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接种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接种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是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的积极方法,健康人对微生物或其他毒素能产生两种免疫: (1)一般菌苗、疫苗、类毒素都可以产生免疫力。(2)细胞免疫....

2.计划免疫:根据疫情监测及人群免疫状况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达到控制相应传染病以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3.计划免疫工作主要内容: 12 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按接种程序接种卡介苗、百白破、瘠髓灰质三价活疫苗、小儿麻痹糖丸、麻疹、流脑和乙脑疫苗。园(校)可增加甲肝、乙肝、流腮疫苗。有条件者增加自愿接种水痘、风疹等疫苗。

4.计划免疫程序:儿童倾防相应传染病,应接种的生物制品疫苗的先后顺序和要求:包括生物制品的种类,免疫起始的月龄,接种次数、接种间隔时间,加强免疫和联合免疫等。

5.预防接种具体实施:幼儿园保健室每学期要检查新入园幼儿预防接种卡,并做好登记,发现未按时接种的幼儿或漏掉计划免疫的幼儿时,提醒并要求家长带幼儿到定点防疫科进行接种或补种。密切与当地防疫科联系和积极配合,做好季节性流行免疫工作的通知和督促工作。

6.接种要求:接种疫苗必须拔常规操作进行接种,在接种疫菌时,幼儿身体状况应在正常健康状态下进行接种,若生病发烧或接种局部皮肤有感染者,待病痊愈后补种。

7.预防接种后的反应和处理,接种疫菌后有个别幼儿产生轻微的临床

症状。如低烧、接种局部红肿、硬节等反应,轻者属正常反应。若接种疫苗后,体温>38 摄氏度,接种部位局部红肿逐渐扩散增大,表皮不红不肿的局部硬节或脓肿等反应,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处理。8.对未完成计划免疫的幼儿的补种措施: (I)及时通知家长带幼儿到指定的防疫科接种,接种后带接种卡到我园保健室登记。(2) 代家长按疫苗正常价格收取费用,带幼儿到指定防疫科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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