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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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调度中心

二、项目编号:201702JX0XY009

三、项目名称:调度中心大屏幕系统处理器冗余配置

四、项目预算:65万元

五、拟采购货物的说明

1.信号处理系统

2.附属配件

3.增值服务

(1)试运行时间由三个月延长至半年,期间设备出现问题整机召回并更换

新设备。

(2)厂商承诺重大活动期间,提前到现场储备相关备品备件。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在用大屏幕处理器规格等实际情况,依据《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制度(2017年7月修订版)》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承接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233号

八、专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调度中心大屏幕系统由一台大屏幕处理器与27块屏幕拼接墙组成。自2011年建成以来,一直均是单系统运行,缺乏冗余设置,存在较大运行风险,无法保障运行监控业务不间断运行。随着投用年限增长,硬件设备逐渐老化,故障时有发生,曾出现处理器故障导致连续2天无法显示的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生产风险。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根据《城镇燃气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CJJ/T259-2016)第4.1.3条:“监控类等关键应用的硬件应冗余配置,且应至少配置2台(套)”。

根据当前大屏幕系统实际情况和调度运行需求,经调研和讨论,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向当前系统设备原生产厂商(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置大屏幕处理器。理由如下:

一、为了确保中控室大屏幕监控系统处理器兼容性,实现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实时、快速、可靠切换,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与现有处理器系统完全兼容的相同品牌设备,购买其它品牌(其它厂商)将无法保证项目功能配套性。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制度》(2017年7月修订版)相关规定。

(一)第十五条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二)第十六条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金额为达到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但达到20万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等。

(三)第三十六条规定:“除进口产品和国外品牌产品外,其余设备、材料招标原则上应直接对生产厂家……”。

三、燃气集团《关于下发燃气集团采购方式集中审查及采购计划表的通知》(发展燃气〔2017〕148号)已批复:同意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上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结果为准。

因此,建议向该处理器原生产厂商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购置冗余配置处理器,以确保系统配置设备稳定性、采购的经济性,并确保系统设备后续维保服务质量。

专家(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九、本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止。

十、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度中心

联系人:谢楷毓

联系电话:37852112

招标管理部门名称:战略管理部

联系人:唐博

联系电话:37852032

发布单位名称:广州燃气集团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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