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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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

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标 签】系统机构设置

【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川国税发﹝2005﹞17号

【发文日期】2005-01-14

【实施时间】2005-01-1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务必按照《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拟定本市(州)局机关和系统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省局审批(附电子文件)。

一、《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市(州)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数量、名称、级别(附表)和职责以及保留设置的直属税务分局的名称、级别和职责。

(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设置内设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数量、名称、级别(附表)和职责。

二、几点说明

(一)经省局批准的《实施方案》是指导本系统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规范性文件,各市(州)国家税务局据此《实施方案》对本系统机构设置进行规范,明确职责分工。

(二)原高规格设置的机构级别,在规范机构设置后,其原任领导职务级别可保留,表述为(×;×;级待遇);今后新任领导的职务级别应与机构级别相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是强化税收管理、优化纳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队伍建设、体现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家税务局党组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明确要求,严肃纪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总局、省局机构设置管理的文件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撤设机构、更改机构名称、提高机构规格。不得将已撤销或拟撤销的税务分局、税务所,简单地归并为内设机构,要根据税收工作需要,结合分类构建征管格局工作,合理设置税源管理机构。

各级国家税务局机关要加大垂直管理力度,严肃机构设置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设立、变更机构,自立名称,提高级别的做法,上级国家税务局可直接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贯彻,及时落实。各级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照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充分的调查论证,合理设置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经省局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中精力首先组织实施县(区)国家税务局的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落实工作。

各市、州局《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要于2005年3月30日前全部到位,并上报工作总结。

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

为规范和完善税收征管组织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强化科学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0〕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精神,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设置,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要求,明确权限,严格遵循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的规律和现实需要,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机构设置,为强化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科学界定机构职责,明晰部门业务界限,做到职责分明,权责统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制约。

(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有利征管、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的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地域等情况,合理设置机构,防止片面强调“上下对口”,不搞“一刀切”。

二、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设置及职责

全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依法设置对外称谓统一的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按照行政级次、行政(经济)区划或隶属关系命名税务机关名称并明确其职责。

(一)我省各级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按照省,副省级市,市、州以及副省级市的

区,县、县级市、地级市的城区行政区划设置。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及系统经费、机构编制、干部任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职责。

(二)税务分局、税务所为非全职能局(所),是上级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可按经济区划设置,也可按行政区划设置。管辖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大企业所在地的机构,设置为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管辖四个以下乡镇(街道)的机构称税务所,级别为正股级。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队伍建设等职责。

各级国家税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属地管理。

(三)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设置为国家税务局。

(四)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是各级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级别与所属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一致。地级市的城区如有需要,可以设置稽查局,城区稽查局视不同情况既可按行政区划设置,也可跨区设置,由所属区国家税务局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指导。

稽查局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5个(名称从附表中选定),按照稽查工作环节和具体职能设置,分别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管辖范围广、纳税户多、城区不设稽查局的地级市(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纳税户数量及税源状况可适当增设1至3个检查机构。

三、市、县两级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的设置

(一)市、州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最多9个,名称见附表,级别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共青团、工会等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

(三)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最多7个,名称见附表,级别为正股级。其内设机构不得再以税种名称设置,监察部门单独设置,另由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较大的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较大的县主要指一类县)以及实行集中征收、大量撤并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1至2个税源管理机构,但内设机构数最多不超过9个。较小的县、旗、县级市、地级市的城区(税务人员在50人以下、管辖纳税户少、管辖面积较小)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内设机构,最多设置5个,人事教育与监察部门合并,设置专职监察岗位。

四、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职责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工作重点是税收征管,必须围绕税收征管工作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内设机构

1.计划征收股(对外称办税服务厅)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收收入的核算、统计、预测和分析,管理税收票证,对税源进行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等,并承担合并设置的

办税服务厅的各项工作职责,即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较大的税务分局、偏远的税务分局(所)也可以设置办税服务窗口,由所属税务分局(所)管理。 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和便利纳税人的原则,一般应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和办理。要将“一窗式”管理理念应用于各类办税事务之中,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和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设置办税服务窗口,具体类型和数量根据总局、省局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办税服务厅通过信息中心网络系统与其他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并建立前台窗口采集数据与后台管理数据共享等制度,加强与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税政法规等部门的联系,将数据资料及分析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

2.征收管理股的主要职责(含税政管理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涉外税务和出口退税有关事宜;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等。

3.税源管理股的主要职责是: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税源管理股要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发布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比较各部门上报统计部门的指标,结合经济综合部门、各级协税护税组织提供的各类相关统计分析信息,进行税源宏观分析,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发现涉嫌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稽查局立案查处;在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传递给征收管理、政策法规、计划统计和上级征收管理等相关部门。

税源管理股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税源管理,对所联系纳税户进行纳税评估,实施纳税服务等;记录归档所获信息,并实行共享;按计划和规定程序下户检查,提出报告。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决定处罚和减免税款,税源管理重要事项,由部门集体研究,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轮换。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4.政策法规股的主要职责是: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股应及时将上级发布的税收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等传达到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协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传递的信息资料,研究制定综合性管理办法,帮助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政策法规部门定期与计划征收、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稽查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为征、管、查等环节提供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支持。

5.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新闻和税收宣传;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2)人事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3)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二)派出机构

税务分局、税务所的主要职责是税源管理,有的分局还从事税款征收。税务分局(所)要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发布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比较各部门上报统计部门的指标,结合经济综合部门、各级协税护税组织提供的各类相关统计分析信息,运用信息化等手段进行税源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发现涉嫌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局立案查处;在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传递给政策法规、计划征收、征收管理和上级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零散税款的征收,对零散税款的征收,必须建立征收管理责任制,实行票款分离。税务分局、税务所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直属机构

稽查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税务机关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协调。稽查局要加强与政策法规、征收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建立稽查执法办案责任制、税收违法案件首查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对稽查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发现征收、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计划征收、征收管

理和税源管理部门;发现税法、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策法规部门。

五、事业单位

(一)市、州可设置2至3个事业机构,为正科级,使用事业编制。名称从附表中选定。 (二)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国家税务局可设置信息中心,为正股级,使用事业编制。

六、审批权限

国家税务局系统处级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市、州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保留、变更、撤销以及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超范围设置机构名称的,经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后,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国家税务局系统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由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由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审批,经省国家税务局同意),而后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七、其他

(一)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

(二)本意见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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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问题的 公告 【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发文日期】2011-12-29 【实施时间】2012-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规定,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以下简称“开票限额”﹞及填开等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开票限额的申请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申请十万元开票限额。 ﹝二﹞申请百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不含免税销售收入,下同﹞累计在2000万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5000万元﹝含﹞以上。 ﹝三﹞申请千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 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2亿元﹝含﹞以上。 ﹝四﹞申请亿元开票限额。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0亿元﹝含﹞以上。 ﹝五﹞新办大中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含﹞以上,预计营业收入在2000万﹝含﹞以上﹞可根据预计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申请开票限额。 ﹝六﹞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七﹞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二、临时开票限额的管理﹝不适用于辅导期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已授权的开票限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向主管国税局申请临时开票限额。申请临时开票限额需附《增值税临时开票限额申请

四川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软件安装 1.1操作步骤: 软件安装后,在电脑系统根目录D盘下会自动生成申报系统文件夹。 1.2推荐安装环境: 1、操作系统: windowsXP、WIN7、WIN8及以上版本。 2、其他必备组件: (1)Microsoft office 2007及以上的即可; (2)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0语言包。 二、软件操作 2.1操作步骤:

2.2系统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识别号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 2.3报表填写(以增值税为例,所得税季报与财务报表操作一致) 打开【纳税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报表填写顺序如下: 2.4保存 纳税人按照正确填表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一次性保存所有已填写报表,不用单张报表进行保存,报表保存后,按钮变为深蓝色;

2.5校验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自动检验表内及表间逻辑关系,如检验出错,可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修改并重新保存报表; 2.6提交 检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整套报表提交至税局,并反馈申报结果; 2.7扣款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点击【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进行税款缴纳,并查询扣 款结果,如扣款失败,可通过此模块发起重扣。 2.8打印 申报成功后,可点击【菜单】按钮中的“打印报表”或通过【申报信息查 询】—【已申报信息查询】打印申报报表。 三、温馨提示: 1、纳税人申报成功后,需通过【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手动发起扣款,如扣款失败,可通过此模块发起重扣; 2、同一税种纳税人每天最多可发起3次扣款,超过3次,将无法点击扣款,需要在第2天发起;

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

1、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服务系统 点击桌面上的IE浏览器,在打开的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网站打开后,请点击主页面左边的“网上申报”(或直接输入网上申报网站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在打开的用户登录窗口的用户名一栏中输入“企业纳税识别号”(如果纳税识别号中有英文字母时请将英文字母大写);密码一栏中输入初始密码一般为88888;最后在验证码一栏中输入页面显示的4位验证码;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 2、填写报表 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后看到的界面如下图所示,在右边的主操作界面中,列出了企业可以填写的所有报表。

1、选中一张需要填写的报表,点击“下一步”。 2、点击打开申报表,进入报表填写工作区。 3、在线填写报表并保存。 3、申报确认 1、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跳转到确认申报界面,点击“确认”,系统会弹出一个提示信息,点击“是”即可发送本次申报数据,进行

申报确认。 2、数据发送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您本次申报已成功提交。 3、数据发送成功后,即可在申报网站中显示本次申报状态。(另外,在【报表查询】的【申报情况查询】中也可以查询本次申报状态。) 如果本次申报成功,则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您数据申报成功。 如果本次申报失败,则直接点击申报状态栏中的“本次申报失败”,即可链接到错误查询界面,然后根据错误提示,对出现错误的报表重新填写并再次申报。

4、如果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的数据有错误,则在【系统维护】的【在线问答】中点击【撤消申报】,进入到撤消界面后,把需要撤消的申报表选中,再点击“撤消申报”,即可在申报网站提请撤消申请。纳税人在申报网站提请撤消申请后,再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专管员,国税人员在后台给纳税人撤消申报后,申报状态由“申报成功”变成“申报失败”,至此,本次申报完全撤消,纳税人可以重新填写报表进行申报。 4、查询扣款信息 申报成功后,在企业信息的页面,可以查看企业的扣款信息。纳税人申报成功并且查看到扣款成功的信息后,可随时到银行索取电子纳税缴款凭证。

一般纳税人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软件安装 1.1操作步骤: 点击安装 软件安装后,在电脑系统根目录D 盘下会自动生成申报系统文件夹。 1.2推荐安装环境: 1、操作系统: windowsXP、WIN7、WIN8及以上版本。 2、其他必备组件: (1)Microsoft office 2007及以上的即可; (2)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0语言包。 二、软件操作 2.1操作步骤:

2.2系统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识别号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 2.3报表填写(以增值税为例,所得税季报与财务报表操作一致) 打开【纳税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报表填写顺序如下: 2.4保存 纳税人按照正确填表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一次性保存所有已填写报表,不用单张报表进行保存,报表保存后,按钮变为深蓝色;

2.5校验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自动检验表内及表间逻辑关系,如检验出错,可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修改并重新保存报表; 2.6提交 检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整套报表提交至税局,并反馈申报结果; 2.7扣款 申报成功后,纳税人点击【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进行税款缴纳,并查询扣 款结果,如扣款失败,可通过此模块发起重扣。 2.8打印 申报成功后,可点击【菜单】按钮中的“打印报表”或通过【申报信息查 询】—【已申报信息查询】打印申报报表。 三、温馨提示: 1、纳税人申报成功后,需通过【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手动发起扣款,如扣款失败,可通过此模块发起重扣; 2、同一税种纳税人每天最多可发起3次扣款,超过3次,将无法点击扣款,需要在第2天发起;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指南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软件获取 安装网上申报系统需要软件程序包,纳税人获取程序包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如下: A、登录四川世纪中税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中心”; 二、软件安装 软件获取后,点击安装程序进行安装,软件安装后,在电脑系 统根目录D盘下会自动生成申报系统文件夹。 三、软件操作 1、系统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识别号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 2、报表填写(以增值税为例,所得税季报与财务报表操作一致) 打开【纳税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报表填写顺序如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简称《附表一》)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简称《附表二》)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简称《附表三》)备注:只是营改增纳税人填写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称《主表》) 3、保存 纳税人按照正确填表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一次性保存所有已填写报表,不用单张报表进行保存,报表保存后,按钮变为深蓝色; 4、校验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自动检验表内及表间逻辑关系,如检验出错,可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 修改并重新保存报表; 5、提交 检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整套报表提交至税局,并反馈申报结果; 6、扣款 申报成功后,增值税非防伪税控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进行税款缴纳,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仍需回到金穗公司开票系统进行抄报税、清卡、扣款,扣款成功后可通过【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查询扣款结果; 7、打印 申报成功后,可点击【菜单】按钮中的“打印报表”或 通过【申报信息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打印申报报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 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科政[2006]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共四川省委 【发布日期】2006.08.22 【实施日期】200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 (川科政[2006]4号2006年8月22日)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推进“工业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我省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现有基础,结合产业化科技推进行动、科技富民行动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经各市州推荐,各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在部分企业中

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示范、试点、培育工作。其中,列入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示范企业,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等34家骨干企业列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17家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列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要切实加强自主创新,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提供良好示范。 二、试点、培育企业要围绕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完善创新机制等

四川网上报税操作手册

四川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手册 四川网上报税系统操作手册 (1) 一、总体描述 (1) 1.业务描述 (1) 2.业务范围 (2) 3.系统要求 (2) 二、用户登陆 (3) 1.CA用户登陆 (3) 2.普通用户登录 (4) 三、纳税申报 (5) 1.申报表填写 (5) 1)概述 (5) 2)营业税申报 (6) 3)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9) 4)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10) 5)车船税申报 (11) 6)房产税申报 (12) 7)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3) 8)代扣代缴个税汇总申报表 (14) 9)地方税综合申报表 (14) 10)工会经费申报表 (15) 11)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6) 2.申报提交 (17) 3.扣款提交 (19) 4.申报查询 (20) 5.申报期内补报 (22) 6.划款状态查询 (23) 7.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24) 8.常见问题 (26) 一、总体描述 1.业务描述 网上办税是以税收业务为内容,以纳税人需求为目标,由税务部门通过多元化的手段或渠道,为纳税人搭建提供涉税服务的平台。具体讲是税务机关从纳税人角度出发所采取的一项便民措施。该项业务依托互联网络,充分发挥税收信息

化的优势,切实改进纳税服务手段、提高办税效能,全面提升征纳双方的信息化水平,从而在方便了纳税人的同时,减轻了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降低了税收成本,为税务机关进一步精细化管理提供业务平台。 2.业务范围 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预登记(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人)、网上涉税申请、网上办税(包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社保基金的申报、财务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的上传、车船税的明细上传、企业报送财务报表、自然人纳税申报、企业客户端软件)、纳税服务(包括咨询、信息推送、个人所得税明细查询等)、下载中心等。 3.系统要求 硬件 CPU:Pentium III 500或以上 内存:256M或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800 x 600、1024 x 768,颜色:16位或以上 光盘驱动器:CD/DVD-ROM USB接口USB 1.0或以上安装、导入导出需要 网络环境能够登陆国际互联网 操作系统:Windows 98 / 2000 / XP 系列 IE浏览器 6.0以上版本 图3-1 客户端计算机配置要求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总局公告)的规定,现将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申请 对符合总局公告规定要求,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第一年报经县(市、区)国税局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报经县(市、区)国税局备案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申请时间 企业应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首次申请和以后年度备案申请。 (二)首次申报附送的相关资料 1.企业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书面请示(含资料清单); 2.《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审批(确认)表》; 3.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总收入的分类分项明细表、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计算表; 4.企业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难以界定的,需提供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证明文件; 6.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创办的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新办企业证明材料(如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中介机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2)新办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或获利年度的证明材料; (3)属于投资主体自建、运营的企业的证明材料; 7.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第二年及以后年度附送的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年审)表》; 2.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总收入分类分项明细表、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

四川国税解答营改增实务中80个问题

四川国税解答营改增实务中80个问题 1、旅游业、劳务派遣企业差额征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小编按:财税〔2016〕47号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有何优惠政策? 答: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无法划分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4、全面营改增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可以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营改增后,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如果医院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免税政策,则可以给接收医疗服务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2.12.19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部分失效依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通用机打发票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失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为进一步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除外,下同)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开具范围 我省国税系统监制的普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州范围内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二、报送发票使用情况 使用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向国税机关报送《普通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除外。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在当月使用完的,应于当月重新领购发票时填报;领购普通发票跨月使用的,应于每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填报上月发票使用情况。正常开业的定期定额管理个体工商户在重新领购发票时填报。纳税人报送《普通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后,不再报送《普通发票验旧表》或《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 三、申请代开发票 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代开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申请人除书面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外,应提供经办人合法身份

四川省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四川省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一、软件开通 (一)登录世纪中税官网自助开通,地址:http://mall-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goods/index.htm。 (二)通过对公账户将服务费转账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到账后第二个工作日即可开通。 我公司账户: 名称:四川世纪中税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账号:511614011018150106229 开户行:交通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三)各区域服务网点办理缴费开通。 二、软件安装 2.1安装程序获取方式 (一)登录世纪中税官网下载安装程序,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soft/index.html?lbId=。 (二)各区域服务网点拷贝。 (三)各区域服务QQ群下载。 2.2安装环境 (一)操作系统:windowsXP、WIN7、WIN8及以上版本。 (二)其他组件:Microsoft office 2007及以上版本。 2.3安装步骤

点击安装 软件安装后,在电脑系统根目录D 盘下会自动生成申报系统文件夹 。 三、软件操作 3.1系统登录 3.1.1密码登陆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识别号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scgs88888。 3.1.2 CA 证书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将CA 证书插入电脑USB 接口中,申报系统获取到企业税号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3.2报表填写(以增值税为例,所得税季报与财务报表操作一致)

打开【纳税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3.3保存 纳税人按照从右至左的填表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一次性保存所有已填写报表,不用单张报表进行保存,报表保存后,按钮变为深蓝色。 3.4校验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自动检验表内及表间逻辑关系,如检验出错,可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修改并重新保存报表。 3.5提交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软件获取 安装网上申报系统需要软件程序包,纳税人获取程序包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如下: A、登录四川世纪中税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进入“下载中心”; B、登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shenbao.sc-n-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0892683.html,),进入软件下载; 二、软件安装 软件获取后,点击安装程序进行安装,软件安装后,在电 脑系统根目录D盘下会自动生成申报系统文件夹。 三、软件操作 1、系统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方式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纳税识别号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 2、报表填写(以增值税为例,所得税季报与财务报表操作一致)

打开【纳税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报表填写顺序如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简称《附表一》)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简称《附表二》)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简称《附表三》)备注:只是营改增纳税人填写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称《主表》)3、保存 纳税人按照正确填表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一次性保存所有已填写报表,不用单张报表进行保存,报表保存后,按钮变为深蓝色; 4、校验 点击【校验】按钮,系统自动检验表内及表间逻辑关系,如检验出错, 可根据提示的错误信息修改并重新保存报表;

5、提交 检验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整套报表提交至税局,并反馈申报 结果; 6、扣款 申报成功后,增值税非防伪税控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扣款信息管理】—【扣款管理】进行税款缴纳,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仍需回到金穗公司开票系统进行抄报税、清卡、扣款,扣款成功后可通过【扣款 信息管理】—【扣款管理】查询扣款结果; 7、打印 申报成功后,可点击【菜单】按钮中的“打印报表”或 通过【申报信息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打印申报报表。 温馨提示: 1、旧版软件未提供填表说明;新版申报软件不仅在“菜单”按钮里提供了填表说明,并且在填表界面当鼠标指向自动计算的数据项时,会出现该数据项的计算公式; 2、在同一套报表中表间的数据传递,旧版软件是发生在保存报表成功之后;新版申报软件是实时的,报表是否已保存不影响数据传递; 3、同一套报表的保存删除,旧版软件是每张报表单独操作,多张报表就要多次操作;新版申报软件是一次操作即可对一整套报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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