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务实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1、可选择性。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和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

2、级差性。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对优秀的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和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凡在各类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学分。

(一)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体系构成及学分设置如下表:

1、本次制订的创新学分认定方案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学分制学生。

2、六大检索包括:SCI、EI、ISTP、SSCI、AHCI、ISSHP。

(二)技能鉴定

1.凡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均纳入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话证书、驾驶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司法资格证书等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

2.不包括外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三)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见下表。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试行)

说明:

1. 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学生活动、学生奖励等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2.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总学分为8学分即合格。

三、领导与组织

1、以公共管理学院为基本单位组建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滕新才邓林

副组长:秦祖伟

成员:陈兴贵陈怡竹曾娅琴谭晓静叶礼群王倩

2、各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每次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评估等相关工作。

以每学年为单位制定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计划,确定当年开展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的类别及时间等事项,并由辅导员向学生传达。

3、创新学分和技能鉴定认定程序

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经过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限2011级法学)或者本科生导师(除2011级法学以外的年级)审核,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系初审:由专业系部创新评审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报学院。

(3)学院复核:学院对教学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查。

(4)学分审定:复查通过,所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由学院报教务处复核确认,计入该生学籍表。

4、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报学院。

(3)学院复核:学院对教学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查。

(4)学分审定:复查通过,所确认的学生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由学院报教务处确认,计入该生学籍表。

四、认定说明

1、同一成果或者活动等只能认定一次,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申报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时,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松评定标准;如有虚报或剽窃行为的,视为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学校相关条例处理。

3、本实施方案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对2011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4月11日

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条根据《无锡太湖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性意见(试行)》,围绕学院“政校行企合作、产学研用一体、教学做创合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生自主高效地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结合学生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C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册本科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通过多元化的认定体系,多类型、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模块,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第四条学生工作处(团委)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学院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抓好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学分的管理。学生工作处(团委)下设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和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分团委)是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素质

拓展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学院、学生组织、学生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数的申报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学术发展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包括: (一)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二)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 (三)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 (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五)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 (六)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 (七)经学校认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 (八)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 第六条根据规定,本科学生在完成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开放选修课程学分外,必须修读素质拓展项目至少2个学分方能毕业,素质拓展活动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七条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周;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后,方可获得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 第八条学生在参加完成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后应办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培训考核控制程序》,为促进员工自身的成长,保证集团各岗位特别是骨干岗位的持续胜任能力,建立健全提升中大贝莱特人的各方面素质与能力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的的在职提高培训(依据教材情况逐步推进)。 三、职责: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培训系统、推进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各专业职能单位负责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作业规章及培训教案、试题库的编制、传授、答疑,以确保相关岗位任职人员掌握必须的专业技能。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实施及对下级专业技能的考核。 四、内容: (一)课程设置:课程大纲分为必修课(占75%学分)和选修课(占25%学分),按其岗位类别又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实践与活动及课程等,具体岗位考核大纲由本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能部门设计,经人力资源中心评审、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执行。 (二)课程教案:依据岗位考核大纲由人力资源中心选定各门课程的讲师、讲师作为课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和更新维护教学大纲、教材(作业规范)、教参或讲义、试题库,经充分备课经人力资源评审通

过后发布培训计划开课。培训课件上传培训信息系统。 (三)学习机制:课件学习按照集团培训信息系统要求,以自主学习、专员跟踪、讲师答疑、考试测评和提交学以致用成果报告为主,除重要课程外一般不再采用集中讲授。所有员工必须通过入厂培训和新入职岗位的岗前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 (四)学员考评机制: 1、学员考评依据包括:1)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2)学以致用成果;3)学习表现;4)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考试成绩;5)、创新性与建设性问题意见及建议,具体详见《学分考核要素表》。 2、学员依据岗位考核大纲及培训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标准,依据《学分考核要素表》确定各学员每门课程的实际学习要素得分。.实际学分=学分标准实际学习要素得分。×∑(考评期间所有课程的实际 学分数) 学分总成绩= ×100 ∑(考评期间所有课程标准学分数)59 -69 070-79 60-90学分成绩-100 80-89 待提高及格良好等级标准优秀不胜任、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学分制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定期(一般每季度,重3要专项培训及时总结通报)汇总通报学员学分,按《日常激励制度》给予《绩按每年汇总评定学员学分总成绩,用于年终绩效评定,及时奖优罚劣,效制度》进行激励,主要包括:与年终效益奖挂钩,与下年度职务技能津 60分以下的)。贴挂钩,与晋升和职位调整、调薪挂钩(80分以上的、(五)讲师考评机制:讲师专业课程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1) 1、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素质拓展学分加分项 模块活动名称(内容)加分数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 参加党校,校、院两级团校或社团骨干等培训,且培训合格 1天(0.5),2 天(1) 2 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2) 3 在校报、院报两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1篇(0.5) 4 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 4次或累计16学 时(1) 5 参加西部计划者,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者 2 6 在校内外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受到表彰 院级(1),校 级(2),省级 (3) 7 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学年计1学分;满两学年计2 学分。(学生干部定义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成员,班委和 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艺术团、机关社团和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级 以上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其他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 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创业创新1 有组织地参加学校的学术报告(讲座)、阳光讲坛等,5次计1学分。 1次(0.2) 2 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定的学术培训、创新创业培训 1天(0.5),2 天(1) 3 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 校级(2),省 级(3),国家 (4) 4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 校 级 一、二 等奖 2 三等 奖、优 秀奖 1 省 级 一、二 等奖 3 三等 奖、优 秀奖 2 国 家 一、二 等奖 4 三等 奖、优 秀奖 3 5 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没有获奖的 1 6 获得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中高级(3), 初级(2)

培训积分制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培训积分制管理规定,加强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实施的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南通诚信氨基酸有限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开展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学分制要求; 3、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归口管理及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制定、完善等工作,并享有对所有的培 训制度的解释权。 4、内容 4.1积分制守则: 4.11培训科目按照公司拟定的培训计划执行,所有课程按必修和选修分类,必修课程是必须要 参加且必须要达到合格,不合格实施扣分,同时安排补考,补考按合格和不合格界定,不合格 追加扣分,合格不扣分不加分;选修课程根据各人员自身需要有选择性的参加,不及格不扣分。 4.12积分细则 课程考试后分数学分 低于80分(不含80分)—1分 80—85分+1分 86—90分+2分 91分以上+3分 参加公司安排的外训课程+3分 组织视频资料性质的授课+5分 内训主讲(部门内部)+5分/科目(主题) 内训主讲(公共课部分)+10分/科目(主题)说明: (1)“参加公司安排的外训课程”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参加,参加期间若迟到、早 退按“—3分”处理,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中途退场或擅自不参加按“—10分”处理; (2)企业“内部主讲(公共课部分)”当次课程参加人员优良率达到80%以上视为合格,按“+10”积分,若优良率不足80%,每低5个百分点按“—2分”递减; (3)培训结束后2日内,受训人员需提供培训小结一份,逾期或不按要求进行培训总结的 按“—3分”处理;内部讲师(含视频资料组织的培训)需提供当期讲义(书面+电子档)、培训考核试题(含答案卷、评分配分说明)、《培训签到表》等,缺一项按“—3分”处理。 (4)积分的有效依据: 学员:A、培训试卷;B、培训小结;C、培训签到表 内训师:A、讲义;B、试卷(答案卷、评分配分说明);C、培训签到表 4.2职责分工 4.2.1 公司层面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经培训主讲人阅卷、人力资源部复卷后计入积 分系统,试卷进行封存,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效果的调查、培训有效性评估和阶段性培训 分析; 4.2.2 部门培训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人力资源部跟进和监督: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支持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广东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 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㈠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 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 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⒌发明制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 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素质拓展学分修满规则

08级素质拓展填写标准: 在每个同学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之后必须要在学号以及系名等下面下划线。 1、初级以及高级党校培训只能选其中的一个填写,业余的除外。 2、参与公益活动必须6次以上才能填写。(只需要写:~~~~6次 ~~~~,交上那6次的证明材料就行了) 3、不能乱填项目。 4、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一栏内容主要有(机关刊物新闻稿,杂志, 各类文章的发表。大学生与创业有关的各类活动的参与与组织。 和老师一起进行的各类科研活动。设计大赛:例如电子设计大赛、软件设计大赛等。自主创业:证明材料是其营业执照) 5、卫生督导不能算到文化艺术于身心发展栏目中,但是班助可以 填到社会工作与社团服务中,加一分。证明材料就是那张证书的复印件。 6、性质这一栏主要填:参与、担任、撰写、获得。 7、所有的奖助学金不列入加分项目中,院里面所评的三好学生, 或是其他的有钱奖励的称号一律不加分。 8、在外面见习家0、5分,有交报告的在在此基础上加0.、5分。 9、计算机二级以上的加分,例如国家二级加分写在最后一栏中。

10、在外兼职,暑假工,家教只要有证明的加0、5分,写在社会实践这一栏。 11、优秀标兵加一分。 12、预科部以前的所得的学分可以算到我们大一的学分中来。 13、大一得了一些学分而没有填的只要有证明材料现在还可以填上去。 14、国旗班的和礼仪队的加分。 15、去年举办的心里情景剧可以加分。只要是院级开展的活动都可以加分,加分方法参与者加0、5分,获奖者另算。 三、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学分计算办法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项目 1、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一学年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2、担任升国旗主持人和国旗下讲话的演讲员,各计1学分。 3、参加校级团校和党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各计1学分。 4、参加校、系党、团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计1学分。 5、在校期间按时参加每周的主题团日活动并有个人总结,计1学分。 6、参加党、政或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级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学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学分;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学分(同类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学分)。 7、因见义勇为或好人好事得到国家、省、市(校)级相关部门通报表扬者,分别计4、3、2学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三下乡、四进社区、社会调查),受到国家、省、市(校)表彰者,分别计4、 2、1学分,没有获奖的可计0.5学分。 2、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者分别计6、5、4、 3、2学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者分别计5、 4、3、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企业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培训考核控制程序》,为促进员工自身的成长,保证集团各岗位特别是骨干岗位的持续胜任能力,建立健全提升中大贝莱特人的各方面素质与能力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的的在职提高培训(依据教材情况逐步推进)。 三、职责: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培训系统、推进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各专业职能单位负责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作业规章及培训教案、试题库的编制、传授、答疑,以确保相关岗位任职人员掌握必须的专业技能。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实施及对下级专业技能的考核。 四、内容: (一)课程设置:课程大纲分为必修课(占75%学分)和选修课(占25%学分),按其岗位类别又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素质课程、实践与活动及课程等,具体岗位考核大纲由本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能部门设计,经人力资源中心评审、行政总裁批准后生效执行。 (二)课程教案:依据岗位考核大纲由人力资源中心选定各门课程的讲师、讲师作为课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和更新维护教学大纲、教材(作业规范)、教参或讲义、试题库,经充分备课经人力资源评审通过后发布培训计划开课。培训课件上传培训信息系统。 (三)学习机制:课件学习按照集团培训信息系统要求,以自主学习、专员跟踪、讲师答疑、考试测评和提交学以致用成果报告为主,除重要课程外一般不再采用集中讲授。所有员工必须通过入厂培训和新入职岗位的岗前培训合格的方能上岗。 (四)学员考评机制: 1、学员考评依据包括:1)学习记录包括信息系统记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2)学以致用成果;3)学习表现;4)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考试成绩;5)、创新性与建设性问题意见及建议,具体详见《学分考核要素表》。 2、学员依据岗位考核大纲及培训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标准,依据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2013年5月3日) 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 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 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 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 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 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 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基地相关项目的学分认定并填写“成 绩认定表”中的“认定意见”; 5、所有认定材料提交电信学院教务科,经学校教务处(学校认定范围)和电信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学院认定范围)审核批准后,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成绩录入及材料 存档备案。 附表: 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 附件: 1、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同济大学校级认定竞赛一览表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竞赛一览表 (本学分认定细则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从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及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劳动成果,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确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在学生学籍档案中给予记载。素质拓展学分含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项目为5学分,选修项目为5学分,两项总计10学分。选修学分为必修学分以外其他素质拓展活动所涵盖的学分。 第四条在同等条件下,素质拓展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奖学金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单个项目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超过5分的部分(不含5分),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选择用于冲抵培养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但冲抵部分一般不超过3个选修课程学分。全日制本科生除修满专业计划学分外,还必须修满素质拓展的10学分。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领导工作。校团委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项目认定的组织工作,各院分团委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复核填写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每学期初受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由学生本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书原件等证明,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所在学院分团委复核,经校团委组织专家审定后,由教学秘书登记进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素质拓展必修学分评定标准 第八条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向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以宣传教育、社会调查、咨询辅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等为基本容的实践活动。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社会实践2个学分,具体容请参见《河海团联〔2006〕3号》。 第九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国际级、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部、委)级、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参加校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校科技活动,参加科技类展示会、交流会,参与学校认可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发明创造等。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2个学分。 1、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对创新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有利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并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科技创新探索活动。 2、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学生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学分。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获批准立项后开展研究并结项,方可组织学生申请相应科技创新学分。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 一、定义 学分制:培训模式的一种,以选学培训课程为核心,个人素质提升为辅助,通过学分制衡量本年度培训学习质和量的培训综合管理制度。 二、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培训管理、考核及激励机制,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岗位素质提升培训,发挥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的学习意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学分制是为公司为适应广大员工的培训需求,保证培训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实施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培训管理制度》共同对员工培训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对象 公司全员 四、公司全员年基本学分标准 1、中层管理人员 主任、副主任(经理、副经理): 32分 主任工程师: 32分 主管工程师: 32分 2、生产操作人员 大班长: 40分 班组长: 40分 员工: 40分

3、职能部门人员: 30分 五、学分制管理细则 1、学分标准: 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专项培训等,视频授课1分/小时,讲授授课1分/小时。 部门级培训:部门内根据需要及计划,自行组织的专业提升培训、现场技能培训等,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的,1分/次。 班组级培训:班组根据员工需要自行组织的岗位操规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在本部门备案后、由部门主管培训人员监督执行的,0.5分/次。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培训:由公司组织开展,取得相应合格证或相关考试合格3分/次。 2、加分项目:加分项人力资源部每个季度统计汇总一次 1)在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项目中担任讲师,加1分/小时; 2)作为培训管理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或监督部门培训活动,加1分; 3)培训考试合格者,加0.5—1分/次,不合格为0分具体如下: 考试方式 不合格 合格 闭卷 成绩标准 60分以下 60-70分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QB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C1211—2012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24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为规范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起草。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罗斌、刘学明、姚恒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制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引用而成为本办法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3 定义 3.1 培训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员工在一年内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折算成学分,并在年末以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的培训管理制度。 4 职责与机构 4.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1.1 负责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制定; 4.1.2 负责年度培训学分制实施情况总结; 4.1.3 负责一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1.4 负责检查各单位员工培训学分制年度考核情况。 4.2 各二级(厂)、中心,机关各部门 4.2.1 负责本单位二、三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2.2 负责本单位员工年度培训学分累计; 4.2.3 负责本单位员工学分完成情况年度考核。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组织培训的层次,共分三个类别,并实行学分考核制。 5.1.1 由公司安排的或选派参加外部办学机构的培训为一类培训;由各二级厂(中心)、部门组织的培训为二类培训;由作业区(室)组织的培训为三类培训。 5.1.2 一类培训为每一学时1学分;二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8学分;三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6学分。 5.2 各类人员培训的学分及时间规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校〔2006〕34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六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f credit system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r aining reserve cad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贯彻落实《xx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方案》,切实提高 后备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xx年资格过渡及公开考选的全部后备干部。 1.学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每1 天为6个学时,每学时记1学分。请假不记学分,集体培训 时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双倍扣学分,不足1学时按照1学时扣。从个人所得总学分中扣除。 2.沙龙:每年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目,参加读书交流、论 坛活动,以小组为单位捆绑式考核计分,每次活动抽取各组代表参加,按优秀(50%)良好(50%)分别记10分和7分,代 表得分即是该组成员每人得分。 3.教科研:积极撰写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在正 式刊物(增刊除外)发表一篇市级5分,省级及以上10分,

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记20分(与他人合作减半记分);主持课 题研究并圆满结题一项则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国家级15分;出版有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记20分;上公开课或者优质课,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作经验介绍,县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4.考试:培训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每次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5.作业:根据培训实际内容布置作业,聘请评委对学员 作业评定,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别记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计分。 6.其他:按相关规定计分。 1.加强对后备干部培训的考核,如实反映、登记培训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如实记载培训学分,并将认证结果每年公示;严肃纪律,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违规登记的学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2.培训学分作为后备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校〔2006〕34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配合和促进我校学分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浙江树人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学生)

浙江树人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阅读对象:学生用户 覆盖内容:登录、系统首页、用户功能

目录 浙江树人大学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 (1) 一登录 (2) 1.1 登陆系统 (2) 1.1.1 打开一个浏览器窗口,如IE (3) 1.1.2 在地址栏输入网络地址 (3) 1.1.3 输入正确的登录信息 (3) 1.1.4 登陆成功,进入系统 (4) 二首页 (4) 2.1 查看通知安排 (4) 2.2 修改个人密码 (5) 2.3 首页其余按键介绍 (6) 三用户功能 (6) 3.1 个人信息 (6) 3.2 学分申报 (7) 3.3流程跟踪 (7) 一登录 1.1 登陆系统 学校的系统管理员,会通知您访问什么网络地址就可以进入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进入的方法如下:

1.1.1 打开一个浏览器窗口,如IE 一般在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中,双击桌面上的IE图表或者在桌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链 接,如图所示:在图中的就是IE浏览器快捷图标。单击打开一个IE窗口。 1.1.2 在地址栏输入网络地址 在IE窗口的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网络地址,便会进入登录页面,如下 图1.1.1.1 登录界面 1.1.3 输入正确的登录信息 在用户名和密码的位置分别填写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些数据也由管理员处获取),选择用户类型后(学生或认证小组),按登录按钮(或Enter键),此时系统将检查输入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否正确,若忘记密码课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

1.1.4 登陆成功,进入系统 如果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正确,将成功地进入系统的主界面(个人桌面)。如图1.1.1.2所示: 图1.1.1.2 系统主界面(个人桌面) 注:当您首次进入系统时,可能系统中您所看到的信息条数比图示的少,这是正常的,因为您还没有开始使用这套系统,还没有产生数据。随着使用,数据条数就会逐渐积累起来。 二首页 2.1 查看通知安排 点击首页上的相关通知或安排,便可进入查看其详细信息,例如用户点击如下通知

高校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高校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 号)和《**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院字〔2013〕 29 号)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团学工作、科研训练、学科技能竞赛、创新性实验、就业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认可的课外或校外实践创新创业活动而获得的学分。 — 2 — 第三条为规范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实践创新创业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实践创新创业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同一实践创新创业项目以最高分值计,不累加计算;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重复的,以最高分值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含二人及以上合作成果)主持人学分值提高到该项目学分值的 120%,项目主要完成者限前五名。 第二章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构成 第六条可认定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成果包括:团学工作、科研训练、学科技能竞赛、创新性实验、就业创业、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及职

业技能水平认证等活动项目取得的成果。 1.团学工作 团学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如党团组织活动、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学生干部培训班、社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表彰等。 2.科研训练 科研训练主要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论文(含论著、文艺作品、新闻作品等)、参加学术交流、获专利成果等。 3.学科技能竞赛 — 3 — 学科技能竞赛主要包括教师教育、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 学英语及大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的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 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计 算机设计大赛、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河南省高等学校互联网应用大赛等学科技能竞赛项目。 4.创新性实验 创新性实验主要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完成由学校、学院立项的 综合性、开放性、设计研究性实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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