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word版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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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反诉答辩状

劳动仲裁反诉状范本(劳动者反诉)【1】

反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 XX 月 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5 现住址:XXX市XX路XX大厦1309 联系电话: XX28XX7

被诉人: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市XX号小区XX大厦XX 室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XX8

仲裁请求:

1、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8月22日的工资及加班工资,计8459.63元;

2、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1X年3月9日至201X年7月30日加班工资17287.07元;

3、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201X年4月9日至201X年8月22日期间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9.32元;

4、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

5、裁决被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所克扣的201X年3月9日至201X年7月30日部分工资共计5600元,及所克扣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

行政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610647089.html, 行政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 行政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刘某、张某不服洛阳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的行政处罚一案已于今日在贵院开庭审理,做为刘某、张某的代理人,现就原告刘某及本案第三人陈某申请重新鉴定事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人民法院应批准原告刘某的重新鉴定申请 1、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2008)公伤检字第41号刑事技术鉴定书的鉴定结论“轻微伤(偏重)”明显偏轻。据现有证据,结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第34条之规定,刘某的伤情已完全达到法定的轻伤标准。

2、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作出后,原告刘某不服,认为“轻微伤(偏重)”的鉴定结论显然偏轻,遂申请重新鉴定,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委托重新鉴定。 综合上述两点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2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批准原告刘某的重新鉴定申请。 二、人民法院不应批准本案第三人陈某的鉴定申请 (一)在程序上,陈某已经丧失了申请鉴定的权利。 1、《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事发后,公安机关多次告知第三人陈某有权就自己的伤情申请鉴定,第三人心虚,明确表示不做鉴定。后来为逃避处罚,报复原告,遂又申请鉴定。公安机关为慎重起见,还是同意其鉴定申请,遂委托法医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后法医多次要求其到省政府指定的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然而,陈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配合。(对此,有洛阳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和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于2008年10月6日出具的两份证明为证。)结合第三人陈某庭审中出具的几份洛阳正骨医院的诊

反诉答辩状范文

反诉答辩状文 导语:如果是这样就好合好散,不要把事情扯复杂。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反诉答辩状文文章,仅供参考! 反诉答辩状文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XXX,女,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XXXX,: 反诉被告:XXX、XXX,反诉与原告XXX,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 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原被告双方在20xx年6月18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告

按约定当即支付7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第48条第 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反诉答辩状文 答辩反诉人:曾苑,女,布依族,1978年出生,大专文化,无业,现住市建邺区路嘉邺城,:。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用人单位起诉).doc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用人单位起 诉)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用人单位起诉),仅供参考。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1 原告: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请人),住所:xxxx区和平西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仲裁申请人),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庞各庄镇早花西巷x号。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x劳仲字(20xx)第xxxx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予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前后矛盾 引裁决书第四页:"本委认为:虽然xxx(仲裁申请人)自xxx年6月11日起即在xx区庞各庄镇农业基地工作,但其主张与xx公司(仲裁被申

请人)一直存续劳动关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委不予采信......"这说明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经营农业基地的时候被告与其就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原告与xx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接手该农业基地后,在没有其他任何补充证据的情况下裁决书认定被告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同事实,同证据,裁决书却做出截然相反的事实认定,这显然存在事实和逻辑上的矛盾。 二、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应承担被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1、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其休息日加班的证据,裁决书仅仅依据原告没有提供工资与考勤记录,就裁决原告承担责任,这显然是对原告的极大不公平。 2、原告与xx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第四条明确规定原告是为xx公司的员工提供工资和福利支持。但裁决书已经认定被告与宝能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不是xx公司的员工。原告接手农业基地后,被告与原告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原告不应该承担被告加班工资的责任。 3、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裁决书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因此裁决书不应该裁决原告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2019年劳动仲裁被公司报复0001

劳动仲裁被公司报复 劳动仲裁被公司报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遭到公司报复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XXX,女,XXX年10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郴州市 XXX 号。 被申请人:湖南省郴州市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请求事项: 1 、解除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 、由被申请人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Xt; 3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XXXX元; 4 、由被申请人赔偿原告未购买社会保险的经济损失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X月和20XX年X月又续签了为期X年的合同,合同于2XXX年XX月XX日到期。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请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 申请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请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没有为申请人缴纳保险费; 合同期间,被申请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请人的工资标准。 20XX 年XX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口头通知申请人,让申请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XXX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X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2】 申诉书 申诉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被诉人:(应写明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法律英语词汇 中英文对照

案件 case 案件发回 remand/rimit a case (to a low court) 案件名称 title of a case 案卷材料 materials in the case 案情陈述书 statement of case 案外人 person other than involved in the case 案值 total value involved in the case 败诉方 losing party 办案人员 personnel handling a case 保全措施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protective measures 报案 report a case (to security authorities) 被告 defendant; the accused 被告人最后陈述 final statement of the accused 被告向原告第二次答辩 rejoinder 被害人 victim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victim's agent ad litem 被上诉人 respondent; the appellee 被申请人 respondent 被申请执行人 party against whom execution is filed 被执行人 person subject to enforcement 本诉 principal action 必要共同诉讼人 party in necessary co-litigation

变通管辖 jurisdiction by accord 辩护 defense 辩护律师 defense attorney/lawyer 辩护人 defender 辩护证据 exculpatory evidence; defense evidence 辩论阶段 stage of court debate 驳回反诉 dismiss a counterclaim; reject a counterclaim 驳回请求 deny/dismiss a motion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ject/dismiss the appeal and sustain the original judgement/ruling 驳回诉讼 dismiss an action/suit 驳回通知书 notice of dismissal 驳回自诉 dismiss/reject a private prosecution 驳回自诉裁定书 ruling of dismissing private-prosecuting case 补充答辩 supplementary answer 补充判决 supplementary judgement 补充侦查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不公开审理 trial in camera 不立案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no case-filing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disapproving an arrest 不起诉 nol pros 不予受理起诉通知书 notice of dismissal of accusation by the court

民事反诉状范文

民事反诉状范文: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反诉人就_____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月日 附: 1、本诉状副本___份。 2、证据___份。 3、证人姓名___,住址____。

1、什么是管辖? 管辖是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管辖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对于人民法院能否及时受理民事争议并正确解决纠纷,当事人能否正确有效地行使诉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民事诉讼法》对管辖问题依照既要具体明确,又要有一定灵活性的原则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但由于案件管辖的复杂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当事人的认识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就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要发生争议。故《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即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有权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 2、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书,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案件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交的,说明其不服管辖的意见并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法院审理的法律文书。 管辖异议权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是其行使管辖异议权的书面意思表示。 3、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注意事项 当事人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时,应当注意: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原告发现其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开始后被追加的共同原告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受诉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或者认为自己无管辖权依照职权将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原告对法院的移送裁定有异议等情况下,原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反诉答辩状范本

民事反诉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反诉人): 住所: 电话: 被答辩人(被反诉人): 住所地: 电话: 反诉被告反诉与原告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告按约定当即支付______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

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谢。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昨天浏览一专业网站,上有许多精彩劳动争议案例,且每案均有案例分析/律师评点/裁决判决,特费时费力进行编辑处理,在沙龙转载供参考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 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还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待本企业工会签署意见后,向被辞退职工发给辞退证明书。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原告确有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但被告却未按上述处理程序办理,即被告辞退原告,在程序上不合法。所以公司不能辞退王桂。 案例2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民状答辩状反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 【格式1】 民事起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其他证明文件份 起诉人 年月日注:原告、被告栏,必须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

知晓的可写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格式2】 民事起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账号 被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其他证明文件份 起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二)民事答辩状 【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 份 答辩人 年月日注: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法人的项目填写。

【实例】 ××电子原件厂与××公司订立加工承揽合同,由××电子原件厂为××公司加工的装配玩具的电子原件,按合同约定其中主要原件的材料由××公司提供,但××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已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且未能一次性提供,而是陆续送到的。再加上××电子原件厂规模较小,加工电子原件的机器的利用率必须充分发挥,由于××公司的材料未到,为不停机,××电子原件厂只能改作其他单位的加工定货;而其他单位的定货上机之后,又不能中间停顿,待完成部分成品后,方能再上××公司的加工产品。因此,××电子原件厂交货的时间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两周。现在××公司就×x电子原件厂交付迟延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电子原件厂现欲提交答辩状。请你代为拟写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电子原件厂地址某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该厂厂长 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和方式经营电子原配件、批发零售和加工 开户银行××市××区××工商银行账号×××××× 因我厂为××公司加工的装配玩具的电子原件而发生的合

劳动仲裁和诉讼如何链接

劳动仲裁和诉讼如何链接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争议案件执法尺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和受理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委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并作出决定书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经审查符合劳动争议受理条件的,可以受理。 3、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起诉,或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或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法院只需审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请求,保持当事人诉讼请求与审理内容的一致性。 对双方当事人均未起诉的仲裁结果部分,可在“本院认为”中予以确认,并直接写入判决主文。 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审理不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限制,法院应当结合证据对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

起诉状(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

起诉状 原告(原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企业住所XX市经济开发区XX大道工业园办公大楼2 室。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原申请人):XXX,女,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住XXX县X镇XX15-2号,身份证号:XXX。 原告因与被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争议一案,不服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仲裁字第[2012]1000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不予支付被告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7600元; 二、判决原告不予承担为被告补缴2019年6月至2011年5月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 三、判决原告不予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600元; 四、判决原告不予赔偿被告失业金损失1400元; 五、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裁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前后矛盾。 (1)在原告提供的《销售承包协议》表明原告的销售部已经承包给私人老板李某,由李某独立经营,而被告为李某所雇佣,被告与原告并无直接的隶属关系。裁决书对被告与私人老板李某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这一重要事实避而不谈,却认定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这显然是与事实不符的。 (2)裁决书先是对被告提交《收入证明》上载明“兹证明XXX 同志系我单位销售部职工,月收入2000元”予以采信,之后又对被告关于其于2019年6月7日至2011年5月11日期间在原告单位销售部工作,月均工资为2300元的主张予以采信。在没有其他任何补充证据的情况下,裁决书先采信被告月收入2000元的证据,后又采信与该证据内容不符的被告月均工资为2300元的主张。同事实,同证据,裁决书却作出不同的事实认定,这显然存在事实和逻辑上的矛盾。

反诉答辩状范本

反诉答辩状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counterclaim

反诉答辩状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答辩人(本诉原告) __________林地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本诉原告)针对反诉所称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如下答辩: 一、请求事项:驳回被答辩人的诉求,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二、事实与理由: 1、答辩人(本诉原告)签订《补偿协议》后正常使用林地,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该临时使用房随时可以拆除恢复__________林地,答辩人(本

诉原告)只是为了有效使用__________林地,并没有改变林地的用途。 2、答辩人(本诉原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更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答辩人(本诉原告)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后最终拆除了临时使用房,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事实有误,故意歪曲事实,意图违反合同不诚信履行。本案的真正事实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原被告签订《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方对__________林地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至 __________年,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受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被告与龚-飞签订的 《____________________林地有偿有期使用合同书》约束。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告不遵守双方的约定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擅自拆除原告的地上建筑物,原告问其缘由,被告称该地被告要用来堆放渣土。 综上论证,答辩人(本诉原告)认为: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应驳回。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书

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要求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要求被申请人赔偿1月9至1月17日期间经济损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12年10月22日进入申请人处从事商务经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1日,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于2012年12月30日分别向申请人处的总经理乔某、董事长冷某以及人事经理匡某口头提出辞职,口述原因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此岗位,1月6日左右,申请人找被申请人沟通确认辞职事宜,此时被申请人反悔当初自己提出的口头辞职申请,并因此与申请人发生争吵,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请人愿意留下,则继续留用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消极对待,不予明确表态,考虑到该职位是非常重要岗位,若人员心态无法稳定,对申请人运营管理影响巨大。因此,申请人于1月10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和邮件形式的有关确认辞职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回复,且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被申请人不辞职,申请人则愿意继续留用被申请人,并期望被申请人能调整心态,积极,认真的面对工作等。而且申请人在1月10日、11日先后两次发邮件催被申请人给予明确回复,而被申请人一直消极对待,置若罔闻,不与予理睬,也不给于明确回复,完全无心工作。 基于被申请人入职以来所负责管理的:发货物流成本控制混乱,系统退货管理不严,无法用心尽职实际做好本部门商超和渠道发货、退货,各地发货的统筹安排,客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均无法达到本岗位的要求,且又发生上述情况,申请人迫于无奈,于1月14日向被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工资和职位级别均保持不变,并在1月15日发出调整岗位后的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均为被申请人完全有能力担

装饰装修工程一案反诉答辩状

装饰装修工程一案反诉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反诉被告):南宁A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针对南宁市B策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反诉南宁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A公司特作以下答辩: 一、B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24466.62元,赔偿租金损失9900元没有根据。 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XXXX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虽然约定工程期限为42天,即自2005年1月18日开工,2005年2月28日竣工,但是,由于B公司是2005年1月27日在施工图纸上盖章"同意按此图施工",并且,B公司也不是在约定的开工前三日支付首期工程款123000元,而是2005年1月28日才支付了首期工程款123000元,更为重要的是,B公司2005年3月31日与A公司皆盖章的《XX广告工地更改部分项目》约定"以上增加工程连同整体工程完工时间定于2005年4月15日全面验收完工" ,更值得注意的是,之后由于B公司要求A公司购买、安装节能灯并对部分施工项目进行增加和更改,这有B公司派驻工地代表韦XX2005年4月20日、22日、24日签字的《XXXX客户口材料代购单》、《项目增减变化表》为据,因此装修工程的完工时间也必须向后顺延。装修工程的施工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也要以B公司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作为前提,增加和更改施工项目也得有充分的时间作保障,A公司最终于2005年4月底完工,这是合情、合理、合约定的。B公司迫不及待地于2005年5月1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举行开业庆典、入住使用,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为此还送了花篮以示祝贺,所以,B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没有理由。 B公司称其租赁、续租广西XX联社房产XX大厦开展经营活动,其所谓的租赁合同、续租报告的内容A公司从未知晓,双方也从未对所谓的租金损失的赔偿进行过约定,这一所谓的租金损失也不是A公司在装修其办公室时造成房屋损坏之损失,况且,租赁合同与续租报告中的另一方即所谓的南宁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根本无权出租房屋,并且,收取租金的收款收据也不是由B公司保管,而是由所谓的出租人南宁市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管,故B公司所谓的租赁合同、租金数额皆不足相信,其要求赔偿租金损失没有理由。 二、B公司要求A公司履行保修义务,无偿整改、维修,没有根据。 本装修工程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第十条约定,B公司未经验收入住使用,视为其验收合格。A公司在入住使用后提出质量问题,没有道理,况且,有无质量问题,得由相关部门作出鉴定,没有鉴定结论,不能证明有质量问题。另外,由于B公司入使用其办公室已有很长时间,即使搞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也不能反映客观真实。B 公司未经验收入住使用后提出的整改,只是其不愿意进行结算结清工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若干问题之分析

2005年12月 第4期(总第59期) 甘肅政法成人教育學院學報 Journal of Adult Educatio n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 ute Dec.2005 N o.4(G eneral N o.59)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若干问题之分析 苏 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徐州221006) 摘 要: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是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须。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由于劳动仲裁程序与劳动诉讼程序的差异,使得审判实务中存在着许多衔接上的边缘问题需要澄清。本文对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和中止、中断问题,对是否已经经过“仲裁前置”的问题,对原仲裁裁决的生效、不生效、部分生效问题,对增加、减少仲裁请求、反诉及二审诉请问题,对提交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等两种程序衔接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辨析,以期能为审判实践积累一些经验或为立法机关立法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程序衔接; 中图分类号: DF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7759(2005)0420009204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两者分别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和审判权,加之两者在处理案件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许多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许多障碍,进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研究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的若干问题之分析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衔接中涉及的实务问题应该说不少,笔者拟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按照各个问题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顺序,对这些问题作一些辩析。 (一)关于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仲裁时效不仅是仲裁机关裁决案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审查的内容之一。对仲裁机关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仲裁申请的案件,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就要审查是否确实超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等时效中断的正当理由。 1.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果不在法定期间内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则其请求仲裁机关保护 其权益的程序性权利就会消灭的制度。也就是说,一旦错过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会消灭。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第一、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由上述规定可知,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但对于如何界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1]笔者认为,要准确界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首先应注意区分“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和“侵害事实发生之日”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简单地将“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等同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会在客观上纵容用人单位肆意侵害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对《劳动法》立法精神的违背。 在目前《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较短的情况下,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应当从宽掌握。笔者认为,鉴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审判实践中在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时应引入“主观性标准”来进行评判,即只有到了应履行义务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且权利人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时,方可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收稿日期: 2005-11-07 作者简介: 苏团(1970—),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

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 与法律有关事情都不能忽略哦,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民事反诉答辩状的模板,欢迎大家查看! 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精选1 答辩人(被告):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xx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座4层 被答辩人(原告):xx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大臧村大华路西十条3号 因被答辩人xx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谓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于xx6年11月3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答辩人认为,本案事实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巨大,诉讼标的金额也高达270余万元,且案涉《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有伪造签字、涉嫌合同欺诈的重大嫌疑,答辩人已申请贵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和对该协议有关人员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并拟提起反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故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

回其诉讼请求。此前答辩人已向贵院提交了《关于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请求请贵院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因案涉《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被答辩人方代表人签字有伪造仿冒的重大嫌疑,涉嫌合同欺诈,当事人双方所谓居间服务关系实际并不存在,答辩人保留提起反诉请求撤销前述《代理协议书》的权利。 被答辩人在其《起诉状》中声称: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于xx6年2月24日签订《xx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书》”);在协议书签订后,在被答辩人的努力促成下,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产品销售合同。然而事实上,自xx3年以来,答辩人就与华夏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两单位的主要技术及业务负责人一直就xx支付密码系统的销售进行着频繁的、直接的协商。截至xx6年2月24日之前,为进一步拓展与华夏银行的业务、为后期的销售奠定基础,应其要求,答辩人向该行赠送了3套价值210余万元的支付密码后台核验系统,并交付了8600台价值500余万元的CI-900支付密码器。上述供货事实甚至在被答辩人自身提供的证据中也得到了证实:落款日期从xx5年12月12日到xx6年2月23日的11张《支付密码器签收单》均证明早在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三篇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三篇 篇一:企业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原告:XX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被告:XX ,性别X,出生年月XXX 身份证号码:XXX 户籍地:X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不予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X元; 2、判决被告XX立即归还所借的公司笔记本电脑【型号:DELL(Inspiron 1640M 服务编号:BH7VZ1X)】及测温仪MT4、风速仪MS6250、温度计TES-1332A各一台;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是原告单位的员工,于1998年11月与原告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0XX 年2月22日,被告因家中有事提出停薪留职6个月的请假申请,同年2月26日,原告公司总裁在被告提出的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见证据一)。此后,被告休年休假至20XX年3月14日。20XX年3月15日至3月27日,被告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到公司上

班(见证据二),在此期间,被告的部门主管XXX多次与被告联系未果。20XX 年3月24日,被告突然电话告知XX,说准备向公司提出辞职(见证据三)。20XX年3月28,被告来到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在被告办理领用设备交接过程中,被告拒不归还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其交接报告未能得到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的核准(见证据四)。20XX年4月1日,针对被告连续矿工等事实,公司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开除决定。因工资等问题,被告于20XX年5月31日向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XX年7月20日,XX市XX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X劳仲(20XX)办字第XX号裁决书。 一、原告并未同意批准被告事假,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申请事假根据原告《公司员工手册》(见证据五)第三章第六条第(四)至(六)项规定“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并填写《休假申请单》,按照假单上的要求逐项填写、签名……如果每月事假超过56小时(7天),必须到地区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矿工处理。员工请病假必须在病假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司员工请假的事由有请事假、请病假等,具体方式、要求不一。20XX年2月26日,公司总裁在被告XX起草的一份家中有事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在被告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以请假方式处理”就认定原告已批准被告20XX年3月15日至3月27日的事假是错误的。事实上,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请假要求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二、原告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正确的,被告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

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书(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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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公司劳动仲裁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请求事项: 1、要求与被申请人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2、要求被申请人赔偿____月9至____月____日期间经济损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申请人处从事商务经理工作,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别向申请人处的总经理乔X、董事长冷某以及人事经理匡X口头提出辞职,口述原因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此岗位,____月____日左右,申请人找被申请人沟通确认辞职事宜,此时被申请人反悔当初自己提出的口头辞职申请,并因此与申请人发生争吵,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请人愿意留下,则继续留用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消极对待,不予明确表态,考虑到该职位是非常重要岗位,若人员心态无法稳定,对申请人运营管理影响巨大。因此,申请人于____月____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和邮件形式的有关确认辞职事宜的通知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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