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贵州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月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两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服务全覆盖,供给高品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跨越“有没有”发展阶段,全力迈向“好不好”新发展时期,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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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新时代贵州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重点落实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的核心、党中央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政治部,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实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组织培训处,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办,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督

查的部署和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有效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组织培训处,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精神,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依托现有资源推进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有条件的地方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推动“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厅信息技术处,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以更高的站位、有效的投入,建设、管理、运行好贵州法网,构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集网上服务、管理、监督为一体的线上服务,促进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化。督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上法网、用法网,把法网作为学习、调研、充电的平台,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本领。(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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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信息技术处,厅各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加强案例库建设,用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促进工作理念方式转型升级和业务水平提升。积极主动总结运用好本地丰富的司法行政案例资源,以鲜活、专业的案例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推进工作。(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各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积极采取措施,在年上半年建成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信息技术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微法律顾问”工作,到年底前在全省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走村入户、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在县、乡、村建立健全不同层级的微信工作群,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通过跨区域法律服务机构对接合作、运用远程网络服务等方式,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领导:周全富,责

任单位: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积极做好面向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通过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律师辩护、律师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保证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针对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认真学习新修改后的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聚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更新法治宣传工作理念,紧密结合宪法修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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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措施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为宗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年全省“十佳法治文化阵地”为模板,因地制宜打造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指导好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的修改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已被命名的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实行有效动态考核。大力实施“法治毕节”创建工程,督导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及“法治金沙”创建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法,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考核指导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

三方绩效评估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培养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电影、公益广告、法治动漫、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实践载体,做到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协同推进,全员普法与全程普法有机结合,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自觉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水平。(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制宣传处,厅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治本安全观,认真做好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全面深化、落实治本安全观。要在基本实现“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监狱底线安全基础上,推进“治标”向“治本”转变,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以培养罪犯劳动技能和提高劳动素质为突破口,以思想文化教育和心灵亲情感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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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点,综合运用教育、劳动、管理等手段,有序推进在更为开放环境下实施教育改造,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牵头领导:赵金龙,责任单位:省监狱局,厅监狱戒毒工作处).以促进监所安全稳定和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加快全省监狱、戒毒场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完善监所安全制度体系,加强监所安全能力建设,推进监所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警务督察总队,厅监狱戒毒工作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有关市州司法局)

.大力推进戒毒工作全面规范化,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形成期段流转、区域分离、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教育戒治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生活卫生管理规定,大力推进教育戒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戒毒方式方法的科学化专业化,开展出所戒毒人员戒断率调查,为科学引领和评价教育戒治工作提供依据。(牵头领导:张卫国,责任单位:省戒毒局,厅监狱戒毒工作处)

.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对于黑恶势力团伙犯罪要做到发现后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要配合营造法治氛围。律师要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监狱要依法做好收押、深挖犯罪线索、教育改造等工作,严格规范罪犯会见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

力。(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监狱戒毒工作处,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认真研究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矫治模式。把监督管理作为基础和前提,把教育矫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综治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帮扶政策。探索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监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认真落实延伸管教职能,开展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

.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适应平安贵州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以新理念、新方式、新办法化解层出不穷的新型矛盾纠纷。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道路交通、医疗纠纷等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同人民法院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完善诉调、公调、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总结典型案例、成功做法,从中寻求规律,促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认真做好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衔接制度,健全刑释解戒人员信息库,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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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衔接机制,落实衔接程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厅社区矫正工作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依据,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流程,严格执法考核,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规仲裁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做好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抓紧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查频次和比例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改进和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规仲裁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五、按照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认真落实经中央政法委批准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工,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司改办,各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按照司法部部署,建立司法行政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好统计评价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建立健全市(州)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专门统计机构,明确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专兼职统计人员,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综合统计管理平台,实现统计数据采集、传递、分析信息化,全面提升统计质量和效率。(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人事警务处,厅信息技术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落实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机制,建立新型管控管理机制。完善监狱罪犯劳动改造规范,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开展对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的调查评估,建立与治本安全观相适应的监狱工作评价体系,促进监狱工作提档升级。(牵头领导:赵金龙,责任单位:省监狱局)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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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专门机关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提高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积极培育孵化专业社会组织,不断提升参与队伍专业水平,推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围绕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健全完善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检察机关驻所监督制度,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规范化戒毒场所。推进所企分开,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戒毒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牵头领导:张卫国,责任单位:省戒毒局)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围绕建设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继续发展壮大律师队伍,力争全年新增执业律师名,进一步提高律师万人比。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刑事案件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和律师开展调解工作。(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继续深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创新。依法依规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设立及规范运行,进一步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公证执业保障机制,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加强公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加强贫困

地区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公证公信力,推动全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促进人权保障司法公正。开展案件评估试点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动态调节机制,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规范完善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进一步理顺仲裁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积极构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促进仲裁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规仲裁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从思想、工作、物质保障上做好充分准备,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为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提供精准服务。(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司法考试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围绕提高司法鉴定执业公信力,健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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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管理体制。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为抓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一次全面整改,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规范和加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精神,围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司法所各项职能扎实落地。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坚持面向乡镇、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工作定位,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的规定。建立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深化司法行政干警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机

关公务员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分类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人事警务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内部”强身健体的改革与“外部”强化职能的改革。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司改办,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六、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助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围绕服务大扶贫战略,抓好“监所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推动同步小康驻村扶贫工作优化升级。(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办,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加大对家律师事务所对全省个极贫乡镇开展驻点律师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指导。(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围绕服务大数据战略,依托云上贵州、电子政务云和政法云平台,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部门绿色数据“聚通用”。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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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强化工作措施,尽快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决定,做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将权力装进数据的笼子。(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的作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要节点、重要环节,做好隐患风险的排查化解工作。认真预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预见性和时效性。(牵头领导:李京强,责任单位:厅监狱戒毒工作处,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围绕服务大生态战略,发挥好我厅牵头组建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宣传,抓好本系统环保督查整改方案落实,为贵州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

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领导:周全富,责任单位: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七、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智能化水平

.主动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时代,围绕信息化业务平台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网络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目标,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补齐“短板”,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公平正义。(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信息技术处,厅各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加强部、省两级各类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集中整合全系统网络及硬件资源,加快各业务数据的采集汇聚,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池,为全面实现司法行政信息系统业务的纵横、双向协同、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展大数据分析奠定基础。(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信息技术处,厅各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加快应用全国司法行政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逐步实现部、省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务信息网上流转与文件交换。(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信息技术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

.加快各级指挥中心视频联网系统的建设和互联,尽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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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司法部、省司法厅、各市(州)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和监狱、戒毒所互联互通,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指挥体系。(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信息技术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八、加强场所建设和基础管理,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保障水平

.加大投资落实力度,深入推进监狱分级分类建设、戒毒场所建设、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建设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计财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规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人事警务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进一步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安全、执业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司法行政监狱、戒毒警察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特殊传染病专管警察发放特殊岗位津贴等制度。推动建立司法行政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辅助警察配备和管理相关规定,缓解一线警力不足。(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政治部,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抓好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转发该《管理办法》,做好与现行财政政策和预决算制度等的衔接。(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计财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加大对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的支持保障力度,用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在不低于年配套资金额度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分配、落实、使用等情况纳入政法经费监管考核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计财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推进全省政法机关信息整合共享项目实施,统一技术规范标准、基础数据标准、数据开放标准,改造相关接口和目录体系,确保互联互通,把数据拿出来、用起来。进一步明确管控信息化建设、政法攻坚平台资金渠道以及解决方式。(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信息技术处,厅计财装备处,厅有关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九、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司法行政过硬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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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管理队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齐头并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政治部,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尊崇党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央政法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的重要进展,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牵头领导:胡勇,责任单位:厅政治部,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扎实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评制度,重点抓好监狱、戒毒所党的建设。(牵头领导:卢刚,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办,厅各处室,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着力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上半年实现律师行业党委在市(州)全覆盖,形成统一的律师行业党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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