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岗管理制度

公司门岗管理制度
公司门岗管理制度

门岗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一条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签发《来访条》,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将予以严惩。上班期间员工持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方可进出,无出门证者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第三条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四条公司订阅的报纸、杂志、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员工网购的物品由快递人员通知收件人到门岗处签收,严禁快递人员进入厂区。

第五条外来人员以同学、朋友、亲戚等名义来找本公司员工时,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可请对方在门岗处等待,并请对方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岗处会谈;外来人员以应聘、业务、参观、合作等名义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首先应致电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并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六条严禁本公司员工邀请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内游玩、参观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保安人员如发现外来人员未按指定的路线行走时应及时制止,并请对方离开公司。

第八条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

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第九条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男士光背、纹身、蓄须、留长发、戴耳环;女士穿着暴露、浓妆艳抹、头发五颜六色者。

(五)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六)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一)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负责人签核者。

(二)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车辆和本公司员工车辆一律凭员工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者不得放行,特殊情况下应凭驾驶证换取外来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持驾驶证换取外来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得放行;出公司时,持外来车辆通行证换取驾驶证,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负责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第三条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保安人员应根据出门证核对出厂物资,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无出门证者不得放行,特殊情况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第四条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车棚内。

第五条节假日和休班期间禁止外来车辆以任何名义进入厂区,如确需进入厂区者请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确认无误后办理进厂手续,处理完相关事务后尽快离厂,严禁在厂区内长时间逗留。

第六条严禁出公司的车辆:

(一)外来车辆出公司时未经检查者。

(二)货物出公司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三)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相关负责人核签者。

巡更管理

第一条夜班保安值班人员应定时对厂区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巡检时间和频率如下:18:00-22:00,巡检次数不低于2次,间隔不超过2小时;22:00-次日5:00,巡检次数不低于5次,每次间隔不超过1.5小时;5:00-7:00,巡检1次。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巡检,无巡检记录者视为没有巡检。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做好巡检记录,如遇突发情况如:起火、盗窃、设备异常等应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特殊情况应及时报警。

第五条巡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周边和车间内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节假日和休班期间,白班保安值班人员也应进行巡逻检查,每次巡检时间间隔不超过2小时。

第七条巡更记录由综合部每周汇总一次,不符合要求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如有疑问,请与综合管理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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