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优惠政策

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优惠政策
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优惠政策

农民工进城购房的优惠政策

记者昨从房管部门获悉,宜昌积极承接农民工进城购房的有效需求,多方联动发力,确保进城农民购房有空间、无顾虑、买得起。通过农民进城购房拉动,宜昌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商品房销售增长的良好态势,宜昌城区去库存化周期由12个月下降为9个月。

多项优惠保障,鼓励农民购房

据房管部门介绍,宜昌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维护进城购房落户农民工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进城购房落户农民享受四大优惠保障。一是子女入学优惠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及随迁子女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权利,对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工子女安排就近入园、入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按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优先安排学生生活补助;二是就业创业优惠保障。加强对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员工岗前培训,积极推荐就业并给予创业扶持;三是医疗优惠保障。将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四是养老优惠保障。把进城购房落户农民工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金融发力,确保农民购房买得起

昨日上午,在伍家岗宜化新天地小区内,来自夷陵区小溪塔的苏先生正在自己114平米的新房里忙碌,他告诉记者,这月底他的房子就可以装修好。“多亏宜昌住房公积金新政,我才以较少的首付和利息买到新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以苏先生为例,其贷款总额为51万元,期限30年。以当前利率计算,如果用商业贷款,贷款利息总额为464414.26元,需还款总额为974414.26元,月还款总额为2706.71元。而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利息总额为289038.8元,需还款总额为799038.8万元,月还款额为2219.55元。新政为其减少了17.5万余元的利息。

据房管部门介绍,宜昌对农民工所购首套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今年7月1日起,将农民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自宜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7-10月,宜昌共有3556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其中已有553名灵活就业人员因购房消费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县市区里,以枝江为例,目前已有1500名农民工缴交住房公积金447万元,目前已发放住房贷款261万元。

今年3月,宜昌市房管局还与三峡农行合作推动“农民安家贷”等金融产品落地,降低农民购房贷款门槛及首付,优惠贷款利率。据三峡农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两年三峡农行将投放农民安家贷款20亿元,消化库存商品房1万套,其中2016年将投放贷款5亿元,目前已发放农民安家贷款3亿多元,已支持2500户农民工进城购房。

改革户籍,确保农民进城稳得住

宜昌还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放宽进城落户条件,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租房落户,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从2016年8月1日起,宜昌市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等户口类型。放宽城区落户条件,凡持居住证在城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在市场上承租经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凡在城区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商品住房产权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荣获市级以上优秀(杰出)农民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57251856.html,/

合信地产公司员工内部购房管理制度

合信地产集团员工内部购房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职员内部购房的管理,规范具体操作的实施流程。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全资公司正式在册职员购买合信全资公司开发的所有房 产,包括商铺和车位。 2.2. 2.1所称的正式在册职员范围包括:合信总部、全资公司在职或退休职员(物 业公司W系列在职或退休职员不在此范围内)。 2.3.非合信全资项目的内部购房优惠折扣建议不超过3%,由各自董事会另行决 定折扣比例,同时抄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内部优惠折扣 3.1.内部职员购房可以在正常折扣比例(按公开的、面向外部客户的正常优惠) 基础上享受一定的优惠,最多不超过3个百分点。产权人必须是职员,或职员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联名。 3.2.内部优惠折扣需根据不同项目的成本收益情况确定,具体比例由售房公司在 开售前确定,此折扣面向集团全体符合条件的职员。因提供上述员工购房折扣优惠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售房单位自行承担。 3.3.职员转正以后,可以向公司申请内部优惠折扣,每一自然年度最多享受两次 内部优惠折扣。 3.4.退休职员在退休后可以享受一次内部折扣。 3.5.享受内部优惠折扣需要经过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售房公司第一负责人或 第一负责人的授权审批人审批。申请内部折扣需要在公司审批系统内发起,经审批同意后应在销售信息系统中明确记录。审批表及流程详见附件。 3.6.以内部优惠折扣购房的职员在登记、选房、签订认购协议、办理房款交款手 续、办理更名、换房、退房、办理按揭、签署买卖合同(包括预售和现售合同,下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房产证、物业管理等所有方面均按公司

成都购房补贴政策

购房补贴政策 1、问:什么时候购房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答: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08]5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规定,凡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所购房屋类型、房屋面积符合《意见》要求的市内外购房者,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购房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以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签约备案且在6月15日后撤销备案的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在商品房出售前,开发企业有义务告知(买受人也应主动确认)购买该房屋能否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2、问:请问在郊区(市)县购房,能不能得到购房补贴? 答:根据《意见》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为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购房能否享受到补贴,要看当地政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 3、问:我打算再买套房子来改善原有住房条件,请问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如果你原先的房子因垮塌或所损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住

房的,不仅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意见》中并未对购房次数作出限定,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子,就可以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4、问:购买啥子样的房子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意见》中所指购房包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商品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购置以上类型的房产均可获得不同数额补贴。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即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其他商品房是指除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新建商品房。 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是指有房屋所有权证再交易的住房。商品住房是指商品房中的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5、问:购房能获得哪些补贴? 答: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包括:契税补贴、财政补助、个人所得税补贴三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均可领取购房补贴。具体为: (1)契税补贴: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65%)全额给予补贴。 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

集团员工优惠购房管理办法

协信集团员工优惠购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 增强员工稳定性,提高员工行业归宿感,激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同时帮助员工改善居住条件,减轻员工经济负担,激励员工消费公司自主产品。 二、适用范围 (1)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地产开发公司、非开发公司、参控股公司的1—9级员工。 以及个别经特殊审批的其他员工(由物业、商业公司负责人、地区公司、事业 部总经理审批)。 (2)入职协信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员工不适用购房优惠政策。 (3)参控股公司项目是否有此优惠政策,需经各股东共同决定。 三、优惠政策 1,一次优惠 (1)根据员工服务年限,可享受一次、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指产权套内面积)房产的购房优惠,超出200平方米部分按公司公布的当期市场表价 执行。 (2)根据员工购房时的职业等级,在第一项优惠额的基础上再增加其职业等级优惠比例:职业等级4级+1%,职等5级+3%,职等6、7级+5%,职等8、9 级+7%。 (3)购房时服务年限自员工正式入职日起,至签定购房合同之日止,按整年计,超过一年计一年,不足一年不计入(如4.3年,按4年计算)。享受优惠后 应服务年限自员工适用优惠购房政策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按年计,不足 一年不计入。入职以加入协信集团所属任一公司的入职日起算,不管其在 公司内是否发生过调动、外派。重新入职协信集团及所属各公司的员工, 在入职公司的服务年限以最新入职时间计算。 2,二次优惠 (1)员工享受了第一次优惠,并已服务满优惠后应服务年限的,可适用二次购房优惠。 (2)计算二次购房优惠比例的方法与一次购房优惠时有一下不同:1)二次购房时的“服务年限”自优惠后应服务年限截止时起计算;2)职业等级以二次 购房时的评定的职等为基础;3)优惠比例要乘以三分之二,才是第二次购 房优惠的比例。 四、购房原则 (1)享受优惠购房的员工可在协信集团的任何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协信集团全资开发的住宅房产。协信集团与合作伙伴开发的项目,除非有明确公示否则不适用此

员工购房优惠管理方案2016

XX集团员工购房优惠管理方案 一、适用范围 1.XX集团旗下各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入职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员工购房优惠。 2.临时工、实习生及入职年限不足1年的员工不适用购房优惠政策。 3.员工所购买的房屋属XX集团旗下开发的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物业,包括:住宅、商铺、车位,公司销售价格文件中规定不享受员工优惠的特价房源除外。 二、购房优惠申请程序 1.员工认购房屋后在售楼部领取《员工购房优惠申请表》(见附件一)到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签批并加盖所在公司公章后移交集团客服部。 2.集团客服部根据员工职位及明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判定员工可享受的优惠填写意见,提报公司总裁签批通过后执行优惠折扣并告知销售现场及购房员工。 后的价格)进行优惠。 2.员工可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亲生子女)的名义购买,但必须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后可享受优惠。其他亲属若购买房屋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3.员工享受优惠购房后要求退房则严格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团购/定购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执行。退房后若欲再购买公司房屋,需重新提交购房优惠申请。 4.员工在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后,已办理认购手续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客服部将再次复核员工购房优惠资格,员工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辞职、因绩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续签等),公司有权取消其已享受的员工优惠,恢复认购当期市场价。 5.本办法颁布前,已享受原购房优惠政策的员工保留原优惠政策不变,如再次购房将根据明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并参照上述优惠政策执行。 6.员工在执行该优惠政策过程中出现炒房、营私舞弊、超越职权决策的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违规人员予以罚款、收回员工优惠、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罚。

个人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个人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1、基本标准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 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 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 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 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 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 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 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 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 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

内部员工购房管理办法

内部员工购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代理项目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内部员工购买本公司所代理项目房屋的情况日益突出,为了规范和保障内部员工购房优惠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部员工购买本公司所代理项目房屋是指在全体正式员工,在代理的已经正式开盘销售的项目中,以员工本人名义购买一个单元物业的情况。 1、关于主体的规定 本规定所指“内部员工”指在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等各编制部门、各在编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关于客体的规定 本规定所指“代理的已经开盘销售的项目”指代理的、已经开盘销售的和正在销售的项目。策划顾问的项目和虽然是代理的项目但是没有开盘、也没有开始销售的项目则不在本规定所列购买对象之列。 3、关于购买行为的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购买”是指,以本人名义,按照购买当时经发展商批准执行的统一市场价格,并且采用了发展商规定的某种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要求购买一套物业,对于购买两套以上物业的只能有一套享受优惠。 第三条关于优惠额度的规定 对于符合上述内部员工购买房屋规定的各项条件的,享受如下优惠额度: 优惠额度 = 发展商支付给该套房屋的佣金-(该套房屋产生的已经支付给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秘书、策划经理、策划主管、策划执行等的佣金+各种税费总和)

当财务部从发展商结回该套房屋的佣金时,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将“优惠额度”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员工手中。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不再发放“优惠额度”。 第四条关于购房审批流程和“优惠额度”的领取程序 申请购房的流程:符合上述购房条件的内部员工,将按照公司统一的申请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员工自行拟定“个人购房申请书”,依次报行政人事部、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没有履行此程序的,不享受“优惠额度”的政策。同时员工保存好批复文件,作为日后领取“优惠额度”之依据。 “优惠额度”的领取程序:财务与开发商结佣后,财务部通知在职相关员工带“个人购房申请书”的批复和相关票据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优惠额度”。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万科集团职员内部购房制度

万科集团职员内部购房制度 (V1.2) 1.目的 加强对公司职员内部购房的管理,规范具体操作的实施流程。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全资公司正式在册职员购买万科全资公司开发的所有房 产,包括商铺和车位。 2.2. 2.1所称的正式在册职员范围包括:万科总部、全资公司在职或退休职员(物 业公司W系列在职或退休职员不在此范围内)。 2.3.非万科全资项目的内部购房优惠折扣建议不超过3%,由各自董事会另行决 定折扣比例,同时抄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内部优惠折扣 3.1.内部职员购房可以在正常折扣比例(按公开的、面向外部客户的正常优惠) 基础上享受一定的优惠,最多不超过3个百分点。产权人必须是职员,或职员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联名。 3.2.内部优惠折扣需根据不同项目的成本收益情况确定,具体比例由售房公司在 开售前确定,此折扣面向集团全体符合条件的职员。因提供上述员工购房折扣优惠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售房单位自行承担。 3.3.职员转正以后,可以向公司申请内部优惠折扣,每一自然年度最多享受两次 内部优惠折扣。 3.4.退休职员在退休后可以享受一次内部折扣。 3.5.享受内部优惠折扣需要经过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售房公司第一负责人或 第一负责人的授权审批人审批。申请内部折扣需要在公司审批系统内发起,经审批同意后应在销售信息系统中明确记录。审批表及流程详见附件。 3.6.以内部优惠折扣购房的职员在登记、选房、签订认购协议、办理房款交款手 续、办理更名、换房、退房、办理按揭、签署买卖合同(包括预售和现售合

同,下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房产证、物业管理等所有方面均按公司对外正常规定和程序执行。 3.7.如需内部保留房源,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售房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同意。不 再保留时,应将房源纳入正常销售。 3.8.员工内部购房不得先于对外公开发售进行优先认购。 3.9.在获得内部优惠折扣批准后,因个人原因未签署认购协议书、买卖合同或签 署买卖合同后又终止的,视同已享受优惠折扣。 3.10.若职员与职员联名申请内部优惠折扣的,不能累加享受,并视同每人都已享 受了当次的优惠折扣。 4.特别条款 4.1.超出以上规定授予的特别优惠,均须于事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 审批。 4.2.在申请或享受内部优惠折扣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的,属于严重违反职员职务 行为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无条件取消当次内部优惠折扣,并严肃处理。 4.3.在使用根据集团董事会批准的优惠购房制度所授予的优惠额度购房时,除须 符合董事会有关规定外,也需要遵从本制度3.6到3.10条的有关规定。4.4.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3.5条,其他由各公司销售部门具体执行,财 务部监督。执行、监督不力应予问责。 5.附则 5.1.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制度同时失效。本制度自新制度生 效日起自动废止。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一:

2020年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

2020年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 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 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 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 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 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 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 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 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 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 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 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 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员工购房优惠管理方案

XX集团员工购房优惠管理方案 ? ? 一、适用范围 1.XX集团旗下各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入职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员工购房优惠。 2.临时工、实习生及入职年限不足1年的员工不适用购房优惠政策。? 3.员工所购买的房屋属XX集团旗下开发的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物业,包括:住宅、商铺、 车位,公司销售价格文件中规定不享受员工优惠的特价房源除外。 二、购房优惠申请程序 1.员工认购房屋后在售楼部领取《员工购房优惠申请表》(见附件一)到所在公司人力资源 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签批并加盖所在公司公章后移交集团客服部。 2.集团客服部根据员工职位及明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判定员工可享受的优惠填写意见,提报 公司总裁签批通过后执行优惠折扣并告知销售现场及购房员工。 三、购房优惠政策 1.员工购房价格按销售当期市场成交价(市场成交价指享受正常销售政策优惠后的价格)进 行优惠。 2.员工可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亲生子女)的名义购买,但必须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 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后可享受优惠。其他亲属若购买房屋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3.员工享受优惠购房后要求退房则严格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团购/定购协议书》的相 关条款执行。退房后若欲再购买公司房屋,需重新提交购房优惠申请。 4.员工在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后,已办理认购手续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客服部将再 次复核员工购房优惠资格,员工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辞职、因绩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续签等),公司有权取消其已享受的员工优惠,恢复认购当期市场价。 5.本办法颁布前,已享受原购房优惠政策的员工保留原优惠政策不变,如再次购房将根据明 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并参照上述优惠政策执行。

住房补贴_购房政策_买房全攻略

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住房面积的认定方式、职工职级的认定方式 发放标准:住房补贴由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组成(以下均简称住房补贴)。老职工中的无房户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住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 ⑴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购房补贴面积之积。购房补贴面积按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与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的差额计算。现行干部和职工的标准为: 一般干部、初级专业技术(助理级与员级)人员、高级工及以下职工为75平方米 科级干部、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技师为90平方米 处级干部、高级专业技术(正高、副高)人员为110平方米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标准按市政府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现为720元/平方米。如遇标准调整,调整办法按照市政府届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⑵工龄补贴额为职工家庭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现为8.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面积三项之积。工龄指职工1992年6月30日以前的工龄。 ⑶住房面积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①住房补贴=购房补贴+工龄补贴

②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③工龄补贴=8.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住房面积的认定方式: ⑴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均计为双方的住房面积。 ⑵职工同意将分配给其的公有住房,由其子女承租或购买的,仍认定其职工夫妇的住房面积,不计为子女的住房面积;其中住房面积超标准部分未按规定支付超标准款的,计为其子女的住房面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宁委办发[2002]82号文规定,不符合过户条件的除外)。 ⑶职工离异前购买的公有住房,离异后不论归谁所有,也不论是否再婚,仍计为离异各方的住房面积。再婚后又取得的公有住房,均同各自再婚前取得的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含已购公房)。 ⑷2002年12月31日前,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同意调换的,以调换后的房屋计算其住房面积;擅自调换住房的,以调换前的原住房计算其住房面积。 ⑸单位为回原籍的退休职工建房的,所建房屋计为其住房面积;给予安家补助费的,安家补助费应当从住房补贴款中扣除。 ⑹军队干部1999年(含)以前转业的,其夫妇在军队或地方的住房应当计为

公司以服务期为条件和员工签订的购房优惠协议

公司以服务期为条件和员工签订的购房优惠协议 篇一:员工服务期协议 员工服务期协议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先生/女士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联系住址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工作,为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以及与业务相关的知识水平,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可以随时出资派遣乙方参加国内或境外的、与业务有关的任何培训(下称“培训”)。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预计为天;甲方可根据需要决定延长或缩短培训期限,但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应服从甲方调整安排。(二)培训方式:(脱产、半脱产、函授、业余、自学)第二条培训地点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地点(以下简称“培训地”): (二)培训机构及内容: 第三条培训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为),具体包括: 1、培训的报名费、学费、资料费、证书费及其他与培训相关的费用; 2、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其他配合培训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费用; 3、其他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支出的,由乙方承担; 具体数额的确定,根据甲方实际入账的财务凭证为准。若受训人为多人的,根据受训人数进行培训总费用的分摊确定每位受训者的培训费用。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一)培训期间,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遵守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及培训机构的商业秘

密,自觉维护甲方及培训机构的信誉。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自身、甲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二)如参加出国培训,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签证。签证种类由甲方根据便利原则选择办理,签证的种类与本次培训无直接决定关系。(三)培训期间,乙方须努力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或达到培训的目的要求,在培训中务必掌握技术要点,并做认真详细的记录。 (四)培训期间,须服从甲方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学习安排,已阅读并保证遵守甲方和培训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培训结束时,应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乙方受训后荣 获的相关资格证书由甲方保存,待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服务期满限后交付乙方。 (五)培训期间,乙方的休息日及节假日按培训机构或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六)培训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乙方不得使用带薪年休假。(七)培训期间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同期乙方应得(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业网:公司以服务期为条件和员工签订的购房优惠协议)工资标准按时发放。同时甲方按现行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缴付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八)甲方有权根据特殊工作需要缩短或结束乙方的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作相应比例调整。 (九)培训前,甲方向乙方告知培训机构提供的行程与规则安排。乙方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乙方未在甲方付款或签约前(以在先为准)提出异议或修正培训规则以达成一致并开始培训的,视为接受培训规则。 其他: 第五条服务期约定 培训结束后,乙方经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资质的,应服从甲方分配,到甲方安排的岗位,自乙方培训完成上岗之日起,即年月日起算,服务期为年。 如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

关于国家住房补助的政策说明

实践中,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由此可见,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在根本上是没有区别的,那么,我国现行政策对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什么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二、住房补贴怎样补?(一)住房补贴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三、住房补贴政策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无房户补贴标准: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员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员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员工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YF-WJ-2013004 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扶持员工购房置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一)、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并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 (二)、具有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上职位,已与公司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满1年者,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三)、普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者;(四)、所购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五)、符合本办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购房补贴标准 (一)、按职务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此项补贴与工作年限购房补贴可同时享受): 1、高层管理人员补贴:4万元; 2、中层管理人员补贴:3万元; (二)、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 1、工作满1年补贴:0.4万元 2、工作满2年补贴:0.8万元; 3、工作满3年补贴:1.2万元; 4、工作满4年补贴:1.6万元;

5、工作满5年补贴:2.万元; 6、工作满6年补贴:2.4万元; 7、工作满7年补贴:2.8万元; 8、工作满8年补贴:3.2万元; 9、工作满9年补贴:3.6万元; 10、工作满10年补贴:4万元; 11、工作满11年(含11年)以上最高购房补贴为5万元。 第三条、购房补贴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及相关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二)、申请人按本办法的规定提供申请购房补贴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料和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后,认为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拟定购房补贴标准和意见报董事长审核; (四)、经董事长审核并通过后,财务部根据董事长审核意见将购房补贴款一次性转入享受购房补贴员工的帐户; (五)、购房补贴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购房补贴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及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 (五)、有关申请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提供的担保材料。第五条、相关规定 (一)、房产证与申请人的姓名原则上应一致,如果房产证不是申

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汇编

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汇编 (回答依据源于省直房改办文件政策) 1、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时间界限如何确定? 答:从1998年12月31日起省直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住房补贴的标准如何构成?补贴标准以后会不会调整? 答: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工龄和住房面积标准等因素计算确定,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等有关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由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上级审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1999年1月1日后,单位可否购商品房分配给职工参加房改购房? 答:不可以。安徽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监察厅、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当前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房组字[1999]40号)文件规定,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时间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违反规定新建、购买住房进行实物分配。 4、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无房职工如何认定? 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视为无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公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均未租住公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租住公房拆迁时,未领取拆迁补偿费。 6、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单位聘用人员是否实行住房补贴?

答: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对人事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聘用人员,可比照正式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7、异地定居的离退休职工,如何计发住房补贴? 答:异地定居的离退休职工,可向原工作单位申请计发。 8、因机构改革内退人员是否实行住房补贴? 答:内退人员应实行住房补贴。 9、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退养回乡安置等不在岗的人员,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答:对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等已和单位终止劳务关系的不在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住房补贴。 10、对无房或住房不达标的已故老职工,是否补发住房补贴? 答:对1999年10月18日前亡故的,不再补发住房补贴,1999年10月18日(皖直房组字[1999]03号印发之日)后亡故的补发住房补贴,由继承人代为领取。 11、职工拥有单位奖励的住房,能否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 答:单位奖励职工住房后,该职工仍可作为无房户享受住房补贴。 12、货币化补贴后,提租补贴是否继续发放? 答:货币化补贴后,提租补贴继续发放。 13、以标准价购房(购买部分产权房)的职工,如何享受住房补贴? 答:以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必须将已购房过渡为全部产权后,其住房面积达不到本人职务控制面积上限的部分方可享受住房补贴。我校职工已购买的校内住房,基本上属于全产权房,只有少部分是购买了部分产权还没有补全的。 14、省直单位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是否一定要在合肥市购买商品房? 答:不一定。省直单位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可在本地或外地购买商品房。 15、对离婚前已购买、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4.员工内部购房管理办法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内部购房管理办法 1. 目的 1.1为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 性,增加员工的企业归属感,特制订本制度以加强公司职员内部购房的管理,规范具体操作的实施流程。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购买和谐房产开发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位。 2.2公司全体在册正式员工指和谐房产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部门经试用期转 正后在册员工。 2.3试用期及离职的员工不享受。 3.职责权限 3.1行政部负责对本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及完善。 3.2销售部负责员工内部购房的分配与管理。 3.3相关部门及领导负责申请员工内部购房的资格审核及优惠额度。 4.内部购房条件及优惠额度 4.1公司内部员工购房可以在正常折扣比例(按公开的、面向外部客户的正常优惠)的基础上根据员工的入职年限、担任职务(级别)享受一定的优惠。产权人必须是公司所属职员、或职员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联名。 4.2公司员工转正以后,可以向公司申请内部优惠折扣,每一自然年度最多享受一次内部优惠折扣;如参与下次内部员工优惠折扣时,本次享受优惠折扣的入职年限自动归零。 4.3以内部优惠折扣购房的员工在登记、选房、签订认购协议、办理房款交款手续、办理更名、换房、退房、办理按揭、签署买卖合同(包括预售和现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房产证、办理物业管理等所有方面均按公司对外正常规定和程序执行。 4.4如需内部保留房源,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不再保留时,应 - 1 -

将房源纳入正常销售。 4.5员工内部购房不得先于对外公开发售进行优先认购。 4.6在获得内部优惠折扣批准后,因个人原因未签署认购协议书、买卖合同或签署买卖合同后又终止的,视同已享受优惠折扣。 4.7享受优惠购房员工自签订购房合同日起一年内离职的,需向公司缴还全部优惠金额。 4.8内部员工购房优惠明细表(在现行售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的额度) 年限/级别/优惠额度员工级主管级 工程师级(含 项目负责人) 部长级 副总及以上级别 (含总经理助理 及营销总监) 总经理级 不满2年10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350元2年以上150元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年以上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00元6年以上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00元550元5.审批程序 5.1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依次经行政部、 营销总监、财务总监复核后报公司常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6.特别条款 6.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总经理直接签批优惠额度。 6.2享受本次购房优惠的人员,均需签订《内部购房协议》。 6.3在申请享受内部购房优惠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的,属于严重违反职员职务 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无条件取消当次内部优惠折扣,并严肃处理。 7.附则 7.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附件 8.1和谐房产员工内部购房优惠额度申请审批表 - 2 -

内部认购方案

项目内部认购方案 一、内部认购的目的 1、为保证**公司2012年项目提前回款任务,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 2、为帮助解决现有部分公司员工的住房需求。 二、内部认购资格的确定范围 1、武汉**及**公司员工购房人员范围 武汉**及**公司员工购房资格限定在武汉**、武汉**房地产开发公司登记在册人员,经武**公司营销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 2、社会关系购房人员范围 社会关系购房的人员资格为社会往来关系单位人员,由**公司营销部领导审核,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 三、内部认购套数限定 1、公司每位员工限购一套; 2、社会关系人员购房不限定套数; 四、内部认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武汉市***处。 (2)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商业总建筑面积:**,幼儿园及其他配套总建筑面积:**㎡。 项目分**期开发,一期由**栋**层(含商业、设备转换层)的高层组成,建筑面积**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万㎡,商业建筑面积**千方;二期由**栋**层(含商业、设备转换层)的

高层组成。 **号住宅总套数**套,将于**年对外销售,预计**年底交付使用。目前正处于**阶段。(3)认购范围 内部认购房源的楼栋为**号楼(共计**套房源),具体推售房源量视内部认购客户量以及**公司销售、回款目标,最终由**公司领导确定,以下为推售房源量建议:?如内部认购量低于**号楼房源的30%,则选择**号楼的偶数层(或基数层)作为指定房源进行内部认购,便于制造内部推售房源的稀缺性; ?如内部认购量占**号楼房源的30%-80%,则选择**号楼全部户型进行内部认购; 楼栋位置示意图 五、内部认购户型介绍 **号楼栋标准户型 六、内部认购时间及认购顺序 1、认购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司相关进度为准,以下仅作为时间流程建议)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内部认购意向调查统计(含公司员工及往来单位人员),填写具体“内部购房申请书”。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认购员工资料审核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日为认购员工定金缴款及认购协议签定期,其中*年*月*日为首次集中内部认购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认购员工认购合同签定及房款缴款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往来单位人员资料审核期。

公司住房补贴有什么标准

公司住房补贴有什么标准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二、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 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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