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精神,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按照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加快布局、其余区县(自治县)城区试点示范、高速公路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同步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构建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二)配置标准及建设目标。

――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凡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因地制宜,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鼓励根据实际需求增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到2020年,在主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可根据实际条件改造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除上述场所外,还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到2020年,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换电站,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其他每

个区县(自治县)城区至少建成1座公共充换电站;每个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换电站;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二、分类管理

按照专用和公用两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分类管理。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包括:为私人住户提供服务(房主自有车库或车位内)的充电基础设施,为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服务(不对外营业)的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仅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景区景点、加油加气站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内,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独立占地的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

(一)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私人住户可自行选择充电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法人单位或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自行引入充电服务企业为其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保证用户正常充电、安全充电。已建成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产权所有人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充电服务企业,为业主或车位承租人提供充电设施及相关服务。充电服务企业需要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现场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等服务的,可以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约定各自职责、服务内容等事项。

(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有法人主体的公共设施,由法人单位自行引入充电服务企业为公众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鼓励法人单位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对新规划尚未明确建设主体的公共充换电站,由区县(自治县)政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建设运营主体,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

三、运营服务管理

鼓励电力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电池制造商、第三方运营商等单位发挥技术、管理、资金、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组建专业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我市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标准,并对外开放经营。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应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和我市统一标准规范的通用充电设备,并确保充电服务的安全性。充电设施应由具有相应机电安装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装。充电服务企业可以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主要来源,鼓励企业建立充电服务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拓展相关增值服务。

四、完善服务体系

(一)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标准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及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快制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标准,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

(二)构建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鼓励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数据接入重庆市地理信息系统或其他第三方建设的公共信息平台,为市民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等服务。

(三)加强规划建设运营。

加快编制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完善监管服务体系,严肃查处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只能用于电动汽车供电,同时,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全市节能减排考核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简化审批手续。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已有停车泊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落实国家财政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

(三)完善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对向电力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向电力企业报装的居民住宅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与家庭用电分表计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且不纳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计算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按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相关政策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以电价为计费依据,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四)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

电网企业要按照“就近用电接入”原则,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由电力企业负责充电基础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配套接网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五)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电动汽车充电桩原则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用合建方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可结合原规划的加油站、加气站进行选址安排。对确需单独建设的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国土部门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并根据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分解表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立项申请材料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立项申请材料 xxx公司

摘要 近日,EVSales对外公布了全球电动车销量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份,全球电动车注册量同比增长70%至286367辆,而2018年全年,全球电动车销量达到2018247辆,且电动车在全球汽车市场占比份额达到 2.1%,同比增长72%。随着大众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和环保理念的推广,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将会非常可观。 报告根据我国相关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分析投资项目项目产品 的发展前景,论证项目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并确定项目的目标市场、价 格定位,以此分析市场风险,确定风险防范措施等。 该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计划总投资1019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7909.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57%;流动资金2287.84万元,占项 目总投资的22.43%。 达产年营业收入22466.00万元,总成本费用17087.27万元,税金及 附加212.72万元,利润总额5378.73万元,利税总额6333.34万元,税后 净利润4034.05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299.29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52.74%,投资利税率62.11%,投资回报率39.56%,全部投资回收期4.03年,提供就业职位398个。 总论、建设背景分析、市场研究、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建设方案设计、工艺分析、环境影响概况、生产安全、建设及运营风

险分析、项目节能方案分析、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投资方案、经营效益分析、项目总结、建议等。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第三章建设背景分析 第四章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第五章建设方案设计 第六章工艺分析 第七章环境影响概况 第八章建设及运营风险分析 第九章项目节能方案分析 第十章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 第十一章人力资源 第十二章项目投资方案 第十三章经营效益分析 第十四章项目总结、建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XX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推XX 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XX市发改委关于印发XX市2019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发改能源字〔2019〕X号)和《XX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将充电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和供给,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XX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全县争取建成各类充电桩XXX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XXX个,自用桩XXX个),建成3个以上示范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新建直流快充桩5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15根以上;新建直流快充桩10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20根以上),满足超过42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底,累计完成规划布局公共充电站1座,

各类充电桩1575个(其中公交车80个、环卫车10个、公务车21个、公用桩68个、城际充电桩16个、自用桩1380个),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三、充电桩建设模式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三类。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居民用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为其私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交环卫、园区等内部场所建设,为特定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文体场馆停车场、商业超市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国省道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四、配置要求 根据《XX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布局,我县各类用途的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如下: (一)新建建筑充电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vehiclecharging station and chargingpoint 2018 - 02- 02编制2018 - 02 - 实施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标准引用文件 3 名词术语 4 总则 5 充电站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1充电站的组成和功能 5.2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 充电站的规模和类型 5.1充电站规模 5.2充电站类型 5.3充电机配置 5.4公共充电站的设置 6 充电站选址和充电桩设置 6.1充电站选址 6.2充电桩设置 6.3充电站布置 6.4充电机和充电桩技术要求 7 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 7.1负荷及负荷等级 7.3供电电源要求 8 充电站和充电桩配电系统 8.1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 8.2充电站配电系统 8.3充电桩配电系统 8.4配电线路及敷设 9电能质量的要求 9.1电压偏差要求 10电气照明 10.1照度标准

10.3照明种类 11防雷与接地 11.1一般要求 11.2接地要求 12电气测量和计量 12.1一般要求 12.2表计的设置 13充电站安全防护 13.1消防及安全 13.2噪音限值 13.3标志标识 14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14.1土建专业 14.2通风专业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由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国内外研究现况及发展趋势

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国内外研究现况及发展趋势 班级: 姓名: 学号:

摘要:对国内外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及规划布局等方面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对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状况,对未来我国电动汽车发展前景进行了初步研究,提出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应是电网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以及未来发展机遇。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研究现状发展趋势 1.前言 电动汽车是全部或部分由电能驱动电机作为动力系统的汽车,按照目前技术的发展方向或者车辆驱动原理,可划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三种类型。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攻克了一系列关键技术难题,在部分领域已实现了与日美欧等国同步发展。目前我国发展电动汽车已具有消费市场规模大、制造成本低、技术取得局部突破、资源保障能力强的四大优势。在技术突破和政策扶持的双重刺激下,我国电动汽车已处于市场引爆的临界点,预计未来两年电动汽车的市场规模和生产规模将迅速扩大,电动汽车将进入快速成长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充电设施的发展。 1 电动汽车充电的基本方式 目前常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方式有慢充、快充和快换三种: (1) 慢充方式。慢充一般以较小交流电流进行充电,充电时间通常为6~10 h,慢充方式一般利用晚间进行充电,充电时可以采用晚间低谷电价,有利于降低充电成本,但是难以满足使用者紧急或者长距离行驶需求。慢充一般采用单相220V/16A 交流电源,通过车载充电器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车载充电器可采用国标三口插座,基本不存在接口标准的问题。电动汽车慢充一般通过充电桩进行。 (2) 快充方式。快充又称应急充电,以较大直流电流在20 min 至1 h 内,为电动汽车提供短时充电服务,快充方式可以解决续航里程不足时电能补给问题,但是对电池寿命有影响,因电流较大,对技术、安全性要求也较高。快充的特点是高电压、大电流,充电时间短(约1 h)。目前,这种充电方式的充电插口的针脚定义、电压、电流值、控制协议等均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国际标准,已投入使用的充电机和电动车电池充电插口均由各生产厂家自定,世界各国都在积极争夺标准的制订权,各大电动汽车厂家也纷纷抢先投放产品,抢占市场、提高占有率,试图使多数充电站不得不采用其充电设备,从而成为事实标准。快充方式主要在充电站中进行。 (3) 快换方式。快换则是通过直接更换车载电池的方式补充电能,换电时间与燃油汽车加油时间相近,大约需要5~10 min。快换方式最为便捷,但是需要电动汽车和车载电池实现标准化,而且快换过程中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快换可以在充电站也可在专用电池更换站完成。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电动车电池不需现场充电,更换电池时间较短,但要求电池的外形、容量等参数完全统一,同时,还要求电动汽车的构造设计能满足更换电池的方便性、快捷性。 2 国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状况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初步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初步方案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报告说明— 该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计划总投资817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7083.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6.63%;流动资金1093.28万元,占项 目总投资的13.37%。 达产年营业收入8408.00万元,总成本费用6349.55万元,税金及附 加132.36万元,利润总额2058.45万元,利税总额2474.73万元,税后净 利润1543.84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930.89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25.17%,投资利税率30.26%,投资回报率18.88%,全部投资回收期6.80年,提供就业职位132个。 近日,EVSales对外公布了全球电动车销量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份,全球电动车注册量同比增长70%至286367辆,而2018年全年,全球电动车销量达到2018247辆,且电动车在全球汽车市场占比份额达到 2.1%,同比增长72%。随着大众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和环保理念的推广,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将会非常可观。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项目背景研究分析 第四章投资方案 第五章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第六章建设方案设计 第七章工艺原则及设备选型第八章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说明第九章安全保护 第十章风险应对评估 第十一章节能分析 第十二章实施计划 第十三章项目投资计划方案 第十四章项目经营效益分析 第十五章评价及建议 第十六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近日,EVSales对外公布了全球电动车销量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份,全球电动车注册量同比增长70%至286367辆,而2018年全年,全球电动车销量达到2018247辆,且电动车在全球汽车市场占比份额达到 2.1%,同比增长72%。随着大众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和环保理念的推广,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将会非常可观。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选址 xx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 投资项目对其生产工艺流程、设施布置等都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化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项目选 址的一般原则和项目建设地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选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的要求。投资项目对其生产工艺流程、设施布置等都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化 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 统一标准,通用开放。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完善有关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的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健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的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二、加大建设力度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深圳大厦充电桩建设方案

深圳大厦充电桩建设方 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深圳****大厦充电桩建设方案一、充电桩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世界能源需求的不断攀升,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汽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也是城市的主要污染源。电动汽车产业在新能源背景下蓄势勃发,已经成为流行最广、节能环保的绿色出行交通工具。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的产业,整个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现在整个行业都面临着有充电桩没有电动汽车充电或有电动汽车没有充电桩的尴尬局面。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初期,建设越多的充电桩意味着亏损越多,导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非常缓慢。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家和各地方出台了房地产项目中充电桩建设的强制措施,这样就出现前期投入建设充电桩较多,但是充电的新能源汽车比较少,投资收益比非常不理想的情况。 随着电动汽车的逐渐推广,公共充电站数量也会随国家政策导向逐年增加,当写字楼或大型商圈周围遍布充电设备时,运营商之间竞争会更加激烈,为吸引客户前来充电、入驻大厦,减免充电服务费甚至免费充电会成为一种充电桩运营的趋势。 在投资收益比不理想甚至将来面临零收益的情况下,如何维持充电桩运营、实现整体性的盈利就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司提供充电设备为附带32寸液晶显示屏充电桩,在解决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同时,还可投放充电桩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须知、停车指示、服务推送以及符合业主及物业品牌要求的商业广告等内容。通过广告运营可以获得较大收益,从而大幅降低充电桩运营成本,实现盈利。 二、充电桩设计方案 2.1设计原则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停车位数量:140个,需要配置6台充电桩,暂时确定充电桩数量(6台);结合广告受众人群流量大小,广告桩安装位置优先选择靠近人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可行性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可行性方案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报告说明— 该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计划总投资9210.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631.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86%;流动资金1579.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14%。 达产年营业收入13377.00万元,总成本费用10074.86万元,税金及附加176.18万元,利润总额3302.14万元,利税总额3933.79万元,税后净利润2476.61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457.18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35.85%,投资利税率42.71%,投资回报率26.89%,全部投资回收期5.22年,提供就业职位217个。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

目录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说明第三章建设背景 第四章产品规划 第五章项目建设地研究第六章建设方案设计 第七章工艺技术说明 第八章环境影响概况 第九章项目生产安全 第十章建设及运营风险分析第十一章节能方案分析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三章项目投资情况 第十四章经济评价 第十五章项目结论 第十六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项目提出的理由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二)项目选址 xxx高新区 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项目占地使用规划的要求,同时具备便捷的陆路交通和方便的施工场址,并且与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相一致。 (三)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0381.85平方米(折合约45.55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表时间:2018-08-22T10:33:09.09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作者:刘畅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动汽车的数量逐渐增加,在国家层面对于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高。在本文中,首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挑战进行了概述,并对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动汽车的数量逐渐增加,在国家层面对于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高。在本文中,首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挑战进行了概述,并对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1.引言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我国电动汽车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然而,电动汽车的普及离不开相应的充电设施。在当前阶段,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样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电动汽车生产商、部件供应商及消费者三者间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彼此间相互依存,形成了产业内的竞争局面。二是电动汽车生产商需要面临其它节能减排产品的巨大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产业间的竞争压力。因此,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 现阶段,电动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其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成本及相应的补贴政策的缺失使得项目的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此外,一个更让人痛心的事情就是已有的充电站使用效率不高及经常出现闲置。对于消费者来说,电动汽车的里程问题、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使得消费者不敢购买电动汽车,进而使得电动汽车的市场推广始终处于一种缓慢的状况中。因此,电动汽车充电困难和充电站闲置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电动汽车的普及和推广,因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十分迫切的任务。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经营特性 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分为非经营性、准经营性和经营性三个类型。项目的属性决定其投资主体、运作形式及筹资途径,此外,项目的可经营或经营系数可以通过政策的更新来实现改变,也就是说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只是不同条件下呈现的不同状态。因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可以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实现相互转化的(见图1)。举个例子,假如电动汽车的充电费用与普通的电价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充电站充电不需要花费其它的费用,这就使得充电站变成了一种非经营性项目。此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充电市场需求、收费定价制度、充电技术、融资机制和政策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充电基础设施的经营性。 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的挑战 3.1充电设施数量比较少 虽然近年来,在我国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中电动汽车得到了比较迅速的发展,但是,在中西部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数量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大多数电动汽车充电桩均是以私人的形式建设的,没有形成规模化与体系化。因此,就很难使当地电动汽车的充电需要得以满足。 3.2投资回报比较低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在实际建设的初期必须要对大量的资金进行投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充电设施建设相关的鼓励政策相继发布,使得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开展,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为当地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了方便。现阶段,我国电动汽车尚未得到普及,因此,大部分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利用效率普遍偏低,从而使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得不到较大的回报。正是因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投资回报比较低,因此,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3.3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为了使电动汽车行业得以长足发展,国家专门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地区政府未对相应的简化流程进行制定,也没有对相应的鼓励办法进行出台。在执行政府文件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单位不予配合,甚至存在大多数的投资者不敢在这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除此之外,现阶段,在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体制不健全,认识片面等问题。 3.4市政规划协调问题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实际建设期间会对一定规模的土地进行占用,同时也会对公共停车场、电力等各个方面的原因进行涉及,这就有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包含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4S店)。 本规定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四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第五条新建建筑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2015109

附件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

目录 一、前言 (1) 二、发展基础 (1) 三、问题挑战 (3) 四、需求预测 (5)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六、发展目标 (8) (一)总体目标 (8)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1)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2) 七、重点任务 (14) (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4)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6)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17) (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18)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19) 八、保障措施 (20)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2015-2020年。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

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1)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典型设计》中对交流充电装置技术指标的要求; (2)交流充电桩采用单桩单充式结构,每个充电接口提供AC220V/7kW的交流供电能力; (3)具备对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综合测控保护能力如运行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充电计量和充电过程的联动控制、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 (4)设置指示灯、数码管显示器或触摸屏,显示运行状态; (5)设置急停开关、操作按键等必需的操作接口; (6)预留交流三相四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的表位,进行交流充电计量; (7)设置刷卡机,支持IC卡付费方式,并配置打印机,提供票据打印功能; (8)具备过/欠压报警、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等功能; (9)提供完善的通讯功能,采用GPRS及以太网接口,可根据需要上传交流充电桩的运行状态参数,接 受远程控制命令。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电动汽车技术标准: GB/T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电气技术标准: GB/T17215.322-2008《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 GB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JB3855-1999《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 Q/GDW399-2009《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装置电气接口规范》 Q/GDW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AA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AA县BB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编制依据 (5) 1.3结论 (7)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8) 2.1项目建设背景 (8)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3) 第三章市场分析 (16) 3.1市场现状分析 (16) 3.2市场前景 (18) 第四章项目区概况及场址选择 (20) 4.1项目区概况 (20) 4.2场址选择 (21) 第五章技术、设备方案、工程方案 (23) 5.1技术方案 (23) 5.2工程方案 (29) 5.3设备方案 (30) 第六章总图布置与公用工程 (32) 6.1总图布置 (32) 6.2公用工程 (33) 第七章节能节水措施 (37) 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37) 7.2能源消耗状况 (38) 7.3节能措施 (38) 7.3节水措施 (39) 7.4节能管理 (40) 第八章环境保护 (41) 8.1环境保护依据 (41) 8.2主要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41) 8.3环境保护结论 (45) 第九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46) 9.1劳动安全卫生 (46) 9.2消防设施 (50)

第十章项目管理与实施 (53) 10.1项目管理 (53) 10.2劳动定员 (53) 10.3项目实施安排 (54) 10.4项目招标 (54)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6) 11.1投资估算 (56) 11.2资金筹措 (60) 第十二章效益分析 (61) 12.1经济效益 (61) 12.2社会效益 (63) 第十三章结论与建议 (65) 13.1结论 (65) 13.2建议 (66)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1—2010) 1范围 SZDB/Z 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设备有关设计、功能、技术和电气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 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L/T 620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JJG 842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JB/T 9288外附分流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 充电 Charge 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起来的过程。 3.3 充电站EV Charging Station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上的设施总称。

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3.5 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并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所指充电机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6 充电站监控系统Charging Station Supervisor System 将充电站的充电机、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站内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实现站内设备监视、保护、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3.7 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8 直流充电桩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9 充电桩Charging Point 交流充电桩与直流充电桩的统称。 3.10 充电机效率Charging Efficiency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11 充电区Charging Area 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3.12 配电站Distribution 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并将10(20)kV变换为380 V电压的供电设施的总称。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已达2.8万个标准化仍未完成[摘要] 目前国内已经建成了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但是产业链条上的各个利益方之间存有矛盾且并不妥协,也缺乏合适实施的统一规则。 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而仅仅增加充电设施的布局并不够,还需建设高效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 事实上,目前有实力的生产厂商都希望自己研究的标准能够代表行业的标准,各家都认为自己掌握了较为核心的技术,并且不会将这些轻易对外开放,都希望公司能够将上游的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到下游充电技术和充电桩建设融于一身,打造一个全产业链的公司。 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这是工信部关于目前我国国内充电站和充电桩最新的统计。而这两个数字还在快速更新着。 2014年,国际知名电动汽车品牌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炫酷的外观和搭载的动力系统给中国消费者和众多汽车企业带去了视觉和思想上的冲击。 随后,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沉淀了相当的试验产品后,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众多生产商推出各自的电动汽车产品来争夺这个细分的市场。 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而仅仅增加充电设施的布局并不够,还需建设高效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 1月27日,在一次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郑立新对外透露:“2014年新能源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年共生产了83900辆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蓝海效应自然引起各方的浓厚兴趣。但是记者了解发现,数据快速增长的背后,充电桩行业正进行着“野蛮的生长”。产业链条上的各个利益方之间存有矛盾且并不妥协,也缺乏合适实施的统一规则。 电桩产业:在质疑中快速增长 充电桩和充电站这一重要配套产业的完善将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和电动汽车产业一样,充电桩在全国的建设也在不断创造着新的记录。 工信部1月2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经建成了723座充电站,28000个充电桩。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根据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集中式充换电站将增长到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数量更将增长100倍达到450万个。 正是基于“充电设施建设网络化、规模化”的发展理念,1月中旬,国内首个高速公路跨城际快充网络——京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线贯通,成为了充电桩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 国家电网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条高速沿线建成50座快充站,平均单向每50公里一座快充站。每座快充站规划建设4台120千瓦直流充电机、8个充电桩,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充电,30分钟内充满(80%电量),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充电桩,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 不过,记者从一些特斯拉的车主处证实,京沪高速快速充电网络贯通后,国内一些使用了国电技术的国产电动汽车车友,自发组织了一次体验京沪充电网络的活动,部分路段的高速充电站均不能为电动车充电,并且以失败而告终。因而引发车主质疑“贯通”之说。

充电桩项目简介(汇编)

精品文档 充电桩项目简介: 电动汽车充电桩一般每次充电可行驶200-300公里,除少数可以在自家车库进行慢速充电外,一般都要通过专用充电站(桩)进行充电。充电站一般有三种充电形式:快速充电(10-30分钟充满),中速充电(1-2小时充满)和慢速充电(6-10小时充满)。 充电站是电动汽车的必配基础设施。电动汽车产业就像一棵树:产业政策是树根;大型充电站和快速充电站分别是树干、树枝,不能远行和不能快速充电,电动汽车就难以大量普及;慢速充电站是树叶,量大、便宜、方便,是电动汽车日常最主要的充电方式。 由于电动汽车每天需要补充大量电能,经营充电站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充电服务收益。相对于加油站,电能比较安全和方便,可在各地大量安装设置充电站。根据投资规模,小到社区慢速充电桩,大到公路快速充电站,单站经营,组网经营均可。 充电站(桩)投资收益分析: ●充电收益: 每辆电动汽车每天行驶70公里,需充电10KWh(度),按每度电1.5元计算,电费15元(燃油汽车按7.5升/百公里,6,5元/升计算,70公里需要34元(充电比加油便宜一倍多),1.5亿辆电动汽车每天的充电费用就达到22..5亿元,仅经营一个小区(200个充电车位),每天的充电收入也可达到3000元,减去0.5元/度的电费,充电收益可达2000元,月收入可达6万元。 经营多个社区、停车场、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可获客观的经济效益。 ●资源增值: 任何资源在开发初期也是廉价的,充电站的合同资源将来必定升值无限。例如有500个车位的小区(停车场、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充电桩远期安装总量在300个左右,安装费用300万元左右,而充电站经营权的转让市值在1000万元以上(300辆x10元净收益/辆x365天x10年),但初期只需要投入10万元左右(前期10个充电桩系统,逐年按电动汽车增量同步增加),即可签订500个车位的小区充电桩专营合同,控制未来的1000万元市值规模的充电站经营业务资源。 优质地段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在没有电动汽车的今天,这些资源(地段经营合同)目前十分廉价,1-2年后电动汽车逐渐上市后,不仅充电收益可坐地生财,而且也可待价而估,高价 精品文档

【发改方案】武清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改方案】武清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切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进我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着眼于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公共充电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二)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预留发展空间和扩容能力,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拟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产业园区、镇街及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拟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重点位置如下: (一)主要景区:北运河郊野公园、绿博园、森林公园等。 (二)公共停车场:逸仙园停车场、家乐一店至五店停车场、城际站停车场、凯旋王国停车场、文化公园停车场、环渤海停车场等。 (三)商业中心(超市):佛罗伦萨小镇、京津时尚广场、友谊商厦、君利大厦等。 (四)医院:区医院、中医院、二院及卫生服务中心等。 (五)产业园区:创业总部基地、开发区高新公寓等。 (六)各镇街、园区规划安装公共充电设施的区域。 (七)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武清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文运担任组长,副区长刘广生、曲海富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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