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促进法

浙江省大力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工作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10-09-20 09:34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加以贯彻落实,指导思想明确,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探索一条从试点示范到全面落实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之路。至2009年底,全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企业为3529家,据对其中2950家企业统计,总投入达66.48亿元,实施清洁生产方案61556项。这些项目的完成,每年可实现节电27.21亿千瓦时,节标煤108.93万吨,削减COD6.99万吨,减少废水排放4.14亿吨,取得综合经济效益57.16亿元。

一、我省促进清洁生产的主要工作

我省注重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行的促进清洁生产机制,通过政策规范、中介合作、部门推动等举措,逐步把清洁生产理念和清洁生产审核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进,进展顺利,成效初显。主要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促进清洁生产的配套政策和审核制度。促进清洁生产,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工业领域投入低、见效快、效益好,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与管理举措,是应对气候变暖、走低碳之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为此,我省从政策引导和机制建设上,为促进清洁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首先,制定配套的指导政策,引导企业促进清洁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以后,我省随即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并向全社会发布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经贸发布[2003]第6号)。与此同时,我省在制定实施事关全局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都把促进清洁生产的目标、要求和保障举措等列入其中。如省政府在《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清洁生产工作目标,要求2003年~2007年间,全省完成500家

重点骨干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此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

其次,建立规范的机制,保障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我委与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审核制度。先后会同省环保厅制订实施了《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3〕1040号)和《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 ,对全省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审核程序和审核重点的确定、审核报告的评价、阶段性成果验收等提出明确要求,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如明确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在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源必须作为审核重点;年取水量15万吨以上的企业,水资源消耗必须作为审核重点;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将污染物削减作为清洁生产审核的首要目标。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必须有行业、能源、环保专家同时参与审核,使清洁生产审核真正做到“节能、降耗、减污”三头并重,突出审核重点和实效。据不完全统计,省级各部门出台有关清洁生产或涉及到清洁生产的政策文件共计7件。

这些政策法规和审核制度的日益完善,为我省清洁生产推进工作长期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培训发展促进清洁生产的审核咨询队伍。推进清洁生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仅需要树立发展工业生产的全新理念,而且需要普及专业知识。因此,拥有一支清洁生产审核、训练有素的专业审核与咨询队伍和基层工作队伍,是促进清洁生产的重要基础。

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规范运行,积极推进。我省从审核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素质、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审核质量保证等方面入手,实施严格的规范管理。从2009年开始,我省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实行按行业分类,根据审核机构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核定其行业审核范围,避免不正当竞争,对中介机构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建立了一支以政府为主导,中介组织为主体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队伍。目前,全省有60家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具有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审核员1200

余人,是全国拥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人员最多的省份。

(二)开展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既要有规范的专业中介机构,也要有广大的基层工作队伍。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次,对各地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经过审核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和审核员专业知识提高班等多种渠道培训与学习,全省基层与企业已经累计培训3000多人次,造就了一支专业素质较好的基层清洁生产工作队伍。

(三)加强国际合作培训。清洁生产是从国外引入的生产理念与组织方式,通过国际合作培训,是扩大我省清洁生产审核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我省抓住列入国际政府间合作推进清洁生产的契机,开展国际合作培训。2003年以来,多次与中德政府合作项目办公室共同举办清洁生产宣传和国内外培训活动。至目前,全省参加培训的企业领导达100多人次,并引进了有效益的环境成本管理工具,开展了2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并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应用,合作取得圆满成功。这些企业共实施599个方案,总投资5600多万元。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成本年均降低3.8%,节电6.4 %,废水、废气和固废分别减少18.8%、5.2 %和14.6%,企业增收 8070万元。此项国际合作受到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积极实施促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机制。推进清洁生产,是一项具有巨大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经济措施,需要实施一系列无费、低费或高费的技术改造。必须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清洁生产审核体系,实施积极有力的政府促进工作机制。这方面主要有以下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管理机制。我省每年下达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以高资源消耗、高污染的化工、造纸、医药、印染、皮革、冶金、电镀、火电、建材等行业(电力、建材、石化、冶金、造纸、纺织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骨干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各地分解落实审核任务,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个环节,严格控制工作进度与质量。至今,全省重点耗能企业和耗水企业80%以上已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有的企业已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

(二)实施财政专项,扶持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我省建立了省和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办法是通过项目支持、奖励等多种形式加以实施。从

2003年至2008年,省级财政每年从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200多万元,扶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等每年安排数千万元专项资金,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补助。

(三)开展“浙江省绿色企业”评定。2003年我省结合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出台了《浙江省创建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办法》(浙经贸资源[2003]968号),对清洁生产通过审核验收、成效显著的企业,经过专家评审、现场考核和社会公示,授予“浙江省绿色企业”称号并授以奖牌,同时给予一定奖励。如2008年以前,省财政每年用于奖励绿色企业的财政资金200万元,全省大多数市、县(市、区)建立了清洁生产补助资金机制,奖励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虽少,却极大地调动了企业自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深入实施。

二、我省促进清洁生产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从试点示范转向深入推进,广大企业已经从“要我审核”逐步转变到“我要审核”。促进清洁生产,已经成为全省工业转型升级、企业节能减排增效的重要路径,阶段性成效明显。

一是清洁生产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先进理念的创新与树立是促进发展的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实现力量。通过几年来持续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宣传,坚持不懈的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评定实践,企业逐步认识促进清洁生产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清洁生产的理念为广大企业接受,观念上产生三个转变:一是对生产管理,更多企业已经从事后对资源利用与排放治理堵口,转变到要事先把关、事中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对投入回报,更多企业已经从为环境保护、承担社会责任,转变到为企业降耗增效、改善生态;三是对项目实施,更多企业已经从政府要我审核,转变到我必须要审核。在审核验收考核中,广大企业都从核算企业的经济账、环境账、管理账等多方面体验到促进清洁生产对企业带来的实实在在成效,表示要作为企业管理的常态,持续促进清洁生产。

二是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展开。2007年,我省从试点示范,引向全面推进,我委会同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112号),将发电、热电、电镀、医药、化工、造纸、印染、皮革等行业和工业园区内高资源消

耗、高污染企业列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重点,并要求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和省控重点污染企业两年内完成;直至目前,这类企业已经完成审核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到今年底,这些企业将全部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我省2008-2009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1466家企业中,有68家建材企业、22家石化企业和33家有色冶金企业。

三是清洁生产对完成节能减排发挥重要作用。清洁生产以企业资源利用的减量化、排放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注重从产品设计开始,直至消费应用的全过程进行事先的科学管理,采用的方法又从无费方案、低费方案、高费方案等三个不同层面进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都直接、间接地对节能减排产生积极作用。以2009年为例,全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87家,实施项目19699项,据测算,累计节能18.6万吨标准煤,减少COD 排放1.4万吨,对全省节能减排贡献率分别为2.07%和2.72%。充分表明,以生产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能、减排和环保等多重生态目标,取得节约资源、综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多重成效。

四是树立一批绿色企业典型。为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深入开展,我省从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中,推荐一批先进企业,经专家认证考核、社会公示,认定为绿色企业,由我委会同省环保厅命名授牌,以资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到2009年底,全省共授予388家企业为“绿色企业”,这批企业通过“绿色企业”创建,不仅取得综合经济环境效益,为同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而且有效地提升了企业自身在国内外市场的形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三、我省目前促进清洁生产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颁布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至今,已经有7个年头,我省清洁生产审核进展很大,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意识亟需强化。促进清洁生产,毕竟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在我国仅7个年头),对其必要性、重要性和较大效益的认知还是初步的,缺乏对清洁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足够认识,有些企业在开展清洁生产的过程中还停留于落实行政指令而被动实行的层面,甚至认为清洁生产就是打扫卫生,认识和行动还没有彻底转到从源头控制、节约资源、减少排放、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必

然要求上来。

二是政策法规有待完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我省虽然出台了一批政策,但由于一个部门原则上一年只能立一部法,我省清洁生产地方法规还未正式出台,使得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现象没有消除,基层政府和清洁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有畏难情绪,给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带来障碍。

三是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我省每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约700家,与规上企业近6万家相比,审核面小,推进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原省财政每年200万元的鼓励引导资金,力度明显不足,加上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200万元的引导奖励资金也被取消,给清洁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带来了难度,特别对一些初始资金投入量大,而又有很好的节约资源、优化工艺、减少排放综合性效益的方案实施,政府部门引导力十分不够。

四是审核能力有待提高,咨询队伍急需壮大。促进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有清洁生产审核方面的专业人员,也需要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还需要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员。目前,我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水平差异较大,人员结构、专业结构有待完善,各审核师的能力有待继续提高。

四、下一步促进清洁生产的主要工作

我国“十一五”已进入收官之年,“十二五”规划正积极谋划之中。从宏观看,走低碳之路,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继续抓好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入促进清洁生产,是我省建设生态省中不能停滞的重要工作,必须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努力取得更大成效,为低碳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下一步我省促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拟在以下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增强执法刚性。在总结我省推进清洁生产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梳理近几年我省有关清洁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主要从三方面着手:(一)加快清洁生产地方法规立法进程,力争2011年正式启动《浙江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二)进一步规范,增强刚性。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必须将倡导性法规通过考核指标、程序等落实性举措,增强执行的刚性。如修订《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

制定《浙江省鼓励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引导和促进企业从单一性行动向持续性行动转变,从少数企业推进向全面推进转变;(三)强化各级地方与省政府政策文件的衔接。促进上下政策举措的配套和细化,形成全省落实到底的政策体系,为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提供全面的支持;(四)强化执法监督。以执法推动企业持续清洁生产,特别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效果的监管,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

二是强化审核咨询队伍建设。促进清洁生产,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的审核咨询人才队伍。建立中介机构年检制度,定期对全省各级各类清洁生产中介机构进行评审,优胜劣汰;定期轮训专业人员,学习政策法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产业专业理论和清洁生产审核业务、职业操守等方面知识;扩大培训基层和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人员,熟悉审核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为全面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创造条件。

三是加快审核进度,引导企业持续推进。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将开展3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建300家绿色企业,特别要在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审核进度的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和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清洁生产审核从工业领域向全社会推进,从生产企业向园区推进。在单个企业审核的基础上,开展清洁生产园区的审核,开展创建绿色园区活动,提高普及面。

四是深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洁生产是现代工业化的新模式,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理念的创新与发展,必须要有强大的舆论加以引导。在“十一五”收官与“十二五”谋划之年,总结、表彰一批清洁生产企业,推选一批绿色企业,宣传一批经典案例,利用新闻传媒,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全面促进清洁生产营造更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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