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推广服务协议范本

品牌整合推广服务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一、标的内容:

“ ”项目广告策划及广告推广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负责“ ”项目的项目广告策划与实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全程广告策划

1、项目广告市场调查与分析

2、项目广告定位

A:市场定位 B:功能定位 C:形象定位

3、整体广告策略拟定

4、媒介策略的制定

5、促销活动策略及工具选择

6、公共关系策略(含各类公共关系活动、新闻炒作等策划)

7、分阶段广告策略的制定

A:进入市场的时机与姿态 B:调整与控制策略 C:分阶段目标制定 D:分阶段战术的安排。

8、整合营销传播阶段性策略与组合

A:筹备期策略 B:试销期策略 C:引销期策略

C:强销期策略 E:促销期策略 F:尾盘期策略

二、项目全程跟进与反馈

1、实行例会制;

2、实行专案小组制;

3、定期与销售小组沟通;

4、定期广告发布效果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5、定期竞争对手媒介投放监控及信息收集;

6、广告成本预算及费用监控。

三、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

A:标志 B:标准字体 C:标准色 D:象征图形与吉祥物

E:标准组合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 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 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3、户外广告类

A:现场导示牌 B:路牌广告 C:候车亭 D:车体广告

4、品牌强化活动策划项目开工、封顶、开盘、入伙、联谊等有关活动的组织与品牌强化策略。

四、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五、媒体广告实施

1.媒体选择及介入策略;

2.报纸广告创意;

3.电视广告创意;

4.VCD展示创意;

5.网络广告创意。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 ”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整合推广服务,直至项目的营销代理公司结束“ ”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

2、乙方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本合同款项并不包括整合推广过程中由乙方设计、提议/建议并为甲方确认的相关广告制作、媒体发布费用,如若发生此类费用则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签署本合同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前期设计策划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并以此作为双方立约及履约定金。

2、签署本合同当日起满三个月(即月日)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中期设计策划费计人民币叁万元整(RMB );

3、余下的设计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RMB )甲方从签署本合同第四个月起分五个月向乙方支付,每月支付壹万元整(RMB )。此费用在每月的10日前支付。

五、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策划及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需要的广告策划方案、广告设计、实施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及乙方实际工作进度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有权对乙方提出的整体策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书面确认为止;

4、未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名义,为实施整体策划以及制作和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与第三方签订的意向和/或安排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签署的正式协议/合同,如需代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的,应事先取

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书面授权;

5、对乙方制定的广告策划方案及其实施结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付款的、有关乙方和/或外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的广告设计、制作作品等拥有所有权,未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和/或上述有关其他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本项目以外使用或提供他人使用;

6、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提出的相关方案、计划,应在收到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在代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签署为实施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的任何需甲方支付款项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前,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洽谈进展情况,并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签署该等文件,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在制定广告策划方案、审查有关广告制作和发布材料以及其他宣传资料时应做到勤勉尽责。

5、乙方须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时间要求提交广告策划方案、项目宣传推广资料的设计以及媒体广告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

6、保证每周一次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通报工作进展,并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共同讨论策划思路、广告方案、有关设计草稿等事项,及时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意见反馈,对开展中的工作进行调整和修改。

7、在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工作量或工作内容的情况下,本合同总价款将作相应增加。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8、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广告法》等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触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其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为甲方项目所出品广告若发生抄袭、侵权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严格执行合同附件之工作进度表并定时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汇合召开业务会议,每月提交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

11、保守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的终止

若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1.乙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造成重大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未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要求的标准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发出三次书面通告仍未改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3.乙方擅自将未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认可同意的工作方案付诸实施,乙方不但要承担因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4.乙方未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授权与第三方签订与本项目有关的合作协议,甲方一概不予承认执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5.若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故意刁难乙方,人为地故意制造困难阻碍乙方工作开展,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6.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拖延一个月以上时间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7.若因甲方无故拖欠其他第三方费用,导致乙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甲方终止执行本合同,乙方要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人:委托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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