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XXXX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师【2012】14号文《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行业的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经验,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经各专业和科研处审核合格,方可聘任为我校兼职教师。

二、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一)每学期由专业部依据教学计划的需求向科研处提出外聘教师的要求,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二)由科研处和各专业部主任负责组织对外聘教师的审核,将有关材料交主管教学校长审批,确定具体聘请人选。

(三)审批后,由办公室与被聘教师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三、兼职教师职责

(一)参加本专业方向的确定、调整,课程体系、核心课程、特色教材、教学课件、教学资源库、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二)参加本专业整体建设规划和教学实训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

(三)参加本专业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

(四)参加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指导青年教师。

(五)每学期承担1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或实训指导任务,完成一定的教学或实训指导工作。

四、兼职教师考核

(一)科研处与各专业部主任负责对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

(二)专业部要及时将教学情况如实向兼职教师反馈,针对出现的问题,兼职教师应对教学作出适当的调整。

(三)专业部要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兼职教师的工作和业务水平每学期进行一次考

核,按协议规定审批酬金。

(四)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应予以解聘。

五、课时、交通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不同酬金,课时费标准,具体为:正高级80元/每节课,副高级60元/每节课,中级60元/每节课。

(二)实践指导教师按技术等级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年限给予不同酬金,课时费标准,具体为:课时费标准:高级技师60元/每节课,技师40元/每节课;行业企业工作经历20年(含20年)以上的60元/每节课,行业企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含10年)的40元/每节课;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的30元/每节课(三)交通费:分市区范围内50元/每次,市区范围以外100元/每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六、讲座标准

以讲座人数来制订,对学生的讲座为,在50—100人以内,400元/每场;100—200人以内,500元/每场;200人以上,600元/每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兼职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经质量检查合格,按以上标准核发课时费。由聘用专业部造表,校办室核准,次月上旬发放。制度由2013年11月执行。

XXXX学校 XXXX年XX月

XXXX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任务书验收

兼职教师培养方案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兼职教师培养方案

根据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和我校办学实际需要,从社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聘请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或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与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教师,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社会教学资源,提高电子专业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校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科组长审查,教务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科组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5.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通知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6.认真填写《教学工作手册》。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的主管单位为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落实他们的教学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平时要关心、了解他们的教学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教学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兼职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各环节的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出色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兼职教师的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接受教务处、专业部组织的考核,并建立临聘教师考核档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作为兼职教师晋升、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4.一经聘用,兼职教师编入相应教研室,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

5.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考核由相应教研室负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之中,并作为考核的重点。

6.兼职教师违约处理

(1)一旦发现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科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2)兼职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学校相关《教学事故法》处理。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兼职教师培养是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兼职教师教学水平,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外兼职教师在科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能力,促进其教学能力迅速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1.适用对象

在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从事理论教学和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指导的兼职老师。

2.培养形式

(1)对兼职老师培训可采取以“传、帮、带”,结对在岗培训方式,发挥专任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2)成立指导小组,由教务处及科组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开展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和教研活动培训。

(3)组织兼职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3.培养方法

(1)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岗前培训,让其了解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和熟悉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以适应高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2)为了帮助兼职教师尽快熟悉教师工作特点与要求,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能力,过好教学关,更好教书育人。结对的专业教师要认真指导兼职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和了解本专业培养人才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了解教学过程及要求,掌握课堂教学方法及课程考核命题的有关要求等。指导兼职教师制定授课计划,撰写授课提纲和教案,并审阅兼职教师全部教案。结对培养的指导老师每个月指导一次,每学期要听兼职教师上课2次以上。

(3)促进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要定期开展示范课讲授和说课活动,组织兼职教师参加教学观摩,通过示范与观摩,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要组织兼职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及职业教育专项业务培训。

(4)兼职教师每学期上1次公开课(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及对教学大纲的理解和把握程度等等)。公开课由科组或教务处组织,参加听课的应是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人数一般为5-7名,其中必须有兼职教师的指导老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科组的领导参加。

(5)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要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积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6)为帮助兼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学要求,科组应积极向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①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②提供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③明确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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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培训发展趋势,具备适应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

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 1、培训部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培训部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 3、培训部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4、学院(中心)人事处对培训部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学院(中心)领导批准。 5、学院(中心)人事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培训部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中心)人事处和培训部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二、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用生命影响生命的过程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兼职)是位于最前沿的骨干队伍。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开展和考核由学校德育处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一、结合学校的管理目标、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小结 1、工作计划的制定 开学前一周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得工作计划,交由学校德育处修改通过。 2、工作计划的实施 按照计划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环节实施,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 3、工作小结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结,交由学校德育处审阅存档。 二、帮助全校学生完善发展心理素质,纠正个性发展中出现的偏差,解决人际交往、学业、情感等方面的困惑,有条理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常规教育

1、每学年第一个月内利用班会课对新生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完成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及时发现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两个月内完成针对这些特殊学生的教学建议,并向德育处、班主任、学科教师沟通。 2、承担和开设学校的心理辅导活动课,备有详细的专题活动教案,参与教导处的阶段性教案常规检查和随堂听课。 3、主持和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各项心理服务工作。 (1)、每天中午定时开放心理辅导室半小时,指导学生放松、音乐欣赏、图书阅览等心理自助活动。 (2)、通过预约制度,在每天放学后接待来自学生、家长和教师的个别辅导。每次辅导控制在半小时内。 (3)、对于同质性心理问题的学生,比如学习困难、情绪焦虑等,组织心理社团,每月一次利用同伴间心理互助的形式开展专题训练。 (4)、严谨完成各项原始资料的记录,做好心理辅导室业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各级相关检查提供档案资料。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教导处检查。 4、能鉴别和筛选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比如神经症、精神病,对于学校心理辅导教师没有能力解决的个案,要按规定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8、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出A、B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批后由系部统一送教务处。考试结束后,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

岗位说明书系列 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9805专兼职教师管理职责办法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of full-time and part-time teacher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 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 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 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 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 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 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 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与职责

北京电大汽修工作站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与职责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利用北京地区的人才资源优势,特对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要求 1.热心电大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治学严谨,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平等相处,时时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坚持学习,能做到教书育人。 2.了解电大教育的特点,愿意参加开放教育试点为电大教育事业作出贡献;能与电大同事配合工作,切磋教学,并能根据电大教育的特点,胜任电大教学工作。 3.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并有相关专业或相关课程两年以上的教学工作实践,专业职称达到讲师(含)以上,并符合相关职务对业务水平要求。 4.熟悉电大系统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试要求,按电大系统的教学资源、教学媒体钻研教学,按照开放教育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二、兼职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外聘兼职教师,根据需要分为专业顾问,课程责任教师,面授或面授辅导教师等,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如下: 1.专业顾问:专业顾问是指导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帮助和指导专业责任教师的工作,帮助领导和教学主管部门进行教学、教学评估和质量检等指导性工作的教师。 (1)资格:在普通高校担任过相关专业的系主任、副系主任或曾担任过相应教学、科研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水平或声望的教授。 (2)职责:参加专业领导小组工作;指导制订北京电大的教学实施计划和专业实施方案;指导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指导专业责任教师的工作;指导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聘请或推荐本专业的课程任课教师;协助学校进行教学检查,评估本专业的教学质量。 2.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是全面负责该课程教学工作的责任人,负责该课程的教学、教学指导和教学管理,负有保障该课程教学质量的任务。 (1)资格: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从事过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担任该课程责任教师(新开课程责任教师需担任过相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 (2)职责:制订本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组织本课程的教学会议和教研活动;接受中央电大的课程培训;负责本市范围内辅导教师的培训;编写本课程的单元练习,期中练习和期末练习;必要时编写课程教学辅导材料或制作课程教学课件;审批课程的记分作业并进行作业批改情况的评定;协同教务处进行本课程的教学检查;指导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XX〕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XX〕1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1.有利于促进专业建设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教师双师素质提高的原则; 3.教科研任务目的明确的原则; 4.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课兼职教师要求来自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熟悉工作过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技术专家、技术能手、能

工巧匠和技术骨干; 4.技术专家应在教学或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知识 和技术,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指导专业团队在专业教学、基地建设、生产实践和科研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义务 (一)兼职教师的权利 1.具有获得基本教学资源的权力。如教学所需要的教学资料和必备教学用品; 2.具有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权利。如使用学院公共教学资源、现代化教学资源库等; 3.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兼职教师在学院工作性质、特点,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兼职教师的义务 1.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接受所聘系(院)的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系(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教科研活动; 4.提交教学活动中系(院)需要的各种资料。

2.5.1兼职教师评聘、管理与考核制度

目录 一、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0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0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2) 兼职教师聘任与培养办法 (2)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5) 陶瓷工艺专业兼职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7)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星级教师”评定办法 (9)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的聘用与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1.各专业科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聘用兼职教师。 2.各专业科原则上根据兼职教师在其工作单位的职称进行聘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担任实验实训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所开课程需与本人所学专业、学科背景相符或相近。 5.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应具有对应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5年以上管理经验。承担理论课程教学的,还应具有对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 6.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 三、兼职教师的职责 1.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监考等)。 2.参加相关教学活动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4.完成与教学任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5.凡接受学校各类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完整版)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乙方: (受聘人姓名)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专业建设、教学或实训实习指导任务(具体任务以《兼职教师登记表》规定为准)为保证甲方的工作质量和乙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聘用时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工作对象、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兼职教师登记表》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提供必要教学、实训实习工作等文件材料。 3.甲方聘请乙方为专业建设专家,按每学年元年标准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每学期期末支付一次,甲方聘请乙方承担教学、实训实习指导以及其他建设任务,则按元标准学时向乙方支付课酬金,按照《淄博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获取报酬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要缴纳的各种税收,由乙方在收入中依法缴纳。 4.乙方须严格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工作督查,并按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确保按进度开展工作。

5.乙方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提出享受学院的图书、设备等教学、实训实习资源申请,由甲方批准并提供。 6.甲方不负责办理乙方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 7.甲方如发现乙方不胜任所聘岗位,甲方有权提前1—2周通知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并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酬金。 8.乙方在聘用期间,从事与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发生纠纷或违反法律之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9.乙方欲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应付酬金;乙方在等待获得甲方解除与其的聘用关系期间,仍需尽职尽责地做好所承担的工作,否则,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的部分酬金。 以上条款如需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成功与失败,不在于天赋,更不在于勤奋,而在于个人发展的过程中你能否尽早得到高人的指点,占有精准的、不为人知的招生方法,招生方案,招生秘诀,招生技巧,招生策划,就访问招生策略网: 第二篇: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附件2: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87-86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 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 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 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二)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一)各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二)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及技术职称)。 3.身份证。 4.在读研究生需研究生学生证及在读证明。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学院存档。 (三)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本人留存。 (四)特殊情况,各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二)各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三)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四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聘请程序 第七条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八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九条职业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兼职教师的界定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申报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 2.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XX教育部等部门XX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第八条院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每学期末由院部组成兼职教师评议组,根据《兼职教师聘任标准》对拟聘兼职教师及拟承担的课程进行评议。 第十条评议通过后,由院部通知拟聘兼职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本部门,审核兼职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等材料,并填写《兼职教师聘任申请表》,于开课前上报教务处审核。对通过资格认定、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人员,经教务处批准,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由院部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任务书,每学期期末前将下一学期兼职教师任务书上报教务处审核。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岗位说明书 兼职教师是指由一些培训学校或者家庭聘请的短期老师,兼职教师既不需要履行全职教师的全部义务,同时也不能获得全职教师享有的全部福利待遇。 兼职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交代的一些教学范围的知识; 2、制作教案以及辅导学员相关的各项知识; 3、针对学生情况,对其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讲授; 4、编制知识考试事项,对学习所学的东西进行测试; 5、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以及汇报。 兼职教师岗位要求 1、具备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科教育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撰写教育教学论文2 篇,上公开课、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负责主持召开年段以上大型教研活动、家长会。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2、热爱教育行业,工作负责; 3、熟悉中小学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特点,善于因材施教,能开拓发掘组织多种教学方式,灵活教学; 4、性格开朗、语言标准、思维活跃;

5、拥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学科教育的发展动态,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篇,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不少于2节。 6、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兼职教师关键技能 专业能力 教案撰写科研office办公 与上级的沟通方式:接受经营副总经理书面或口头方向性指导。同级沟通: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及本部门员工协调沟通。岗位资格要求: 个人能力 责任心表达能力亲和力耐心 兼职教师升职空间 兼职教师→全职教师 兼职教师薪情概况 应届毕业生¥ 1年经验¥ 2年经验¥ 要求提供竞争对手产品。这时,你应该直接告诉他,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你是公司的业务员,客户不会因此拒绝与你合作,相反,他会认为你诚实,并具有职业精神。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9月)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一定的教学能力、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主要服务于专业实践课、实训课的教学,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1)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二)资历条件 具有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职责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是开展这项教育工作的骨干队伍。 一、基本责任 1.协助学校校长、学校管理工作者和学校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发挥心理指导与顾问的作用。 2.帮助学校全体学生在心理素质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个性发展中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交往中的问题以及升学就业上的困惑,发挥心理辅导与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积极做好家庭心理健康指导,帮助家长、教师、学生之间发展良好的交往关系,发挥心理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调研和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在学生面临各种心理危机时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完成上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布置的专项任务,发挥心理研究和促进的作用。 二、基本任务 1.承担和开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能了解学生的兴趣、学习水平、爱好、能力以及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设计各种形式的适合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活动训练,促进学生心理

能力和心理水平的健康发展。 2.指导和协助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主动为他们提供各种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 3.协助校长开展提高学校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的工作,帮助教师解决自身所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提高教师的心理调节能力,以保证全体学生能在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学校心理环境中健康成长。 4.指导和帮助学校各年级开展家长学校的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学习辅导、升学就业、家庭心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服务。 5.测量和诊断学生在智力、个性和情感方面的发展状态以及产生偏差的原因,能从心理和教育的角度制定干预、矫治以及预防的措施。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为学生建立相关的心理健康档案。 6.主持和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各项心理服务工作,能为学生在学习能力、人际交往、情绪调控、个性发展、青春期性健康等方面提供各种有效的自我发展方法与策略,为学生心理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 三、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1.努力掌握坚实精深的专业科学知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自己的专业上应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既要对心理学、心理健康学、心理咨询学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基本内容和原则、基本技术和方法十分熟悉、运用

兼职老师管理条例

*****外语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拥有三年以上的雅思、托福教学经验且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有效地提高成绩的老师。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4.具有英语专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的国际资格考试证书,如雅思、托福等、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6.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一位老师一旦接受一个阶段的课程,在课程期间内,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 1.根据学校的班级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班级、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

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需向公司提前一周申请兼职老师的需要人数以及条件。。 3. 人事部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凡是来我校任课的兼职教师,不论是否有教学经验,均需试讲,并有我校3名以上老师的听课评议认定方可上岗。 5.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由人事部盖章之后方可生效。四、课酬标准(按计划学时计算) 中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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