B 时,截距z 最小. 解方程组430 35250x y x y -+=??+-=?,得A 点坐标为()5,2, 解方程组1 430x x y =??-+=? ,得B 点坐标为()1,1 所以max min 25212,211 3.z z =?+==?+= 变式3:若变量x 、y 满足约束条件6 321x y x y x +≤?? -≤-??≥? ,则23z x y =+的最小值为( C ) A. 17 B. 14 C. 5 D. 3

平面解析几何解题思路探究

平面解析几何解题思路探究 台山培英中学 梁达辉 在平面解析几何学习中,许多同学感觉到对所学的基本概念已经理解,基本公式已经熟练,但解题时却力不从心,无从入手。究其原因:一是在学习中没有注意总结归纳基本题型及其解法;二是对老师归纳过的一些解法未能内化;三是缺乏对解题策略的探究。下面结合平面解析几何直线部分的内容介绍一些基本题型及其解决法。 1、关于求点P 分有几或段P 1P 2 所成的比例的问题 基本思路是:先定符号,再求数值。解题时一般要根据已知条件画出线段P 1P 2,在P 1P 2所在直线在打到分点P 的位置,并确定入的正负性,再根据P 1、P 、P 2之间的长度关系或坐标关系计算出的值,例如:已知A 、B 、C 三点共线,点C 分AB 的比为-3,求点B 分AC 所成的比。 解:(图略)设点B 分AC 所成的比为λ 点C 分AB 所成的比为点C 在AB 的延长线上 B 在线段AC 上 λ>0 AC=-3CB |AC|=3|CB| |AB|=2|BC| AB=λBC |AB|=|λ||BC| |∵λ>0 ∴λ=2 2、关于判断线证明平面内三点共线问题 一般方法有: (1)用分点坐标公式:λ= =只要根据三点坐标

分别求出和的值,相等则共线,否则不共线 (2)用两点间距离公式:由三点坐标计真算每两点间的距离,若最大的距离等于另两个较小距离之和,则这三点共线,否则不共线。 (3)用斜率公式:分别计真其中一点与另两点连线的斜率,若两斜率相等或两斜率都不存在,则这三点共线,否则不共线。 (4)用直线的方程:求出经过其中两点的直线方程,再判断另一点的坐标是否满足该直线方程,若满足,则这三点共线,若不满足,则这三点不共线。 3、求一点P(X o ,Y o )关于一直线AX+By+C=O的对称点问题 (1)若直线为特殊直线Y=X,Y=-X,X轴,Y轴时,则对称点的坐标分别 为(Y 0,X O ),(-Y O ,-X O )、(X O ,-Y O )、(-X O ,Y O )。 (2)当直线AX+BY+C=O一般直线时,可设对称点的坐标为:P1(X1 Y1),建立方程组 · =-1 A + +C=0

论遗失物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

题目:论遗失物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人们在不断追求财富的过程中,遗失既得物的事情时常发生,仅加强人们的谨慎避免物品遗失不能绝对避免物品遗失,因此必须做一定的制度安排来解决遗失物关系。因遗失物产生的相关问题一直是我国民法学者和民众所关心的话题。鉴于我国对此方面立法的薄弱,本文试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分析,通过阐述遗失物制度的相关理论,在熟知遗失物制度相关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遗失物制度中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与此同时还提出了在我国解决遗失物制度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遗失物费用偿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 目录 1 遗失物的概述 (1) 1.1 遗失物的含义 (1)

1.2 遗失物的构成要件 (1) 1.2.1须为有主的动产 (1) 1.2.2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1) 1.2.3须无人占有 (1) 2 遗失物制度的立法现状 (1) 2.1 我国有关遗失物制度方面的立法 (1) 2.2外国有关遗失物制度方面的立法 (2) 2.4我国现行遗失物制度的缺陷 (3) 3 遗失物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 (3) 3.1 片面强调拾得人义务 (3) 3.2 对遗失物招领、认领程序未作规定 (3) 3.3 对无失主认领之遗失物之归属未作规定 (4) 4 遗失物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 (4) 4.1 明确遗失物拾得人和遗失人的权利和义务 (4) 4.1.1明确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4) 4.1.2明确遗失物遗失人的权利和义务 (6) 4.2 明确遗失物招领、认领的具体程序 (6) 4.2确立遗失物归属制度 (7)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郑重声明 (10)

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编辑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澳门和台湾地区民法典中使用的概念。在德国民法中,与公序良俗相当的概念是善良风俗。在英美法中,与此类似的概念则是公共政策。我国现行法并未采纳公序良俗的概念和表述,但《民法通则》第七条、《合同法》第七条和《物权法》第七条关于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通常被认为是承认了公序良俗原则。 目录 1简介 2理论依据 3分类 4民审适用 1 简介 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在我国现行法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我国现行法上所称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因此,探讨这一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理论依据 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 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辨证统一性。“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习惯,并不损害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一般的公共秩序要求。尤其是在法律不足以评价主体行为时,公序良俗原则可以限制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及权利滥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贯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并以此造就了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这为公序良俗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用,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市民社会生活与交往日趋繁荣与复杂,这又为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基础。公序良俗来源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固有缺陷,即市民社会生活交往的广泛性、复杂性、不稳定性与法律的不可穷尽性之间的矛盾。公序良俗原则的任务则是解决这一矛盾,以弥补法律的不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 公序良俗原则 一方面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可以以及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和善良的风俗习惯进行民事行为;另一方面,民事纠纷的仲裁者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可以运用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与善良风俗习惯处理纠纷。根据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制度对民事主体权利行使作出必须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加上公认的道德规范,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的公序良俗。 3分类 一是政治国家公序; 二是市民社会善良风俗习惯; 三是他人人格尊严; 四是家庭道德关系准则; 五是其他公序良俗。 4民审适用 在大陆法系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主要用来控制法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曾出现援引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作出判决。应

07年司考物权法考点精析: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一、考点说明 《物权法》首次规定了所有人对第三人的追及权的2年除斥期间和不当得利人20日内妥善处理义务。 二、理论分析 遗失物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 埋藏物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发现的物。隐藏物指放置于隐蔽的场所,不易被发现的物。遗失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都不是无主财产,一般都要归还原所有人。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标准是:发现的时候,是否是处于被埋藏与他物之状态。 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与先占的区别:前者的物为有主物,后者的客体是无主物。 (二)遗失物的所有权人的救济: 1、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原创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人等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3、所有权人等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三、例题解析 [例题1]甲有一天然木雕,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木雕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木雕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木雕的所有权 D.丙因善意取得木雕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动产所有权(拾得遗失物)、物的分类(有主物与无主物)。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实践中,如果拾得人不知道失主的,应当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返还拾得物,不是道德上的义务,而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关于无主物的归属,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一章课外阅读材料 梁慧星: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 引言 一、各国法制上的公序良俗 二、公序良俗规定的含义、性质和作用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发展 四、公序良俗违反行为的类型 结束语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称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被称为现代民法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法未使用公序良俗概念,是受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影响的结果。《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按照民法学者的解释,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其地位和作用相当于各国民法中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一、各国法制上的公序良俗 1、法国法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第1133条规定:如原因(Cause)为法律所禁止,或原因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时,此种原因为不法的原因。按照第1131条的规定,基于不法原因的债,不发生任何效力。此外,第1128条亦属于有关公序良俗的规定。

第1128条规定:得为契约标的(Object)之物以许可交易者为限。这属于有关标的不能的规定。但是,由于法国民法中没有直接规范标的不法的规定,因此判例学说均从第1128条寻求认定标的不法之契约无效的根据。应当注意,该条所谓得为契约标的之“物”,不限于有体物,债务人的“行为”也包括在内。因此,不仅约定买卖法律禁止流通物(如毒品)的契约,可依第1128条认定为无效,约定从事违法行为的合意,亦可依同一条文判定为标的不法而否定其效力。 标的不法与原因不法是严格区分的。例如,转让妓馆经营权的契约,属于标的不法,应依第1128条判定其无效。为了开设妓馆而购买房屋或承租房屋,此种契约不构成标的不法。但依法国现时的判例学说,当事人开设妓馆的意图成为决定契约缔结的动机,构成原因不法,该房屋买卖或租赁契约应依第1131条、1133条认定为无效。 关于判断是否构成公序良俗违反,历史上比较重视契约之标的,而现今比较重视原因。今日的判例,以原因不法及合意违反有关公序良俗的法律作为理由,认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较多,而作为标的不法性问题处理的较少。 2、德国法 《德国民法典》只有善良风俗概念,没有公共秩序概念。这是德国法与法国法、日本法及我国台湾法不同点之一,另一不同点是,将暴利行为作为违反善良风俗之一特例加以规定。 《德国民法典》第138条规定:(1)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无效。(2)特别是,法律行为系乘他人的强制状态、无经验、判断力欠缺或显著意志薄弱,使其对自己或第三人的给付作财产上利益的约定或提供,而此种财产上利益比之于该给付显失均衡者,该法律行为无效。此外,《德国民法典》第876条规定: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法对他人故意施加损害的人,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的义务。将善良风俗违反行为作为侵权行为之一种。 需要说明的是,《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第106条曾经同时规定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起草理由书关于并用两概念的理由指出,善良风俗属于“道德的利益”,而公共秩序属于“国家的一般利益”,两个概念并不完全重合,例如营业自由的原则,就只能说是公共秩序,而不能说是善良风俗。由于受到多数论者的批评,在第二草案中删去了公共秩序概念。主要理由是:其一,公共秩序概念界限不明,属于不

平面解析几何基础练习

1. 以点A (-5,4)为圆心,且与x 轴的相切的圆标准方程是( ) A.16)4()5(22=-++y x B.16)4()5(22=++-y x C. 25)4()5(22=-+-y x D. 25)4()5(22=+--y x 2.与椭圆 133 492 2 =+ y x 有公共焦点且离心率为3 4= e 的双曲线的标准方程为( ) A. 1972 2 =- y x B. 19252 2 =- y x C. 179 2 2 =- y x D. 125 9 2 2 =- y x 3.当方程 15 8 2 2 =-+ -k y k x 表示焦点在y 轴上的双曲线时,k 的值是( ) A.k<5 B.58 4.椭圆的长轴是短轴的2倍,则椭圆的离心率是( ) A. 2 1 B. 3 1 C. 2 2 D. 2 3 5.如果直线y=x+b 与抛物线x y 42=的焦点的距离为2,那么b 等于( ) A.22 B. -22 C. ±22-1 D. ±22 6.当e>1时,圆锥曲线表示的曲线是 7.已知圆C 和直线x-y=0相切,圆心坐标为(1,3),则圆C 的方程是 8.椭圆 1100 36 2 2 =+ y x 的交点坐标是 ,椭圆上任意一点到两焦点的距离之和是 9.在抛物线x y 122 =上和焦点的距离等于9的点的坐标是 10.抛物线2 x y =与直线y=2x-4的最短距离是 11.已知双曲线 19 16 2 2=- y x ,则它的离心率是 1. 在第四象限内到原点的距离为2的点的轨迹方程是( ) A.42 2 =+y x B 42 2 =+y x (x>0) C.2 4x y --= D. 2 4x y --=(0

遗失物概念之解析谭启平

总第83期2005年11月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Journal of Gansu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General N o.83N ov.,2005 收稿日期:2005-10-14 作者简介:谭启平(1964)),男,湖北京山人,武汉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1我国5民法通则6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遗失物0概念之解析 谭启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遗失物是占有人确定但占有人丧失了占有的动产。对遗失物概念进行明晰是构建遗失物制度的前提。遗失物的构成要件包括:须为有主的动产,须占有人丧失占有,须无人占有。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在于遗失物须有占有人丧失占有且无人占有的情形发生,而遗忘物从未处于无人占有状态。遗失、拾得是事实行为,抛弃是法律行为。埋藏物必隐藏于他物之中且所有人不明。国家机关可以成为拾得人,但不得享有报酬请求权。 关键词:遗失物;遗忘物;抛弃物;埋藏物;拾得 中图分类号:DF 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88X(2005)06-0046-06 Analysis of the C oncept of Lost Property TAN Qi-ping (Law Schoo l,WuH an University,Wuhan,H ubei 430072) Abstract:Lost pro perty is the per sonal pr operty w hose certain po ssessor lost his possession.The co nstr uc -tion of lost-property system r ests on the premise of a perspicuous analy sis o f the concept of lost property.There are three r equirements of lost property:they are the personal pr operty;The possesso r lo st his pos -sessio n;No one ex ercises possession of the mo vables.The possessor lo st his po ssession and no o ne take control over the lo st pro perty w hile the mislaid pro perty is alw ays under po ssession,w hich distinguishes the lo st property fr om.m islaid pr operty.Lo sing and picking -up are factual behaviors w hile abandoning is of juristic act .H idden property is hidden in o ther things and has no certain ow ner.State o rgans may act as finders w ithout being entitled to ask for rew ard. Key words:lost pro perty;mislaid property;abando ned pr operty;hidden proper ty ;picking -up 人们在进行社会生活和交往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难免会遗失自己所有或合法占有的财物。当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相应的物即成为遗失物或遗忘物。我国现行的民事基本法 即5民法通则6仅对遗失物的概念进行了确认。12005年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5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草案)6)(以下简称5物权法(草案)6第114条至118条,对与遗失物有关的制度提出了规定意见。从上述立法规定和意见中,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对遗失物制度进行规定是必然的。然而,什么是遗失物?遗失物与遗忘物、抛弃物、埋藏物等概念的区别何在?何为遗失物的拾得?在法学理论界并未引起应有的注意和重视,更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笔者以为,对遗失物的概念进行明晰,是构建整个遗失物制度o的前提,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民法基本理论问题。 一、遗失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失物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王泽鉴先生认为:/遗失物者,指无人占有,但为

试述公序良俗原则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 内容摘要 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一样,是市民社会极其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民事法律规范的反映,体现了民法规范与整个社会道德规范的统一,同是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因此,探讨这一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 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构成的。所谓公共秩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在我国现行法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善良风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我国现行法上所称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为反社会一般道德和国家的一般利益的原则。 二、我国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 在我国大陆,民事立法并未使用“公序良俗”的概念,而以“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用语表达相同的立法精神。《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继承法》中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些条款无不体现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应用和影响。” 三、将公序良俗原则纳入民事立法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平衡个人与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市民的社会完全价值。我国社 会主义法,在本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在市民社会中,个人自由的空间增大,多元价值取向的个人意志得到充分发挥,个人权利受到尊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正是公序良俗原则诞生的客观条件,因此,立法必须反映保障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善良风俗。 2、有利于合理协调强行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民事活动纷繁复杂,强行法不可 能对其一一作出规定,而违反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不仅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会造成对社会秩序的妨害。这就需要采用公序良俗原则,以之作为强行法的组成部分,从而配合各种具体的强行法规则对民事活动起调控作用。 3、有利于为审判案件提供法律依据,限制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由于我国民事立法未将公序良俗纳入其中,所以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公序良俗仍是一个不确定的开放概念,其内涵不确定、外延不周延,各种理论纷杂不一。人类在规范的设计上的力不从心,必然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挂一漏万而不得不求助于这种开

平面解析几何初步一轮复习-(有答案)

第四章 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第1课时 直线的方程 1.倾斜角:对于一条与x 轴相交的直线,把x 轴绕着交点按逆时针方向旋转到和直线重合时所转的最小正角α叫做直线的倾斜角.当直线和x 轴平行或重合时,规定直线的倾斜角为0°.倾斜角的范围为________. 斜率:当直线的倾斜角α≠90°时,该直线的斜率即k =tanα;当直线的倾斜角等于90°时,直线的斜率不存在. 2.过两点P 1(x 1,y 1),P 2(x 2,y 2)(x 1≠x 2)的直线的斜率公式 .若x 1=x 2,则直线的斜率不存在,此时直线的倾斜角为90°. 3.名称 方程 适用范围 斜截式 点斜式 两点式 截距式 一般式 例1. 已知直线(2m 2+m -3)x +(m 2-m)y =4m -1.① 当m = 时,直线的倾斜角为45°.②当m = 时,直线在x 轴上的截距为1.③ 当m = 时,直线在y 轴上的截距为-2 3.④ 当m = 时,直线与x 轴平行.⑤当m = 时,直线过原点. 解:(1) -1 ⑵ 2或-2 1 ⑶ 31或-2 ⑷-23 ⑸ 4 1 变式训练1.(1)直线3y + 3 x +2=0的倾斜角是 ( ) A .30° B .60° C .120° D .150° (2)设直线的斜率k=2,P 1(3,5),P 2(x 2,7),P (-1,y 3)是直线上的三点,则x 2,y 3依次是 ( ) A .-3,4 B .2,-3 C .4,-3 D .4,3 (3)直线l 1与l 2关于x 轴对称,l 1的斜率是-7 ,则l 2的斜率是 ( ) A .7 B .- 77 C .77 D .-7 (4)直线l 经过两点(1,-2),(-3,4),则该直线的方程是 . 解:(1)D .提示:直线的斜率即倾斜角的正切值是-3 . (2)C .提示:用斜率计算公式 12 12 y y x x --. (3)A .提示:两直线的斜率互为相反数. (4)2y +3x +1=0.提示:用直线方程的两点式或点斜式 典型例题 基础过关

2017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卷三之物权法

2017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卷三之物权法 民法张广星 B项正确。 《物权法》第111 ,遗失物拾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第1112,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B正确,《物权法》215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正确,《物权法》220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D正确,《物权法》218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84.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B.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C.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意有效 D.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D项正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第3款,关于析产诉讼涉及物权法内容:《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请回答第86—88题。 86.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销售了300个,另200个用于出租。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蒋某等业主对地下停车场享有业主共有权 B.如小区其他业主出售车位,蒋某等无车位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开发商出租车位,应优先满足蒋某等无车位业主的需要 D.小区业主如出售房屋,其所购车位应一同转让 A错误,《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按命题人意思,地下停车位,不占用共有场所,不归业主共有。 B,没听说过。 C项正确,《物权法》第74条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D项错误,《物权法》第74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法律与卫道士_遗失物制度的法律回归_兼评_物权法_第109条_113条

2009年第2期(总第217期)学术论坛 ACADE M I C F ORUM NO.2,2009 (Cu mulatively NO.217) 法律与卫道士:遗失物制度的法律回归 ———兼评《物权法》第109条—113条 周清林 [摘 要]遗失物制度存在的前提是拾得人所拾得之物为他人之物。这个偏见为道德入法提供了可能。如果回到事情的本原,当拾得人面对一物时,他只能作出他人之物、无主物或者非我之物三种判断。遗失物仅仅是三种态度中的一种。大多数情况下拾得人并不能作出此物就是他人之物的断定,只能认定此物是非我之物,面对一个非我之物,拾得人并无法定义务交还,因此在未被证明为他人之物前可以占有,在不存在时效取得制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确认无主物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基于此,遗失物制度才回到了真正的法律轨道。 [关键词]遗失物;道德;无主物;拾得 [作者简介]周清林,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重庆 401120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9)02-0153-06 遗失物制度乃物权法中一个不起眼的制度。 这个小小的制度之所以引起众多人的兴趣,在于它折射出了一般法律制度中所没有的道德形态。我们的法律传统,动辄将道德入法,因而对这个制度的探讨,不仅仅是一次知识的突围,更应当是依据新时代的标准对我们传统进行的审视。《物权法》的规定,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可能。 《物权法》在第109条至113条规定了遗失物制度。先不说它的法史脉络,就这5条而言,确实是道形于色,!性未改。如没有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没有规定“拾得人所有权的取得”和使用了“侵占”这样的字眼等。看来,立法者依然在肩负道德教化的重任。正如有学者所言:“拾金不昧确实为我国数千年所流传下来的传统美德,它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应得到不断的发扬和光大。”[1](P297)问题是,这个传统美德的道德性体现在哪?凭什么说,将之入法就能确保这种德性?信手拈来的词汇,除了证明我们守祖宗成法外,并不能说明经过了批判性的反思。基于此,我们将以直面实事本身的态度,回到事情的原点,重新进行讨论。 一、发现一物=他人之物:遗失物? 直面实事本身,是胡塞尔创建的现象学态度。对于这样一个态度,首先要运用的方法就是“悬搁”。亦即,对我们事实上由推定得来的东西先放到括号里,对之存而不论,我们只回溯到毋庸置疑的意向行为本身。对于遗失物制度而言,不可怀疑的就是“我看见了一物”。如果不进一步分析,这个行为就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对此不能进行任何其他的附加。然而,我们这里探讨的是法学问题,因而注定了我们必须采用一个法学的态度对它(行为)发问:“我看见了一物”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这涉及到“我和物的法律关系”。在人和物的法律关系上,只有三种可能:或者为我的物,或者为他人之物,或者为无主物。若是为我之物,自然就没有探讨的必要,显然第一种可能性被排除。那么第二种是否有可能?我们现在的遗失物制度,从对遗失 351

浅论公序良俗原则及其适用

浅论公序良俗原则及其适用 摘要:法律原则的适用以法无规定和个案正义为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立法时未顾及到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法律规则却也无能为力。“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似乎暂时缓解了这一困难,但是目前在我国,该原则的适用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在探其理论的基础上,找出其判定、操作等方面的不足,并相应的提出解决办法,是讨论之道。 关键字:公序良俗原则司法实践适用 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的法律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公序良俗原则具有“克服规则模式僵化、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追求实质正义等重要功能”。因此它被称为现代民法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但公序良俗也因其自身无法避免的矛盾性和危险性在司法实践中多惹争议,其适用尚存在诸多问题,如其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能否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的适用,以及如何正当适用等。因此,公序良俗原则在当今社会中的司法适用仍应值得探讨,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概念 所谓公序良俗原则,准确的说我国民事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对其作出规定,而是一种近似原则。《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学者通说认为,这一规定中的“社会公共利益”近似于外国民法典的“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近似于外国民法典中的“善良风俗”,因此,可以将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概括为“公序良俗”原则。 关于“公序良俗”的定义,从上文的描述中,不难发现它是包括两个部分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也即人类的公共生活秩序,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的规范人们行为,引导正确价值观,与人们的基本利益、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利益相统一的社会规则。善良风俗是指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它是人们应当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的法律化。二者的相互交融、相辅相成构成了完整的公序良俗原则。但是,各国也会因社会环境与法律环境的差异,而出现一些表述与内容上的差异,但其本质都是围绕着“公序良俗”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而展开的。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历史沿革 公序良俗的观念最早起源于罗马法,随后逐渐被德、意、法等国的民法所采用。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第一次规定了公序良俗原则,该法典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法律。”《法国民法典》采

简单的线性规划问题附答案)

简单的线性规划问题 [学习目标] 1.了解线性规划的意义以及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可行解、可行域、最优解等基本概念.2.了解线性规划问题的图解法,并能应用它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知识点一 线性规划中的基本概念 知识点二 1.目标函数的最值 线性目标函数z =ax +by (b ≠0)对应的斜截式直线方程是y =-a b x +z b ,在y 轴上的截距是z b ,当z 变化时,方程表 示一组互相平行的直线. 当b >0,截距最大时,z 取得最大值,截距最小时,z 取得最小值; 当b <0,截距最大时,z 取得最小值,截距最小时,z 取得最大值. 2.解决简单线性规划问题的一般步骤 在确定线性约束条件和线性目标函数的前提下,解决简单线性规划问题的步骤可以概括为:“画、移、求、答”四步,即, (1)画:根据线性约束条件,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把可行域表示的平面图形准确地画出来,可行域可以是封闭的多边形,也可以是一侧开放的无限大的平面区域. (2)移:运用数形结合的思想,把目标函数表示的直线平行移动,最先通过或最后通过的顶点(或边界)便是最优解. (3)求:解方程组求最优解,进而求出目标函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 (4)答:写出答案. 知识点三 简单线性规划问题的实际应用 1.线性规划的实际问题的类型 (1)给定一定数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问怎样运用这些资源,使完成的任务量最大,收到的效益最大; (2)给定一项任务,问怎样统筹安排,使完成这项任务耗费的人力、物力资源量最小. 常见问题有: ①物资调动问题 例如,已知两煤矿每年的产量,煤需经两个车站运往外地,两个车站的运输能力是有限的,且已知两煤矿运往两个车站的运输价格,煤矿应怎样编制调动方案,才能使总运费最小?

公序良俗原则在不作为侵权中的适用

摘要:我国对于不作为侵权相关问题的规定,体现在现行《侵权责任法》中,其中虽然对于不作为侵权的相关问题有涉及,但较粗略,且都为概括性的规定,因此不够完善与全面,而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与发展,且人们对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逐渐提高以及不作为侵权形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多样化,使得对不作为侵权相关问题予以全面与具体的规制已成为当前社会所迫切所需。在文中,笔者将从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与特性入手,针对不作为侵权的相关问题,解释公序良俗原则调整不作为侵权问题的合理性,分析这一基本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及其在不作为侵权中的适用问题。 关键词:公序良俗原则;不作为侵权;适用;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104-02 作者简介:柳凤艳(1993-),女,汉族,甘肃临洮人,兰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宪法学。 一、公序良俗原则与不作为侵权的概念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概念 早在罗马法中就已经有关于公序良俗的阐述,查士丁尼《学说会纂》认为,伤风败俗的行为均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虽然这些在当时也只是仅仅停留在观念的层面,并不是作为具体的法律规则而适用,且也与现在的公序良俗原则不同,但仍然对后来古罗马及西方的法律实践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现代法学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按照通说的观点,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一概念的各学者在表述上可能有个别文字上的差异,其内涵则是一致的。其主要是以道德为核心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学理上又叫作“道德的法律化”。在《“公序良俗”概念解析》一文中,作者在分析比较各家学说的基础上指出: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一般道德,其主要体现在一国现行法律秩序之中,同时兼括整个法秩序的价值体系与规范原则,特别是宪法中基本人权的规定。笔者基本赞同此观点。 (二)不作为侵权的概念 不作为侵权是相对于作为侵权而言的,在我国的相关立法中,法律主要规制的是作为侵权行为,对作为侵权设置了较完善详细的法律体系。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提高,再加之不作为侵权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使得很多不作为侵权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规制,不作为侵权行为人没有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人员也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于不作为侵权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种学说也互不相同。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第37条、第38―40条、第55条等是不作为侵权行为在我国法律上的主要体现,但是该法规制更多的是与不作为侵权相对应的侵权行为,对于不作为侵权的规制有待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按照学界通说的观点,所谓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某种情况下,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并致他人损害。不作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对损害结果负责”①。由此也可以看出,构成不作为侵权的首要条件是不作为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其次在客观方面,就是行为人没有做出相应的作为行为,从而导致应受保护的合法权益受到真实损害且不作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再次在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不作为的过错。 二、公序良俗原则调整不作为侵权的合理性分析 如前文所述,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不作为侵权的法律条文非常有限,且大多是概括性条文,具有模糊性,对于不作为侵权的规定不够具体系统,虽然在本法中将作为侵权与不作为侵权做了划分,但是其内容不够完善,并且没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法律规制体系,另外,关于对不作为侵权方式及其责任承担方式等的规定都较简略,因此对于不作为侵权相

江苏省常州市高考数学一轮基础复习:专题11 平面解析几何

江苏省常州市高考数学一轮基础复习:专题11 平面解析几何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选题 (共13题;共26分) 1. (2分)双曲线的渐近线与圆(x-3)2+y2=r2(r>0)相切,则r= () A . B . 2 C . 3 D . 6 2. (2分)已知抛物线:的焦点为,是抛物线的准线上的一点,且的纵坐标为正数,是直线与抛物线的一个交点,若,则直线的方程为() A . B . C . D . 3. (2分)(2017·长春模拟) 已知椭圆的左右焦点分别为,,过且垂直于长轴的直线交椭圆于A,B两点,则的周长为 A . 4 B . 6 C . 8 D . 16 4. (2分)(2019·贵州模拟) 在直角坐标系中,抛物线:与圆: 相交于两点,且两点间的距离为,则抛物线的焦点到其准线的距离为()

A . B . C . D . 5. (2分) (2018高二上·淮北月考) 是抛物线上任意一点,,,则 的最小值为() A . B . 3 C . 6 D . 5 6. (2分) (2020高二下·浙江期末) 过原点的一条直线与椭圆交于A,B两点,为椭圆右焦点,且AB长度等于焦距长,若,则该椭圆离心率的取值范围为() A . B . C . D . 7. (2分)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 若不存在,则曲线在点处没有切线 B . 若曲线在点处有切线,则必存在 C . 若不存在,则曲线在点处的切线斜率不存在 D . 若曲线在点处没有切线,则有可能存在 8. (2分)已知点P是抛物线y2=2x上的动点,点P在y轴上的射影是M,点A0,4,则|PA|+|PM|的最小值是() A . 5 B . C . 4 D . AD 9. (2分)(2020·银川模拟) 设 , 分别为双曲线的左,右焦点.若在双曲线右支上存在一点 ,满足 ,且到直线的距离等于双曲线的实轴长,则该双曲线的离心率为(). A . B . C . D . 10. (2分)(2017·山西模拟) 已知F1 , F2分别是椭圆mx2+y2=m(0<m<1)的左、右焦点,P为椭圆上任意一点,若的最小值为,则椭圆的离心率是()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拾得遗失物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拾得遗失物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拾得遗失物。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考生投入了新一年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整理了拾得遗失物的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精彩链接: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善意取得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共有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物权变动分类 根据《物权法》第109-112条和第114条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下面从拾得人的义务与拾得人的权利方面把握这些制度。 (一)拾得人(有关部门)的义务 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物权法》第109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概念辨析】【《物权法》第107条】VS【《物权法》第109条】两者均以遗失物为调整对象,但大异其趣。举二例说明其不同:①例如:甲的狗走失,被乙拾得,乙正好思念一个宠物,一口气饲养了6年,只到甲找上门来。根据《物权法》第109条,甲仍有权请求乙返还狗及孳息,由于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故无时间上的限制(指的是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作为请求的依据时)。②例如:甲的狗走失,被乙拾得,乙谎称自己是所有人,将该狗以市价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根据《物权法》第107条,因狗是遗失物,丙虽为善意,不能善意取得,甲有权自知道丙之日起2年内请求丙返还。在这里,由于涉及善意第三人丙的利益,经过利益衡量,法律规定甲仍可请求丙返还,但受2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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