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2013-12-27 09:32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作者:李晓琳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一环,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但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整体进度仍然缓慢,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当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户籍制度发展到今天,附着的社会管理功能、经济利益分配以及社会福利格局较为复杂,就业、住房、教育、土地、养老、医疗、生育、信息支持、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都直接和户籍挂钩。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单纯是户口的放开,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二是相关顶层设计必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要求,最终达到有效拉动内需,推动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实现中国梦。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客观上需要有全局的、系统的、科学的顶层设计对改革进行指导。

(二)现行公共服务体制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矛盾较大

1.户籍迁移放开速度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不匹配。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一些地方正是由于放开户籍限制后,无力承担大量新进人口的公共服务而紧急叫停,如2004年郑州户改政策一步放开,几十万人口涌人城市,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而市区公办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最终只能叫停。

2.我国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面临多方利益博弈。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公共服务制度将更多的人口纳入到服务体系中,即打破当前利益格局的社会资源再分配机制。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的前提下,直接取消各地的公共服务筛选机制并不现实,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当前,我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如何在改革速度与改革质量之间寻求平衡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现行土地制度对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约较大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土地与户籍挂钩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储备留在了农村,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因城市资源短缺而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若农村土地资产处置不清,农民无法彻底“离土离乡”,必然形成“两头靠”的状况。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效果不佳的一个重

要原因,就在于进城农民失去土地的成本高于小城镇户籍带来的福利。现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必须处理好农民转移与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

2.土地制度改革的难度较大。在我国,土地已经成为重要的财富,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农民对土地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关改革直接触动多方利益,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性不断增大,土地制度改革已经不仅仅是农村的改革,也是财税体系的改革,更是城乡利益格局的改革,从而增大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农民转户后,土地如何处置才既能满足改革的需要又保护了农民的基本利益。

(四)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矛盾集中

1.入户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突出。比较而言,大城市及特大城市就业机会多、公共服务质量更好、社会保障体系较完善、教育等公共资源更充裕。因此,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户籍放开的挑战也更大。限制大城市及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主要是出于对这些城市一旦取消入户门槛后所面临的人口迁入压力和资源承载压力的考量。如一些特大城市出现的用地紧张、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就学就医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难有实质性进展。

目前,“北上广”及部分大城市完全放开户籍并不现实。如何通过公共服务、土地等相关制度的改革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利益,在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承载力之间寻找最优结合点,从而为深化改革做好准备,这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难题。

(五)解决存量流动人口的相关改革问题难度较大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他们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与农业的联系越来越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在城市落户的愿望更加强烈。但农民丁户改的难点多、情况复杂,成为改革过程中的难点。

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农民工的欠账较多。以社会保险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总体仍然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14.3%、24%、16.9%、8.4%和6.1%。二是农民工总量较大。《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3亿人,比上年增长

3.9%。三是农民工亦工亦农的身份增加了改革的复杂性。

(六)户籍制度改革成本分担机制的合理设计缺位

1-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就地方政府而言,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给更多的外来人口市民待遇,意味着财政开支的扩大,短期来看难以收到显著成效,而原有利益格局也可能被打破。特别是承载较多外来转移人口的城市改革成本较高,地方政府多对承担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制度改革成本表现出畏难情绪。由于落实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无法离开成本分担机制这一关键性制度设计。因此,此项改革将会面临较大阻力。

2.成本分担机制的设计面临众多难点。一是我国各地情况有较大差异,市民化成本数额和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千差万别。二是利益格局复杂,涉及到包括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分担主体,农业转移劳动力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等利益相关主体,是各种关系之间的利益博弈。三是涉及到中央分税制和转移支付政策等的调整和改革。四是当前亟需进行的市民化成本测算,由于涉及到多项福利、土地支撑、地区差异等因素而一直未有科学、可信的结果。

二、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逐步建立以居民常住地为基点的属地化户籍管理模式。先从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人手,逐步实现持证者享有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同时合理设计居转户的渠道。未来条件成熟时,在全国实行以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方式,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基础上的人口动态管理。

建议国家成立户籍改革专门机构,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制定改革短期、中长期规划以及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其统筹协调下,各部委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各地按照中央政策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形成横向、纵向改革合力。

(二)加快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公共服务体制改革

将户籍与附加利益进行有效剥离,坚持新政策不挂钩、旧政策要脱钩的改革次序,形成不以户籍为管理依据的社会管理体制,将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拓展,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当前,要重点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方面的改革,加快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方面,探索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机制,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建立合理的转移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成本

分担机制,明确中央承担主要的财政投入责任,同时强化流入地政府的支付责任。重点解决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高考问题。社会保障方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将在城镇就业的外来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范围。加快研究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和地区间转移接续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资金的多元筹措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等。就业方面,劳动者就业机会的取得不再与户籍挂钩,不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住房方面,将外来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央财政加大对外来人口较多地区以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用工单位为外来人口提供集体宿舍。

(三)加快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按照“有偿、渐进、分类”原则,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当前,要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产权不明和所有权主体虚置的问题。建立土地及农村资产退出机制,鼓励户籍迁移人口将农村资源资本化。深入研究和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探讨农村承包地进行抵押、继承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土地权利交易市场。

经济发达和靠近城市地区的进城农民可通过市场流转机制

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限;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探索合理的补偿机制,由国家承担主要的补偿责任,引导转移农民退出土地,避免产生城市流民阶层,退出的土地归还农村集体或农村社区,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内生性发展问题。按照“地随人走”的原则,将城镇使用建设用地的规模同户籍人口增加的规模挂钩。

(四)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特别是妥善处理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根据自愿原则,不设置落户门槛或者设置较低门槛。有序放开中等城市和部分有条件的大城市落户,合理设置门槛,总体把握逐步放开的原则。而对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少数人口压力已经较大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一方面,严格控制人口总体规模:另一方面,加快消化已承载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存量常住人口,稳步开放单项福利准人,使一部分未达到落户条件的人口在稳定就业和居住一定年限后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权益,防止“福利移民”和“城市病”的产生。

(五)合理设计户籍制度改革成本分担机制

加快做好改革成本数据核算和测算,建立由中央、地方、企业和转户个人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从财政的角度讲,改变以户籍人口为依据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构建以城市实际承载人口为主要依据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要对支出压力较大的地区和公租房、义务教育等重要的改革领域进行补助。省级政府重点对省内跨市县迁移的外来人口公共服务投入提供支持。流人地城市政府主要承担农村人口转移过程中城市社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成本,公共服务支的投入。在保障自身在农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农村资产,参与政府对城市安居成本和社会保障的成本分担。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明确中央和地方在公共服务特别是城镇外来人口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范围,真正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财政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共同组成的外来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未来一段时期,用3~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土地等配套改革机制,以城市现有存量常住外来人口为重点,通过并轨的思路,逐步缩小非户籍常住人口和现有户籍人口之间的福利待遇差距。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户籍制度改革与城镇化进程趋于一致,用大致30年的时间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人口的自由迁徙和公平待遇,实现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动态平衡。

定义、符号、缩

近代史论文对当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些思考

2012-2013年第二学期《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科目考查卷 专业:应用化学班级:应化11-1班任课教师: 姓名:学号:成绩: 对当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些思考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取得突破,建立了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成果显著。但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中国的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却相对落后。其中,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尤为突出。 户籍制度,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从最原始的意义上 讲,它起着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人口登记,为政府的统一管理和调查服务;二是人口管制,促进人口合理迁移,缓解城市的压力。 然而,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户籍制度被附带了很多利 益性的东西,例如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都以户口为标准,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分配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都和户籍制度直接挂钩,多项法律条文也依据户籍制度而制定。我国自年以来按居住地和职业将公民分 1994 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这种城乡户口二元管理的制度下,城市居民 与农村居民在很多方面被区别对待。例如,2006年在重庆发生的一起车祸中,三名少女不幸丧生。事后,两城市女孩各获得二十多万的赔偿,另一名农村女孩所获赔偿金却不及其一半。这种“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明显不合理,但却合法: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农村居民,故赔偿金额有此差别。从这个例子可以

看出,在城乡居民之间存在一道高大的壁垒,这道壁垒表面上看是户籍制度,本质上则是由户籍所带来的经济、政治、法律各个方面的权利的差别。因此,我认为,户籍制度的改革,根本上在于不断减少户籍的附加值,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别,最终将户籍制度由二元分割制度向居民一体化管理方式转变。 客观地说,在中国追赶世界发达国家的过程中,户籍制度发挥了吸纳农村资源,积聚国家力量的作用。而今日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提上议事日程,首先是因为中国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不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导致的不公平,中国不是找不到新的发展动力,而是任何动力都无法在现有户籍制度框架内得到释放:当亿万农民被束缚于土地的时候,拉动内需是不可能的;当2 亿多农民工被拒绝给予完整市民权,城镇化就是舍近求远,要想同工业化齐头并进就绝无可能;当在城市中的农村务工者及他们的子女继续既回不了农村的家,又进不了城市的门的时候,中国新一轮体制改革的利益格局调整就无法实施到位。户籍制度及其造成 的不公平已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结构性障碍,破除不公平的户籍制度的束缚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现在,国内很多地区如福建、广东等已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登记居民户口。但在我看来,如果仅仅取消“非农业户口“标记而实行“居民户口”标记,却不改变户籍背后的利益差别,不打破户籍制度所联系的利益链,那么,改革只是一纸空谈,并不能真正解决户口歧视问题。 因此,我认为,要改革户籍制度,应该从两方面着手,首先要改革的就是土地制度,由于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一旦放弃农村户口其就再也无法获得耕地了,这极大地降低了农民向城镇迁移的意愿,拖了中国城镇化的后腿,更阻碍了中国农业的现代化。 其次在利益分配上,需要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不断减少户籍的附加值,使户籍制度回到最原始的意义,使其与福利保障逐渐分离。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进程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别很大,比如东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早,经济发展快,以人口迁入为主;中西部相对落后,以人口迁出为主。因此,现阶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分析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分析 作者简介:王??(1993.03-),女,汉,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学生,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傅龄清(1989.03-),女,汉,北京人,学生,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摘要:本文论述了原有户籍制度的背景以及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户籍制度也随之不断的调整。其中市场化的不断发展有力的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市中,城市化的进程则主要表现为在农村中较小范围的征用土地到征用了几乎所有的农村土地,也就是城中村的形成。然而,市场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也将户籍制度的弊端显现了出来。户籍改革的动力包括市场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的拉力、农村的推力以及公民社会的意识不断的增强。 关键词:户籍改革;城市化;市场化;农民工 一、户籍制度产生的背景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了新中国后,中国的局势并不是很乐观。从大背景看,国际局势依然动荡,美苏冷战,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又爆发了朝鲜与越南战争;国内又面临着国民党的剩余势力有待肃清,经济落后,人口众多,各

项事业百废待兴。当时的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要向工业国转变是十分不容易的。为了保证工业化的充分发展以及发展需要的生活资料的充分供应,就要把一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阻挡其向城市流动。于是,以户口为代表的户籍制度产生了。 以户口为代表的户籍制度不但是工业化的发展需要,也是国家为了方便统治管理和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正如詹姆斯.C.斯科特所说的那样“国家机构没有,也不可能有更多的兴趣描述整个社会现实。当时的国家政府只把目光放在了如何将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这样的问题上,虽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发展需要,但这是一种为了便于管理和经济回报而采取的根本简单化的措施。事实证明,这种只求方便控制和经济回报的国家项目或制度最终是会失败的,比如说,德国的科学林业项目、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制化村庄及土地清册等。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因 中国在提高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生产力的变化会引起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又自然会影响上层建筑的变化。上层建筑指的是一种意识形态,包括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户籍制度显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在这里,我将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因归结为两方面:一是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二是市场经济的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措施(达阅)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措施 2007-04-24 | 作者:高强;张辉 | 来源:城镇建设 | 【大中小】【打印】【关闭】 [ 摘要] 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如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 城市资源的短缺问题日益显现, 城镇化中的区位差异更加突出, 与其他相关改革不配套等,致使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我们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坚冰正在逐渐被打破, 应继续深化改革, 按一定的目标和步骤, 坚持推进城镇化、公民一律平等、逐步到位、制度协调配套等原则, 探索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由户口登记、身份证管理等制度构成的科学的人口管理系统, 实现人口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 关键词] 户籍制度;目标;措施 一、当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河南、湖南、四川、河北等地的户籍制度改革,都开始启动。新一轮的城镇户籍改革在全国范围的全面铺开, 堪称是建国以来动作最大的户籍改革措施。户籍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农村人口的基数大、农村与城市的生活水平落差太大等的影响。在城乡二元分割的行政壁垒拆除之后, 当前的户籍改革使一些过去的问题显性化了, 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1.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吴云霞指出,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以及“蓝印户口”、“红本户口”、“绿本户口”、“咖啡户口”等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并存的混乱现象;出现买卖户口的现象;出现了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双重户口和无户口人员的现象; 出现了暂住期长达10- 20 年“暂住”人口现象等等。 2.出现了新的不平等的问题。城镇居民随着住房、福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体制改革, 已丧失了原先享有的各种福利。农民则在宅基地审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享有着优于城市居民的利益。由于土地转让中城区城郊农民可以获得颇为丰厚的收益, 一些原来转成城镇居民的希望再转回农村户口, 政府不得不严把“非转农”的关口。按属地化管理之后, 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 ①土地流转问题。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 程的意见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3.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进“两化互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七届市委第69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七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意义重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

了城乡一体的新型户籍制度。但由于我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目前还停留在户口登记制度改革的层面,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社会福利制度没有改变,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没有跟进出台和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城镇化进程。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我市的城镇化进程。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彻底放开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的限制条件,加强相关政策配套衔接,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机制和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服务全局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群众需求,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全面放开人口流动限制,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2.自愿迁移、综合配套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3.促进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兼顾社会发展实际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出台具体的配套改革措施,积极稳妥、有条不紊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户籍制度改革2019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a2904025.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2019 户籍制度改革XX 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李娜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非诚勿扰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查看详细规范 1958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中国按照户口身份来执行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一系列政策。城乡户籍制度是在我国被普遍批评的一种具有福利身份区隔和歧视性的制度,这一制度制定并形成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同时也被认定为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最显著标志之一。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共识是众多改革之中最为充分的,但至今改革幅度仍然很小,未见大规模起步。同时它也是近年来众多改革领域中,改革目标方向路径认识最不统一,被利益绑架最深,最缺乏改革动力的一个制度。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三年之内完成户籍制度改革,其实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XX年7月30日,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得以面世,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制改综述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改革户籍制度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全国各地正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XX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XX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改革户籍制度无疑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确保中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全国各地正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个“1亿人”的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这个目标表明了中央政府要发展中西部城市以缓解东部大城市户籍改革压力的决心和思路。近些年,产业集群抱团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情况越来越多,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也成了一个潮流。虽然中西部地区人口城镇化速度较快,但水平较低,各地区人口规模相差也比较大,城镇体系结构并不合理,城镇化的区域差异明显。在上述背景下,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及城市自身的产业发展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优化产业分工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当前东部地区“推力”与中西部地区“拉力”的双重作用力下,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应该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有效积累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提高城市自身的“内生”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带动当地农业人口的向城市的转移,加速城镇化进程,而且有利于减少大规模的“非家庭式”异地流动所造成的巨大社会代价。 第四,逐步放松大中城市的落户条件与逐步增加对非本地户口的人群的公共服务应该同时进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考虑到人口规模、资源紧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短时间内放开大中城市的落户并不现实。2013 年6 月26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国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即: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尽管大城市放开落户目前并不现实,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例如,很多大城市现在实行了积分入户制,达到某个积分值即可申请入户。笔者认为,可以探索把积分和在目的地城市享受的公共服务联系起来,如达到某个积分值就可以享受城市的廉租房,或者子女可以接受公立学校的教育等等。这样一来,尽管很多外地户籍人员无法拿到当地户口,但是可以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这才是户籍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思考的诸多因素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思考的诸多因素 摘要:户籍制度是指按户逐人记载公民基本 身份信息、自然变动、迁移变动、身份变动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 由于当前的户籍制度已经严重制约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我国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焦点仍然是不平等的二元户口结构,但是复杂国情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了户籍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使得户籍二元制度的改革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在具体的改革方向上,各级政府也存在着认识上的不同。户籍制度最后的改革指导思想应是建立在城市圈发展模式的框架下逐步进行的渐进式的变革。 关键词:户籍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模式 导致户籍制度问题复杂性原因的简析 在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户籍制度问题自建国之初就以复杂的形态存在,并延续至今。而当今特殊的国情之下,户籍制度问题依然存在。具体原因的简析如下: 1、我国的社会制度由封建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跳过资本主 义发展阶段。 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滞后于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入自由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并存的多元化体制,而在政治体制上由封建社会直接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上述政治及经济体制的变革,体现了我国国情在转型期的复杂性。中国户籍制度并未与政治、经济体制的变革保持一致。 2、中国属人口大国,地域辽阔,各区域发展难保持均衡。 中国的人口基数大,且在一定的时期内仍然保持着增长的趋势。庞大的人口数量是政府在人口管理方面所面对的一大挑战。 中国辽阔的地域与复杂的地形地貌导致人口的分布复杂化,由于各区域的发展很难保持均衡,出现了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在近些年户口改革的推动下,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流动,致使一部分经济相对发达区域的人口数量急剧上升。

2017户籍制度改革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2904025.html, 2017户籍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

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摘要】:现行户籍制度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国情下的产物,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分割性、等级性、世袭性和功能多元化特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对人口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以及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对策 在我国,户籍法律制度是政府对所辖民户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的依据是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户籍政策,其基本内容是把人口划分成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主要户口类型,并据以实行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由于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与其他国家的户籍法律制度相比有很多极具特色的内容。(1)在功能和立法目标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承载了多重功能,具有多重立法目标。即,既要证明主体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又要控制人口流动、维护社会治安,以及为利益和资源的分配提供依据;而一般的户籍法律制度只有证明主体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的功能和立法目标。(2)在指导思想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以“控制”为指导“;而非以“服务”为指导。(3)

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而且成为直接进行权利和义务配置的法律制度,对每一个现实的行为主体的利益产生了直接的作用;而一般的户籍法律制度由于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具有中立性,则不会对行为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作用。 户籍制度是政府对辖区人口进行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户籍有可能异化为政府对人口的等级化或阶层化管理的强制性工具,或者成为一种商品。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我们选择了计划经济的体制,使得政府突然面临一个艰难的问题:大量农村人口希望进城就业而城市根本无法接纳,由此户籍制度逻辑地演化为限制国民自由流动的制度。改革开放以后,户籍制度异化为一种商品,国民流动的选择权以个人的财富多少来确定,客观上形成了对穷人的阶层性歧视和利益侵害。户籍制度改革,核心在于首先解决城市社保制度中国民待遇全国统一的问题,否则难有实质性推进。 我国目前存在的城乡户籍制度制定并形成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同时也被认定为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最显著标志之一。这一制度被普遍批评为是一种城市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性制度。也有舆论认为,这事实上是在一个国度的范围内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实施不同的国民待遇标准。多年来要求改革这一不合理制度的呼声极为高涨和普遍。近年来这方面的工作应当说有所推进,但进展并不理想,和改革开放27年整整一代人的时间相比,事实上这方面进展十分缓慢。 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多元公有制体系。多元公有制的基本含义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10]129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1 【实施日期】2010.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试行)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试行)》已经2010年9月25日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九江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 进程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户籍制度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推动九江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江西省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城乡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集聚,努力实现城镇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的关系。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管理事业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遵循规律,有序推进。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人口流动规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政策环境。 (三)因地制宜,创新管理。立足于增加中心城区和中小城镇人口规模,结合九江实际创新人口管理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和下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 户籍/改革/权利/义务/“阶梯式”内容提要: 当前户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护本地人的福利,而在此之前的户籍改革普遍具有把权利商品化的倾向,这是一个问题。我们认为,下一步改革要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推进。与户籍挂钩的权益获得方式要从“门槛式”过渡到“阶梯式”,根据权益的性质和资源分配的可能,排出赋予的优先顺序,并以合法体面住房、居住年限和社保参保年限作为替代性管理手段。我国的户籍制度,从狭义上讲,是一种按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这与其他国家的做法没有太大区别。从广义上讲,则是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我国的户籍制度之所以广受关注和饱受争议,正是因为它与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分配密切相关。本文是从广义上来讨论户籍制度,而在提出今后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之前,有必要简要回顾总结一下户籍制度的演变及其改革过程。一、户籍制度功能的变化在我国户籍制度除了发挥一般的人口管理和治安功能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还承担了其他重要功能。1.计划经济时期,在粮食短缺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背景下,户籍制度主要发挥了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作用,以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和保护城市就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粮食产需矛盾、供求矛盾十分突出[1]。而与此同时,在比较收益驱动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这不仅使城市粮食供应压力进一步加大,又使得农村粮食减产,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而当时的粮食市场是自由市场,在粮食紧缺的形势下,会扰乱供应和抬高粮价。为了保证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1953 年底中央决定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即向农民以较低价格强制征购粮食,城镇居民则凭证购买、定量供应。但是,这未能制止住农民一批又一批涌入城市。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当时的户口管理仍然较为宽松,只是要求在迁徙时要转出和转入户口,农民流入城镇后,只要履行手续,大多可转为城镇户籍。这不仅加大了城市粮食供应压力,也加大了城市本已很大的就业压力[2]。特别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立以后,需要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大量积累,而同时重工业在城市创造的就业机会也十分有限。这就需要将农民限制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为此,1953-1957 年,国务院连续数次发出关于劝止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但作用不是很大。为了使得限制农民进城更有强制基础,终于在1958 年制订了标志着严格的户籍制度全面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除了详细规定公民应进行各项基本情况的户口登记外,其中第十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以法律形式把限制农民迁往城市的制度固定下来,从此,严格限制人口迁徙的户籍制度正式形成。农民只能以招工、上大学、当兵等有限且概率极低的途径进城落户。这种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局面一直持续到20 世纪80年代中期。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在粮食短缺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背景下,为了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和保护城市就业,城市化也必须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之内,以便有比较大的农村经济规模支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户籍制度正是发挥了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的功能。 2.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随着粮食供应日渐充足和城市经济对劳动力需求的迅速增长,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逐渐弱化,主要发挥了保护城市本地人口社会福利的功能。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供应日渐充足;同时,劳动密集型经济开始主导,城市对非熟练劳动力的需求迅速增长。1985 年粮食统购统销的取消,城市的计划供应的品种也逐渐减少,降低了农民流向城市的障碍。此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农民开始向城市大规模流动,在城市就业,但不定居,候鸟式迁徙,“农民工”从此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经济社会现象。户籍制度事实上已经丧失了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1958 年确立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带来的副产品是,由于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把农村人口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且农民在决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言权,只面向城市居民这一占全国小部分人口的福利,诸如全面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幼托、养老等制度就随之建立了[3]。这一过程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和自我加强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完整版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 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答: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惠及民生;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分两个阶段推进:

①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 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 ②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5、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要求?

答: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把户籍制度改革纳入了十大民生工程,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6、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 答:分两类重点群体: 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和新增退役的农村士兵。 ②历史遗留问题。包括1982年以来全市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7、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答: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因为重庆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就业大市”,在市内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好基础,已初步具备城市生活条件。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接轨,对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诉求强烈,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障碍。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8 【实施日期】2013.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我市落户门槛,加快实现“对接武汉,比学九江,努力把黄石建设成鄂东特大城市”的目标,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对部分准予迁入户口放宽准入条件 (一)购房入户。 一是取消购房入户人均建筑面积达 20 平方米限制规定,只要在黄石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即可办理入户;二是放宽购房入户随迁子女年龄限制,随迁子女只要是未婚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均可随迁;三是放宽购房入户种类,包括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含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房),公民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合法租住的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建房(不包括违法建造

的房屋),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 (二)投靠类入户。 一是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只要是未婚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均可投靠父母;二是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的,随迁子女只要是未婚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均可随迁;三是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年龄限制规定。 (三)在本市投资兴办实业入户。 在本市投资兴办实业,投资额达 20 万元以上、或年度纳税 3 万元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四)引进人才落户。 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市连续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满1年,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本市落户。(五)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在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工作的职工,连续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 2 年后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本市落户(对该单位编有集体户口的,可以在企业集体户口落户)。 二、在本市范围内取消部分户口迁移审批环节 (一)购房入户。对在城区内购房入户的大冶市、阳新县、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地区居民,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凭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到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取消市公安局审批环节。 (二)“三投靠”入户。对大冶市、阳新县、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地区居民,因夫妻投靠(含子女随迁)、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需在城区入户的,凭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有效证件直接到各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取消分局审批环节。 三、增加

浅谈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浅谈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一、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现状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过去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下的产物,有着悠长的历史。在计划经济时期,户籍制度是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自由流动的有效政治工具,正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新中国的政权基础和经济基础得以巩固。然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户籍制度正逐步变为了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道路上一道坚固的藩篱。拆除城乡二元户籍藩篱势在必行的,大量农村人口需要拆除户籍藩篱获取崭新生活,我国经济也需要拆除户籍藩篱在特殊的经济转型期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这道户籍制度的藩篱如何拆除、拆除的进程快慢等,是一直处在争议中的问题,以政府为主体的户籍制度改革也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户籍制度改革不是政府一条简单的政令就能顺利完成的,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在制度的背后存在着公共产品的公平分配、社会利益的公平维护、城乡差距的合理缩小等等问题。综览各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大潮,其主要趋向有两类:一类是循序渐进,在原先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对人口迁移流动限制有所放宽;一类是彻底放开,对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一视同仁,以人口登记制度取代户籍管理制度。这

两类改革路径的选择,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结果,也正确处理了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或者省会城市可以考虑第二类改革路径,在广大欠发达的城市和乡村应该采取第一类改革路径。 二、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拆除户籍藩篱后,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不再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人口流动更加自由。户籍制度改革“取消‘身份’限制,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①。然而,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仅对社会形态造成了制度性的约束,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在意识形态领域都根深蒂固,甚至形成了稳定的固定利益集团。现今对户籍藩篱的拆除,使我们不禁断想,在这个拼经济数量和质量的时代,我们的社会结构告别城乡二元模式到底会对社会各个层面发生什么样的影响? (一)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道路更加平坦 在原先的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大部分的劳动力是被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活动。就算青壮年劳动力被城市生活所

管理制度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

(管理制度)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

摘要 我国户籍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现象。户籍制度是古代人口管理遗留下来的现象,于当今暴露出了它的弊端,而户籍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洗礼也存于着许多缺陷不能满足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本文经过分析认为改革户籍制度具有可行性,但却遇到壹些阻碍,针对这些阻碍,本文提出了对策,比如实现户籍管理制度的信息化、改革户籍迁移制度、加快关联配套政策改革、加强立法工作等。 关键词:户籍制度管理改革 第一章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1.1现行户籍制度实施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但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显现出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挤社会发展壹体化新格局”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2020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实现目标任务的关键于于能否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发展壹体化体制。 1.2户籍管理制度本身存于很多缺陷 城乡结构是壹种比较稳定的关系模式,它制约着城里人和乡下人于城乡之间的互动行为,但于历史上我国的城乡关系是被严重扭曲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要素交流的范围和规模逐渐扩大,城乡联系显著增强,计划经

济时代所形成的阻隔城乡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各种制度障碍受到了市场力量的巨大冲击,城乡关系逐步得到改善,城乡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近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逐步调整和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动,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我国的城乡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 当前我国的城乡结构演变的现状,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见: 于城乡人口结构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城乡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将变为城镇人口。据预计,201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3.53亿,城镇人口为5.28亿,农村人口为8.25亿,城乡人口比例分别为39%和61%. 于城乡劳动力结构方面,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计算,2000年我国劳动力达93766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达36769万人,所占比例为39.2%;农村劳动力达56997万人,所占比例为60.8%.近年来,农村劳动力有所减少,城镇劳动力增长较快.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推算,2007-2008年我国外出劳动力每年为9000万人左右.根据十五规划,今年将大约有4000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或非农产业转移.从总体上见,我国劳动力将呈进壹步增长之势,城镇劳动力将不断增加. 于城乡就业结构方面,2007年全国就业人数为73025万人,占总人口的57.2%.其中城镇就业人数为23940万人,所占比例为32.6%;农村就业人数据为49085万人,所占比例为67.4%.随着城镇化的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和中国制造业的快速扩展,今年城镇就业比重有望达到40%之上. 于城乡GDP结构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GDP基本上各占壹半,近年来农村GDP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从长期来见,农业于GDP中所占比重将持续下降,而农村非农产业于GDP中所占比重则稳定提高,特别是农村工业和建筑业的发展速度壹直维持较高水平,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荆政发[2015]23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0 【实施日期】2015.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5年9月10日荆政发〔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增强人力资源聚集能力,形成新的人口红利,培植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的比较优势。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

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二、发展目标 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吸引各类人才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为居民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配套完善城市和小城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吸纳承载人口功能,2020年前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荆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常住人口到2020年达到100万人、到2030年达到150万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简化户口登记管理程序,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市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荆门中心城区落户限制,逐步实现人口合理均衡分布。 (三)坚持统筹配套,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1)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社会调研报告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情况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11)班 孙俊婷 辅导老师:王娜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 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11)班孙俊婷20114473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深印痕。改革户籍制度无疑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确保中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全国各地正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户籍给个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户籍改革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把城镇化发展战略放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位置上”。“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预计超过50%。但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我们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诸如怎样摆脱对土地资源的过度依赖,如何有效维护征地农民利益,城镇化人口以何种方式获得同等社会权益等“三大难”。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讲话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当前,户籍制度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障碍。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迫切需要的。为此,通过本次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全面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1.调查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查以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华营一社为研究对象,以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在进行问卷调查时,采用无记名形式,随机发放问卷200 份,回收有效问卷192份,有效率为96% 。人员特征:在外务工人员90 人,占 47% ;学生29人,占15.5% ;在家务农人员72 人,占 37.5% 。年龄特征:50岁及以上 9.9%,40~49岁 14.4%,30~39岁 35.5%, 20~29岁 35.2%,10~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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