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三、费用项目组成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工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价补贴、肉价补贴、副食补贴、粮油补贴、自来水补贴、粮价补贴、电价补贴、燃料补贴、燃气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集中供暖补贴、寒区补贴、地区津贴、林区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工作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安装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用。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措施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费。内容包括:

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已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费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或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中(小)型机械安装、拆除费和场外运输费;

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费、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的费用。

⑤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煤、木材、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

(1)定额措施费

①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字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②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

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③垂直运输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费用。

④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用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⑤建筑物(构筑费)超高费:是指建(构)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6层)是需要增加的人工和机械降效等费用。

⑥《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各专业所列的各项措施费用(不包括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脚手架费)。

(2)通用措施费

①夜间施工费:是指安装规范、规程正常作业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②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金属构件)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或无堆放地点)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③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成工程及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④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门窗洗刷、垃圾运输等费用。

⑤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在施工生产中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用。

⑥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御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⑦冬季施工:是指在冬季施工时,为确保工程质量所增加的费用。包括人工费、人工降效费、材料费、保温设施(包括炉具设施)费、人工室外作业临时取暖燃料费、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等费用。不包括电加热法养护法、暖棚法施工及越冬工程基础维护、保护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冬季施工期限:北纬48°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

北纬46°以北:10月30日至下年4月5日

北纬46°以南: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

⑧检验试验费:是指按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五进行检测、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是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行试验机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⑨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是指按规范要求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有关含量指标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⑩地上、地下设施,建(构)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构)筑物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1赶工施工费:是指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承包人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各种措施(包括参入

的外加剂)费用。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广利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通讯、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用。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划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房产税等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

12、其他管理费: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防洪保安费、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等。

(三)利润:是指企业完成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四)其他费用

1、人工费价差:是指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实施期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与本《费用定额》规定标准的价差。

2、材料费价差:是指在施工实施期间材料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价差系数)与省计价定额中材料价格的差价。

3、机械费价差:是指在是指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实施期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机械价格与省计价定额中机械费价格的差价。

4、暂列基金:是指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5、暂估价:是指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反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6、计日工:是指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7、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的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总汇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包括主要道路及材料场地的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土方作业采取的防止扬尘措施,土方(渣土)和垃圾运输采取的覆盖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混凝土搅拌场地采取的封闭降尘措施,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所需费用,化粪池的抗渗处理费用,上下水管线设置的过滤网费用,降低噪声措施所需费用等。

2、文明施工费:包括“五板一图”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其他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防燃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及现场绿化费用。

3、安全施工费: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口)的封闭,防护栏杆,高处作业悬挂安全带悬索或其他设施,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而设置防护棚、防护门(栏杆),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贴瓷砖、地面的硬化和防滑处理、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厕所(水冲式或移动式、地面的硬化处理)、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场地)、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盥洗设施、诊疗室、仓库、加工厂、搅拌站、简易水塔。

其他临时设施:包括单幢建筑物、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的临时道路(不包括场内运输的主干线道路)、供电管线、供排水管道,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和灯箱式安全门、门卫室等。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由场外水源、电源、热源敷设到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固定管线和施工现场必须

临时设置水塔、水井、发电机等设施不包括在临时设施费内,发生时另行计算,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临时设施全部或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时,承包人仍计取临时设施费,但应向发包人支付使用租金,各种库房和临时房屋租金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防护用品等费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费及摊销费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费用,监控费用,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系统费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6、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

费用。包括综合脚手架(或单项脚手架)、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等费用。

(六)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内容包括: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8、工程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四、费用标准

(一)通用措施费单位:%

注:1、地上、地下设施,建(构)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情况确认,计入工程结算。

2、赶工施工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施工的措施方案,由发、承包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二)企业管理费单位:%

(三)利润单位:%

(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

1、暂列金额单位:%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位:%

注:1、通用设备安装

2、计价定额相应脚手架项目不再计算。

(六)规费单位:%

(七)税金单位:%

注:1、人工费单价每日按8小时计算

2、此单价为各类工程计费的统一标准

(九)工程价格风险费

五、费用计算规定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组成,其他相关费用按规定计算。

1、招标控制价

(1)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根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确定,机械风险费在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的确定。

(2)材料费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没有发布市场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确定,材料风险费在本《费用定额》规定标准内的确定。

(3)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山限值计算。

(4)通用措施费根据《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5)暂列金额根据工程特点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区间值内确定。

(6)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7)计日工包括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相应数量。

①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根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单价计算;

②材料单价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8)总承包服务费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确定。

(9)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2、投标报价

(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按企业定额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

②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③人工单价可自主报价;

④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不低于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下限。值

(3)通用措施费(检验试验费除外)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4)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5)计日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数量自行确定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计入投标报价。

(6)总承包服务费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7)检验试验费、税金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岸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3、工程结算

(1)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执行合同,如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4)检验试验费、税金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计价方法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其他相关费用按规定计算。

1、投标报价

(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按企业定额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

②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

③人工单价可自主报价;

④材料风险费、机械风险费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不低于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下限。值

(3)通用措施费(检验试验费除外)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4)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5)计日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数量自行确定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计入投标报价。

(6)总承包服务费参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7)检验试验费、税金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岸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2、工程结算

(1)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执行合同,如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4)检验试验费、税金根据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六、费用计算程序

(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

七、有关规定

1、没有企业资质的承包人承建工程

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地四十五条(三)款规定处罚,并不得计算各项取费。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担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3、深基础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费用

深基础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支付。其标准由发、承包双方按有关收费标准约定。

4、桩静载荷试验机基桩动力检测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按照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支付。

其标准由发、承包双方按有关收费标准约定。

5、“三通一平”费用

如发生按实际计算,由发包人支付费用。

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包括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特殊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验检测,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支付。其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7、防雷装置检测费

如发生按实际计算,由发包人支付费用。

8、混凝土冻融循环、抗渗试验检验费用

根据设计安装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9、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预处理费用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10、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费用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11、由于设计或发包单位原因使工程停、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相应条款及《合同法》284条规定执行

12、由于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13、设计变更费用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14、冬季施工费标准及计费基础的确定

(1)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48°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全部进行施工,其标准按各类工程的标准确定。

(2)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48°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未全部进行施工,其标准按冬季实际施工期占规定全部冬季施工期的比例确定。

(3)冬季施工期间内不进行施工,此项费用不计取;

(4)冬季施工费以单位工程中的计费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15、越冬(冬季不施工)工程看护人员费用

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16、设备的二次搬运费

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17、基坑中的排水费用

基坑中的排水费用已包含在雨季施工费中,基坑中地下水鱼地表水的排水费用按相应定额想计算。

18、泵送剂、早强剂、引气剂、微末剂、抗渗剂、抗裂剂、膨胀剂、防冻剂及其他外加剂费用根据设计或规范要求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19、远地施工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20、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费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费用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21、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设备费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不得列入建筑安装工程价款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规定执行。

22、工程造价咨询费

工程造价咨询费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此项费用,按钮我省现行的行业收费标准,由委托方支付费用。

23、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防护用品等五项费用和脚手架费组成。招投标工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金额计入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招标工程、非招标工程在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核定的标准计算。

24、规费

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招投标工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投标报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招标工程、非招标工程在结算时,应按照健身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 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 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 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 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0001000×%=15 1001-5000500015+(5000-1000)×%=63 5001-100001000063+(10000-5000)×1%=113 注:① 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Y=33/1000x 1500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八、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正确执行取费标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和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特制订《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发证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任务(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维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等)的施工企业,不分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如何,都要按规定进行取费级别的审定,领取取费证书。 二、发证办法: 1、《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以下简称取费证)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取费证的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年已完工作量、工程类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退休职工劳保统筹证明等,到省、地、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取费证。 3、施工企业申报取费证,经单位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后发证。 4、外省、市入川施工企业,必须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5、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取证,企业下属施工单位可办理证书副本。 三、评审条件 1、一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一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以上一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30%以上。 2、二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二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以上二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20%以上。 3、三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三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三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10%以上。 4、四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四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四类及其以上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10%以下。 5、凡不符合评审条件各款②、③条者,按下一级核定。 四、管理规定 1、取费证审定的财务费用、劳动保险费、利润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和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审查、检查的依据。 2、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必须向招标机构、建设单位出具取费证,经核对后,方可办理结算。 3、取费证中核定的取费标准使用期为一年,施工企业须于每三月到五月持取费证按第二条3、4 款的规定 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年检手续或申报高一级取费。超过使用期此证无效。 4、工程取费属经营性收费,《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工本费、年检费按《四川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 5、《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只限于本施工企业使用,不准转让、借用、涂改,违者吊销证书。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2008版

第五章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实际工作中,人工消耗量区分具体工种和技术等级。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 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 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 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 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 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 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 4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最新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29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 一、 总则 二、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 三、 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 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 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八) 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 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二) 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 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 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 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总 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一、编制说明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以下是鄂建[2003]44号文规定与建标[2003]206号文不同处: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2003]44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二、调整方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总承包) 页脚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专业承包) 页脚

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劳务分包) 页脚

页脚 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 (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础)

页脚 定额计价的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14 税金(7+10+11+12+13)*税率 15 工程造价7+10+11+12+13+14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 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 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 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 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 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页脚

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 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 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习题-练习与(附答案)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了()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建设管理费 C. 建设管理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D. 建设用地费和研究试验费 1.A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分别由国家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照行业特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算粗编,在具体编制概预算时,应按照()的原则进行编制和管理。 A. 地方水平与全国水平协调 B. 社会平均水平与个别水平兼顾 C. 发生的计列,不发生的不列 D. 行业与部门统筹 2.C 3.建设管理费以建设投资中的()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3.C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预备费 C.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D. 企业管理费 4.C 5.建设管理费属于()。 A. 企业管理费 B. 规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预备费 5.C

6.已知工程费用为1000万元,建设管理费费率为15%,人工费用为200万元,则建设管理费为()万元。 A. 30 B. 60 C.100 D. 150 6.D 7.建设用地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企业管理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C 8.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中计算 A.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8.A 9.研究试验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机械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9.C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属于()。 A.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规费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 D. 企业管理费 10.A 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场地平整费 D. 预备费 11.B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费率+拆除清理费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12.C

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计算规则分解

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计算规则 第四十条直接工程费 一、直接费 (一)人工费 1.通信建设工程不分专业和地区工资类别,综合取定每工日人工费标准: 一、二级施工企业技工费为24.00元; 三、四级施工企业技工费用标准为一、二级施工企业技工的70%。 普工一、二、三、四级企业及成建制普工为11.00元。 2.概(预)算人工费=技工费+普工费 3.概(预)算技工费=技工单价×概(预)算技工总工日; 概(预)算普工制=普工单价×概(预)算普工总工日。 (二)材料费 材料费=主要材料费+辅助材料费 1.主要材料费=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运输保险费。 式中: (1)材料原价:出厂价或供货地点价; (2)供销部门手续费 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原价×供销总门手续费费率1.8%; (3)包装费: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4)运杂费:编制概算时,运输距离光缆、电缆、钢材、木材及木制品按 1500km计算;水泥及水泥制品、塑料及塑料制品按500km计算。 编制预算时,按主要器材的实际平均运距计算。 运杂费=器材原价×器材运杂费费率表(见表02)

表02 器材运杂费率表 光缆电缆 钢材及 其他塑料及塑 料制品 木材及 木制品 水泥及 水泥制品 100以下 1.0 1.5 3.6 4.3 8.4 18.0 101-200 1.1 1.7 4.0 4.8 9.4 20.0 201-300 1.2 1.9 4.5 5.4 10.5 23.0 301-400 1.3 2.1 4.8 5.8 11.5 24.5 401-500 1.4 2.4 5.4 6.5 12.5 27.0 501-750 1.7 2.6 6.3 - 14.7 - 751-1000 1.9 3.0 7.2 - 16.8 - 1001-1250 2.2 3.4 8.1 - 18.9 - 1251-1500 2.4 3.8 9.0 - 21.0 - 1501-1750 2.6 4.0 9.6 - 22.4 - 1751-2000 2.8 4.3 10.2 - 23.8 - 2000km以上每增 250km增加 0.2 0.3 0.6 - 1.5 - (5)运输保险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器材原价×保险费率0.1%。 (6)采购及保管费:采购及保险费=材料原价×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见表03)表0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材料原价 1.0 通信线路工程材料原价 1.0 通信管道工程材料原价 2.8 (7)凡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利旧料,其材料不计入工程成本。 2.辅助材料费=主要材料费×辅助材料费系数。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定额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工程建设定额的作用 1、在工程建设中,定额具有节约社会劳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 2、定额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3、定额是对市场行为的规范; 4、工程建设定额有利于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和体系结构 (一)工程建设定额及分类 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 1、按定额反映的物质消耗内容分类: (1)劳动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活劳动消耗的数量标 准。劳动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2)机械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机械消耗数量标准。 机械消耗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3)材料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所需消耗材料数量标准。 2、按照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分: (1)施工定额:施工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企业生 产定额的性质,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定额 由劳动定额、材料定额、机械定额组成。 主要用于施工管理,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预算、施工作业计划等,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2)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劳动、机械台班、 它是调整工程预算和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财务计划的参考。 (3)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时,计算和确定工程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所使用的定额,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4)概算指标 初步设计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时所采取的一种定 额。是在预算、概算的基础上编制,比概算定额更加扩大。其是控制投资 的有效工具,也是计划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5 额。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1)工程总说明(2)工程总价表(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6)其他措施项目费汇总表(7)人工百了机械价差表(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9)工程量计算表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计算全面面积的范围 ①单层建筑物; ②多层建筑物; ③结构、层数不同的同一建筑物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 ⑤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的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其层高超过 2.2m时; ⑥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及回廊; ⑦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⑧书库、立体仓库; ⑨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⑩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以内时。 (2)折算面积的范围 ①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

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 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的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③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深基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④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⑤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⑥单层建筑物内分隔间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⑦建筑物内部大于300㎜的变形缝、沉降缝。 3.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人工挖土包括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等工程量计算。计算时首先明确三者的划分标准。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的工程量按挖方体积计算。需放坡时,要考虑放坡系数。计算基底宽度时,需考虑工作面宽。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沟槽、基坑底宽单面支挡土板增加10㎝,双面增加20㎝,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沟槽的长度,外墙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或内槽净长线(如留工作面或加挡土板时)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年) 江苏省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9〕107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目录 一、总则 (1) 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 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5)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1)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4) (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6) 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27) (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29)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 (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32)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2012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 合估价表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装饰估价表)是以9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安徽单位估价表》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5年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以及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为依据,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而编制的。 一、装饰估价表的适用范围: 1、单独装饰工程、改建及二次装饰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2、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护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且与土建(主体)工程分开承发包的装饰工程。 如一同承发包的,应执行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二、装饰估价表的主要作用: 1、是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的依据; 2、是编制、审定装饰工程概预算、结(决)算的依据; 3、是编制装饰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企业内部核算的基础。 三、装饰估价表的编制原则: 1、本装饰估价表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从有利于全省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装饰工程造价的控制出发,规范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2、本装饰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大多数装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3、本装饰估价表在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4、本装饰估价表除规定可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材料消耗量等与装饰估价表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用量。 四、装饰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装饰估价表中工日单价,按当前安徽省装饰工程市场综合人工费考虑的,其标准分别为:普通装饰项目单价为元/工日,中档装饰项目单价为22元/工日,高级或较复杂的装饰项目单价为26元/工日。执行中工日单价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行文公布。 五、装饰估价表中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工操作损耗在内。 六、装饰估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按1998年全省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取定的材料价格品种、规格、单价已列入第十一章附录中,价格中包括了从供货地点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市内外运输费、采购保管费、包装损耗及其他费用,其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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