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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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记职责

1、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是基层党委(总支)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基层党委(总支)的全面工作。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基层行政一把手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教职工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与基层行政一把手密切配合,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一把手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基层党委(总支)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5、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基层党委(总支)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对所在基层单位的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行政负责人共同研究,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7、加强基层党委(总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组织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的统战工作。对本单位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9、制定本单位资源与岗位效益规划,建设好本单位教学资源、学术科研资源、学生学习资源的配置及校外资源挖掘与利用;负责本单位管理运行、创新发展机制,负责各级各类岗位考核工作。

10、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副书记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本党委(总支)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不断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

3、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计划,制定本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

4、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学生日常的学习指导和心理咨询工作。

5、主管学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工作。

6、负责本学院学生评优、奖励、违纪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和学生量化考核的评定;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指导和特困生困难补助工作。

7、协助书记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书记(委员)职责

1、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对学校投入给学生的师资、新课程、图书、网络、仪器设备等学习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本党委(总支)党风廉政勤政责任制落实及考核工作。协助本党委(总支)做好党员干部职工和学生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

3、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质量、水平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改进意见。

4、对本单位的教风、学风和师生文明行为规范进行督查,对创新课程、学生成才和高质量就业工作进行督查。

5、对本党委(总支)的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纠风及教育工作。

6、协助校纪委做好归口案件的调查工作。

7、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督。

8、对本单位重大财务开支、资产运行管理与效益进行监督。

9、协助本党委(总支)抓好师生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领导和校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基层党委(总支)的组织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基层党委(总支)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委(总支)全体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基层党委(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收缴情况。

5、做好基层党委(总支)会议记录。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学校基层党委(总支)的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计划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2、及时向党员和广大群众宣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基层党委(总支)的各项决定、决议,把握與论导向,凝聚人心、统一思想、调动积极性。

3、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

4、协助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

5、了解、分析和掌握党员、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状况与动态,及时向基层党委(总支)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特色宣传稿件,并协助学校基层党委(总支)宣传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7、主管本单位网站、校园文化等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战委员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的统战工作要点,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统战工作计划。

2、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3、负责联系本单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归国留学人员和台胞台属,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做好本单位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5、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保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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