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西吉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规范学习制度,提

高学习效果,特制定《西吉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人员构成

1、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

组书记、主任和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和副主席,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组成。

2、县委办公室主任、人大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协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理论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列席参加。

3、县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政府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学习秘书。

二、职责与分工

4、中心组组长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组长或副组长为学习活动召集人。组长或副组长因故不能召集学习活动时,应指定一名中心组成员负责召集。召集人主持中心组学习活动。

5、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论文,指导学习记录和学习档案的整理。总结通报学习情况,推荐和评选优秀学习心得和论文,为中心组学习提供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组织辅导报告。

6、县委宣传部根据组长或学习秘书的意见,负责集中学习场所的联系、通知参会人员及会场布置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活动情况的记录及学习档案的保管、整理、保密、立档等工作。

三、安排学习内容的原则

7、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年初对中心组全年的学习内容做出安排部署。

8、中心组学习内容要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思考,着眼于新理论、新实践和新发展。

9、学习内容需调整变更,由组长决定,并在做出变更决定的最近一次学习结束时提出下一次学习的内容。

四、基本要求

10、县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自学为主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自学要反复阅读经典著作,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尤其要在掌握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哲学、法律、科技、信息网络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中心组成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集中学习以研讨为主。研讨要理论联系实际,每次围绕一个中心议题进行。中心议题由召集人确定,并确定中心发

言人、辅导报告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天。

11、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提交两篇学习心得或论文,

于每年11月份前交学习秘书。

12、中心组成员要认真撰写个人自学笔记,全年不少

于3万字,每次集中学习由组长或学习秘书检查自学笔记情况,

并统计登记篇数、字数,年终集中通报。

13、中心组成员年终要提交述学报告,报告内容为:(1)

学习基本情况,学习篇目内容、自学笔记、学习心得、论文撰

写情况;(2)总结学习收获;(3)自查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14、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入档内容为;全年学习记录、

考勤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和论文摘要,述学报告、考核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

15、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情况载入个人学习档案。

五、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办法

16、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实行积分制;参加学习每次得1分;

自学笔记每万字得2分,不足1万字按下一档记分;学习心得每篇得1分,在中央级报刊发表论文得10分,在省部级报刊(含内刊)发表1篇论文得3分,在市级报刊(含内刊)发表1篇论文得2分,学习或论文获中央级奖励得15分,获省部级奖励得5分,获市级奖励得3分。

17、考核标准:低于15分为不合格;16—18分为合格,

19—22分为良好,23分以上为优秀。良好以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其它

18、中心组学习活动所需经费,由县委宣传部编制预算,县财政列支。

中共西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考核表(一)

2010年度上半年

填表人:时间:

中共西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考核表(二)

2010年度上半年

注:此表填不下可另附页

中共西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考核表(三)

2010年度上半年

注:此表填不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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