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2018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2018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各市、县(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引导广大宁夏籍在校大学生在为我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团委决定在全区开展2018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区内外宁夏籍在校大学生开展政务实习,搭建大学生认知家乡、了解家乡、服务家乡的平台,鼓励大学生成为家乡建设和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同时,不断深化大学生实践育人工作,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质、锤炼过硬本领,培养良好作风。

二、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双向选择、就近上岗

三、岗位设置

各市、县(区)团委结合属地工作实际开发实习岗位,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到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具体岗位数量自行确定。

四、活动安排

1.报名遴选。各市、县(区)团委于7月20日前,根据属地实际确定具体实习岗位,结合岗位需求择优选拔属地大学生参与实习,并将《2018年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共青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少年部)邮箱。

2.实践锻炼。实习人员确定后开展实习工作,原则上到8月底结束。各市、县(区)团委要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对实习人员开展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顺利完成工作。

3.活动总结。实习工作结束后,实习人员要向所在实习团委提供工作

总结。各市、县(区)团委要根据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同时,要对本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不断深化大学生政务实习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市、县(区)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2.各市、县(区)团委要关心帮助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严格保证出勤率,不得擅自离岗,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3.各市、县(区)团委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对实习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